冷酷。”
远处传来丽飒呼唤的声音,由远及近。夏尔迅速把右腿塞回轮椅,动作快得留下残影。等丽飒气喘吁吁出现在小径尽头时,他已恢复成那个苍白脆弱的少年,正用颤抖的手指试图系紧鞋带,额角沁出细汗。
“夏尔!”丽飒奔过来,一把将他搂进怀里,下巴抵着他发顶,肩膀微微耸动。夏尔闭着眼,手指悄悄掐进掌心,指甲在皮肤上留下四道弯月形血痕。
诸灵转身往回走,脚步比来时更轻。经过厨房时,她看见厨娘正把一篮新鲜采摘的野草莓放进冰柜,草莓上还沾着晶莹露珠。厨娘见她进来,热情地递来一颗最大的:“小姐尝尝,今早刚摘的,甜得像蜜。”
诸灵接过草莓,指尖触到冰凉果皮。她没吃,只是轻轻放在窗台上。阳光很快将草莓表面的露珠蒸干,露出底下饱满鲜红的果肉,在光线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像一滴凝固的血。
午后,丽飒带诸灵去巴黎市区看工作室选址。车子驶过塞纳河时,诸灵望着两岸梧桐与教堂尖顶,忽然问:“夏尔小时候,也这样陪着您逛巴黎吗?”
丽飒正翻看平板上的建筑图纸,闻言手指一顿:“他七岁之前,会牵着我的手跑。”她笑了笑,眼角细纹舒展开,“后来他学会骑自行车,就总想甩开我。有次在卢浮宫广场,他故意骑进喷泉池,浑身湿透还大笑。我追不上他,只能站在岸边喊他的名字……”
车窗外,埃菲尔铁塔的剪影掠过玻璃。丽飒的声音轻下去:“那天之后,他再没骑过自行车。”
诸灵没接话。她盯着塔尖反射的阳光,忽然想起霍世泽十六岁那年,曾为她修好一辆报废的旧自行车。他在车库熬了整晚,机油沾满袖口,最后把车推到她面前时,眼睛亮得惊人:“以后带你去看海,不用坐车。”
那时他们还不知道,有些海,注定无法抵达。
傍晚归途,车子在隧道里穿行。头顶灯光一盏接一盏掠过,明暗交替间,诸灵看见副驾座椅底下滚着一枚纽扣——深蓝色,边缘磨损严重,是霍世泽常穿那件牛仔夹克上的。她弯腰捡起,指尖拂过金属表面细微的划痕,像抚摸一道结痂的旧伤。
丽飒从后视镜里瞥见她的动作,没说话,只是把车载音响音量调低了些。爵士乐里渗进雨声,淅淅沥沥,仿佛永不停歇。
回到村庄已是深夜。诸灵泡了个热水澡,换上棉质睡裙,坐在床边擦拭头发。窗外月光如练,静静流淌在地板上。她打开行李箱最底层的暗袋,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只有两张纸:一张是霍世泽大学时期画的速写,纸上铅笔线条凌厉,画的是她趴在画室窗台看书的侧脸;另一张是她写的便条,字迹潦草:“冰箱里剩的咖喱别倒,我明天回来吃。”
信封角落,有道浅浅的水渍晕染开字迹,像一朵褪色的蓝鸢尾。
她把信封放回原处,关上箱子。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玻璃。夜风裹着橄榄叶的清香涌进来,吹得窗帘轻轻鼓荡。远处山峦轮廓在月光下起伏,如同沉睡巨兽的脊背。
手机在枕边震动。新号码发来的短信,只有两个字:“晚安。”
诸灵盯着屏幕看了很久,直到光标开始闪烁。她没回复,却把手机翻转过来,背面朝上,扣在掌心——就像昨天那样。
次日清晨,诸灵在厨房遇见夏尔。他穿着宽松的亚麻衬衫,正用银匙搅拌一碗燕麦粥,动作缓慢而精准。见她进来,他抬眼一笑:“埃莉诺老师,您猜我早餐加了几勺蜂蜜?”
诸灵看着他腕骨凸起的弧度,想起昨夜河边那截苍白小腿:“三勺。”
夏尔笑意加深:“您比我母亲更懂我。”他舀起一勺粥送入口中,喉结上下滚动,“因为您不怕我。而她……”他顿了顿,把空勺子轻轻放在碗沿,“她爱我,所以永远在害怕。”
诸灵转身去拿咖啡杯,指尖在陶杯边缘留下微凉的指纹。窗外,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正落在夏尔搁在餐桌上的左手——那只手背上,隐约可见几道细长的旧疤,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
丽飒的声音从走廊传来:“小 Elli,快过来!今天要试婚纱样稿!”
诸灵应了一声,目光掠过夏尔低垂的眼睫。他正用勺子尖在桌面上划着什么,碎屑聚拢,渐渐勾勒出一个歪斜的字母:E。
她忽然明白了。那不是“埃莉诺”的首字母,是“Escape”——逃离。
而此刻万里之外的己海,霍世泽正站在胡家老宅的露台上。脚下是昨夜被雨水泡软的草坪,绣球花瓣零落成泥。他手中握着一部旧手机,屏幕亮着,停留在一条未发送的短信界面:
“我在学做咖喱。这次放了两勺椰浆。你若回来,我煮给你。”
风掀起他额前碎发,露出眉骨一道新鲜的划痕——那是昨夜砸碎手机时,玻璃渣划破的。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直到屏幕自动熄灭,才缓缓按下删除键。
露台下方,婉华抱着一束新采的粉色绣球走上台阶。花瓣上水珠颤动,映着她眼中强撑的光:“世泽哥,这花……比昨天的新鲜。”
霍世泽没回头。他望着远处灰蒙蒙的海平线,那里正有乌云翻涌,压向天际线。海风咸涩,灌满他空荡的袖管。
他忽然想起诸灵离开前最后说的话:“永远只是一程度副词,代表那些瞬间,我对你的爱,真到永远的程度。”
原来最痛的不是失去,而是终于懂得——所谓永远,不过是把刹那的炽热,熬成余生漫长的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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