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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轻轻咬(第2页/共2页)

胡品之提到了崔夫人一事,原本其乐融融的膳厅气氛一滞。沈风禾余光一扫,只见胡瑞黑下脸,半晌话才挤出口:“下次不许自作主张。”

    胡品之面上不忿,但在胡瑞怒目逼视下,只能讪讪答是。

    沈风禾收回目光,若有所思。

    明毅沉声应道:“是!”

    陆瑾浑身是血,形销骨立,抚着她送的平安扣,随着手下一块去寻钟南山的各处山。

    钟南山山谷幽深,峪口多达七十多处。

    既有通蜀的子午道等官道,更有无数人迹罕至的小道、密林、荒村。盗匪、流民也常在此藏身,官府往往很难追查。

    太宗文皇帝当年最崇重的道家洞天,彼时,他以老子为圣祖,在大兴山修了道观。只是当今陛下不太众这些,便也逐渐荒废了。

    天光微亮时,陆瑾堪堪回沈府。沈岑哆哆嗦嗦的,手里举着信。

    “贤婿!有、有信!府门口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第106章透花糍

    陆瑾,你夫人在我们手上。赶急两块金饼来换人,换你夫人与你夫人女妹。

    钱放城外嫁娶时驿站,不准带旁人。今晚酉时前放好,否侧两人头不保。

    “这会可是真的?”

    不用再漫无目的地寻找,沈岑终于稍松一口气,“贤婿,我的两个女儿可都被绑了,金饼,我这就去给你凑金饼,多少都给我去问问夫人府里还剩多少银钱。”

    “是穷怕了。”

    陆瑾轻轻颔首,又在纸上捻了一下。

    “陆少卿,这字迹”

    狄寺丞看了一会道:“写信之人识字不多,错字连篇,笔画生硬。”

    “这便是最奇怪的。”

    陆瑾道:“错字多,墨是劣墨,纸是糙麻纸,可长兴坊的透花糍却不便宜。故客人倒不像,伙计许有可能,或是附近邻家。不过,这些皆是我的猜想”

    “陆少卿所言有理。”

    狄寺丞快步跟上。

    牢狱内除了烛火,唯一的光源便是高处的木窗照射近的丝丝光亮。那窗户开得极高,只是给人透气用,若是强行攀爬,也只能挤出半个脑袋,是怎么都出不去的。

    因下了许久雨的缘故,整间牢狱很潮湿,空气中充斥着一股特殊的腐味,并不好闻。

    王梅花与几个牙人同关在一间牢房中。

    “王梅花。”

    透过狭窄的木门,沈风禾轻轻喊了一声。

    那声音冷冽,回荡在静悄悄的牢狱中。

    狱吏并不认识沈风禾,原先他以为是里头哪位犯人的家人前来探监,可没想到这姑娘一开口却像是涌出一股杀意似的。他正欲开口阻止,一旁的陆瑾轻咳了一声,朝他使了个眼色。

    当了这么多年狱吏的他什么样式的犯人没见过,瞧二人的衣衫上都沾了雨水,想必来势匆匆,似有急事。狱吏登时心领神会地退到一边。

    听到有人还自己的名字,还是一道女声,王梅花缓缓抬头。

    眼下又不是放饭的时辰,那还会有谁来看她?

    牢狱内的日子又怎么会好过。短短几日没见,原本大腹便便的王梅花瘦了好大一圈。

    一头鸡窝似的头发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除了脸上的血污,她的眼鼻处还有不少青紫色的淤青,那时关在另一头牢房里的周兰的杰作。

    所谓要好的亲戚,没想到下手起来却比狱吏还狠,即便是牛大志几人从旁阻止,她还是被打的掉了两颗牙。

    “是你?”

    王梅花眯着细眼瞧了好一会,才想起眼前之人是谁。眼下这幅光景,她戴着枷锁走到牢门前,难免有些疑惑,“你来做什么?”

    “我且问你,你可认识周艳。”

    沈风禾并不愿与王梅花多说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

    “什么周艳,我不认识。”

    想到自己如今身上大多的伤都拜沈风禾所赐,王梅花一时怒上心来,“你这死丫头如今有什么资格这样盘问我?你好大的口气。”

    眼见沈风禾衣衫尽湿,而陆瑾又站在不远的暗处,王梅花头戴枷锁,手牢牢地抓进牢房的木栏,根本看不清那个位置有人站立。

    即便是身处牢房,她那副张牙舞爪,一开口的气势还是未变。牢房内一日就放一顿饭,吃的也是粗米夹稻壳,且又被侄女暴打一顿,她压了好久的怒意正没有地方发。

    眼下沉风禾正站在她面前,岂不是来得正好。快些寻到沈娘子罢。

    否则别说是陆少卿,大理寺岂不翻天了。

    “还能有谁。”

    老板一脸嫌恶,“不就是来俊臣那伙人,整日游手好闲,偷鸡摸狗。前几日,还来小人的铺子拿透花糍吃,小人给报官了。谁曾想,没关两日,赶巧万年县牢房被大雨淋塌了,其中一个还被砸坏了腿,这不就是遭报应?”

    屋里七八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吓得四散奔逃,跑的跑躲的躲,乱作一团。

    只剩一个少年坐在原地,见来人目若口呆。

    什么厥词,他真会死陆少卿已经气到头了!

    这两年少卿大人积攒的名誉,可不能因为这事毁于一旦。

    “放肆!”

    未等他骂,明毅便已经一脚踹向少年,强迫他下跪。

    妄托太宗语,欺迷市井人。

    妖祠求血祭,诡论乱京尘。

    弱妇啼荒径,邪巫祸此身。

    谁持三尺法,一洗世间昏!

    “还好陈哥没有死在船舱里,是在回自个儿家路上被掏的。”

    李大河捧着碗,喝了一口压惊,“这要是死在船舱里头,谁还敢用那船,怕是码头上人也跑光了。不过我扛货的时候,总觉得后背冷飕飕,有谁在瞧着我似的,不得劲。”

    “可能你们船老大死不瞑目吧。”

    沈风禾顺势回了一句,语气不似方才那么轻快。

    怪阴沉的。

    “咳咳咳”

    “不像是刀刻出来的痕迹。”

    陆瑾将烛火举得更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12/21页)

    近,仔细地观察那两个字,“也不像是钗环首饰刻的,怎么染了这么多血”

    凌乱的痕迹中嵌着一样稍稍尖锐的物件,它已经被血浸润,变得模糊不清。

    “是手。”

    二人异口同声后,都沉默了。

    嵌在里头的,分明是断掉的半截指甲,而木屑里亦嵌着不少皮肉。

    也只有用手指不断地划刻,才会造成这样的惨状。

    “陆大人,这是她用手指刻出来的。”

    噙在眼角的泪花随着沈风禾闭上的双眼缓缓滑落,她垂眸哑然道,“她很害怕。”

    方才她被盖在箱子里,已经觉得压抑至极。她又到底在里面呆了多久。

    仅凭手指,就在木箱上留下这么深的划痕,势必刻划了许久,且求生之能达到顶峰。

    “看来这件案子,大有隐情。那些脚夫说,陈强素来没有仇家,眼下来说,并不是。”

    陆瑾与沈风禾用蜡烛将船舱内部全都检查了一遍,“这些木箱成色老旧,并非新制。如果陈强用这些特制的木箱来运人,绝非一朝一夕,定是已经干这行当许久了

    沈风禾、沈薇、来俊臣三人被绑在角落,恍恍惚惚过了一夜。屋子里躺着的那人始终没有出来,很是奇怪。

    来俊臣有气无力地嘟囔:“好饿,我要饿死了”

    沈薇抽噎着,眼眶红肿得厉害,“怎死到临头了,你还想着吃,快想想办法罢。”

    沈风禾却一直垂着眼,肩背极轻极缓地蹭着身后的木桩。

    她一夜未眠,身上的衣衫已经半干。

    只不过从满是污泥的暗河游出来,裙子上全是干了的泥痕。除了匕首与袖箭,鬓发间的两支蝴蝶钗也被那两个猎户夺了去。

    他们送给她的,一样没给她留。

    来俊臣听了沈薇的话,有气无力抱怨,“我就是饿,怎了。我只是想拿两块金饼给我好兄弟治腿,我都没敢多要。天可怜见,我真要死在这里了。陆夫人,你郎君到底什么时候来,快些罢,再不来就真只能瞧见我的尸体。”

    沈风禾轻声道:“快了,他们一定会来的。”

    话音刚落,她肩头轻轻一顿,“成了。”

    来俊臣一愣:“什么成了?”

    “好快,还未到一日就查清楚了?”

    沈风禾语调轻快,语气中隐隐透出几分夸奖的味道。

    “沈小娘子,咱们陆大人的信鸽岂是吃素的?那平日里办案雷厉风行的宋推官又岂是吃素的?”

    说到自家的信鸽,多亏了他每日辛勤地喂养,养得只只膘肥体壮,明成心底里甚是得意。

    说到宋推官,也是一位从前与陆大人一同救他于水火的好官,让他有机会留在陆大人身旁,明成心底可是敬佩。他的心里,陆大人排第一,宋推官排第二,小鸽子们第三。

    “咳”

    见明成面色颇为自豪,沈风禾忍不住轻笑,“那依明公子所说,陆大人的信鸽和雷厉风行的宋推官,平日里吃的是一样的?”

    “那可不是。”

    瓠瓜的清甜萦绕在他唇舌间,再蘸上一点儿香醋,一口汤汁滑入喉咙,更是风味十足,鲜得陆瑾直挑眉。

    原来素馅的饺子,也能做得这样好吃。

    “那明公子确实是喂养上心。”

    “我,你这不是,吃多了也不影响它们飞得快嘛,毕竟它们成日里飞来飞去的,容易饿。咱们不是在说案子吗,大人您就别编排小的了。沈小娘子,给我也来俩饺子。”

    明成环抱着双臂,听着沈风禾与陆瑾一唱一和,心里直犯嘀咕。

    怎么短短几日,这二人生出不少默契来。

    “那宋大人可有查到周艳,最终嫁去了哪里?”

    说道案子的事,沈风禾的语气便不如方才轻快,突然的转变让周遭的空气登时变得有些沉闷。她低头自言自语,“是三年前的事,大概是查不到吧。”

    “对,很难。如今陈强已死,而宋推官那儿传来的消息,说那户白姓的人家的公子早已在五年前娶亲,眼下连孩子都入学了,且从未听说过有什么周家女嫁过来。也就说白家人根本对嫁娶之事一概不知,他一时确实不知从哪里查起。”

    陆瑾将凳子搬得离沈风禾近些,二人将说话的声音尽量放轻,以免查案的事让往来的行人听去。

    “从未听过。”

    沈风禾拧紧眉毛,面色愈发沉重。

    再三思索后,忽然有一个想法在她脑海中迸开,“陆大人,我倒是觉得这说辞有些耳熟。女方欢欢喜喜地嫁女,而男方却一概不知”

    “你是说。”

    陆瑾似是也知晓了什么,放下筷子喃喃低语,“双方嫁娶,需有媒婆当传话者,可哪有媒婆说亲,只说一边,这明摆着就是骗婚。”

    “嫁娶骗婚,媒婆”

    “王梅花!”

    二人异口同声,终于说出了心中共同的想法。

    “那王梅花就是以媒婆的身份到处说媒,干的却是买卖女子的勾当。小苍山贼寇横生,若是临近的县,自然可以从山脚蜿蜒处翻过去,可若是嫁去远处,为保安全,却当属水路最优”

    陆瑾抬眼望向沈风禾,面色深沉,嗓音中明显压抑着一股怒意。

    “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她们运出去,恰好能装在陈强船上那个特殊的木箱里。”

    凭借陈强一人,如何能天衣无缝地将嫁娶的新娘子转移,说到底他只是个船主,保不齐有不少人与他蛇鼠一窝。

    王梅花,这个看似嬉皮笑脸的媒婆,正好能藉着陈强的船,吃这人血馒头。

    木箱上的血痕还在沈风禾的脑海中回荡,而这些天发生的事犹如碎片,愈往后查,碎片愈多。那些支离破碎的事情,已经渐渐拼凑成事情的真相,呼之欲出。他眼睁睁看着沈风禾手腕一挣,原本捆得死死的绳索应声而断。

    来俊臣眼睛瞪得快要掉出来,“你、你怎么挣脱的?”

    沈风禾活动了一下手腕,“一点点磨开的。我本就是乡野出身,这种绳子,有解法。”

    来俊臣实在是发愣,失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是沈家大姑娘?不是陆瑾的夫人?不应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尊处优的长安贵女?怎会乡野出身,懂这些东西?”

    沈薇虽然哭得眼肿如胡桃,却在一旁道:“我姐姐是世上最厉害、最好的姐姐,你不要小瞧了她!”

    沈风禾不再多言,弯腰先给沈薇解绳,又过来解开束缚来俊臣的麻绳。

    “快,我们趁当下——”

    木门“吱呀”忽一声被推开,从外头走进来一个人。

    沈薇看清来人面孔,“张嬷嬷、张嬷嬷你来救我与姐姐了!”

    大黑狗跑进来,亲昵地蹭了蹭张嬷嬷的腿。

    沈薇一怔,大惊失色。

    “你为何要骗我——!”

    第107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13/21页)

    章宜祭祀

    沈薇几乎是立刻明白过来当下的处境。

    她浑身发抖,眼泪汹涌而出,“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把我和姐姐绑到这种地方来?”

    张嬷嬷一见沈薇这模样,立刻跪倒在地,老泪纵横。

    “二姑娘您别怪老奴老奴也不想,老奴真的不想。可老奴家中孙儿就剩最后一口气,老奴实在是没有办法。老奴只想、只想借二姑娘一点点血,只要一点点,用来祭祀救命。”

    她见着站在沈薇身旁的沈风禾,抹着泪继续道:“二姑娘您放心,等祭祀一完,老奴一定亲自送您和大姑娘下山。至于大姑娘,老奴当初明明只吩咐他们带走二姑娘一人,谁知晓他们连大姑娘一并掳了来。”

    一打开车帘,她便发现不对。

    见着了大姑爷那副发疯的模样,村民们掳大姑娘,一旦被大姑爷找着了,便是在自寻死路。

    “你不要再骗人!”

    沈薇哭得浑身颤抖,“你快放我们下山,什么孙儿,什么血,什么祭祀全是你编出来的,你这个骗子!我沈家待你不薄,十多年来,吃穿用度哪一样亏待过你?我母亲待你那样好,让你做了沈府最体面的管事嬷嬷,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说话间,三人背靠背站在一起,便要趁机往外冲。

    张嬷嬷见状,膝行几步,抱住沈薇的裙摆,“求求您了二姑娘,求求您可怜可怜老奴老奴只要一点点血,就一点点!老奴给您磕头了,求求您——”

    “我不会给你一滴血!”

    “嘭!”

    桌案上的琉璃盏盖使劲一跳,撞出香灰,坐在一旁的人却伸手轻扶,淡然盖上。

    晨雾缭绕的风渺峰升起了一团黑风,飞过的仙鹤一不留神撞了进去,成了两只黑鹅。

    “师尊,您管管沈风禾。这是听雪宗元日至今,第二次厨房事故。前一次所需整修费,山脚的河狸木匠给我们凑了个吉利数,共计灵石二百八十八。”

    金珠做的算盘在修长指尖下发出哒哒脆响,伴随着一阵长吁短叹,“而眼下,不过阳春三月。”

    “师尊!”

    一阵清亮的嗓音打破沉闷,阁内两人不约而同地扶了扶额角,阁内气氛添了几分紧张。

    沈风禾手中端着一盘卖相极好的鱼片,奔进归风阁。鹅黄罗裙束着的丝绦随着奔跑纷飞,一只圆鼓鼓的葫芦坠在腰间摇晃。

    她黛眉似新月,杏眼澄澈,含笑间漾起浅浅梨涡。鸦青色的双螺发髻处绑了几根赤色飘带,斜簪几朵初蕊粉桃。

    不过,白皙的脸颊沾了些灰。

    “三师兄,你也在啊。”

    “弄成这样,让别的宗门瞧见,又得编排你。”

    拨弄金算盘的祁玉山虽嘴上念叨个不停,但还是给沈风禾掐了个诀,除去她满脸灰尘。

    他的小师妹是个出生就被扔进河里的孤儿。

    好在她顺着河流一路漂到听雪宗山脚,被师尊捡回,养了十七载。

    沈风禾像模像样地甩甩衣袖,微微行了个礼,眉眼弯弯,“这不刚出锅就想到让师尊尝尝嘛。干净了,多谢三师兄。既然三师兄也在,那……师妹我无以回报,只能送上双椒爆炒鱼片一盘。吃了它,保管你今年挣得灵石多多,发大财!”

    托着碧玉盘的手腕上缠着的银铃铛,伸到了祁玉山跟前。沈风禾继续卖弄,热情递上竹筷,“给点面子嘛,三师兄。”

    盘中的鱼片洁白油亮,一旁配菜鲜红嫩绿,还冒着丝丝热气,若是凭借卖相,确实叫人口舌生津。

    但美丽的东西,总是充满杀气。

    “拿走拿走!”

    祁玉山瞥了碧玉盘一眼,喉头滚动,往后一蹦,连同手中的金算盘都跟着发出颤抖,串着的金珠不由自主地弹来弹去。

    “我今年辟谷。”

    犹记元日,小师妹煮了漂亮的七色荠菜饺。毕竟春节,他总要吃几个,沾沾喜气。

    然,吃完不过一个时辰,便浑身灵力乱蹿。滴水成冰的凛冬,他在风渺峰顶上练了三天三夜的剑,才耗光了那突如其来,在身体里作乱的灵力。

    那可是三天三夜,几乎给他冻成了冰棍。沈风禾的菜不可多吃,尤其是自己催发的。

    小师妹少时,就能用灵力催发出比她半个身子还大的超大瓜果,扛着满宗门跑。到了十二三岁,小师妹开始捣鼓做菜,花样层出不穷,每一位同门尝了,都说笑着说“好”。

    她的菜灵力虽多,但有副作用,才步入炼气初期的修士尝了,容易一不留意原地渡雷劫。

    “师尊。”

    见祁玉山丝毫不动摇,沈风禾将身一转,对着坐着的师尊晓枫月一偏头,眨眼嬉笑,“师尊啊。”

    晓枫月唇角微微扯动良久,露出一抹格外慈祥的笑。他挥了挥衣袖,沈风禾手中的碧玉盘便出现在桌案上。

    “风禾做的,为师自然要吃。”

    晓枫月慢条斯理地拿起竹筷夹了一小块,小口咀嚼。

    鱼片裹过鸡蛋清,滑嫩无比,但双椒浓郁的爆辣味在唇舌间弥漫跳跃,晓枫月登时连嗓音都变得浑浊,生出一股淡淡的嘶哑感。

    他轻咳一声,挤出一个神秘的微笑,“好吃。”

    就是有些感受不到嗓子的存在了。

    “那师尊全吃了吧!”

    晓枫月手中的筷子一抖,空气似乎在此刻瞬间凝固。

    去年冬日,晓枫月吃了好几块她端上来的谢师糕。修无情道的他,莫名其妙半夜去了青丘洞前。

    不知他这徒儿今年菜系的副作用,又都是些什么。

    他手中的竹筷似大山般巍然不动。

    即便盘中的鱼已经被做成了鱼片,他依旧能从滑嫩的鱼片中,看出几分它的死不瞑目。

    僵持不下间,归风阁的桌案又开始摇晃。

    “沈风禾,你厨房还炖着菜?”

    祁玉山扶了扶额角,发出今日不知第几次叹息。

    话音刚落,桌案上的琉璃盏在一瞬间爆裂成碎片。晓枫月一挥手,那些碎片登时变成了一滩水花迸溅开,沾染到他的衣袖上。

    沈风禾腕间的银铃铛也发出轻微的嗡嗡细响。

    “伥气?”

    三人异口同声。

    “哪只被伥气染了的小妖,竟跑到听雪宗来作祟。”祁玉山眉心微皱。

    “低价小妖,不如让我去练练手?不然又叫其他师兄师姐抢去。对了河狸木匠在厨房候着,三师兄你去瞧瞧,总觉得他们要坑我的灵石。”

    祁玉山一个踉跄,险些拿不稳手中的金算盘,方才还有些严肃的神情荡然无存。

    这圆不溜秋的河狸跑这么快,就来了?

    说话间,沈风禾的身影已不在原地。

    然传音诀还是将沈风禾的还未说完的话传回归风阁,那比伥气还要可怕的话语萦绕在整个阁内。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14/21页)

    “师尊,三师兄,记得将鱼片给吃光啊!”

    “师尊我去瞧瞧厨房,我先走了。”祁玉山飞速溜出归风阁。

    归风阁内,只留晓枫月和一盘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双椒爆炒鱼片。

    风渺峰山清水秀,有仙气缭绕,孕育出来的植物长势极好。偶有村民跋山涉水,来山脚处采草药。相隔二十多里处便是城镇村落,得听雪宗庇佑,城内村中鲜少有妖物作祟。

    沈风禾从她的葫芦上纵身一跃,那比牛还大的葫芦抖了抖,即刻变小,又坠回了她的腰间。这是师尊在她筑基时送给她的法宝,小巧轻便,还能日常代步。

    手腕腕上的银铃铛闻到伥气,到了山脚下,愈发晃动得厉害。

    两年前,各大宗门共同处置了一只虎妖。

    妖界中的虎妖一族,素来本分,与各大宗门共生,鲜少害人。可这只虎妖却突然发狂,不仅攻击同类,还撕咬各妖族,甚至跑到村庄城镇作乱。

    虎妖身上有一股神秘气息,不似魔气,可只要被他撕咬过的,无论是妖是人,都会暴走发狂。这股气息害人不浅,各宗门便以“伥气”命名。最终虎妖是被处置,但不知他咬过多少生灵,无法根治。时至今日,各处仍有伥气作乱。

    今日,竟有吸了伥气的妖敢跑到宗门的山脚下。

    “喵!”

    银铃铛顺着叫声的方向不停晃动,沈风禾快步跟去,只见一片翠绿的竹林中有

    一只猪和一只猫。

    她揉了揉眼睛。

    “喵喵喵!”

    一只野猪妖不知怎么染上了伥气,正狠狠地“欺负”一只瑟瑟发抖的小猫。

    这猪妖一会儿化为猪,将这只小猫放在背上颠来颠去,用鼻子拱上一拱,一会儿又化为人身猪首,把小猫抱进怀里,用力地吸上几口。小猫正伸着它的爪子疯狂挠猪脑袋,嘴里不停惨叫。

    好奇怪又惨烈的画面。沈风禾一时间在原地不动,看呆了。

    猪吸猫啊!

    “喵!”

    陆瑾一睁眼,试图推开面前那张猪脸,伸手却是粉嫩的软绵绵肉垫,话语也变成了喵喵叫。

    金色的瞳孔瞬间放大。

    他锋利的骨刺呢?!他遮天蔽日的龙翼呢?!该死的这是什么身体?!

    陆瑾被颠得七荤八素,头脑一片混乱。这个时候他应该在与米迦勒打架才对,这是什么恶心的东西。

    猪妖露出一抹迷恋痴狂的笑,獠牙随之上下颤动,伸手拎起了陆瑾的后颈,使劲蹭了蹭他。

    好恶心。

    业火,来!

    粉色的肉垫上丝毫没有任何火苗的跳动。

    陆瑾闭眼。

    这一定是死对头给他编造了幻境。愚蠢又自以为是的大天使打不过他,总是要使这些狡猾的阴招来他的统治地作怪。

    沈风禾在一旁眉头都要皱弯了。再不出手,这只可爱的小猫恐怕要淹死在猪妖的口水中。

    “聚灵成锁,缚!”

    她指节灵活转动,快速掐了一段诀。

    周围的翠绿的竹子瞬间有了生气,逐渐生长。

    “沙沙沙”抖动的竹子不断朝着猪妖的方向伸展,每一片竹叶似是变成柔软的指尖,其上生出了纤细的毛刺,缠绕在猪妖的身侧。

    “小小剑修,用几根竹子就想困住我?”

    猪妖将手中的小猫随意往地上一扔,他扭了扭头,身上的伥气忽然暴涨,唇尖的獠牙怒长几寸,连同那张猪脸变得更加扭曲可怖。

    伥气聚拢在猪妖的周遭,上下翻滚。他轮动着手指,感受伥气在体内的汹涌澎湃。听说听雪宗是个垫底门派,果然是真的。他们竟派了个小姑娘出来与他应战。

    黑色的伥气弥漫到竹叶上,不断侵染,束缚住他的竹子霎时断裂成节,失了生机般迅速枯萎。

    他咧嘴一笑,很快挣脱出束缚。

    “小剑修,你看起来很好吃。”

    沈风禾飞身捞起地上被猪妖摔得奄奄一息的小猫,将它搂在怀里,向后退去。

    浑浑噩噩间,陆瑾瞥见一抹鹅黄的身影。

    陆瑾已然站在吴家的院子里,手中拿着散落的绳结。

    很快,明毅抬手指向山巅,“少卿大人,山上着火了!”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峰顶忽浓烟滚滚冲天,火光狰狞。

    崔执眯着眼,脸色骤变,“那是个古观,很少去人,怎会忽然起火?沈娘子她”

    陆瑾连一个字都没再多说,转身便往悬崖方向而去。他不走石阶,不绕山道,直接攀着峭壁险崖与藤木岩石往上硬攀。

    崔执惊喝,“陆瑾!你疯了?!”

    这等绝壁,寻常人连站都站不稳,他竟要徒手往上攀!

    此人日夜不眠寻人,还大吐血。

    可崔执看着那道不顾一切的身影,也咬牙跟上。

    “他爹的疯便一起疯!”

    两道身影在绝壁上飞掠而上。

    第108章敞心扉

    “张嬷嬷——我的纸鸢飞跑啦!”

    “张嬷嬷,阿娘又被爹爹气哭了。”

    “张嬷嬷,我有弟弟啦!”

    “张嬷嬷,阿娘又给我生妹妹啦!”

    “张嬷嬷,爹爹要把我嫁给大理寺少卿。”

    “张嬷嬷爹爹在外头,还有别人,怎不带进府呢”

    “张嬷嬷,爹爹要你帮我去寻姐姐替嫁。”

    “张嬷嬷,我姐姐生得好漂亮,我本来想对她使坏的,可她对我笑了一笑,我便我便舍不得了。”

    “你是故意吸的伥气?”

    沈风禾眉心微皱,手腕的银铃铛发出撞击的声响,转眼间变成了一把银链软剑,泛着莹莹紫光。

    能将伥气运用得这样融会贯通,只有自己主动献祭。这是她近两年来见到的第三只主动吸伥气的妖,才会有这样源源不断的伥气。

    她将小猫护在怀里,握着霜华破道,“你会变成可怕的怪物,全身都会被伥气寄生,最终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被吞噬意识。”

    “那又如何!”

    猪妖挥动着手中的双锤,转身去躲那把破开伥气朝他劈来的链剑,“能变强就行,我能控制住它,为我所用!”

    扭动的霜华破长满锋利的锯齿,将猪妖的双锤缠绕,拉扯间似是一条活生生的紫蛇,吞吐着信子。两件兵器互相碰撞,发出刺耳的响声,不断冒出幽幽冷光。

    “所以,姚家村那户养猪的人家,是你干的?”

    三日前,几十里外的姚家村一户养猪的一家三口失踪,家中有伥气残留。姚家村离听雪宗最近,听雪宗正四处找他。没想到吞了伥气的他这么狂妄,竟主动跑到听雪宗山脚。

    “是。他们要吃我的子孙,我吃他们,不行吗?”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15/21页)

    猪妖卷着舌头舔了舔一旁的獠牙,大笑道,“味道极好。不过眼下,我可要尝尝你这小剑修的味道,细皮白肉的,瞧起来可是真不错。”

    “那你可要失望了。”

    二人周遭剑气滚动,竹叶混在剑气中,刮过沈风禾的脸,留下淡淡血丝,她额间若隐若现出藤蔓般的纹路。

    “聚灵成锁,缚!”

    沈风禾重新念动口诀。

    四周的竹子忽然瞬间暴动,野蛮生长,不断有竹子从泥地里冒出,从四面八方向猪妖缠绕而去。顷刻间,枝末竹叶缠住了他的手腕,其上生出的毛刺猛得扎进去,钻进皮肉,疼得他放开了双锤。

    竹子交织成了一座巨大的竹笼,将他牢牢罩住,而抖动的竹叶成了锁链,捆住了他。

    “怎么可能!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剑修,怎么可能放开我!”

    伥气根本无法侵蚀掉眼下周遭不断冒出的竹子,只会在他挣扎的间隙愈捆愈紧。猪妖双目欲裂,獠牙颤抖,能清楚地瞧见从他鼻头喷出来的阵阵怒气。

    只不过是个简单的束缚术,为什么听雪宗不是个废物门派吗!

    “你是野猪,怎么着,家猪也是你的子孙?”

    沈风禾将手中的霜华破一甩,锋利的锯齿瞬间刮过猪妖的胸口,剐下一道鲜红裂缝,无尽的伥气从内引出。

    她冷哼一声,“一只小妖想吃人,还得给自己找个这么烂的借口。”

    猪妖疼得龇牙咧嘴,偏头去用獠牙咬竹子,却像是被烫到似的将獠牙伸了回来。尖锐的獠牙顶端像是进了熔炉,当接触到竹子上时,被熔化了尖端,淌出绿色的汁液。

    “老子的牙!呕。你你你医修?”

    叫嚣间,有什么东西飞进了他的嗓子,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吞咽下去。

    “刺啦,刺啦”翻滚的伥气像是要被引爆,而捆着的猪妖成了引线,他表情痛苦,脸色涨成了猪肝红。

    猪妖一脸惊恐,只觉浑身愈发得滚烫,连血液都似乎在沸腾燃烧,“你,你给我吃了什么!好热”

    灰色的伥气霎时被点燃,滚滚伥气中不断有橙色的火星子飞迸而出,爆裂的声响似是在炭火上烤着一块肥瘦相间的猪五花。

    “是我精心培育的爆辣山椒,滋味怎么样?”

    沈风禾踩在不远处的竹子上,侧倚着竹竿,手轻轻抚过怀中小猫咪的脑袋。她用鼻尖嗅了嗅,“嗯,好香啊,闻着自己的味道,开心吗?”

    清冷的竹香气中夹杂着辣香与阵阵焦香气,混在一起,喷香四溢,像是在进行一场烧烤盛宴。

    “你你你,你到底是个什么修?”痛苦的哀嚎声中,猪妖问出了最后一句话。

    沈风禾眨了眨眼,冲他一笑,露出尖尖虎牙,“食修。”

    “嘭!”

    伥气瞬间炸开。

    沈风禾实则修的杂。若说自己是个擅烹调的食修,却什么都要涉猎一些。毕竟宗门的师兄师姐们无事可做时,就要将她拉在一旁,大教一通。

    最尊敬的师尊修的无情道,境界高深未可知。

    美艳的大师姐是从合欢宗跳槽而来,处处春风一顾,还一直念叨着教沈风禾如何双修才将修为拉到最大化,并送给她十多本双修秘籍。

    笑眯眯的二师姐是一只有着火红大尾巴的狐狸妖修,闲暇时会教沈风禾怎么御兽。

    成日打着金算盘的三师兄,表面跟着师尊当剑修,背地里练了不少丹药佯装丹修,出门见人见妖见同僚,皆忽悠售卖,打着“物美价廉,童叟无欺”的招牌。

    二人从小互相捉弄到大。

    再说医修、蛊修、音修仙阶上偶有各种灵芝仙草化形乱蹦,偶有黏糊糊的虫子攀爬,偶有河狸一路奔跑。

    听雪宗,修仙界最大杂烩的宗门,名声一般,存活时间却偏偏极长。

    伥气消散后,牢笼般的竹子也随之后退。四周静寂无声,一切都变回了原样,除了气味,似是方才一切都未发生过。

    有三具森森冒着怅气的白骨躺在地上。

    “啪”的一声,从天而降一只黑皮粉肚的小猪,掉落在泥地上,哼唧乱叫。

    沈风禾放下小猫,手中的霜华破一甩,地上霎时崩裂出一个大坑。

    她拿出一道符,比划了几下,贴在三具白骨之上。接触白骨的符咒逐渐燃尽,其上伥气也随之散去。

    “往生去吧。”

    她闭眼呢喃了几句,虔诚地替他们埋上泥土。

    做完这一切后,她才关注起怀中的小猫。

    “被咬了啊,小可怜。”

    小猫呜咽一声,有丝丝伥气冒出。

    沈风禾替它擦了擦脸,又拎住它的后脖颈,偏头一瞧,见他腹部被划开了一道伤口。雪白的毛发上染了鲜红的血,伥气正是从那儿散发出的。

    也许是猪妖吸猫时不小心用獠牙划破了口子。

    陆瑾脑袋昏昏沉沉,猪妖那一甩,他几乎要将自己内脏都吐出来。四肢绵软无力,连睁开眼皮都费劲。

    痛,浑身都痛,又痛又冷。

    龙根本不怕疼痛,可现在的他好像有些无法承受。浑身的感觉像是从前与死对头们打架留下的所有伤口重新崩裂,全都融合在一起。

    “体质很差呢。”

    轻灵的声音似有若无地环绕在陆瑾的耳畔。

    四周暖呼呼的,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香味,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了手,蹭了蹭衣袖。

    牵扯到腹部的伤口,他又缩回了身子,忍不住闷哼两句。

    沈风禾用手搭在小猫额间,去探它的伤势,最终收起了她的山椒。若是像猪妖一样喂它一根,指不定当场一命呜呼。

    但是

    它好软啊。

    小猫的爪子搭在了她的胳膊上,露出粉色的肉垫,黑色的皮毛油光润滑的,只有肚皮上有一小片雪白毛发,它正咕噜咕噜地缩在她怀里,还喵了一声。

    她一下子明白了方才的猪妖为什么弄它一脸口水。

    没有人能拒绝一只呼噜小猫咪!

    “当我的灵宠好不好?”

    沈风禾挠了挠小猫的下巴,“跟了我,日后我助你幻化灵体,也不会再让你受苦了。”

    陆瑾用脑袋蹭了蹭沈风禾的手心,想要多闻些香味。他记得他花园里的玫瑰还是花苞,没有盛开。好香的花,真想收藏进他的花园里。

    这是同意了?

    沈风禾心中一喜,指尖点过小猫的肉垫,银光过后,小猫的脑袋上出现了一道与她额间相似的纹路。

    霜华破重新变成了缠绕在手腕上的银铃铛,她从上取下一个铃铛,封住了里头的铛簧,又拣了身旁几片竹叶与铃铛轻轻一揉,变作一串红绳。

    伸手一套,红绳一束。

    捕猫成功!

    有了脖中银铃铛的加持,小猫腹部的伤口不再往外冒伥气。只不过它伤势有些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16/21页)

    重,沈风禾不能对它下猛药,伥气只是暂时被压制,并未根治,还需要好好将养。

    沈风禾扫了一眼地上的小猪,顺势用指尖点了点它的头,眯了眯眼。

    “乖乖去吧,只不过要小心些”

    唇边的虎牙,随着她的轻笑露出半颗,“因为,身上很香,所以会被吃掉哦。”

    跳动的小猪浑身散发着肉香气,似一块精心烹制好的五花,会吸引一路上各式各样的妖,又或是人。作恶如何,自然要结同样的业果。

    一阵头晕目眩后,陆瑾感觉自己腹部不再刺疼,他费力地睁开了眼。

    是谁在抱着他?

    沈风禾并没有唤出她的葫芦,而是抱着小猫一路上了仙阶。每一层仙阶上,都有人在忙活。

    “小铃铛。”

    仙气缭绕的仙阶上,正有一只人参蹦蹦跳跳,其后跟着一抹蓝色的身影,也是跟着蹦跳追赶,但她不忘伸手与沈风禾打招呼。

    “陆师姐,你有没有发现我今日有什么特别之处?”

    沈风禾骄傲地晃了晃手中的小猫。

    “嗯今天的发髻扎得特别好看。”

    “不对。”

    “小铃铛好像又长高了。”

    “你昨日刚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嗯这是,你的灵宠?”来人终于注意到沈风禾手中的黑色毛球。

    “自然。”

    沈风禾昂着头,几乎要将手中的小猫托过头顶,顺道抓住了路过蹦跳的人参,“好看吧。”

    “怎么挑了只黑乎乎的,像是跟你一样喜欢钻灶台。”

    “人参我拿走了,正好给我的灵宠补补。”她的灵宠没有得到夸奖,沈风禾将视线落在了人参身上。

    人参被沈风禾握在手心,瑟瑟发抖,连身上每一根须都在颤动。

    它抗拒地盯着沈风禾怀中的小猫,“小铃铛你还是人吗?你竟然要把我喂给一只猫!我可是一百岁的人参!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我也是灵宠!”

    孩子大了,翅膀硬了,要吃了它!

    陆瑾虚弱地睁着眼皮,爪子抓牢了鹅黄的衣袖,盯着面前的人参,与它大眼瞪小眼。

    萝卜会说话。

    “别呀小铃铛,好看好看。”

    蓝色的身影一晃,谈笑间一把夺过沈风禾手中的人参,伸手拔了它几根须子,“放过它吧。喏,不要说陆师姐小气。”

    “我的头发!”人参心疼地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多谢陆师姐。”

    沈风禾笑眯眯地接过那几根须子,小心收进衣袖,“多谢参兄!”

    一人一猫又上了一层仙阶后,一只拳头大小的蝎子从崖壁上的松柏枝上掉到陆瑾面前,在它的皮毛上张牙舞爪。

    “喵!”

    猫的本能让陆瑾瞬间炸毛。

    “姬师兄,你的虫子,吓到我的灵宠了。”

    沈风禾抚了抚小猫的脑袋,伸手一捏,将大蝎子抛给了一抹紫色身影。

    紫色身影上的铃铛比沈风禾身上还多,赤着的脚每走一步,身上便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小师妹,你的新灵宠瞧着没什么精神气,要补身体还得看师兄的。我这有炼了十年的金毛老鼠,要不要给它尝尝?当然也可放入你的汤羹之中,煮给师尊吃,延年益寿葆青春。”

    大蝎子钻进他的袖口消失不见,他伸手从脖子后提出了一只散发着金光的,长着长毛的,吱吱叫的老鼠。

    “它看起来再闪亮亮,也是一只老鼠,若是姬师兄再往我的汤羹里加奇怪的东西,师尊会揍你,但不会揍我。”

    沈风禾盯了金老鼠一眼,“你还是卖给三师兄吧,他喜欢金闪闪的东西。”

    姬师兄最近的灵宠们种类越养越怪了,她才不相信他真的舍得这样对他的灵宠。

    “风禾说的很有道理。”

    每上一层仙阶,沈风禾就要炫耀一番她的小猫。待到了风渺峰顶上,听雪宗人人都知晓小师妹收了新灵宠。

    河狸路过沈风禾的身旁,尊敬又感激地朝她深深鞠了一躬后,一蹦一跳下了仙阶,身上鼓囊囊的钱袋子一晃又一晃。

    “沈风禾!”

    祁玉山的怒吼又从不远处传来,隔着十里外都能听见,金算盘承受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疯狂拨动。

    “来来来,你跟三师兄解释解释,如何做出一道菜,能花去四百灵石。”

    陆瑾心口一紧,哑声应:“不提,不纳,都听阿禾的。”

    “还有——”

    沈风禾的委屈更重,“你们送我的衣裙,烧坏了,蝴蝶钗也被抢走了。”

    “我再给阿禾买便是。”

    “不一样。”

    她眼眶通红,“那是你和陆珩都喜欢的,还那么贵。”

    陆瑾低头,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与灰。

    “那我日后便穿紫袍,领更多俸禄。往后所有俸禄,全都给阿禾买钗环衣裙。”

    第109章背锅崔

    崔执站在一旁,瞧着这紧紧相拥的两人,偏过头去,眼不见为净。

    他跟着上来作甚呢。

    真想给自己一巴掌。

    来俊臣瘫在地上大口喘气,待休息好,他准备起身。

    但他的手往后一撑,忽触到一团滚热黏腻、带着毛发的软物。

    他愣了愣,低头一摸。

    “啊!什么东西!”

    他吓得猛地弹起来,颤颤巍巍指着地上,“这、这人怎碎了?!头、人头!”

    翌日清晨,玉盏迷迷糊糊醒来。天还未亮,只从窗纸间透出淡蓝色的光。

    暗淡的天光下,她看见沈风禾已经洗漱穿戴好,正坐在窗前,弯着身子用布条紧紧裹在膝盖的位置。

    玉盏吓了一跳,连忙询问:“你还走得了路吗?不如今天告个假吧?”

    沈风禾背着光,玉盏看不清她的神情,只见那道剪影若无其事地开口:“若我今天不去,恐怕日后更没好果子吃。”

    秋雨湿寒,沈风禾在冷雨中跪了几个时辰,膝盖从酸胀麻木,到如今稍微动弹一下,就如跪在针尖上一般,不间断地透着刺骨的疼。

    膝盖早就青肿一片,她只能用布条紧紧裹住伤处,试图缓解痛感。

    玉盏坐起身点灯,光下,沈风禾面色苍白憔悴,眼神却烁烁生辉。她想起昨晚沈风禾的模样和她说的话,心中泛起一阵无来由的惧怕。

    她艰难地看着沈风禾,声音干涩:“你不要做傻事……”

    沈风禾望着她,忍不住歪头笑了:“你觉得我要做什么?”

    她蹒跚着挪到玉盏面前,拍拍她的头,含笑温声道:“傻丫头,放心,我心中有数的。”

    离开屋子,她拖着两条病肢,缓慢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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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胡婉娘的厢房外。

    在原地安静地站了小半个时辰,屋内终于传来轻微的声响。房门打开,丫鬟们依次进去服侍她穿衣、束发、洗漱。待胡婉娘用过早饭,已然是日上三竿的时辰。

    胡婉娘餍足的声音响起:“让她进来吧。”

    长时间站在原地,沈风禾的腿脚早已麻木,她强忍着不适,姿态如常地走进房间,只有仔细看才能隐约发现步伐的僵硬。

    她走到胡婉娘面前,不见丝毫迟疑,乖顺地跪下。

    “昨日奴婢衣冠不整、言行无状,令姑娘蒙羞,都是奴婢的错,奴婢特来请罪。”她打了千万遍腹稿的话脱口而出,语气中全无怨怼。

    她抬起头,恳切地看向胡婉娘:“奴婢愚笨,幸得姑娘宽容、多番教导,今后定会恪守奴婢的本分,望姑娘再给我一次机会!”

    胡婉娘看着她跪倒在地,仰头看着自己,一副心悦诚服的模样,心中的不悦也渐渐淡去。

    她轻哼一声:“算你识趣。你起来吧。”

    沈风禾麻利地爬起来,恭敬地半弯着身子。

    胡婉娘打量她一眼,有些自得地笑道:“我向来不苛待下人。你看你,昨日跪了那么一小会儿,现在不也什么事儿都没有吗?”

    她话锋一转,有些恨恨道:“要是换了那李茹娘可就不一样了!别看她总一副淡泊清高的模样,殊不知,越是这种人,对身边人越是阴狠!”

    沈风禾慢慢地勾起唇角,微笑着附和道:“您自然是不同的。”

    玉盏站在胡婉娘身后,神情复杂地看着沈风禾,良久,默默低下头。

    从那天起,玉盏渐渐察觉到沈风禾的变化。

    玉盏默然片刻,低声开口:“况且,我知道你所求的,不是那些东西。”

    沈风禾在被子里握住玉盏的手,她们躺在狭窄的小床上,像母亲腹中两个亲密的孩子。

    “万一以后被姑娘安排去别的地方,去干苦活,你怕吗?”沈风禾转身面向她。

    黑夜里,玉盏的眼睛亮晶晶的。她嘿嘿一笑,看起来傻傻的:“我不怕。能进胡府,有自己的屋子、自己的床铺,每顿能吃饱喝足,已经是最好的日子啦。”

    “这样的日子,就算活到七十岁,我也知足。”

    沈风禾轻轻笑骂:“傻姑娘。”

    秋风从窗户的缝隙钻进来,二人将头往被窝里缩了缩。

    窗外风雨不停,屋内,两颗赤诚的心相互依偎着睡着了。

    十月中旬,连绵的秋雨终于离开兖州的地界。在府中憋闷了许久的胡婉娘也终于按捺不住,央着父兄,要去城郊的明泉寺礼佛吃斋,再小住上几日。

    胡瑞对女儿向来是百依百顺的,他痛快地应允了,甚至大发慈悲地让胡品之随她同去,好生照顾亲妹。来到兖州后,他压着胡品之不许玩闹,安安分分地在书房里学了几个月,学得死去活来,做梦都是之乎者也。

    对胡婉娘,他只要求她带足人手,奶妈、丫鬟、小厮,一个都不能少。说罢,又对着下人们一通敲打,务必照顾好小主子。

    一行人挑了个晴朗的日子,带着诸多家什浩浩荡荡出发。

    在书房里关了三个多月、久不见天日的胡品之,也终于扬眉吐气,骑上他的高头大马,一路很是招摇风流。

    沈风禾和胡婉娘坐一辆车。胡婉娘掀开帘子看着马车外繁忙的街景,沈风禾则顺着空隙,看向了一旁骑在马上慢行的胡品之。

    这是她到了兖州以来,第一次见胡品之。

    内宅就是如此,前院后院互不连通,她也没混到能贴身伺候胡婉娘的份上。来了胡家这么久,这居然是她第一次见到胡品之。

    胡品之约莫是刚刚及冠的年纪,样貌端正,气度却很顽劣。好华服新衣、好酒色美人,一看就是十足的纨绔。学业上一无是处,如今连个秀才都没考出来,但对于坊间如何玩乐倒是在行。

    依据她偶尔从胡婉娘嘴里听到的来看,胡品之行事冲动大胆,是个顾头不顾尾的性子。

    胡家大夫人只有他一个独子,他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只怕是习惯了无论闯出什么篓子,都有人来替他收拾的日子,所以对万事都一副散漫不羁、无所畏惧的态度。

    出了城,沿路尘土渐起,胡婉娘放下帘子。沈风禾顺势收回视线。

    没关系,往后我的机会多着呢。一夜北风急,深秋悄至。

    中秋刚过,丰沛的雨水降临兖州。秋风缠绵,细雨霏微,湿寒的天扰得人意兴阑珊。

    因着这天气,胡婉娘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赴约了。

    兖州府两位同知,层级相当、公事上分歧不断,家中两位小姐也多有龃龉。

    胡婉娘与另一位同知家的长女李小姐年岁相仿,她看不惯李小姐的清高自怜,李小姐看不惯她的骄矜任性。兖州府的千金们但凡设宴,这二位必是要争个高下的。

    如今,胡婉娘刚刚收到从江南寄来的新鲜样式绢绣料子,都裁好衣备着宴席上一展风姿,心心念念要将李小姐比下去。可绵延半月的秋雨让她的算盘全落空了。

    是以,这段时间以来小院内乌云重重,丫鬟们整日提着一口气,谁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触霉头。

    沈风禾照样过着她忙碌而疲惫的生活,只今天有些许不同,今日是沈十道的冥诞。

    清早起床,她特意换了身素色的衣裙,在内衬的腰间系了一根麻布。

    若是沈十道还活着,如今也是知天命的年纪了。

    天还未亮,她翻开自己藏在衣箱深处的木盒,借着微弱的天光,静静翻阅沈十道的旧书。

    这几本书陪她和沈陆瑾走过许多年,纸张都已泛黄,有了岁月的痕迹。

    翻到某一页,她看到页脚滴了一滴墨,正好盖住沈十道的批注。她指尖轻抚那滴熟悉的墨迹,忍不住轻轻笑了。

    那时她和沈陆瑾为了早日拿到书铺的活计,一有闲暇就在沙地里埋头练字。练得差不多了,他们俩咬咬牙,买了一套极廉价的二手笔墨。

    许久没能碰到书墨的二人拿起笔都有些颤颤巍巍,沈风禾一不小心就将墨滴到了页脚。沈风禾一向珍惜父亲的遗物,眼泪当即就落了下来。

    沈陆瑾见状也慌了,又是用衣袖擦、又是用砂砾轻轻磨,最后无措地拉住她,向她承诺以后一定想办法把这个墨迹去掉,她才半信半疑地止住了泪。

    思及此事,沈风禾忍不住笑了。

    笨死了。哪有落在纸上的墨迹还能被擦掉的。

    一颗泪珠落在那滴墨旁边,沈风禾轻轻用指腹擦去。

    天亮后,又是忙碌的一早。沈风禾逐渐习惯了每日单调重复的工作。投入进体力活中,反倒能让她短暂地忘却许多痛苦。

    晌午时分,沈风禾去大厨房端自己的饭菜,在转角处险些被人撞倒,食盒却脱了手。她眼疾手快去抓食盒的握把,一双手先她一步,稳稳地接住了食盒。

    那人长舒一口气,将食盒交还给她,有些不好意思:“还好接住了……刚刚没注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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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实在对不住啊。”

    沈风禾抬头看去,是一个样貌清秀端正的小厮,看上去比她大一两岁的模样。

    沈风禾摇摇头,接过食盒,从旁边侧身离开。

    “松烟!你怎么在这呢?少爷到处找你呢,快跟我走吧。”一个男声在身后响起。

    少爷?

    沈风禾下意识侧身看去,只见刚刚那小厮应了一声就被来人急急拉走。

    他似乎有所感,临走前转过头来,二人视线交汇。

    猝不及防被对方的视线抓住,沈风禾礼貌地扯出一个笑,松烟却猛地回身,脚步慌乱地跟来人离开了。

    沈风禾放下嘴角的笑,沉默地望着他走远的背影。

    吃过午饭,到了胡婉娘午睡的时辰。

    走进小院,她迎面撞上气势汹汹的胡婉娘。

    沈风禾的指甲陷入手心,在心中如是说道。

    明泉寺离城中不远,常理来说,驾马车大半天就能到。不过如今天高气朗,又遇上集市,胡婉娘玩兴正浓,一路上走走停停。直到日渐西山,一行人才抵达明泉寺所在的山道。

    车马悠悠前行,不远处却仓皇跑来一个小丫鬟,在地上跪下。胡品之拉紧缰绳,小丫鬟带着哭腔急切道:“求公子救救我们家主子!”

    胡品之啧了一声,腿一夹马腹,不耐烦地准备绕道而行。

    那小丫鬟见状急了,倒豆子一般大声道:“我家主子是福建提督学政佥事孟大人的夫人!夫人回京省亲,不巧车坏在路上,又遇上小主子身体不适,这才挡住公子去路,只求公子施以援手,救救我们家主子吧!”

    听罢,胡品之慢慢旋过身子,脑子却飞快地转了几圈。

    福建提督学政,他似乎听父亲说过,是个叫孟忻的狠角色。

    胡品之人虽纨绔,可从小在官宦之家长大,多少也耳濡目染了些官场世情。这几个月胡瑞对他更是耳提面命,讲述了诸多如今朝中的局势。

    如今朝堂之中,两派势力隐隐有分庭抗礼之势。朝中官员,多以蔡尚书和徐尚书马首是瞻。他的叔爷时任吏部侍郎,当年座师便是蔡尚书。

    蔡尚书圆滑老辣,极擅弄权,长女入宫多年,如今育有长子、高居贵妃。徐尚书则为人刚直,一向以骨鲠之臣自居,守礼法、遵道义,是闽浙文人的中流砥柱。

    两位权臣的对立,实际也是贵妃之子和先皇后嫡子之间的皇储之争。

    而在这泾渭分明的两派中,还有这么一派人,是能臣,更是孤臣。这孟忻就是其中之一。

    孟忻虽是闽地人士,却师从已故的太傅崔清。崔清门生众多,孟忻是他的得意弟子。老师去世后,崔家逐渐落寞。

    夜已深,崔夫人睡下,沈风禾吹熄蜡烛,踮着脚尖离开禅房。

    更深露重,她缓慢地独行在明泉寺蜿蜒的石径上。

    只有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刻,她才能从丫鬟玉竹的身份中抽离出去,短暂地做回自己。

    如今,在胡婉娘面前,她已经能熟练地做个听话顺从的丫鬟了。

    每一日,她揣度着胡婉娘的心意,说出那些言不由衷的讨好和奉承时,仿佛有另一个自己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自己。

    她知道,她在害怕。

    她害怕某一天,她真的成了那个奴颜屈膝的丫鬟玉竹。

    明泉寺坐落在山间,林深竹茂,月光洒在石径上,鹅卵石透出温润的光。

    她放下乖顺的面具,沉默着拾级而上。在这寂静的光景中,她的心浸在一片疲惫和伤怀里。

    走过一处开得正盛的野菊花丛,她依稀听见前方传来说话的声响。她下意识躲到花丛中,悄悄望去,只见半坡上有座矮亭,站着两个男人。

    她轻轻拨开花叶,定睛一看,居然是胡品之与吴川。

    据她所知,吴川是胡品之奶娘的儿子,比胡品之大十岁,自小混迹在三教九流中。她猜,这位吴川私下应该替胡品之做过许多脏事。

    她忍不住屏住呼吸,缩进阴影里,努力掩饰自己的存在。

    亭中传来吴川的声音:“少爷对那崔氏何必如此照顾?老爷不是说,他与孟忻那厮并无什么交集了吗?”

    “你懂什么。”胡品之轻蔑一笑,轻摇折扇,走到亭台边缘,颇为得意地说,“父亲是因为早年与他有旧,现在才拉不下脸与他相交。

    “可这孟忻,这些年滑不留手、两派不沾,还能坐到那个位置,本事可不小。这种人平时没有交集也就算了,如今上赶着让咱们碰到了,予个方便可没坏处。”

    “况且。”他的声音骤然压低,沈风禾忍不住往前凑了凑,仔细聆听。

    “当年父亲在太原做通判掌运粮时,孟忻也在西北。之前那事虽然盖过去了……可是谁知道那人手里有没有把柄?现在交个好,总没有坏处。”

    沈风禾暗中皱眉,还没来得及深思,吴川谄媚地笑道:“小的愚钝,还是少爷思虑周全。”

    胡品之洋洋得意:“父亲就是在孟忻面前包袱太多,意难平罢了。”

    说罢,他话锋一转:“那孟家小公子,我看着和婉娘差不多年岁。孟忻如今在朝中炙手可热,若是二人能结成良缘,将来我入仕,也未必非要继续走叔爷的路。爷懒得看他们主家那帮人的脸色。”

    “是那群人不识好歹,少爷不必与他们一般见识。”吴川的奉承脱口而出,胡品之满意地晃晃脑袋。

    沈风禾躲在花丛中,细密的草叶扎着她的脸,她耐心地听胡品之抱怨了一通胡家主支的是是非非,直到二人终于离开,她才缓缓起身。

    “太原”“通判”“运粮”,沈风禾隐约觉得自己触及到了事情的关键。她不知道这是否与沈陆瑾的死有关,但她知道,这件事捅出来,一定不会让胡家太好过。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亢奋和忐忑。

    她告诉自己,要稳住,这才刚开始。

    沈风禾当真凑了过去,刚要侧耳,他忽然手臂一紧,再次将她牢牢抱在怀里。

    “夫人,夫人终于找到你了想死我了。”

    虽是文官,但他肩宽臂长,青筋顺着手臂浮起,筋骨结实有力,手臂稍一用力便显出流畅的线条。

    与沈风禾一贴,体型差悬殊得格外明显,她整个人几乎都被他裹在怀中,一点都挣不开。

    “陆、陆珩你抱得我喘不过气了”

    沈风禾被搂得胸口发闷:“你的胳膊怎么这么粗,怪不能那悬崖峭壁,你能一下子就攀上来。”

    “噢——”

    陆珩将下巴放在她的耳畔,慢慢吹气,“郎君,不是只有胳膊是这样的。”

    第110章按按腿

    陆珩总胡说八道。

    沈风禾被热气蒸得有些昏沉,耳边是他的絮叨。

    她佯装咳嗽一声,“水、水有些烫了”

    “夫人脸烫罢。”

    陆珩正环着她,“明明有些凉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19/21页)

    了。夫人等等,郎君帮你加些热的。”

    日暮时分,街市冷清下来,沈风禾和沈陆瑾推着空荡的板车归家。

    从县城到四台山山道,行人渐散,周遭安静下来,只听闻山中熏风穿林打叶,蝉鸣伴着溪流淙淙。

    斜阳映着远树,日光穿过高柳绿槐,洒在沈风禾的脸上。

    清风拂面,她眯着眼睛长舒一口气,很是安逸。

    沈陆瑾看她懒猫伸腰似的模样,忍俊不禁。

    二人路过山间一处荷塘,沈风禾起了玩心,央着沈陆瑾要去采莲子。二人在池边丢下板车,从芦花荡里拉出一只竹筏,轻快地跃了上去。

    霞光映日,竹筏搅乱池水,水天相接,一片金粼。

    粉紫的天地间,少年撑一支竹篙,移舟向那藕花深处去。少女光脚踩在竹筏上,摇晃间采莲正忙。

    竹筏荡阿荡,直到暮色四合,水鸟归巢。少年少女拥着满船荷香仰躺在竹筏之上。头顶是漫天的皓月繁星。

    沈陆瑾从袖中拿出一支梅花木簪,递给沈风禾,假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前几日见城中有人家给姑娘办及笄礼插簪,想起你如今还没戴过,便给你刻了一个。”

    沈风禾接过木簪,举在眼前细细端详,绿檀木的簪身顺滑柔润,不知道他私下打磨了多久,一簇梅花小心翼翼坠在簪头,娇艳欲滴、栩栩如生。

    她把木簪小心地放进前襟,心中欢喜,嘴上却揶揄:“立夏了,为什么不是荷花?可见你还是不够风雅。”

    沈陆瑾翻了个白眼,不理她的口是心非。

    薄云掠过残月,水云之间,荷香四溢。过了好半晌,她突然喃喃道:“沈陆瑾,女子及笄为何要办礼?”

    “常人办礼,多半是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家女儿到说亲的年纪了。”

    “女子及笄后只有嫁娶这一条路吗?”一股无名的困惑和烦躁袭上她心头,她不明白,明明方才还在欢喜,为何下一刻又陷入了低潮中。

    沈陆瑾听出她的语气,沉吟片刻才认真道:“男婚女嫁是世俗常态,可嫁人后却不止一条路可走。

    “前有嫘祖事农桑、编丝绢造福后人,后有梁夫人前阵杀敌、多少男子都不敌她勇猛。世上某些傲慢短视之辈小瞧女子,以为区区婚嫁就能将女子困在后院庖厨,实则大错特错。”

    沈陆瑾眉心微蹙,神色有些严肃:“若是有一日你成亲了,切记要事事有主见,不能被人随意摆弄。”

    沈风禾眨眨眼,突然问:“我成亲后,我们俩就要分开了吗?”

    沈陆瑾一愣,是啊,阿禾成亲后就有自己的家了。

    沈风禾追问:“照理说是你先成亲,你成亲以后,我还住原来的屋子吗?”

    沈风禾想,她住的屋子大,靠窗景致采光都比沈陆瑾的好多了。若是以后沈陆瑾成婚,总不能让嫂嫂和沈陆瑾一起挤又暗又小的破屋子。

    沈陆瑾被她跳跃的思维砸得有些懵,猝不及防被拉进了未来五年、甚至十年后才会面临的问题。他稍一设想沈风禾描述的场面,心中密密麻麻地浮起抵触。

    他无法想象,有一日沈风禾会跟在另一个陌生男人身后,离开他们苦心经营多年的小院。

    他也无法想象,有一日他们的生活里会多出一个陌生女人,占据沈风禾原本生活的空间。

    这两种想象都让他烦躁。

    沈陆瑾确信,在他对于未来的一切想象里,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有沈风禾清晰可见。

    他冷哼一声:“小小年纪就想着长大成亲嫁人,不害臊。”

    沈风禾抓了颗莲子丢他身上:“明明是你先挑的话头!那你说说,你在想什么?”

    “在想怎么让我们过上好日子。”沈陆瑾脱口而出。

    沈风禾有些愣怔,看他坐起身认认真真细数:“先把屋子给修缮好,屋顶的瓦该换了;后院砌一间杂物房,东西都堆在正殿实在有些不像样;再给你买几身好看点的衣服,别整日跟个黄毛野丫头似的……对了,若是有余力,还想给菩萨娘娘塑个新泥像……”

    溶溶月色下,少年盘腿而坐,掰着指头念念有词,全然不见他平日在外人面前清冷持重的模样。沈风禾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双手垫在脑后,伴着少年清亮的声音闭上眼睛,随手抓了颗莲子喂嘴里,唇齿清香。

    山风乍起,吹舞了四面垂柳、十里野荷,吹皱了池面的星河明月。

    天地间,仿若只剩这竹筏一排、人影一双。

    沈风禾心中默默想,明日千般好。

    明日千般好啊。

    翌日清晨,沈风禾还在被窝里梦周公,沈陆瑾早早地出门了。

    昨夜二人贪凉,在荷塘里玩闹到后半夜才归家,算上清早五更天就赶到集市,也算是披星戴月了。沈陆瑾还好,沈风禾是彻底起不来了。刚好今日闲来无事,他干脆跑到城里,准备做一天短工。

    银子总是多多益善的。

    况且,想到昨日两人提起及笄之事,他心中有了些思量。

    女孩儿家的及笄礼何其重要,这几年辛苦些,将来也好去银楼打支好簪子。不拘是金的还是玉的,总不能又拿出支竹簪、木簪。

    沈风禾配得上最好的东西。

    到了县城,他轻车熟路地走进东桥酒楼,和掌柜的寒暄几句,就往后厨钻。每逢城中有人家办红白酒,多半会从东桥酒楼置席面。办酒前一日酒楼最是忙碌,沈陆瑾从小便在这种日子来做短工。

    一整个上午洗菜、备菜,用了晌午饭,终于拿到工钱,不算多,但沈陆瑾很满意。

    看天色还早,他又匆匆跑去书铺,想问问掌柜可有新的书要抄。没想到书铺里只有一个百无聊赖的王翠儿。她见到沈陆瑾,眼睛一亮,拉着他的衣袖走到柜台前。

    沈陆瑾不自在地挣脱她,语气僵硬:“王掌柜可在?”

    王翠儿没在意他的态度。她比沈陆瑾还长两岁,有时看他就像在看自家不懂事的弟弟。

    她笑答:“你别找我爹啦,我给你介绍个好活!”

    她从柜台里翻出一张书契,递给他看:“咱们原来的知县胡大人家中有几本孤本,想找写字好看的书生抄完留作收藏,给的可多啦!我特意把这活儿截下来,你看怎么样?”

    沈陆瑾盯着手中的书契,确实是个漂亮的价格,够普通人家吃喝三个月的银钱,抄几本书就到手了。不愧是胡家。

    他看着王翠儿,真心实意地道谢:“多谢你,王姑娘。”

    “这算什么,本也是因为你和阿禾的字写得比那些书生好多了,你们应得的!”

    皓月当空,四台山一片寂静。

    借着月色,沈陆瑾穿行在山林中。不知为何,走了无数遍的山路,今日却透着几分无名的古怪。他以为是自己劳累一天有些恍神,摇摇头继续向前。

    走到一处溪水边,他蹲下身用水拍拍脸。溪水清冽,他的发丝上沾满水珠,一滴滴落在水中,波纹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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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水面上闪过一道寒芒,他定睛一看,却见水中倒映着一把利斧,高高地举在他头顶,顷刻间就要落下!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先一步动身,他一个侧身翻到旁边的草地上,斧头落了空。一个身影扑倒在地,又踉跄着站起身。

    朗朗月下,他看清了来人的模样,是个与他差不多高的中年男子,身材精瘦,神情暴戾,带着刀尖上舔血过日子的人才有的疯狂和阴狠。

    不安弥漫上沈陆瑾的心头,他逼迫自己镇定下来,冷静迅速地扫视一圈周遭的环境,又盯着男人的眼睛,不愿激怒他,沉声问道:“我与阁下无冤无仇,你何必下此狠手?”

    男人嗤笑一声,脸上皮肉垂叠、沟壑纵横,吊梢眼里闪着嗜血的精光。

    “小子,你不走运,有人找我买你的命!”说罢,他又紧握斧头,明晃晃的斧刃直直劈向沈陆瑾!

    沈陆瑾早有准备,他敏捷地弯腰踏进浅浅的溪水里,躲过利刃,又乘势抓了把溪流底的石子朝男人的脸上丢去,转身拔腿就跑。

    男人下意识抬手挡住,却晚了一步,他大叫一声,石子混着泥沙糊在他的眼睛里,半眯着眼揉搓,却见沈陆瑾向林中深处跑去。

    被一个毛头小子摆了一道,男人心中恼怒和杀意更甚,只听他一声暴呵,三两步就扑到沈陆瑾身后,抓起斧头一通乱砍!

    沈陆瑾躲闪不及,后衣领被斧头尖勾住,利刃划过他的后颈,他强忍疼痛,向男人的下身踹去!

    男人体力和力量都更占上风,转瞬就反扣住他的双臂,将他狠狠按倒在地,斧头一下下劈在他的背后。

    沈陆瑾的脸贴着泥地,侧脸在粗砺的石子上摩擦,可他来不及疼痛,拼命挣扎着,在求生中爆发了巨大的能量,借男人的手臂为支点,腿脚奋力一转,又将男人压到在地。

    斧头被沈陆瑾踹到一边,两人就这样在地上扭打着,拳头雨点一样落下,只闻闷哼声、痛呼声、急促的喘息声。粘稠的血滴到他的眼皮上,汗和血腥味充斥他的鼻腔。

    沈陆瑾一拳拳打红了眼,可体力逐渐不支,他将男人狠狠踹到一边,挣扎着起身想跑。

    那天下午,沈风禾从废墟中找到一只外壳烧焦的木盒子。它居然从大火中存活了下来,打开盒子只有些飞灰。这里面小心存放着她这些年最重要的东西。

    几本写有沈十道笔迹的旧书、一只灰扑扑的荷包,和一支朴素的梅花簪。

    沈风禾将那把匕首小心地放进去,背上包袱,离开了这片焦枯的竹林。

    王翠儿在竹林外等她。她最后回望了一眼已然消失的破庙,和竹林中那个孤单的坟茔。

    临走前,她抚摸着小小的坟包,眼神清澈明亮地看着坟前空白的木板,孩子气地承诺:“你别怕,等我做完我要做的事,我就来陪你。”

    王翠儿好心收留了她。当夜,她见沈风禾洗漱完,在被窝里沉沉安睡,放心地关上门出去了。

    三更天,沈风禾背上包袱,悄悄离开了。

    她走到城中有名的人牙子聚集的街市,耐心地敲了很久的门。

    一个胖女人骂骂咧咧地打开门,不耐烦地看着她。

    她拿出装了她和沈陆瑾六年积蓄的荷包。

    她神色平静:“我们做个交易吧。”

    是夜,马车疾驰在官道之上,路过之处,扬起一片尘土。

    晏立勇坐在车中,望着趴在主座上奄奄一息的少年,心中焦躁不安。

    “还有多久?”他一把掀开车帘,沉声问道。

    “还有半个时辰到驿站。”

    晏立勇面色难看地坐回车厢。

    与他同行的年轻亲卫丁良安慰道:“大夫都已经安排好了,到了立马就能救治。”

    丁良用帕巾擦了擦少年额上的冷汗:“但愿他能挺过这一劫。”

    三天前,晏立勇和丁良在县城里打听许久,终于得到消息,沈陆瑾住在四台山之上。

    那天夜里,他们匆匆赶往四台山,在山中迷失了好几次,兜兜转转终于见到一间透着烛光的屋子。

    二人欣喜,推门进院,却见屋中散落着干草与竹编,一个中年男人举着火把,下一秒点燃了屋子!

    顷刻之间,火焰便吞噬了眼前的一切,晏立勇大惊失色,三两步跨进屋子,与那中年男人扭打起来。

    丁良眼疾手快地捞起瘫软在血泊之中的少年,冲出火海。

    中年男人伤势惨重、精疲力尽,他从山坡下爬到沈陆瑾家里,已是强弩之末,三两下就被晏立勇踹倒进正殿里屋,当即咽了气。

    晏立勇来不及管那人,匆忙跑到丁良身边,却见少年全身伤痕累累,几处伤口深至见骨,呼吸微不可闻。他把耳朵贴到少年胸前,隐约还能听到微弱的心跳。

    他拉开他的衣领,看见一道约莫两寸长、淡淡的陈年旧伤,从锁骨划向心脏。他当即大惊失色,心跳如擂鼓。

    这是大少爷两岁时,因奶妈看管不利自己拿剪子划的伤口!

    他用袖子擦去他面上的血迹,仔细端详片刻,语气复杂:“是他。”

    说罢,他与丁良对视一眼,当机立断:“走!”

    晏立勇小心翼翼背起沈陆瑾,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抵达客栈,丁良先一步去找的大夫也匆匆赶到。

    大夫见到沈陆瑾,立马往他嘴里塞了参片,剪掉带血的衣物,包扎、开药方。

    忙到大半夜,沈陆瑾身上的血总算止住了,可他的伤势实在太重,大夫叹息,恐怕回天无力。

    晏立勇强压下慌乱,让那大夫开些续命的东西,无论金银,都要支撑他至少十日不能死。

    大夫面色难看,想开口斥责他异想天开,晏立勇却拿出一个木盒,打开竟是满满一盒晃眼的金锭子。

    大夫震惊地望他们一眼,再看他们腰间的佩刀,心知这帮人非富即贵,全然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

    他咬咬牙,思索片刻,扯过纸张洋洋洒洒写下方子,全是些吊命的名贵药物:“我能想到的就这些了,照着方子每隔两个时辰就往他嘴里灌。”

    他把方子递给晏立勇:“能不能活下来,全看他的造化了。”

    之后的几日,二人马不停蹄带着沈陆瑾往京城去。

    他们不敢停下休息,只在驿站停过几次,匆匆用驿站的厨房熬好药、放进水壶中,又换马赶路。

    直到今天早上,少年再次陷入高烧中,背上的伤口也被再次崩开、洇出大片血迹。

    他们不得不停下,雇人快马加鞭去下个驿站准备好大夫,又换了辆平稳的马车,继续疾驰。

    晏立勇凝视裘毯里面色惨白、因为疼痛不断发抖的少年,心中五味杂陈。

    五岁就被拐走,这么多年艰难求生,好不容易要过上好日子了,又不知得罪了谁要被下此痛手……

    他看着少年痛苦中仍然清俊的模样,情绪在极致的紧绷中突然走远了。

    他想起了那位夫人。

    那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100-110(第21/21页)

    时她身怀六甲,精神疲乏、脚步虚浮,挽着丫鬟从他面前走过。

    他一个毛头小子,慌忙侧身低头回避,只听见她轻声细语的话飘在空中。

    “无灾无难……”他陷在回忆中,喃喃道,“你可一定要无灾无难啊……”

    七日后,马车终于停在京城宁远侯府门前。

    晏立勇抱起沈陆瑾直直冲进府中。

    府中早已收到消息、严阵以待,他顺顺当当地将他送进了修缮打扫好的修德院。太医和仆从立时忙碌起来,把脉、换药、煎汤。

    晏立勇站在门外,长舒一口气,整理好思绪,拍拍衣袍上的尘土,转身前往前院书房。

    松窗竹户下,晏淮站在桌前,气定神闲地画一棵兰草。晏立勇踏进屋内,施礼后安静地站到一旁,不再言语。

    一炷香的时间,晏淮终于悠悠放下笔,别有兴致地欣赏着纸上的兰草,终于打破沉默。

    “立勇,你看我的这株草怎么样?”

    晏立勇回道:“侯爷,勇一介粗人,实在不懂此等风雅之物。”

    晏淮嗤笑:“风雅?生在山涧泥地,风吹日照,何来风雅?”

    晏立勇一愣,揣度片刻,小心翼翼道:“想来只要出生名贵,便是长在泥地里,也不是那杂草、野草可比的。”

    晏淮闻言笑出声,手指点点晏立勇:“你小子,这么多年也学会说好话了。可见是学坏了。”

    晏立勇笑了一下,没有答话。

    晏淮将画收到一边。日光透过竹影,洒在他的案前。

    他活动着脖颈,发出舒服的喟叹,走到窗前。

    他只留给晏立勇一个背影。

    “说说吧,我的嫡长子,这么多年,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晏立勇上前一步,深深作揖,正色道:“是,侯爷。”

    沈风禾恍然觉得,今日的陆珩格外温柔。

    她想逗他,道:“那便辛苦珩郎——”

    这一声甜腻调子,直叫陆珩心花怒放,整个人都要飘起来。

    他瞳孔骤缩,但很快笑应:“不辛苦,不辛苦!郎君给夫人按一晚上都使得,夫人随意使唤,怎么使唤都行!”

    她也被他逗得“噗嗤”一声笑出来,颊边梨涡浅浅。

    陆珩看着她笑,自己也跟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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