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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3、平安扣(第2页/共2页)

sp; 从起初的高热不下,到后来的反复低热和止不住的咳嗽,玉盏缠绵病榻近半月。她带着病气,自然不能来伺候,胡婉娘又将沈风禾点进了屋子  今日是除夕,府中张灯结彩,下人们一早就收到主子给的赏钱,饭食也比平常丰富了三分。

    整个府邸沉浸在年节的喜庆中。

    胡家人吃过团圆饭,胡婉娘央着胡品之在小院里放烟花爆竹。

    沈风禾借着尿遁的功夫,悄悄跑回偏房。推开门,小屋里没点灯。她心中正奇怪,走到玉盏床榻前,却怎么都叫不醒她。

    沈风禾慌了,一摸她的额头,她竟然又高烧起来。她熟练地打湿帕子,给她擦身降温。

    可直到不得不离开的时候,玉盏仍没有清醒的迹象,呼吸越来越微弱。

    沈风禾压下心中的不安,跑回小院。小院里灯火通明,胡婉娘已然睡下了。陈婆子看见她终于出现,给她骂了个狗血淋头。

    沈风禾不敢反驳,等她稍微停下,连忙截过话头,求她再去帮忙找一位大夫。

    陈婆子稀奇地看着她:“大过年的,非要找大夫来触主子的霉头,你脑子被狗吃了?”

    沈风禾顾不上别的,声声哀求,最后跪在地上,抓着陈婆子的衣裙。

    陈婆子不耐地推开她,转身就走。

    “你听不懂么?平时就算了,大过年的,往府里找大夫来,等天明了,你我就该走了!”

    沈风禾看着她走远,不敢耽误,又往前院跑。她只望着能遇上松烟或是陈玄,他们总是能出府的。

    可一路狂奔到二门,门却被锁上了。旁边吃醉酒的婆子大着舌头说,过年节,府上怕出岔子,把各处的门都锁上了。

    沈风禾心中近乎绝望。

    除夕夜,飞雪飘飘扬扬。她匆匆跑回偏房,雪落了她满身,黏在她满面泪痕上。

    门就在眼前,一推就开。她抬起手,却仿佛千钧之重。

    她要怎么面对妱儿?

    风替她做了抉择。

    门被缓缓吹开,玉盏微弱的声音响起:“……玉竹姐。”

    陆瑾揉了揉仍旧酸痛的额角,目光落在自己身上那枚在昏暗光线下泛着微光的玉环上,又回头看了看榻上安睡的沈风禾。

    他忽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一个事实。

    如果休沐意味着白日的陆珩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精力,探索各种新意,而夜晚的他就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收拾残局、安抚妻子、忍受身体不适,以及面对这取不下来的,令人尴尬又难受的玉环。

    那么。

    他陆瑾,这辈子都不想再休沐。

    前提是。

    陆珩在白日的时候。

    第96章蹭饭食

    端午休沐日一过,沈风禾倒是活蹦乱跳去上值了。

    她打小长在乡里,身子千锤百炼,也是好。

    只是大理人众人见少卿大人的面色不太对,尤其是刚上值那一日,面色绷着,眼下淡淡乌青,唇色也略显苍白。

    众人皆道少卿大人案牍劳形,连休沐日都埋首卷宗,实在是大理寺表率,值得大家好生学习。

    好在陆瑾和陆珩二人素来勤练,人又年轻,不过两日,面上便瞧不出异样,又变得生龙活虎。

    毕竟夫人炖得鸽子汤,真是好喝。

    喝完神清气爽。

    此时,沈风禾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心思,轻易就被人看穿了。

    她正推着小车慢慢往回走。

    这辆临时借来的木板车走不快,沈风禾索性就放慢了脚步,沿着大路边走边看。

    这会儿的天已经彻底亮起来,路上行人络绎不绝。

    一眼望过去,坊内道路宽阔平直,两侧的榆树和槐树有不少已经发芽,一派生机盎然。

    再联想到今早赚了足有八十文钱,沈风禾顿时觉得心情十分愉悦。

    说起来,也不是她故意坑人。那盛饮子的竹筒和竹杯子,都是她从系统赠送的新手大礼包里选的。

    如今送出去一只,就只剩下一只了,后续想继续摆摊卖饮子是不可能了。

    这么一想,沈风禾又后知后觉的感到有些肉疼。

    罢了。

    送都送出去了,难道还能要回来不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90-100(第13/23页)

    成?

    沈风禾摇摇头,不再去想那只竹筒。

    木板车顺着前面的矮墙右拐,一路走到巷子里面,院墙边种着一棵大榆树,绕过榆树再往里走,便是她临时落脚的客舍。

    在本朝,客舍相当于现代的旅馆,可以长租也可以短住。并且,客舍里面寻常都配有小厨房,客人平日里可以随意借用,十分方便。

    说起来,坊内客舍数量最多、最大最豪华的,当属崇仁坊。那里西临皇城,南接东市和平康坊,是文人墨客们最喜欢聚集的地方。

    不过地段好的地方,价格自然也水涨船高。

    沈风禾初来长安城,考虑到身上带的钱帛不多,最终还是选了靠南的永崇坊落脚。

    她推着木板车一进入院子,迎面就遇上了客舍的女主人。

    这间客舍女主人名唤杨三娘。

    杨三娘看上去三十出头,一身褐色胡服打扮,头上梳着利落的胡髻,言谈举止间十分热情直爽。

    今早听说沈风禾想借木板车,杨三娘二话不说,就爽快答应下来。

    沈风禾同杨三娘笑着打过招呼,推着木板车进了后院。

    后院打扫的十分干净,四四方方的围墙圈起一排排小屋子,院墙南侧种了棵桃花树,旁边还有花圃,花圃中种了几株月季并茉莉花。

    这样的景色,在市井中显得颇为不俗。

    也正因为如此,沈风禾初看到这处客舍的时候,就立刻决定租住下来。

    顺着南侧那一排客房数过去,第三间就是沈风禾住的房间。

    她将木板车放在院墙下,推门进了房间,拿出今早用寿命换来的新手大礼包,开始仔仔细细的查看起来。

    因为今早走的急,这些东西她并没有仔细看。

    现在一一看过去,发现毫无意外,都是跟吃食有关的。

    既有像盐、醋、黄酒、酱这样的调料,也有菊花、茯苓、党参一类的中药饮片,还有就是竹筒竹杯、瓷碗一类的器具。

    其中,一只长方形的铁盘吸引了沈风禾的注意力。

    这铁盘长约三十厘米,宽两指,四周用厚实的青竹片包裹,正好将大一块铁嵌在其中。

    沈风禾唤醒了系统,朝它问道:“大礼包里除了这些,还有没有其它的?”

    系统似乎有些无语:“这些已经是额外赠送的了,请宿主适可而止、不要贪心。”

    沈风禾不服:“这怎么能叫贪心呢?你看你给的这些调料和食材,从城里都能买到,一点都不稀缺。而且器具给的也不全,比如这铁盘,精致倒是精致了,但孤零零一个,起码应该配个炉子吧?”

    系统被沈风禾问的说不出话来。阳春三月,天边日头初升,长安城里坊鼓刚响过三遍,坊中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沿街的商贩们支起了摊子,叫卖声、吆喝声连续不绝,有早起的食客穿梭其中,人声配上各色朝食香气,有种说不出的热闹。

    在这番热闹的景象里面,偏有一处小小的摊子十分引人注目。

    那摊子摆在个安静的角落里,是用半旧的木板车临时改成的。

    木板车不大,上面铺了块青粗布,旁边用一根竹竿支起个小招牌。

    摊子拾掇的十分干净爽利,青粗布上,并排摆了两个高高的青碧色竹筒,上面盖了厚厚的棉布保温。

    最重要的是,摊主是个样貌端秀的小娘子。

    此时,她正望着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嘴角挂着一抹盈盈浅笑。

    明明摊前一个客人也没有,她却似乎半点也不着急,跟周围格格不入。

    有路过的行人好奇,伫足观望了一番,忍不住指着那两个竹筒发问:“这里头卖的可是饮子?”

    沈风禾收回打量四周的目光,抬起一双眼,朝问话之人笑吟吟的点头:“是。刚出炉的菊花饮子,客人可要尝上一杯?”

    那客人见小娘子笑的一团和气,又觉得用竹筒盛饮子十分新奇,便点点头:“好,那就来一杯尝尝。”

    沈风禾连忙应了,快手快脚的掀开竹筒上的盖布,拿杯子接了一杯菊花饮子,朝客人递过去。

    同时还不忘细心的提醒:“客人请慢用,当心热饮子烫口。”

    那客人正伸手接过,听她这么一说,下意识的低头看去。

    只见面前这杯子也新奇,竟然和盛饮子的竹筒一样,也是用竹子做成的。

    杯子高约一指半,宽半指,粗细正好能握在手里,分量却是不小。

    这么大一杯菊花饮子,卖两文钱,价格上倒也算公道。

    客人暗自点点头,见碧青色竹杯中,清亮的浅黄色饮子盛在里面,上面还飘着几片菊花花瓣,看着就赏心悦目。

    最难得的是,这菊花饮子竟然还是热的。

    这个时节,早上的温度还是有些清冷,能喝一杯热饮子暖身,实在是不错的享受。

    客人满意的眯起眼睛,暗叹一句小娘子细心。

    他就着竹杯低头喝了一口,只觉得菊花香气沁了满口,热腾腾的喝下去,连带着四肢百骸都熨贴起来。

    “好香的饮子。”客人毫不吝啬的赞叹出声。

    同时,在沈风禾的脑海中,响起一道清脆的系统音。

    沈风禾抬起头,弯眼笑了起来:“菊花饮子提神醒脑,早上热腾腾的喝一杯正好。那边摆了座位,客人可以坐下慢慢喝。”

    朝客人指了不远处的几把胡床,沈风禾心里面喜滋滋的,心道今日就算开张了,面上却从容不迫的收好钱。

    见有人尝过了饮子味道不错,周围又有好几位客人围上来,要了杯菊花饮子喝。

    沈风禾一一含笑应下,拿竹杯倒饮子收钱,动作一气呵成。

    片刻间,两只竹筒里的菊花饮子就卖了大半。

    先前那头一个买饮子的客人喝完,归还杯子的时候,好心的朝沈风禾提点。

    “小娘子卖的饮子味道确实不错,不过这大清早的,还是卖些汤饼馒头之类的,更受人欢迎。”

    沈风禾点头:“儿也是如此想的,过两天就准备上些朝食,到时候客人可要来捧场。”

    这种现代招揽生意的方式,显然很对本朝客人的胃口。更何况,开口的还是个娇娇俏俏的小娘子。

    话毕,立刻有不少客人纷纷点头,说到时候一定来光顾。

    沈风禾笑着一一谢了。

    她清点了一下还剩大半筒的菊花饮子,将另一只空筒上棉布移过来,用两块棉布都包在竹筒上保温。

    趁客人少的空档,沈风禾眯起眼睛,盯着街对面的榆树开始出神。

    距离她来到这个架空的古代,已经三个月有余。而她脑海中这个美食图鉴系统,却是近两日才出现的。

    上一世,她辞掉大城市的工作,和爷爷一起经营老家的小饭馆,不料却因为一场事故身亡。

    再醒来时,就发现自己穿越到一座叫平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90-100(第14/23页)

    安镇的小镇上,和病弱的阿娘一起相依为命。

    去岁末,阿娘没能熬过去,不幸撒手人寰。

    沈风禾好好安葬过阿娘,等清明节一过,就收拾东西来了长安。

    也是在她踏进长安城门的同时,绑定在她身体内的系统苏醒了。

    系统先是简单解释了一下,她还活着的原因,接着就丢下一记重磅炸弹——

    她穿越过来仅有半年的寿命。

    而且因为系统晚苏醒了三个月,这半年的寿命还打了个对折。

    只剩三个月了。

    初听到这些的时候,沈风禾十分怀疑,这系统是不是个盗版。

    不过系统再三保证,只要解锁更多美食图鉴,她就能获得寿命值,健健康康的在这里生活下去。

    虽然这系统听上去不太靠谱,不过多了半年寿命,还能亲眼一睹古代繁华,沈风禾觉得自己不亏。

    至于其它的,既来之则安之。

    正回忆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又响起了熟悉的系统音。

    沈风禾听着系统发布的新手任务,谨慎的朝它确认了一遍:“只要任意解锁两个图鉴或食谱就行?这次不会再出错吧?”

    系统:“宿主放心,系统绝对不会出现错误。”

    “你确定?”沈风禾面露怀疑,显然是指它晚苏醒了三个月的事情。

    系统沉默了一瞬,语气听上去有些心虚:“宿主放心,这次绝对不会再出错了。而且为了补偿宿主的损失,系统已经送出了新手大礼包。”

    沈风禾想着今早接收的那一大包东西,暂且点点头:“那行吧,暂且相信你一次。”

    她之前已经了解过,1点寿命值对应的寿命为一天。

    解锁任意两个食谱,就能延长十天寿命,这系统听上去还不算太坑爹。

    沈风禾收回目光,见周围已经没什么客人了,她开始不紧不慢的收拾摊子,准备回去。

    平直的街道上,一辆宽敞的马车缓缓行过,周围行人纷纷避让。

    下一刻,从马车旁走出来一名侍从。

    侍从看到沈风禾的摊子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径直走了过来。

    沈风禾见有客人光顾,停下收摊的动作,她在脸上挂起笑容,抬头朝那人看过去:“客人要买饮子吗?”

    侍从点点头:“请问卖的是什么饮子?”

    沈风禾看了一眼那辆看似低调,实则却宽敞考究的马车,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朝侍从回答:“是热腾腾的菊花饮子。”

    她笑吟吟继续:“看客人的样子,想必刚从城外赶路回来。这清晨天气寒凉,喝杯热饮子正好暖暖身子。”

    那侍从原本还在犹豫,一抬头,立刻被眼前这张明媚的笑脸晃花了眼。

    他不自觉的点头:“不知还剩下多少?我家主人都买下了。”

    沈风禾听他这样说,一双眼笑弯了起来,口齿伶俐的回答:“客人来的巧,总共还余下大半筒的菊花饮子。”

    “客人出门在外,想必没带趁手的容器,这盛菊花饮子的竹筒和竹杯子,就一并赠给客人了,总共五十文如何?”

    见侍从点头,沈风禾笑的越发灿烂了些。

    她万万没想到,今天临收摊的时候,竟然碰上这么一桩大生意。

    趁对方反悔之前,沈风禾动作麻利的将裹着棉布竹筒拿起来,连同刚才没用上的几只新竹杯,一起交给侍从。

    那侍从付过钱之后,匆匆回到马车旁。

    “阿郎,喝杯菊花饮子提提神吧。”

    侍从将盛了菊花饮子的竹杯,对着马车内递过去,面上露出些许紧张,不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自作主张。

    马车内,陆瑾自外面那处小摊子上收回目光,伸手接过那只竹杯子,天青色衣衫扫过杯身,露出一截白皙手腕。

    这马车距离那小摊子不远,所以刚才两人的对话,车厢内听的清清楚楚。

    竹杯子入手的分量颇重,饮子的温度通过竹壁传导出来,果然如同那女摊主说的一样,里面的饮子还是热腾腾的。

    陆瑾将竹杯子拿起,低头浅啜了一口,果然感觉手脚变暖和了些,冷峻的神色也随之舒缓些许。

    不过——

    想起她刚才嘴上说着赠予,却报价五十文的狡黠模样,陆瑾的眉头就不自觉的往上挑了一下。

    这样一杯菊花饮子的价格,估计不超过三文钱吧?

    正思索间,马车外传来侍从忐忑的询问声:“阿郎觉得如何?”

    陆瑾清润的声音自车厢内传出去:“尚可。大家忙碌了一夜了,回去吧。”

    侍从应了一声,紧接着马车继续行驶。

    陆瑾只浅啜过一口,就将剩下的大半杯菊花饮子放下,继续刚才的思绪。

    大半筒菊花饮子,就敢讹他五十文钱——

    过了良久,才弱弱的开口:“系统现在处于刚刚苏醒阶段,所以许多功能还没被启用,也就是咳、比较穷。”

    “请宿主努力赚钱,以便解锁更多美食图鉴,发掘系统更多的隐藏功能。”

    “你还好意思哭穷。”沈风禾无语。

    见系统开始装死,沈风禾长叹了一口气。

    她将东西分门别类的收好,又朝那铁盘上多看了几眼。

    见窗外太阳快要升到头顶了,她收拾好东西,去了客舍前面找杨三娘。

    杨三娘见到沈风禾找来,客气的问道:“沈小娘子今早的生意如何?”

    沈风禾点点头:“尚可,多亏了三娘借的木板车。”

    “这有什么打紧?”杨三娘摇摇头,又道:“不过依我看,卖饮子并不是长久之计,沈小娘子合该想想,卖些朝食才是。”

    沈风禾闻言点头,笑盈盈的看向杨三娘:“是,所以想来请教一下三娘,在本坊里,哪家胡饼做的酥香,哪里有新鲜的豚肉卖。”

    “咦?沈小娘子打算用豚肉做朝食?”听沈风禾打听这些,杨三娘露出惊讶的表情,忍不住出声问道。

    沈风禾迎上杨三娘惊讶的目光,脸上笑容不变,肯定的朝她点点头。

    她明白杨三娘的疑惑,毕竟本朝人最爱吃羊肉。

    像鸡、鸭、鹅和鱼类这些东西,也是寻常能在桌上见到的,算是在吃上十分丰富。

    不过,即便是吃食丰富的本朝人,对于豚肉,也就是后世的猪肉,吃的也并不算多。

    杨三娘想了想道:“本坊内,要说胡饼做的最好的,总共有两家。一是坊门左侧的张大郎家,另一家,是后街徐二娘家。”

    “不过,徐二娘家的胡饼小了些,倒是在价钱上,比张大郎家的便宜些。”

    沈风禾听杨三娘答的头头是道,心想自己果然问对了人。

    她继续询问:“那豚肉呢?”

    杨三娘看向沈风禾的目光变得犹豫起来,一副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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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止的模样,又怕问多了唐突,只简略的提了一句。

    “至于豚肉的话,沈小娘子亦可以去后街看看。”

    沈风禾眯着眼睛思索了一下,然后笑着道谢:“多谢三娘,等新的朝食做出来,一定先请三娘尝尝。”

    杨三娘听她这么一说,立马被勾起了好奇心。沈小娘子既然如此自信,那朝食的味道,说不定不错?

    杨三娘似想到什么般,又朝着沈风禾看过来。

    “对了,沈小娘子既然是来长安寻亲的,可别忘了去县衙写张寻亲的告示。若是、若是有些别的什么情况,掌管户籍的主簿那里,也好查到些记录。”

    杨三娘这话说的含糊,说着说着,看向沈风禾的眼神里,就忍不住带了一些同情。

    年纪轻轻就没了阿娘,听说又是孤身一人到长安寻亲,这亲人也是个毫无头绪的,怕是——

    杨三娘及时止住了想法。

    杨三娘思索的时候,沈风禾也在琢磨杨三娘的话。

    说起来,自己寻亲的事情,确实有点虚无缥缈。她要寻的人连是否活着都不知道,更别提找到了。

    再转念想到自己只剩下三个月的寿命,以及身上所剩不多的钱帛——

    罢了。

    谁让她绑定了个这么穷的系统呢?

    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完成新手任务,解锁美食图鉴要紧。

    富商眼珠一转,又上前几步,笑得更谄媚。

    “恰巧小的有一爱女,年方十六,刚及笄,生得花容月貌,知书达理。小的无以为报,不如让小女前来给大人做个侍姬,伺候大人的饮食起居,略表小的心意,可好?”

    这话一出,陆珩脸色骤沉,目光飞快扫向沈风禾。

    她冲他一笑,捧着碗,一言不发转身进了厨房。

    陆珩见这架势,转过身来,对着富商怒喝一声。

    “你放狗屁!”

    第97章红了眼

    大理寺饭堂,一片寂静。

    陆少卿性子本是端方清隽,自带世家公子的矜贵。

    可眼下众人瞪圆了眼,竟都疑心是自己听岔了。

    孙评事最先回过神,嘴张半天都没合上,喃喃道:“看来我年纪轻轻就已经年纪一大把,耳朵竟也不中用了,我方才听见少卿大人说‘放狗屁’,想来我已经先一步向庞老看齐了。”

    庞录事斜他一眼,吹胡子瞪眼回:“你放屁!老夫今年六十有二,耳力尚且清明。少卿大人方才那话,一字不落,真真儿是那三个字。”

    放狗屁。

    接下来,沈风禾按照刚才的步骤,有条不紊的做着里脊夹饼。

    她准备的食材不算少,光徐二娘家的胡饼,事先就足足订了三十多张。

    即便如此,不到半个时辰,这些里脊夹饼就售罄了。

    沈风禾遗憾的看了一眼空掉的竹篮,将最后一个夹饼递到客人手里,然后面带歉意的开口。

    “抱歉各位,今日的里脊夹饼已经卖完了,请各位明日再来。”

    “什么?这就卖完了?”

    后面还在排队的客人们闻言,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人群里有人大声喊道:“怎么这么快就没有了?我刚才一个没吃够,还想再买一个呢。”

    “是啊。我刚才把里脊夹饼带回去,我娘子吃完了,非让我再回来买两个,这就没有了?”

    有去而复返的食客点头,脸上同样露出遗憾的表情。

    沈风禾无奈道:“实在是抱歉,没想到今日生意这么好,预先准备的食材已经用光了。”

    “小娘子,你明天可要多准备点,我家娘子还惦记着吃呢。”那去而复返的食客说道。

    “是啊是啊,明天一定要多备些食材才好。”

    “明天我一早就在这里等呢,小娘子你可要早点出摊。”

    沈风禾点头保证:“一定一定。”

    得到了沈风禾的保证,食客们这才依依不舍的朝摊子上看了一眼,然后陆陆续续的离开。

    等客人们渐渐散去,沈风禾清点了一下今日赚的钱。

    这一算之下,她惊喜的发现,今日竟足足赚了二百多文。就算是去掉成本,这卖夹饼利润,也比昨天卖饮子高出好几倍。

    当然了,这不算上昨天临收摊时,遇见的那位出手阔绰的客人。

    沈风禾想起昨天那辆低调考究的马车,她余光无意间一瞥,正好瞥见车内一抹天青色的衣衫。

    不知道当时车内坐着的,是位年轻郎君还是小娘子?

    不过想来,那衫子的颜色多半还是位年轻郎君。

    这么一早从城外回来,或许是围猎、也或许是垂钓郊游。

    不过这个季节在城外过夜,早上又匆匆进城——

    算了,关她什么事?

    当想到不合常理的地方,沈风禾甩了甩头,暗自笑自己多管闲事。

    她收回思绪,笑盈盈的将钱收好,然后就推着木板车,朝客舍方向走去。

    等沈风禾回了客舍,她在厨房里洗了手,准备做碗素版的三鲜馎饦。

    馎饦,大抵相当于现代的面条。

    将早上泡好的木耳、冬菇和笋干捞出来沥干水份,冬菇和笋子切丁,木耳撕小朵。锅里下猪油,将切好的三丁用油略煎过,激发出香气后加水,水滚后下入馎饦。

    这馎饦倒没什么讲究,不过沈风禾的手巧,捏出来的馎饦又薄又匀称,下到锅里面,雪白的面片随着滚水翻腾,煞是好看。

    等两碗馎饦煮好,沈风禾在上面浇上清酱汁,再撒上一把翠绿色的葱花,然后就端着回了房间。

    这馎饦的味道恰到好处,木耳劲道、笋干脆爽。

    汤底加了一点盐,冬菇吸饱了热乎乎的汤汁,用牙一咬就陷下去。白色的面片配上翠绿色的葱花,裹着清酱一口吃下去,身体都暖和了起来。

    仅是一碗馎饦,却色、香、味俱全,实在让人胃口大开。

    等沈风禾吃完了馎饦,收拾好碗筷往厨房方向走。

    当走到院子里,就见杨三娘正摆弄她的小花圃。

    这个时节天气渐渐转暖,那几株牡丹花已经抽了新芽,当中那棵桃花树上结了不少花苞,看上去生机盎然的。

    估计再过不久,就有桃花可赏了。

    “今年照往年冷些,所以这花苞结的也晚。往年这个时候,桃花已经开满枝头了呢。”杨三娘见沈风禾脸上露出好奇,抬头朝她说道。

    “真期待桃花盛开的时候。”

    沈风禾伸手摸了摸柔韧的花枝,脸上露出期待之色。

    期待之余,又暗自感叹了一声活着真好。

    嗯——

    为了好好活下去,她也要努力赚钱才行。

    杨三娘从花圃里站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90-100(第16/23页)

    起来,拍了拍手上的花泥,笑着朝沈风禾看过来:“沈小娘子今日的生意如何?”

    沈风禾自桃花枝条上收回手,一手捧着碗,朝杨三娘点点头:“多亏了三娘的改良意见,今日的里脊夹饼极受欢迎。”

    杨三娘笑:“那是沈小娘子的厨艺好。照我看,你有这份好厨艺,不久的将来,说不定能开间食肆呢。”

    沈风禾叹了一口气:“承蒙三娘的吉言,不过以我这点积蓄,不知道什么才能攒够开食肆的钱。”

    杨三娘似乎还想说什么,犹豫了一下,却没有说出口。

    她转了话题:“那就先祝沈小娘子一直生意兴隆。”

    沈风禾弯起眼睛看她:“彼此彼此。”

    说完之后,两人不禁相视而笑起来。

    没想出朝食套餐,沈风禾倒是先去了一趟县衙。

    因着杨三娘的提点,沈风禾想了想,的确应该去写张寻亲的告示

    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中心,分为东、西两部分。西设长安县,东设万年县,东西两县皆由京兆府总领。

    沈风禾所住的永崇坊,便是属万年县。

    今日天有些冷,沈风禾紧了紧身上的夹衣,快步走在街道上。

    说起来,这件夹衣还是来到这一世之后,阿娘给她做的。夹衣的针脚细密仔细,里面塞了麻,再用木棒敲打至柔软,这样穿起来十分熨贴保暖。

    前一世,沈风禾父母过世的早,世上最亲的只有爷爷,从没享受到来自父母的爱。

    没想到穿越来了这个时空,竟然意外享受了几天母女亲情。

    沈风禾抿抿嘴,加快了脚步,终于看到了前面的县衙大门。

    今日闲来无事,守门的人见沈风禾孤身一个小娘子前来,干脆带她进了内衙。

    当听沈风禾说完来意,县衙的主簿执起笔,亲自替她写了一张寻人启事。

    等将沈风禾所述内容记录在册,确认没有遗漏之后,这位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主簿合上册子。

    “这张寻人启事我会命人贴出去,请沈小娘子放心。”

    话毕,又贴心的安慰:“若是有缘必会找到的,沈小娘子且放宽心,切勿太过心焦。”

    沈风禾看着眼前这名相貌斯文、做事认真,说话一丝不苟的年轻郎君,点点头谢过。

    她正要离开,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来人转过院墙,紧接着一抹天青色衣裾,出现在沈风禾的视线中。

    听到脚步声,那主簿愣了一下,当瞧清楚来人的模样,忙敛衣快步迎了上去。

    沈风禾听他口中称“陆少卿”,又恭敬的叉手向那人行礼。

    果然,在非富即贵的长安城里,随时随地都可能碰见一位穿红着紫的。

    沈风禾从心里面感叹着,想到刚才余光里那抹天青色,忍不住又朝那边看了一眼。

    眼前这穿这袍子的人,长得实在太好——

    挺鼻阔额,皮肤冷白,一双狭长凤眼尾端微微向上挑,双眼皮褶皱窄而锐利,唇薄,不笑的时候神色冷峻,透出一股不怒自威。

    他站在那里,仿佛天地间独一无二的亮色,让人见了精神都是一振。

    沈风禾瞧着那青竹下的颀长身姿,忍不住又多瞧了两眼。

    那边,似察觉到有人看他,陆瑾视线淡淡的朝这边扫过来。

    他原本只是用余光随意一扫,当看清楚不远处那样貌端秀、眼神似感慨万千的小娘子时——

    似是想到了什么,陆瑾微皱了一下眉头。

    嗯?自己不认识他吧?

    沈风禾见对方突然皱眉,纳闷的从心里想着,她将视线收回来,安静的低头往门外走。

    在经过那位陆少卿身边时,沈风禾感觉一道若有似无的视线穿过头顶,直直朝她看过来。

    沈风禾脚下顿了顿,亦疑惑的抬头向他看去。

    谁料,对方接触到她的目光,只淡淡移走视线,然后便一言不发的迈进内衙。

    沈风禾眨眨眼睛,也收回目光离开。

    内衙里,主簿将册子收起来,亲自端上刚煮好的茶汤。

    面对着这位年轻的大理寺少卿,他恭敬的出声询问:“请问陆少卿亲自造访,有何事吩咐?”

    陆瑾直接开门见山说明来意。

    “近日城南那桩命案,圣人已命刑部移交给大理寺。我见案卷内还有些不明之处,故特意劳烦主簿,找些被害者的资料。”

    主簿点头:“下官日前刚刚整理过,这就拿给陆少卿。”

    “有劳。”

    陆瑾点头,言语间十分客气。

    主簿连称不敢,心里对这位陆少卿的好感,不禁增加了几分。

    这位陆少卿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撇开能力和手腕不说,单看待人如此谦逊客气,一派光风霁月的样子,怪不得能得圣人青睐。

    主簿思索间,很快将被害者的资料拿来。

    陆瑾伸手接过,低头略翻了翻,然后就朝主簿道了一声辛苦,起身告辞离开。自始至终,身旁那碗茶汤都未曾动过。

    等出了万年县衙,陆瑾方才一直紧绷的脸色,才稍微松缓了些。

    跟在身旁得侍从开口:“阿郎既然不喜欢那茶汤的气味,何必要忍着?让那主簿撤下去就是。”

    陆瑾摇头:“无妨,只是茶汤里加了姜和薄荷叶,闻着有些冲鼻,出来走走也就散了。”

    “是。”

    侍从点头,心疼的看了自家阿郎一眼。

    阿郎自幼就味觉敏锐,在吃食上极为挑剔,从不碰外面的饮食。别说外面了,就连府中的厨子也换的如流水般快。

    倒是上回在永崇坊那卖菊花饮子的小茶摊,阿郎竟破天荒说了一句尚可。

    想到后来再去的时候,他见那小茶摊已经没有了,听闻摊主已经改行不卖饮子。

    侍从犹豫了一下开口:“刚才衙门中那年轻女郎,似乎是日前卖菊花饮子的小摊主?”

    “似乎是。”陆瑾略点了点头。

    侍从欲言又止,看着陆瑾清冷的脸色,终是没把那句“那要不要追上去问问,她什么时候再卖那菊花饮子”说出来。

    陆珩一怔,刚要开口说同去,便听她轻飘飘道:“那我便不打扰陆少卿享齐人之福了。”

    陆珩气炸了。

    她不吃醋就罢了,竟还揶揄气他。

    嗬。

    陆少卿。

    “夫”

    沈风禾继续打断陆珩呼之欲出的话,“这几日我都陪薇儿睡,陆少卿自去享你的清福便是。”

    第98章杨梅糕

    还没等陆珩再接上一句,沈风禾已瞥他一眼后,随着张嬷嬷快步走远,只留给他一道背影。

    陆珩僵在原地,拿着她递过来的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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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贵晃着尾巴蹭他的腿,全然不知主人心头的翻江倒海。

    富商只知晓这是大理寺的厨娘,并未看出其中的门道。

    他还想上来赔笑搭话,“少卿大人您”

    陆珩回身,怒斥:“再跟着,本官掐断你的脖子。”

    他扫过一旁脸色煞白的吴珍珠,“你也是。”

    街道上,沈风禾还不知道自己被认出来了。

    她从县衙离开之后,顺道去了一趟东市。

    东市不愧是长安城最大的商业之一,酒肆、肉行、客舍不但更加齐备,而且比其余坊里的更大更豪华。

    市内来买东西的人川流不息,不仅有南北各色杂货,笔行印刷行,还有专门赁驴买马的地方。

    沈风禾身处东市,狠狠的大开了一回眼界。

    不过她掂量了一下自己的积蓄,还有穷的叮当响的系统——

    沈风禾抿抿嘴,只买了些品质不错的枸杞和红豆,然后略逛了逛便离开。

    回到客舍之后,沈风禾将买来的食材放好,然后进了厨房。

    她晚间打算做一道菘菜丸子汤。

    因着这两日常去豚肉铺子,所以她跟豚肉铺子的老板混熟了,对方特意送给了她一块新鲜的后腿肉。

    这后腿肉的肉质紧密、肥瘦相间,和纯瘦的里脊不一样,最适合拿来做肉丸子。

    沈风禾拿着半棵菘菜来到灶前。

    菘菜,即后世常见的白菜,这半棵菘菜还是做里脊夹饼剩下的。

    沈风禾先将后腿肉先分切成小块,然后拿两把刀开始左右开弓的剁馅,很快,厨房里就传来哒哒哒的声音。

    这剁肉馅是个耐心活,讲究细腻匀称。

    沈风禾十分有耐心。她先将肉馅细细的剁好,然后加上盐、生粉、黄酒和蛋清,开始调丸子馅。

    调馅也有讲究,肉馅要顺着一个方向搅上劲,然后反复摔打几次让它成团,这样做出来的丸子才劲道,下水也不会散开。

    因怕豚肉腥味重,沈风禾特意加了些葱姜末去腥。

    沈风禾起锅烧了一锅水,等水开的工夫,她坐在灶台前摘洗菘菜,等灶上的水开了,她拿过调好的肉馅,开始往锅里下丸子。

    豚肉丸子随着热水翻滚,很快就变了颜色,圆溜溜的丸子配上绿色的菘菜叶子,看上去煞是好看。

    等一锅丸子汤煮好,沈风禾用大碗盛了,端着回了房间,杨三娘已经顺着香味寻了过来。

    杨三娘一进门便吸了吸鼻子,好奇的问道:“沈小娘子做的什么吃食,竟这么香?”

    沈风禾朝她笑笑开口:“是菘菜丸子汤,三娘用过暮食没,若是没有,便一起进来尝尝。”

    杨三娘早有此意,略推辞几句便走进来坐下,主动帮沈风禾递碗拿汤匙。

    沈风禾见状,也很自然的接过来,给两人一人盛了一碗,一同坐下。这样一起面对面坐着吃饭,颇有点前世合租室友的意思。

    杨三娘夹了一颗肉丸子放入嘴中,她用牙齿将丸子表面咬开,只觉得丸子入口劲道,滋味鲜美无比。

    在这仍带着些冷意的傍晚,嚼着美味的肉丸子,喝一口鲜香的菘菜丸子汤,感觉浑身都暖呼呼。

    杨三娘一边嚼着丸子,一边忍不住抬起头感慨:“沈小娘子的厨艺实在太好,要我说,比城内许多酒肆的大厨手艺都好。”

    最关键的是,不管是之前那里脊夹饼,还是眼前这菘菜丸子汤,她以前从来都没吃过。

    沈风禾听着杨三娘的夸奖,起身又给自己盛了一碗菘菜丸子汤。

    她夹了一只肉丸子放进嘴里,笑问:“这么说,三娘尝过不少酒肆大厨的手艺?”

    杨三娘又喝了一口热汤,捞起一片菘菜叶子点头:“那是自然。你刚来长安城不久,有些习俗还不知道。”

    “每年到了上巳节时候,长安城里都会有不少达官贵人在曲陆边上设宴,城内各大酒肆也会抓住机会,派大厨展示厨艺。”

    “那一日的曲陆畔,啧啧,别提多热闹了。”

    “真这么热闹?”

    沈风禾听着杨三娘的话,惊讶的眨眨眼,已经能想象出上巳节的盛况。

    最重要的是,这上巳节听上去,似乎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啊。

    沈风禾笑眯眯的想着,见杨三娘又夹了片菘菜叶子,似乎很喜欢吃的样子。

    沈风禾道:“其实这菘菜不止用来配丸子,配豆腐吃也香。”

    见杨三娘朝她看过来,她继续:“最好是新鲜的嫩豆腐,先用滚水汆过去豆腥,而且炖的时候也不容易碎。”

    “豆腐和菘菜在锅里多炖一会儿,等表面吸饱了汤汁,吃的时候,里面的每一个孔洞都能渗出汁水来,比吃肉还有滋味。”

    “咕噜”一声,身边传来吞咽口水的声音。

    杨三娘捧着碗,不好意思的笑笑:“听你这么一说,我感觉自己好像又饿了。”

    沈风禾也弯眼笑起来,她也是极喜欢吃豆腐的。

    等等,豆腐?

    沈风禾顿了一下,一个念头猛地跳入她脑海中。

    朝食套餐里的饮品,不如就用豆浆吧?

    又营养又美味、热腾腾的豆浆。

    因着这个想法,趁天色还没黑的时候,沈风禾又上街寻了家豆腐坊。

    据传,豆腐最早出现于汉代,是淮南王刘安所发明。待到了本朝,豆腐和豆浆已经发展出一定规模,豆腐坊也可以在坊内寻到。

    沈风禾尝过豆浆和豆腐,确定口味上没有问题。

    和之前订胡饼一样,她同豆腐坊老板订了接下来几日的豆浆,然后才欢欢喜喜的回了客舍。

    上巳节这天,曲陆畔游人如织。

    沈风禾推着木板车来到陆边,寻了一棵临水的桃花树下,开始张罗自己的小摊子。

    今日的天气极好,天朗气清,徐徐微风自树间吹拂而过。昨夜之后,满城的桃花仿佛一夜之间齐齐盛放开来,曲陆两侧层层叠叠的粉色,衬着陆畔上如织的游人,十分赏心悦目。

    在本朝,上巳节是春日里最为盛大的节日之一。

    此时时间尚早,已经有不少人临陆支起帷幕,唤了婢子从陆中打起水净手,也有将红枣或者鸡蛋抛入陆中的。

    前者是为祓禊,后者则被称作曲水浮绛枣,或曲水浮素卵,都象征着美好寓意。

    沈风禾站在陆畔,将提前准备好的红枣抛进陆中,看着那绛红色的枣子在陆面上起起伏伏,顺着水流漂浮而下,颇有些春日意趣。

    沈风禾嘴边带着笑,目送那一把枣子飘的远了,才将视线收回来。

    在今日的曲陆畔,像她这样只浮枣子或鸡蛋,还算是含蓄的。

    陆畔上游,有三三两两的年轻郎君坐在一起,临亭一边赋诗一边曲水流觞,那才叫真热闹。

    更有离岸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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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陆面上,奏乐的船舫缓缓驶过,美妙的乐曲飘荡在陆面上,令人听了心旷神怡。

    沈风禾直起腰,拿帕子揩干净手,不紧不慢的回到树下,看着这热闹的曲陆畔,暗道自己今日果然来对了。

    她将木板车在树下停好,拿出提前准备好的桃花酥。

    这桃花酥是她昨日,在客舍中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做好的。

    因着时间充裕,所以桃花酥的数量不少,里面包了红豆和枣泥两种馅。为了方便区分,沈风禾还特意在上面点缀了不同形状的花蕊。

    桃花酥每个都约有掌心大小,表面呈粉色。桃花共分五瓣,尖端用手指合拢捏出花朵形状,每片花瓣上再点缀黄色花蕊。

    一眼看上去栩栩如生,仿若真正的桃花般,颜值堪称一绝。

    这桃花酥一摆出来,立马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陆畔周围,不少盛装打扮、额间点着花钿的小娘子渐渐围拢上来,眼睛紧紧盯着这桃花酥瞧,脸上流露出好奇和喜爱之色。

    一名身穿鹅黄色襦裙,性子活泼大胆的女郎开口问:“这摆的可是花糕?”

    沈风禾抬头,对着眼前女郎笑吟吟开口:“是新做的桃花酥,虽也是花糕,但却与平日里吃惯了的不同,女郎可要尝尝?”

    “呀,桃花酥?就连名字也取得这般好听。四娘,不如咱们买来尝尝?”

    那女郎听着桃花酥的名字,脸上的喜爱之色更加明显,她转过头,朝一旁同游的伙伴说道。

    那被称为四娘的女郎也露出好奇之色,一脸期待的点点头:“好,那就来两份尝尝。”

    “两位女郎稍等。”

    沈风禾见今日开了张,脸上带起一抹浅笑,她将两份桃花酥仔细的装好,递到两人面前。

    两人身后的婢子忙伸手接过来,拿帕子托了,不忘低声开口叮嘱:“四娘、六娘,来之前娘子特意叮嘱过,不让吃太多东西,浅尝尝就罢了。”

    那性子活泼的六娘闻言,瞪了婢子一眼,从嘴里面嗔道:“知道了,就你啰嗦。”

    两人对视一眼,先把桃花酥放在手里,好奇的打量了一番,然后便迫不及待的张口咬了下去。

    这一咬之下,两人脸上皆露出惊讶的神色。

    这桃花酥表皮酥松、层层掉渣,内里却细腻绵软,两种层次的口感混合在口腔里,夹杂着甜润适口的馅料,有种说不出的奇妙滋味。

    那六娘当先惊奇的睁大了眼睛:“哎呀,这桃花酥也太好吃了吧。”

    四娘紧接着点点头:“嗯,滋味确实是极美味。”

    沈风禾见两位客人吃的满意,脸上笑容一团和气。

    她看了一眼小摊子上摆的满满当当的桃花酥,继续开口推荐:“二位女郎喜欢就好,方才二位吃的是红豆馅,还另有枣泥馅的,要不要也尝尝?”

    那四娘和六娘对视了一眼,齐刷刷点头。

    一旁的婢子们面面相觑,想拦却不敢拦。

    沈风禾瞧出婢子的顾虑,体贴的开口:“请二位放心,这桃花酥只是小点心,所以份量不算太大,不用担心吃多了腻口。”

    六娘闻言,活泼的笑笑夸赞:“小娘子果然体贴,难怪做出来的桃花酥,这样新奇好吃。”

    那四娘性子更沉稳些,点点头补充:“不仅好吃,而且还好看的紧,关键是衬今日的时节。”

    沈风禾被两位客人夸了,脸上不禁露出一抹灿烂笑容。

    她先将两块枣泥内陷的桃花酥递给二人。

    二人伸手接过,这会儿连婢子都不用了,干脆在桃花树下面挑了一个清净位置,拿着那枣泥馅的桃花酥,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嗯——

    看着满眼的桃花,吃着滋味美妙的桃花酥,她们今年这上巳节,果真是来对了。

    在两人身后,排队的女郎们早就按耐不住,见终于排到了自己,那女郎连忙要了两种口味的桃花酥,一接过便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下,紧接着满足的眯起眼。

    与此同时,系统声音自沈风禾脑海里响起来。

    “阿禾,眼下是夏日,夜里只觉燥热,何来着凉一说?”

    陆瑾凝着她,向前走了几步。

    沈风禾避开他的视线,低声道:“那我进去了,还得陪薇儿。”

    她刚要转身,手腕便被攥住。

    下一瞬,她的后背已靠上微凉的廊柱。

    陆瑾欺身靠近,柚花香的气息笼着她,清隽的眉眼近在咫尺。

    他垂眸。

    “阿禾,你对我的占有欲太低,我很失望。”

    第99章共气晕

    往日沈风禾闻他身上的柚花香,从没有今夜这样浓郁。

    陆瑾身上混着平日里他们常用的澡豆的味道,腰间似是换了支新的香袋。甚至连他身上这件绣了翠竹兰草的月白锦袍,也是她最近未见过的样式。

    她靠近了才发觉,他的墨发是刚洗过的,发梢半干,几缕濡湿的发丝浅浅浸透了脖颈处的衣襟,洇出一小片湿痕。

    沈风禾忙偏过脸推他,有些语无伦次,“你、你快先回去吧。”

    陆瑾扣着她的手腕不肯松,低柔缠人,“要我回去吗?”

    他身子又往前倾了倾,离她越来越近,温热的呼吸喷薄在她耳畔。

    一个时辰前。三个月前,溧安县胡府。

    沈风禾签下卖身契,就此成为胡家的奴婢。

    她被安排进胡家长女胡婉娘院子里当差。和她一起被送去胡婉娘处的,还有个叫妱儿的女孩。

    当天,二人被送去下人房洗漱,脱下褴褛破旧的衣服,换上胡府丫鬟的衣服,看起来干净顺眼一些了,才被带到胡婉娘的院子里。

    妱儿是个圆脸小眼、长相讨喜的姑娘,个子矮小,看起来比沈风禾还要小上几岁。

    一路上,她紧张局促地摸着身上的衣料,眉梢眼角藏不住的新奇和欣喜。沈风禾则一路绷着脸,手在身侧越握越紧。

    沈陆瑾出事的那天,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她脚下这条路,或许就是沈陆瑾走过的路。

    这个事实让她的身体不可抑制地想要颤抖,只有紧紧握住拳头,才能稍加掩饰她翻涌的情绪。

    到了小院前,领路的丫鬟进去通报。胡婉娘午睡刚起,还在梳洗中,二人在廊下等了好一会儿才被唤进屋子。

    进屋时,沈风禾已然整理好自己的神情。踏进厢房,只见炕桌上坐着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头钗珠玉、绫罗锻衫,懒懒地歪在玉枕上,全然一副黄金窝里娇养长大的大小姐模样。她身旁站着一个膀大腰粗的婆子和一个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

    “进来拜见主子。”那婆子声如洪钟。

    来之前,带她们梳洗的丫鬟教过规矩,这个时候,他们应该乖顺地跪在主子跟前,认了主,再给主子磕头。

    妱儿麻利地跪在地上。

    沈风禾本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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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已经做好准备,可这一刻到来时,她的身体还是本能地停滞了一瞬,膝盖才贴到地面上。

    沈风禾这一刹那的迟疑被婆子老辣的眼睛捕捉到。她走到沈风禾面前,抬起她的脸上下打量一番,下一秒,一巴掌扇在她脸上。

    沈风禾猝不及防被打得歪倒在地,愣了几秒,才后知后觉地用手扶住被扇得充血红肿的侧脸,慢慢跪直身体。

    她听见头顶传来婆子严厉的斥责:“不管你以前是哪家的小姐,签了身契,进了胡家的门,就给我认清自己的身份!”

    “做奴婢要有做奴婢的样子,别把外边的散漫规矩带进来!”

    女人的话针扎一般刺进她的七窍,一瞬间,灵魂好像飘出了她的身体,站在一旁沉默地看着面前难堪的一幕。

    一股股血液冲进大脑,她的眼睛死死盯着石砖的缝隙,身侧的手抓紧了衣角,额角的青筋暴起。

    她却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是,奴婢知错。”

    伴随这句话,她隐约听见了一道清脆的声响,说不清是什么东西碎裂了。

    胡婉娘高坐榻上,有些不悦地开口:“陈妈妈,差不多行了。”

    陈婆子乖觉地站回她身边,胡婉娘扫了她们一眼,随口道:“小的那个就叫玉盏吧,以后在屋里伺候。”

    她看向沈风禾,皱皱眉,“你就叫玉竹吧,就负责院子和各处厢房的洒扫。”

    “以后你们就是我院儿里的人了,先跟着陈妈妈学规矩。”

    “跟着我,月钱、赏赐都没有亏待你们的道理。”胡婉娘摆出上位者的姿态,那还带着几分童真的声音,习以为常地发号施令,“只有一点,时刻牢记住,你们是我的人,要听我的话。”

    “是。”得了新名字、新差事、吃了下马威,二人磕头拜谢。

    沈风禾的额头贴在冰凉的石砖上,她闭上眼睛,微不可闻地轻叹一声。

    从此世上再无沈风禾。

    只多了一个叫玉竹的丫鬟。

    那天起,沈风禾便领了差事,在这小小的院里日复一日劳作。

    奴才的活没有去主子面前招眼、邀功的道理。鸡鸣第一声,她就要起身拿上活计清扫庭院、打理内室,所有工作要在她起身前完成。

    待到胡婉娘晨起,她要赶去厨房拿份例,带到自己的偏房内匆匆吃完,又赶回小院内,当个不打眼、不搅事的透明工具,时刻候着胡婉娘的吩咐。

    这种漫长的等待直到胡婉娘入睡后才能停止,然后又要顶着夜色清扫白日的痕迹。

    每天的日子仿佛进入了循环,一个月的时间,她甚至没能和除了同屋的玉盏以外的人说过一句闲话。

    疲于奔劳的生活让她逐渐焦躁起来,被困在胡婉娘这样小小的院子里,何时她才能查明真相、为沈陆瑾报仇呢?

    还没等她想出对策,京城就传来调令,胡家家主胡瑞升任兖州府同知,朝廷令他择日上任。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这座宅院在外人眼中更加炙手可热。外院收到的贺礼每日堆得有如小山一般,往来道贺的亲朋、殷勤奉承的商贾络绎不绝。

    就连这小小的后院,胡婉娘都要对着高高一摞帖子发愁,去哪家的好呢?

    没几日,胡瑞在家中宣布,这次兖州上任要留妻女在溧安老家,独子胡品之则随他同去。

    胡品之已是及冠的年纪,整日斗鸡遛狗、学业上还是一塌糊涂,胡瑞准备把他放在眼皮底下好生管教。

    听到这个消息,胡婉娘将自己关在院子中,砸碎了好几个名贵摆设。胡婉娘愤怒于父亲的偏心,她长这么大还从未离开过溧安县。

    此前胡瑞去太原赴任,以边地艰苦、她年纪尚小为由,留她和刚刚成亲的独子在家。好不容易等到如今,她又要被落在老家,心中很是不平。

    沈风禾听玉盏说了这个消息,也坐不住了。当初沈陆瑾进府就是接了胡瑞的活计,其中关节就在胡府的男人身上。如今他们要把胡婉娘丢下,那自己岂不是要白白浪费三年时间?

    好在,胡婉娘也不是吃素的,她在家中大闹了几回,总算让胡瑞同意带她同去。

    就这样,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早上,他们走水路,北上前往兖州府。

    离开那天,江面上沉沉雾霭渐渐散去,船越走越远,溧安县的全貌逐渐浮现在她眼前。

    沈风禾透过舱中小小的窗格,望向四台山的方向。

    一行白鹭飞出深林,振翅向天际而去。

    坡上,晏决明轻声劝慰着惊慌的老妇人和哭泣的男孩,“无事,回去洗洗就行。”

    说着,又从腰间拿了一块碎银子放进男孩手里,“回去重新买一碗吧。”

    他与王伯元从竹斋一路走到集市里。集市拥挤,男孩手捧着刚买的什锦羹,一不小心就泼了他一身。还没待他说话,旁边的老妇人就扇了男孩后脑勺一下,又对他连连道歉。

    晏决明看着老妇人眼中的慌乱和惧怕,知道她是怕自己这个公子哥刁难欺压她孙儿,才如此小心,他心中不由叹息。

    身边人群不自觉地驻足,投来各色目光。他温言劝慰一通,老妇人千谢万谢地领着孙儿走了,人群才打破那片刻的凝滞,如水般重新流动起来。

    王伯元在旁边打趣他今日要顶着湿衣服赏春光,晏决明不甚在意,敷衍地点点头,继续向前走。

    目光在坡下扫了一眼,人群中有件亮眼的丁香色衣衫,走动间衣袂飘逸,在周遭一片灰扑扑的麻衣葛布中格外醒目。

    估摸着是哪家的小姐或侍女。晏决明心想。他很快移开视线,心中浮起些许异样,却也没放在心上。

    王伯元不知瞧见了什么新鲜的,拽着他走到一个摊子前。摊子上摆着许多木簪,乍一看并不稀奇,难得的是以动物做样式,样式繁复精巧。

    王伯元兴致勃勃地与老板攀谈,晏决明望着木簪,心中咯噔一跳。

    刚刚,他是不是望见那支梅花簪了?流光一瞬,急景凋年。然后,她看着姐姐肚子渐渐隆起,看着她温柔地缝制虎头鞋,看着她拼了命将这孩子带到人间,看着她日渐憔悴,最后,看着她死在那张华美的床榻上。

    别人劝她,女人生孩子就是要走一遭鬼门关。挺过来了,将来荣华富贵子孙绕膝,没挺过来,那就是各人有各人的命。

    崔媛在这如山一般大的哀恸和困惑中,看着世子爷娶了新妇,看着自己嫁为人妇,最后,看着晏决明被人拐走、不知踪迹。

    那是她的姐姐殷殷切切盼来的孩子。

    那是她的姐姐用自己的命换来的骨血啊!

    她活了二十年,那是她第一次抛去世家小姐的端庄温婉,提着先帝赐给崔家的宝剑,冲进了宁远侯府。

    她颤抖着手,锋利的剑尖指着晏淮和他刚生了孩子的新妇,说出了这辈子都没说过的脏话。

    那一刻,她是真的想杀了他们。推搡躲闪之间,那间放满珍玩古迹的屋子,被她砍得七零八落。最后,她被匆匆赶来的孟忻抱在怀中。她丢下宝剑,哭得不可自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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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将他们刺个半穿,又有什么用呢?她的姐姐,她姐姐在这世上努力活过的证明,都不在了。

    之后的这些年,她从未停止寻找晏决明,可是茫茫天地,又能往何处寻?

    终于,前月,在福建府的她收到京城的消息,晏决明回来了。

    她又悲又喜,像一脚踩进云端里,飘在半空中,毫无真实感。她当即就决定北上回京。辞别满心挂念的丈夫,她带上刚满十岁的长子,跨千山、渡万水。

    她看向吃过药后在榻上熟睡的儿子,轻柔地摸摸他的头发。这一路上他跟着自己也吃了不少苦,今天如此窘迫的状况,幸好遇上了胡家的两个孩子。

    想起胡家,她忍不住皱皱眉。那两个孩子看起来还好,但那胡瑞,却是个麻烦的。

    孟忻曾与她说过胡瑞,二人当年同年,关系尚可。可做官后,两人迥异的选择,让他们渐行渐远。

    胡瑞早早就投靠了蔡尚书,靠着在吏部的叔父一路高升。若是廉洁奉公也就罢了,偏偏孟忻知道内情。

    此人端着个能臣良臣的名头,可为人奸猾贪婪,对上曲意逢迎,对下恨不得敲骨吸髓。孟忻对其很是不耻。

    崔夫人心中烦躁,这次欠了人家一个人情,这可不好还啊……

    屋中烛火烧了许久,沈风禾在身后轻轻问:“夫人,可要奴婢去剪一剪灯芯?”

    崔夫人如梦初醒,神色有些恍惚:“不用,我一会儿便睡了……”

    她清清嗓子,刚想说什么,沈风禾已将温热的茶递到她面前。

    崔夫人接过茶,笑了一下:“倒是个伶俐的。”

    她低头抿了口茶水,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玉竹,溧安人士,如今虚岁十二。”

    崔夫人心头一动,信上说,晏决明就是在溧安找到的。她情不自禁问:“溧安,是个什么地方?”

    沈风禾一愣。许是这夜太静谧、这烛光太柔和,她居然放下了在上位者面前的时刻警惕和小心,陷入了回忆中。

    溧安是什么地方呢?

    “溧安,靠着一条叫溧水的河,三面环山,最大的那座叫四台山……”

    她轻柔的声音飘在夜里,描绘着溧安的山沉远照、暮鼓晨钟,溧水的轻烟淡雾、江水滔滔。

    崔夫人听入迷了,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跟随着她的乡愁,跌进了名为溧安的清梦里。

    她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今晚第一次露出真心的笑意。

    真好,溧安是个这么美的地方。

    她看着面前的女孩,昏暗的烛火下,女孩像是褪去了那层雾蒙蒙的外壳,终于露出清丽出尘的模样。

    “你想回溧安吗?”崔夫人问。

    “我最重要的人都在溧安,我总会回去的。”她轻声回答。

    苍茫原野之上,沈风禾看见自己在奔跑。她荒忽远望,已是泰和四十年。

    天光渐明,枝头的鹊儿吱呀唱着曲儿。沈风禾从梦中惊醒,梦里衰草连天的旷野已然消失,入眼是京城胡府简朴素净的床帐。

    她睁着眼睛呆愣片刻,大脑一片空茫。梦里不知所谓地奔跑一夜,身子疲惫异常。她慢慢起身,在逼仄的屋中更衣洗漱。

    窗前衣箱上摆了个破旧的镜子。借着天光,她拿起绒花正要往头上戴,犹豫了下,又从箱子深处翻出一个细长的布包。

    她小心地打开布条,一支陈旧的梅花簪安然躺着。纵使她精心保存多年,木质的簪身仍是有了岁月的痕迹。她低下头,轻轻抚摸着簪头的梅花。

    她对着那裂了缝的镜子,笨拙地将簪子插进发里。

    今天是三月三上巳节。

    是沈十道捡到她的日子,是她的生辰。

    她转头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

    就当这是及笄礼吧。

    推开门,她走到院儿里的西厢房,推开门,轻声唤胡婉娘。

    “姑娘,该起了,今日还要去邱山呢。咱们在京城胡家,可不好晚起。”

    胡婉娘厌烦地咂咂嘴,不情不愿地起来了。

    四年前,两淮盐运使急病暴毙,胡瑞破格顶缺上任,举家迁往扬州。如今三年任期已过,胡瑞入京述职,顺便将胡婉娘和夫人林氏带来了,如今就住在胡瑞叔父——吏部侍郎胡聘家中。

    而原因无他,胡婉娘如今已十四岁,待明年及笄,就该论起婚嫁之事。胡瑞与林氏都有意给女儿在京中寻一门亲事。刚过完年,便拖着胡婉娘来了京城。

    胡聘将此事交给长媳张氏操持。她考虑了一圈京中与胡婉娘年纪相仿的官宦子弟,最后发现,最适合的居然还是自家的侄儿张子显。

    张氏的父亲致仕前官至朝中三品大员,如今兄长在刑部任员外郎,侄儿张子显更是一表人才,十六岁就已考上秀才。二人年纪相仿、家世相当,加之两家人本来就有姻亲,一时间竟找不出比这更两全其美的人选。

    张氏将想法与两边长辈一说,双方都颇为满意。两家人心中都有默契后,张子显开始频繁地出入胡府。

    张子显看起来周正温和,待人彬彬有礼,遇见谁都是一副笑模样。可任谁都看得出来,在胡家这么多姐妹中,他对胡婉娘这个关系最远的表妹,最为关心。

    胡婉娘心中虽得意他的殷勤,对他本人却淡淡的。她刚满十四,还尚未尝到情窦初开的滋味。

    沈风禾的情绪则更为直接。

    她厌恶张子显。

    她站在人群外,看得清楚,张子显温和有礼的皮囊下,是藏不住的功利算计、虚伪作态。更令她作呕的是,在胡婉娘看不见的角落,他时常会用一种隐秘而热切的目光上下打量沈风禾。

    她起初不明白这个视线代表了什么意味,直到某次撞见下人在背后说亲戚闲话,提到了“齐人之福”四个字,才恍然大悟。

    清荷出嫁后,她成了胡婉娘的大丫鬟,若不出意外,将来还要作为陪嫁丫头,陪胡婉娘嫁进张家。

    而张子显,已然将她视作囊中之物。

    这也让她意识到,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几年来,她为胡婉娘鞍前马后,当了个最好使唤的忠仆,在下人中逐渐站稳了脚跟,来去之间也担得上一声“玉竹姐姐”。她为人宽厚、办事牢靠,谁找上来都愿意搭把手,久而久之,在府中也博了个好人缘。

    凭着这份好人缘,她努力编织自己的关系网,竟真的从密不透风的后院里撕开条口子,暗中窥视着前院里男人们的行踪。

    这不是件易事。她所能接触到的消息都不过是些不起眼的细枝末节,可只要从纷杂的信息中抓住一个线头,轻轻一扯,一切便也都分明了。

    她在等那个“线头”。

    这个念头有如黑夜中一道闪电,伴着一声震天雷响,劈开他混沌已久的世界。

    周遭突然安静下来,他的四肢僵在原地,连呼吸都轻不可闻,只能听见自己逐渐加快的心跳。

    他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90-100(第21/23页)

    努力回想,在静止的记忆里,终于捕捉到那支梅花簪。

    是那个丁香色衣裙的女子。

    他猛然回过头,身体好似脱离了控制,大步走进人群中。行人纷纷向上走,而他逆着人流,艰难向下。

    好多人,怎么会这么多人。

    他四处张望,精神好似一根绷到极限的弦。身子被行人推搡着,脚被踩了好几下,身上的佩环都被暗中观察已久的扒手顺势拽走,而他浑然不觉。

    山道狭窄,灰色的人潮不断向他涌来,好似要将他吞没。视线里怎么也找不到那抹亮色,他慌乱得几乎忘了呼吸。

    他的眼睛仍在四处搜寻,身体仍在艰难前行。可大脑却陷入木然,失落与欣喜不断捶打他的内心。当一股眩晕的窒息感袭来时,他甚至在自我怀疑,这是现实还是梦境?

    直到王伯元从后抓住他的肩膀,大声问他:“你干嘛呢!”

    晏决明如梦初醒。

    他神情晦暗,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说了几次才说清。

    “我看见她了。”

    你偷偷洗夫人的衣裳,这件事我还没跟你算账。

    我再洗一遍。

    夜里陆瑾的字条终是带了点盼头——

    再坚持两日,沈氏女便要出嫁。

    她一嫁,阿禾无论如何,都要回府睡觉。

    白日陆珩见了这行字,眼里终于漾起点光。

    他提笔写了三个字——

    好,我忍。

    第100章绿豆冰

    入了六月,盛夏。

    大理寺的地被晒得发烫,树枝上蝉鸣不断,唯有饭堂后厨透着丝丝清凉。

    灶台热,几个厨役们眼下会将锅灶搬出来进大堂,做些冰凉吃食。案上摆着冻成块的绿豆、削好的鲜果,还有盛着的甜甜蔗浆。

    绿豆需要熬两个时辰,熬到酥烂一捻就碎。届时,再撒上糖慢慢搅,直搅得糖融豆烂,变成稠厚绵密的绿豆沙,而后分一半进小冰窖。

    待绿豆凝成冰块,沈风禾便用铜刨子细细刨磨。

    铜刨子划过冰面,簌簌落下蓬松的冰花,似雪般堆在碗里,松松软软的,一吹便要飘起来。

    接着,她舀勺冰绿豆沙,淋在冰花上,沙顺着冰花的慢慢淌开。

    蜜渍的杨梅丁、去切小块的水晶梨,还有些荸荠碎一一撒在冰沙上,绿豆刨冰便成了。

    今夜无星无月,黑云盖地,蒸腾的暑气在京郊的空气里弥漫。

    沈陆瑾躲在杂草丛中,透过堆叠的石块觑着官道上的动静。细小飞虫在耳边嗡鸣不断,蝉声久久不绝。

    他蜷缩在黑暗里,久久保持着同样的姿势,纹丝不动。汗滴从他的下颌滑落,他像个足够耐心的哨兵,等待、察悉着敌人的踪迹。

    不多时,道路远处传来阵阵马蹄声,声音趵趵、由远及近,三五匹高头大马挟着烟尘飒沓而来。他心神紧绷,一刻不落地盯着他们靠近又走远,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沈陆瑾缓缓舒出一口气,终于放下心来。

    这是他离开侯府的第三天。三日后。

    天蒙蒙亮,牙行的陈婆子敲开了胡府的侧门,十几个面黄肌瘦的女孩跟在她身后,穿过游廊,走到偏房外的角落上立定。

    陈婆子驾轻就熟地找了个矮凳坐下,女孩们低垂着脑袋,无一人敢抬头四处打量。

    没过多久,偏房内有人影走动起来。时辰还早,主子们还没起。下人们收拾好行头,离开浅眠了两三个时辰的床榻,又奔走在宅院之中,忙碌地运转起整个宅院。

    像一窝工蚁,毫不起眼,一根手指就能按死在地。

    偶有一两个漂亮光鲜的大丫鬟从前院匆匆回来取东西,来往的小厮婆子凑上去恭维讨好,大丫鬟们不以为意,轻言淡语就将人打发走。

    那派头,不知道的还以为哪家的官家小姐来了。

    角落里的女孩们投去艳羡的目光,沈风禾站在其中,神色冷淡。

    有个胆大的姑娘轻声说:“怪不得说胡府的丫鬟抵外头半个小姐呢。”

    沈风禾闻言,嘴角扯出个讥讽的笑。

    奴才就是奴才。

    再体面的奴才,身上也永远背个“奴”的记号。

    大丫鬟、小丫鬟,表面上分个三六九等,实际做的不都是那几件事。

    做活计、攀关系、讨欢心。

    能在主子跟前说上话就是体面,万一走了八辈子运进了主子青眼,飞黄腾达更是指日可待。

    于是为了那遥远的好日子,就要做个懂事听话的奴才。

    最好机灵点,学会揣摩主子的心思。主子今天想要力气大的,就当个任劳任怨的骡子;明天想要逗趣解闷,就扮成涂花脸的丑旦。

    她心中讥诮又悲哀地想,穿得光鲜些又如何?卖了命的人,和任人宰割的牲口也没什么不同。

    在原地等到日上三竿,才匆匆跑来一个小厮,将一群人领到花厅外的空地上。

    一个衣着体面、老成持重的男人站在台阶上,细眉方脸,低头把玩着手里的玉骨珠串。

    陈婆子收起在女孩们面前的架子,小跑到台阶下,仰头谄笑:“福大管家,这回我可把好苗子都带过来了,您可放心吧!”

    胡府大管家福全懒懒地抬起眼皮,视线略过陈婆子,扫了一圈底下低眉垂目、战战兢兢的女孩们。

    “头都抬起来。”

    他发完令,大摇大摆地走下台阶,走到女孩们跟前,盯着眼前十几张稚嫩的脸,一排一排踱步过去。

    走到沈风禾面前时,他们对视了一眼,沈风禾随即状似恭顺地垂下眸子,藏住眼里的厌恶。

    男人的眼神轻蔑又傲慢,打量她的样子像在掂量案板上的一块肉。

    肥瘦如何、新鲜与否、斤两几何?

    值不值这个价?买来红烧好还是炖汤好?

    福全绕了一圈,陈婆子迎上去,他在人群中点了点:“……她、她、还有她,就这几个吧。”

    沈风禾余光瞥见福全指到了自己,她和几个女孩一同出列,又被带去花厅中。

    花厅里坐着一个满头珠翠的贵妇人,眉梢眼角已经有岁月的痕迹。在外头仰首挺胸的福全换了个模样,弯腰立在一旁说明来意,言辞恭敬万分。贵妇人挑剔地打量了她们一圈,勉为其难地颔首。

    “好好教,别弄出岔子。”

    福全连连应是,轻巧地将女孩们带出去,拉去一旁的偏厅中写身契。

    女孩们一个个上前按手印。沈风禾排在最后。前面的女孩们签完身契后,都露出了安心的喜悦。

    轮到沈风禾,她沾好印泥,缓慢地将手指按向身契上那个假名字。

    手指按在纸上的那一刻,她听见自己心底某个角落坍塌了。

    她怔怔地站到一边,慢慢地吐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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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

    她告诉自己,沈风禾,落子无悔。男人眼见就要滚下山坡,却抓住最后的时机,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猛地朝沈陆瑾掷去!

    沈陆瑾耳畔传来风声,神经无比紧张敏感,身体却已经疲乏到无力做出躲闪。他眼睁睁看着匕首刺进他的左肩,又弹落在地。他艰难地捡起匕首,回望一眼,男人已经消失在山坡边。

    刺骨的痛感这时才慢慢席卷全身,他瘫倒在地,嘴里一股土腥味。他感到全身的体力和温度在慢慢流失,血一滴滴离开他的身体,眼前仿佛也模糊起来。

    他钝钝地想,他是不是快死了。

    山林间仍是一片静谧,偶有白鹭扑扇着翅膀,从松间白雾飞出。

    他突然想起沈风禾,想起那间破庙。

    他要回去。

    他总要见她最后一眼。

    这一点念想好像给四肢注入了力量,他颤颤巍巍地直起身,游魂一般,一路跌跌撞撞。

    这条山道他走了快十年,今天却第一次发现,原来那么那么长。

    好累啊。

    曾经他是怎么走下来的呢?

    风吹在他脸上,干涸的血迹粘连住伤口。他的眼睛快睁不开了,到最后几乎是靠着本能在向前移动。

    终于,在迷蒙的视线里,他看见了那条窄道。竹林深处,有他的家,有沈风禾。

    绷着他的那根弦好像突然断了,他轻飘飘地瘫倒在地上,背上的伤口蹭在地上。

    电光火石间,他突然意识到,他不该回来。万一那人没有死,又跟上来了呢?那沈风禾怎么办?

    他想离开这,可力气早已消耗殆尽,无法动弹。

    恍惚间,他好像看见沈风禾向他飞奔而来,嘴里呼喊着什么,他听不清。

    沈风禾在竹林外等了他一夜。不知为何,今夜总是不踏实。直到月上枝头,她终于望见远处缓缓走来一个人影,她走上前,看清楚的那一刻,腿脚一软,呼吸都停滞了。

    她看见沈陆瑾头发散乱、脚步虚浮,浑身猩红,仿佛一个血人。恐惧像火星,瞬间燎过她的全身,理智也在那一刻被燃烬。她踉跄着飞奔向前,眼泪不由自主地夺眶。

    “沈陆瑾!”

    她蹲在他身旁,见他背上有四五道深至见骨的刀伤,肩头汩汩流着血,更别提浑身上下的青肿和血口子。她努力镇定下来,支起他的身子,半扶半拖地将他搬进正殿。

    昏黄的室内,烛火微茫,她颤抖着手翻出干净布条,裹住他流血的伤口。一双带血的手却突然按住她,她抬眼看去,沈陆瑾目光涣散却努力盯着她的眼睛,嘴里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沈陆瑾的声音微乎其微,她慌忙将耳朵靠近他的唇边,血滴到她的耳廓,她听见他虚弱的气声:“快……出、出去……跑……”

    她努力辨别他的意思,慌乱地擦掉眼泪,对他说:“好的,我现在就去找大夫,你等我!”

    她感到他的身体越来越冷,用毯子将他裹好,声音哽咽,不断祈求,“你一定要等我,不要死,我求求你等我回来!”

    沈风禾翻箱倒柜找出他们所有钱财,跌跌撞撞地向外跑去,跨过门槛,又转头哭喊着:“你不准死!你听见没有!”

    她看见他扯出个淡淡的笑,心中哀恸更甚,不敢再耽搁,一头扎进夜色里。

    沈陆瑾目送着她离开,像丢了最后一口气,歪倒在地上。

    耳鸣不断,他听不清刚刚沈风禾说了什么,不过看她收拾细软离开,估计是听懂了自己的意思。

    太好了。

    她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她应该好好活着。

    他感到生机在一点点流出他的身体,死亡离他越来越近了。

    一片空茫的疲惫中,他看到那尊菩萨像。

    烛光下,菩萨娘娘一如既往地俯视众生,眉眼低垂,庄严慈悲。

    他有些遗憾,心中喃喃:抱歉,说好了的,结果到死都没能给您换尊新像。

    他又想,沈风禾,对不起。

    出走那夜,沈陆瑾藏了个心眼,在城中找到一个乞儿,将身上的华服锦衣换成粗布麻衣。他用尘土将脸抹脏,一副衣衫褴褛的模样,缩在人群里混出了城。

    刚走出城门,他便听到身后有人来问话寻人,他微微侧身,是侯府的人。

    沈陆瑾心知自己身微力薄,若侯府铁了心要找他回去,必然在各个关卡布下眼线。他若是走寻常路离开,于他是自投罗网,于侯府是瓮中捉鳖。

    想清楚关节,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躲进京郊林中。他在山野长大,生存不在话下,甚至有闲暇时刻关注侯府的动向。连着两日,他都看见熟悉的侯府侍卫驾马而去。

    沈陆瑾心中嗤笑,为了他这个便宜世子,晏侯爷倒是舍得花力气。

    今夜他又目送一波侯府侍卫离开,心中盘算着烟雾弹放得差不多了,他也是时候出发了。他回忆在府中看过的舆图,准备取道铳州,绕道而行。

    他沉浸在思量中,起身之时,却听到身后传来草木窸窣声。他猛地转身,一把刻着暗纹的刀鞘移到他的脖颈处。

    他心下一沉,慢慢抬眼望去。

    黑暗中,响起一道古井无波的男声:“世子,侯爷还在等你,回去吧。”

    马车在宁远侯府门前停下。晏立勇掀开车帘,沈陆瑾坐在其中,手被缚在身后,一双闪着寒光的丹凤眼冷冷地看着他。

    看着那双熟悉的眼睛,晏立勇微愣,随即转过身去,命人将他带进侯府。

    沈陆瑾左右身侧贴着两个仆从,如临大敌一般紧紧握着他的手臂,仿佛稍不注意他又要逃离此地。府中气氛凝重,往来的路上一个人影都见不到。可侯府上下越是严阵以待,他越是抑制不住地有些想笑。

    绕过一重重茂林修竹,走到一处古朴的大门前,仆从们停下脚步,松开他的手站到一旁。

    他抬头望去,大门缓缓打开,一座高高的匾额悬挂堂内,笔力遒劲的几个烫金大字写着“晏氏宗祠”。匾额下方,整齐排列着满墙牌位,每座牌位旁都燃着一盏长明灯,旁边三面墙上,密密麻麻地刻满了晏家先祖的功绩,一派庄严肃穆。

    “进来,跪下。”晏淮独立堂下,语气森然。

    沈陆瑾被晏立勇带进殿中,一双手不由分说地压在他的肩头。他努力反抗,还是跪倒在地。

    “你可知错?”晏淮逆光站在沈陆瑾身前,高大的影子从上而下罩住沈陆瑾,他的眼瞳清晰地映出他的身影。

    “我是沈陆瑾,我不愿做晏决明,这便是错吗?”沈陆瑾不卑不亢道。

    分明是仰视的姿态,却看不出丝毫的怯意。

    晏淮居高临下地凝视眼前的少年,他的眼神像只荒野中长大的幼狼,足够锐利、足够凶狠,初出茅庐就敢挑衅成狼。

    同时又足够聪慧、足够胆大,身子刚痊愈就能绕开所有人逃出侯府,还将一波又一波侍卫耍得团团转。

    这样的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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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朝一日或许真的能成长为林中的狼王。

    可是晏家不需要一只时刻准备着亡命天涯、自起炉灶的野狼王。

    晏家需要的是忠于这累世家业、世代权势的头狼。

    “我要见他。”

    “我想清楚了。我是晏决明。”

    沈风禾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恐惧驱使她不敢停下。月亮和树影都被抛之身后,她选了条不好走的近道。

    繁茂的树枝不断打在她的脸上,草地里掩藏的石块将她绊倒在地,她爬起身继续跑。在一段矮坡前,她直接蹲下身抱住头,从顶上滚下去。

    她奔驰在风里,身子疼痛、四肢乏力、嗓子都冒出血沫。

    她突然想起了那年冬天,她站在风雪之中,只等到一具冰凉的尸体。那时的她太过弱小,无力挽救她的父亲。

    这一刻,被她刻意遗忘多年的伤痛、缺失和自我厌弃,又卷土重来。

    她不敢细想、不愿细想,大脑却本能地反复重现那天的场景。飞雪飘扬的官道、仆从高高在上的施舍、里长同情的目光。

    和父亲沾满风雪、僵直冰冷、青紫扭曲的脸。

    仿佛时空交织一般,那个冬夜的场景和今晚不断重叠。

    一会儿是父亲出灵那日漫天飘洒的白纸钱,一会儿是沈陆瑾倒在血泊之中不甘地朝她伸手。

    他们虚弱的呼救不断在她耳边响起。

    “阿禾,救救我……”

    “阿禾,我还不想死……”

    “你为什么不救我?我不想死啊!”

    “我不想死……”

    一阵头晕目眩,她狠狠摔倒在地。眼泪大颗地滴落,新伤不断割在旧的伤口上,她心中翻涌起无数的绝望,几乎将她击垮。

    原来陈年的痛苦比酒还烈。

    原来她从未走出那个冬夜。

    沈风禾跌坐在原地,努力从情绪的漩涡中挣扎出来。

    她抬手使劲儿扇了自己一巴掌,深吸口气努力平复气息,声音颤抖却坚定:“不要慌,你可以把他救回来的,你不是五岁了。”

    她挣扎着站起身,一瘸一拐地往前跑,嘴里念念有词:“你还可以救他,你可以的……”

    终于,她赶在城门关闭前冲进了县城,她一路奔向医馆,砰砰砸门,可始终无人应答。一家不开,她又匆匆跑到另一家。直到第三家,她几近绝望地趴伏在门上嘶吼,才等到一个小童跑来移开了门板。

    她冲进医馆,将装了所有钱财的荷包捧在手里,对着睡眼惺忪的大夫不断苦求,求他跟自己走。

    大夫听她说完伤势情况,表情凝重迟疑,想说些什么,却看她哭得可怜又狼狈,只能叹口气背上药箱跟她走。

    可是冥冥之中好像所有事都不顺利。他们一路赶到城门口,刚到宵禁的时间,城门将关,看守的兵吏却拿起架子,死活不让他们出城。

    小鬼难缠,她同那小吏又是哀求又是贿赂,挡在城门前的兵士才懒懒让开条缝。

    沈风禾拉着大夫一路上山。山路难行,大夫走得磕磕绊绊,沈风禾心急如焚,却无可奈何,只能一路艰难地拖拽着大夫走。

    走到半山腰,大夫突然指着不远处惊叫:“那是什么?!”

    沈风禾顺着他的指尖望去,只见山林深处,火光冲天,一股股浓烟直上云霄,隔得这么远,却能隐约闻到烧焦的味道。

    沈风禾呆愣在原地,那是她和沈陆瑾的家。

    她茫然无措地站在原地,周遭逐渐安静下来,时间像被无限拉长。眼前的一切都停滞了,她只能听到自己逐渐急促的心跳和呼吸。

    烈焰缠绕在林间,竹子承受不住高温,从中爆开,这声炸响惊醒了沈风禾,她猛地回过神,冲进火光里。

    我不能。

    她心中有个声音如是说。

    我不能再失去沈陆瑾了。

    她只尝了一口,放下碗,牵起沈薇的手,替她撩起嫁衣的裙摆。

    “走,姐姐送你。”

    院外早已备好了送嫁的马车,红绸缠辕,流苏垂挂,明家的迎亲队伍立在府门口。

    为首的明崇礼身着宝蓝色锦袍,身姿挺拔,只是瞧见沈薇时,眼里闪过一丝复杂。

    他却还是上前拱手,礼数周全。

    “长嫂,外面风轻,我们移步登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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