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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8章 还装(第1页/共2页)

    门一开,玄关的感应灯亮起暖黄的光,沈泽把行李箱立在墙边,刚弯腰换鞋,就听见客厅传来一声清脆的“咔哒”——像是高跟鞋跟踩在木地板上时发出的微响,不重,却极有分寸感。

    他直起身,抬眼。

    林晚坐在沙发一角,没开主灯,只留了一盏落地阅读灯,光晕柔柔地罩着她半边侧脸。她穿着浅灰羊绒针织衫,领口微松,左手搭在膝上,右手正捏着一本翻开的《电影语言的语法》,书页边缘已被摩挲得微微泛毛。听见动静,她没抬头,只把书页轻轻翻过一页,纸张摩擦声像一片羽毛落进寂静里。

    沈泽喉结动了动,没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忽然卡住了。

    三个月没见,她比杀青前瘦了一点,下颌线更清晰,耳后那颗小痣依旧,衬得肤色愈发冷白。可最让他心口发紧的,是她身上那种熟悉的、近乎锋利的平静——像台风眼,表面无风无浪,底下却早埋好了所有伏笔。

    他记得分手那天也是这样。她把咖啡杯放回托盘,杯底磕碰瓷碟的轻响,和今天翻书的声音一模一样。

    “你回来了。”她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尾音略沉,像大提琴拉过最低弦。

    沈泽应了一声,拖着箱子往卧室走:“嗯,提前两天。”

    “拍完了?”

    “杀青了。”他停在卧室门口,手搭在门框上,顿了两秒,“《人民的名义》。”

    她没接这句,只把书合上,搁在茶几上,指尖在封皮上轻轻一叩:“我看了路星河告白那段。”

    沈泽脚步一顿。

    “铁路边,火车鸣笛的时候喊的。”她看着他,“你嗓子哑了三天,对吧?现场收音没补,后期也没压,就用原声。”

    他下意识摸了摸喉咙,那儿确实还残留一点微痒的钝痛,像被砂纸磨过。“嗯……李导说,要的就是那股子破音的劲儿。”

    “破音?”她忽然笑了笑,很淡,嘴角只往上牵了半寸,“你以前连KTV都不敢唱高音,怕破音丢人。”

    沈泽没笑。

    这话是真的。大学时她生日,他硬着头皮唱《红豆》,副歌刚起就劈叉,她笑着递来蜂蜜水,说“下次别逞强”,他红着耳根点头,第二天偷偷去报了声乐班——没告诉她,只当是练气息。

    可现在,他能站在铁路旁,迎着呼啸而过的绿皮车,在轰鸣间隙里把一句“路星河喜欢耿耿”吼得撕心裂肺,吼进热搜第一,吼进千万人循环播放的歌单里。

    他沉默着,解下腕表放在玄关柜上,金属扣磕出清响。

    林晚起身,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取了一罐冰镇乌龙茶,撕开拉环,递过来时,指尖擦过他手背,凉得他一颤。

    “喝点水。”她说。

    沈泽接过,罐身凝着水珠,顺着指缝往下淌。他仰头灌了一大口,茶味微涩,凉意顺着食道滑下去,却压不住胸腔里乱撞的鼓点。

    “你什么时候来的?”他问。

    “前天。”她转身去洗杯子,水流声哗哗响起,“芳姐联系我的,说你杀青早,可能赶不上她安排的接机,让我来接你。”

    沈泽怔住:“芳姐?”

    “嗯。”她拧紧水龙头,抽张纸巾擦手,“她说你最近太拼,怕你一个人回来没人照应。”

    沈泽低头看罐子里浮沉的茶叶渣,忽然想起杀青宴上李路那句“回BJ前,咱们少联系”,原来早有人替他铺好了退路。

    可这退路,偏偏是林晚铺的。

    他喉结又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咽回去。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有空调低频的嗡鸣,和窗外隐约传来的夏夜蝉声。

    林晚没再说话,转身进了书房,带上了门。那扇门没锁,只是虚掩着,缝隙里漏出一缕灯光,像一道未愈合的伤口。

    沈泽站在原地,喝了半罐茶,水珠从罐底滴到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深色。

    他没去卧室,而是走进次卧——那是她的房间。推开门,床铺整齐,衣柜半开,挂着几件他认得的衬衫和西装外套,衣架上还搭着一条他送她的墨绿色真丝围巾,折痕都还新鲜。床头柜上摆着相框,是去年冬天在后海拍的,她裹着厚围巾,呵出的白气糊了镜头一半,他伸手去擦,结果照片里两人额头抵着额头,睫毛几乎相碰。

    他伸手,把相框翻过去,面朝下。

    然后转身,进了书房。

    门没敲,直接推开。

    林晚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三份文件,最上面那份封皮印着《情圣》立项书,右下角有他签的名,墨迹未干;中间那份是《暗夜神探》导演合同,柯汶利的名字旁边,用红笔圈出一行小字:“最终剪辑权归属天命工作室”;最底下那份,是他完全没印象的A4纸,标题是《艺人经纪合约补充协议(2023年版)》,签署方赫然写着:天命工作室、林晚、沈泽。

    她听见动静,没回头,只把钢笔搁在笔架上,笔尖悬着一滴未落的蓝墨。

    “你签了?”沈泽声音有点哑。

    “没签。”她终于转过身,目光平直,“我在等你回来,当面问你。”

    “问什么?”

    “问你还要不要我管你。”她盯着他,眼里没情绪,却像淬了冰的刀,“问你还记不记得,当初为什么跟我在一起。”

    沈泽呼吸一滞。

    他当然记得。

    不是因为她是业内顶尖的经纪人,不是因为她三年前把他从试镜失败的出租屋里捞出来,不是因为她为他推掉所有商业代言,只为让他专心打磨《唐人街探案》的剧本——这些他都记得,可最深的那根刺,是她第一次带他见她父母时,她父亲在饭桌上放下筷子,慢条斯理地说:“小晚挑人的眼光,向来比挑剧本准。沈泽,你要是敢让她掉一滴眼泪,我就让你这辈子,再也接不到一个角色。”

    当时他攥着筷子的手心全是汗,点头点得像捣蒜。

    可后来呢?

    他火了,《大圣归来》配音爆红,微博粉丝一夜涨两百万;他接《欢乐颂》,路星河成顶流代名词;他拍《人民的名义》,侯亮平被赞“教科书级正剧演技”……他越来越忙,档期排到明年七月,连生日都是在横店片场啃的蛋糕;她开始不接他的电话,消息回得越来越慢,直到某天他凌晨三点发微信说“刚收工,想吃你煮的阳春面”,她回:“沈泽,我们之间,不是谁欠谁的债。”

    他以为那是气话。

    直到分手那天,她把一叠打印好的行程表推到他面前,每一页都密密麻麻标着红圈:他缺席她母亲手术签字、错过她奶奶八十大寿、连她生日当天,他都在三亚为《情圣》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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