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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外城的东市是去年积雪压塌房屋之后跟着重建的,原来只是胡乱摆几个摊位或就近的百姓卖点自己手工做的东西,例如草鞋、蓑衣、鞋垫子之类的,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今年开春东市才热闹起来,商铺、食肆、酒肆、布店、粮铺样样齐全,很多进城的田户也都爱来东市挑点自己能买得起的东西。
东市有一家包子铺,做出来的包子很暄软,白白胖胖的有成人拳头那么大,价钱也公道,馅儿的花样也多,有纯肉馅儿、混合馅儿和纯素馅儿,肉馅儿会比素馅儿的贵两个子儿。
可别小看这两个子儿,有些人家穷的连两个子儿都还没有呢,平时哪里舍得买这种白面包子吃,都是回家弄点野菜糊糊,再花半个子儿买上半块豆腐,用酱伴着吃。
现在是因为秋收之后交了粮税也还有不少富裕,赶上东市开市,进城的田户才舍得买两个素馅儿的大包子尝尝鲜儿。
素馅儿也好吃的,里面放了猪油,对肚子里没有油水的田户来说,这已经是很难得的美味了。
“店家,要两个猪肉馅儿的包子。”
一个瘦小的妇人牵着小孩过来,从布包小心拿出好不容易攒下的几个晋币。
本来只想要两个素馅儿的,但低头看小孩嗦着手指头在看别人大口吃肉馅包子,馋的口水直流,妇人咬了咬牙,决定买肉馅儿中最便宜的猪肉馅儿包子。
猪肉比牛羊肉都便宜,是因为春天那阵国君让人在鳐山附近弄了一个养猪场,让猛虎营进山抓野猪,既能练兵又能为养殖业的发展做贡献。
野猪很凶,尤其是带崽的母猪,力气大,獠牙长,皮糙肉厚,饿了一个冬天,出洞觅食的时候被士兵合围给套了回来。
先是在笼子里关了一阵,挫挫它们的野性,如果是雄猪就先阉割,使其性格变得温顺。
等到野猪慢慢适应笼子里的生活,不再发狂了就可以圈养在专门的猪圈,它们什么都吃,好养活。
小野猪是最好驯化的。
后来成年母猪又养了一窝猪仔,养猪场的规模就开始扩大,到现在为止鳐山的猪场有了差不多三百头成年猪,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是相当可观的数量。
这些成年猪依旧保留着野猪的特性,起码要再驯化三四代才有可能变得像家猪那样温顺。
现在猪场已经开始选种猪,除种猪之外,其他公猪全部阉割,这样长得快,性格相对温和,猪肉的口感也好,能减少腥臊味。
而且猪毛会慢慢变短,皮也没那么粗糙了,剥下来的猪皮经过特殊处理还能做保暖防水的皮革袄和冬鞋。
现在各个郡县的猎户都喜欢进山找野猪,套活的就能拿到专门的地方换晋币或粮食,想换其他东西也可以。
但野猪必须是活的,最好是母猪,死的就不值钱了,收上来的这些野猪就集中起来驯化,雇那些只能开荒没有其他收入的奴隶来养。
赢嫽没有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关于养猪的部分,她还觉得奇怪,按理说野猪驯化史从原始社会就有了的,不应该这个时代没有。
后来她问了李华殊,说是以前听过有些地方会养猪,但野猪太凶,易伤人,之后就没什么人养了。
士族又看不上猪肉。
田户没有自己的田地,奴隶更没有,都吃不上饭,谁还有心思想那么多,就算打到野猪也是先杀了吃进肚子。
这么一说也有道理,养殖也讲技巧,不会养可能就死了,还不如直接杀了吃肉。
士族以前不吃猪肉,嫌有腥臊味,不如牛羊肉好吃,现在调味料变多了,烹饪食材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慢慢的也接受了。
可能也是身为国君的赢嫽都酷爱吃猪肉,其他人也跟风,猪肉就成了饭桌上常见的一道菜。
普通老百姓也喜欢买肥猪肉熬猪油,东市一旦有猪肉卖,那都是会被抢空的。
话说回现在,小妇人要了两个猪肉馅儿包子。
店家收了钱,拿了包子给她,还不忘夸自家的包子好。
“外城东市没有哪家包子能跟我家的比,好吃了再来啊。”
小妇人拿上包子就领着孩子挤出人群,到了僻静一点的街角才给孩子分了个包子,剩下的那个则留着用东西包好,小心放在篮子底下,用碎布头压着,她自己一口没吃,尽管她也很馋,但还是先紧着孩子。
她本是奴隶,丈夫被恶仆活生生打死了,她带着孩子艰难讨生,以为也没活路了,谁知老天突然开了眼,让她和孩子都恢复了自由身,有了良籍,跟其他人一起在村子里开荒。
自己有了田地,却没有粮种,也没钱买,后来是农官给她们带来了粮种,多是谷物,还有一些她们从未见过的。
农官说那是国君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从很遥远的地方带回来的珍贵粮种,种好了产量很高,叮嘱她们务必用心耕种。
果真是,那些块头一样的粮种比谷物好种,长势很快,藤蔓似的攀爬在地上,不需要怎么浇水,在沙土里都能长,等到藤蔓的叶子长开,农官又带来了国君的嘱咐,让她们将藤蔓割一些下来切断,晒干了储蓄起来等冬天的时候拿来喂猪,新鲜的藤蔓叶子也可以炒着吃,割掉的藤蔓在经过一场雨之后很快又长出来,能连着采割两三次。
等到天凉,藤蔓就开始一点点枯萎,农官就让她们收割了。
徒手将沙土挖开,里面就有一窝窝红皮的块状物,农官说这种东西叫‘薯’,洗干净煮熟了就很好吃,生吃也可以,但尽量不要,因为生吃容易肚子疼,煮熟晒成干了更好吃,她们挖了一小片沙土地就捡满了带来的藤筐。
农官挑走了一些留作明年的粮种,剩下的她们可以分了,开荒的沙土地前三年不用交税,这些薯都可以留着自家吃。
小妇人没有全部留,拿一些进城换了钱,买了一块布想回家给孩子做冬衣,布店的小伙计还给了她一点绒毛,说填在衣服夹层里会十分保暖。
这些绒毛看着不像是羊绒,小妇人从未见过,小伙计说是鳐山那边送过来的鸭绒。
又是鳐山,那边尽出好东西。
听说鳐山附近的田户日子过得很好,除了种地,时不时还能去国君的养殖场干活,有时候给工钱,有时候给一些处理下来不要的碎肉或者带肉的骨头什么的,反正都是荤腥,有总比没有强,天天能吃上这样的一顿饭也很好了。
“给娘吃。”
孩子软乎乎的声音将小妇人的思绪拉了回现实,她低头一看,孩子正高高举起小手,想将包子往她嘴边凑,还努力的垫起了脚。
小妇人眼眶一热,险些滚下热泪。
“娘不饿,稚儿吃。”她抚摸着孩子的头,满眼慈爱。
她原有三个孩子,有两个没能活下来,只剩下最小的女儿。
得上天垂怜,能让她们娘俩在这个乱世都能有一间茅草屋,几亩沙地,能填饱肚子。
忽然,街上的行人开始齐刷刷往前面跑去。
小妇人赶忙将孩子抱起来,拉住一个人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那人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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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前面张贴了告示,雍阳书院要开蒙馆。”
蒙馆?小妇人本不想去凑热闹,能读书识字的都是那些大贵族,与她这样的人无关,可不知道为何,脑海里就是有个声音在催促她跟上去看看。
索性东西都买齐全了,时候又尚早,不着急回家,小妇人便抱着孩子跟了上去。
雍阳书院是今年书会之后才创办的,虽不限门第,但入学的还是多为士族,寒门中人甚少,在第一场选拔考试结束之后,想入学的寒门反倒多了。
如今开蒙馆,有事没事的城民自然都跑去看。
“这写的什么啊?有没有识字的给我们念念?”
“我来看看啊,这上头写蒙馆是专为寒门稚童开蒙,六岁至十岁皆可入学,免束脩。”
才念到这里,周围就哗然,叽叽喳喳开始讨论起来。
“什么意思?不要钱就能进去读书?”
“是不是我们田户的孩子也能去?”
“真的假的?哪有这么好的事儿,别是骗人的吧,穷苦人家哪里做得了文化。”
“应该是真的吧,上面还有红印章,呃……好像是国君亲笔。”
“嚯——”
国君亲笔,那就不一样了。
告示前面挤满了人,若不是有两队士兵在拦着,都有人要贴上去看了。
小妇人挤不到跟前,但听到了议论。
她双手颤抖着,拼了命的想往前挤,想听得更清楚些,她怕自己听差了,白高兴一场。
很快,领头的士兵就扯开嗓门宣读了一遍告示上的内容。
确实是雍阳书院开蒙馆为寒门的孩子开蒙,不限性别,但只限六岁到十岁。
免束脩的前提是这个孩子的父母或将其养大的人是个守法规矩、无任何不良嗜好的,且招收名额有限,所以不是谁想来就能来,更没有便宜可以占。
这条规定是经过多方商议才决定的,跟赢嫽最开始的初衷略有不同,但她知道这已经是目前为止最可行的方案了。
并且都只能在雍阳先试验,想要推广至全国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有些失望,却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事要找谁啊?怎么报上名啊?”已经有人在问了。
小妇人伸长了脖子想听得清楚些,孩子在她怀里懵懵懂懂吃着包子。
领头的士兵高声道:“明日辰时到雍阳书院,自有人领你们进去。”
“果真不限门第么?”
“自然。”
“女童亦可?”
“可。”
“不要钱?”
“告示已写明,未听清者我可再宣读一遍。”
光是这一上午,士兵就重复宣读了不下十遍,口都说干了,又换了另一个士兵来读。
小妇人已经抱着孩子急急忙忙回了家,将自己听到的消息告知了今日没有进城的左邻右舍。
这些人跟她一样,原先都是*奴隶,若是真的能将孩子送去蒙馆,就是让她们当牛做马也甘愿。
仍有不少人围着看告示,都无暇顾及国君府的马车从外城的主干道经过。
天边骤然聚起了黑云,一下就扩散开来,倾盆大雨说下就下。
马车外面噼里啪啦全是黄豆大的雨滴,赢嫽将小窗合上,她要到城外的试验场接李华殊,没想到半路就下了雨,还下这么大。
到了试验场,守门的小兵说君夫人和其他人都在内室比赛掰手腕。
“掰手腕?”赢嫽有点傻眼。
小兵咧嘴笑,能跟国君说上话,自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是!突然下大雨,君夫人说干坐着也无趣,就让臂力好的比掰手腕,赢了有彩头。”
“什么彩头?”
“一头整猪!”
对每日训练量极大的士兵来说,什么都不如扎实的肉来得实在,猪肉肥膘多,油水足,在军营里极受欢迎。
就算现在士兵每个月都有粮饷,在军营吃的也不差,隔三差五还能吃上一顿大肉,可一头整猪也不是说买就能买得起,要是掰手腕就能赢这个彩头,干嘛不去比比,赢了是好事,输了也没啥。
内室的喊呼声震天响,房顶都快让这帮人给掀开了。
中间的一张矮桌,有两人正在角逐,女的体型纤细些,手臂肌肉也无对面的汉子那么夸张,但她还能稳稳压住汉子的右手,并且一点点下扣,直到汉子不敌,手臂被压倒在桌面。
临时充当裁判的小兵一挥手,高声唱道:“这一局还是辛百主胜!还有谁不服?”
围着的那一圈人你看我看你,跃跃欲试,又都不敢上前,辛绾已经掰倒了三个对手。
李华殊单腿翘起坐在椅子上,手搭在膝盖,看的是兴致勃勃。
李华云本来是站在姐姐旁边为辛绾呐喊助威的,抬头看到不声不响进来瞧热闹的赢嫽,她就用手指头戳了戳姐姐的肩膀,脸上笑容尴尬。
长姐,坐姿别这么土匪啊,君上来了。
不明所以的李华殊先是抬头看妹妹,见妹妹的手指指向另一个方向,还冲她挤眉弄眼,她立马转头顺着看过去——
“你怎么来了?”她放下腿站起来。
赢嫽穿过人群来到她身边,按住她肩膀让她继续坐着,自己则是站着跟她说话。
“刚到,”环顾四周,笑道,“这么热闹,在掰手腕?”
李华殊点头,仰起脸笑问:“是啊,你要不要也来比一场?”
“我?”她笑了笑就摇头,“我自认比不过。”
刚才的比试她都看了,自我衡量了一下,她确实掰不过那位辛百主。
李华殊也不强求,自己站起来跑到桌子另一边,摆开架势要跟获胜的辛绾比一场。
“这……”辛绾犹豫的看向那边。
她自小就臂力过人,否则也不会参军,可眼下这种情况她是赢还是输?
李华殊:“你看她们做什么,尽全力跟我比,不许放水。”
要是辛绾敢因为她是国君夫人或云儿的姐姐就故意放水,自己定饶不了她。
辛绾低头领命,半蹲下放起右手。
裁判小兵稳住她俩交握的手,“预备——开始!”
话音落,两边就开始拼尽全力角逐,双方手臂都暴起青筋,交握的手原先还在中间没往任何一方偏移,渐渐地李华殊就难以支撑,右手被辛绾一点点往下压。
围观的大小士兵嗷嗷叫着起哄,简直比自己下场比试还要激动。
赢嫽也暗暗为李华殊加油,但她其实看得出来李华殊的臂力不如那个辛百主。
真是人不可貌相,辛百主看着不像个大力士,居然在掰手腕这件事上无敌手。
李华殊咬牙拼了也没能赢,她也认,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拉不下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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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辛百主胜!”裁判小兵高声宣布。
辛绾抿了抿嘴,有些不安的看向李华云,没给她姐姐放水,她会埋怨自己吗?
李华云一下蹿到她跟前,拉起她的手臂就是一番查看,然后给她揉揉搓搓。
“差不多就行了,再掰下去很容易拉伤,你明天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
小时候她们也经常和长姐掰手腕,玩得太忘乎所以,第二天起来所有人的手都抬不起来。
“没事,我顶得住。”赢了有彩头,她想要那头猪。
李华云拿她这个傻里傻气的劲儿没办法,只能认命的为她搓胳膊。
今日在场的大力士都跟辛绾比过了,连他们都比不过,其他人也没有逞强,最后赢得彩头的就是辛绾。
李华殊说到做到,赏了一头猪,让人从鳐山的猪场直接拉过来了。
雨没有要停的迹象,眼看着时候也不早了,等不到雨停,赢嫽就带她先回去了。
马车内,赢嫽打开格子取出膏药,烧热了贴在她手臂上。
李华殊抬起手看这贴突兀的膏药,感慨:“我堂堂一个大将军,贴这么个东西。”
“大将军怎么了?大将军就不是人?”赢嫽捏她鼻头,警告:“我可告诉你啊,任何情况下你都不许逞强,听见没?行就行,不行就不行,用不着那么拼命,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先想想我跟孩子。”
她最担心的就是李华殊做事逞强,脾气倔起来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
李华殊攀住她肩膀,在她颈侧蹭了蹭,带着几分撒娇道:“知道了,我不会乱来的。”
赢嫽叹气,这话她也只能信两分——
作者有话说:我家大黄比一般的田园犬体型要大,它小时候就是那一窝里最胖的,比它的兄弟姐妹胖一大圈,肥嘟嘟,虎头虎脑,就是不知道为啥长大了会是这个傻样[白眼]
第72章
洗漱出来,看到她坐在桌边摆弄东西,李华殊走过去,随手拿起一个圆不溜秋的类似某种果实的物体,好奇的左看右看,又捏了捏,有点硬,指甲一刮还能刮下不少皮,露出里面黄白的肉。
“这是什么?”
赢嫽从她手里将东西拿回来抛了抛。
“这个叫红薯,一种可以吃的粮食,之前我派人出去找粮种,你忘了?这就是找回来的红薯,已经让人试种了,前几天刚收获,就算受限于各种条件,一亩地也能种出来一千多斤,这都算少的了,要是能精选出更好的红薯种,亩产达到三四千斤都不成问题。”
晋国地处西北,农作物多以麦、豆、粟、黍、麻为主,遇上灾年,收成不好,老百姓就没东西吃,日子很苦,而且就算不受灾,没有经过培育的粮种亩产都很低,田户辛苦一年,到头来还是填不饱肚子。
她就想派人到远一点的地方找找,红薯、土豆、玉米、南瓜、冬瓜什么的,凡是能吃的、好种的都带回来。
幸好这个时代商路还算发达,往西有古道,往南有水路,她派出去的人都有所收获,带回来了红薯、土豆、南瓜这三样种子。
开春那阵她就让农官将红薯和南瓜催芽,红薯种在了开垦出来的沙土地,南瓜则种在麦田旁边的壤土里。
都不占用种植谷物的田地,平时多施肥,它们自己就能长的很好,南瓜一直收了好几茬儿,入秋之后是最后一茬儿了。
农官说红薯的产量最高,一挖就是一大窝。
南瓜也不错,长的是奇形怪状,圆的扁的长的都有,个头很大,蒸煮煎炒都可。
还能蒸熟打碎成泥跟面粉一起做各种各样的面点,现在内城的铺子就在卖这种南瓜做出来的馒头,不用放糖就有甜味,颇受欢迎。
南瓜李华殊之前吃过了,味道确实不错,做成辅食小奴也喜欢吃。
红薯是前几天才收上来的,她还没有吃过。
“要怎么吃?”
赢嫽拽她坐下,“吃法很多,蒸煮煎炸烤都可以,还可以做成红薯粉,我已经叫人拿了一筐去厨房,让厨子炸了红薯果子,一会你尝尝,要爱吃咱们就在后花园弄一块地单独种,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回头我给你做酸辣粉,酸酸辣辣的很好吃。”
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种田基因。
李华殊被她说的有点馋,又拿起另一个土黄色的‘果实’,问:“那这个呢,也是红薯?”
“哦,这个不是,这是土豆。”
土豆的产量就不如红薯,个头也不大,只有鸡蛋大小,有的甚至跟山药豆差不多,她已经吩咐农官找找原因,以后选种的时候也尽量挑个头大的,对土壤、肥料、水量的要求也要记录下来当参考,务必想办法让土豆的产量提高上去。
李华殊耐心听完她介绍了红薯、南瓜和土豆,听到亩产最高能达到多少时,她眼睛也发亮,神色十分激动,若以后能大面积种植,百姓就不用饿肚子了。
“你……”
激动过后,李华殊垂眸看她,有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无法说出口,赢嫽为晋国、为百姓做了许多事,可她从未要求过回报,甚至没想过将赚来的钱留下,连鲜虞国君的那个宝藏都归进国库。
唯一的私心就是将那件金丝软甲给了她,要她穿着防身,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嗯?”赢嫽耐心等她说。
李华殊却一头扎进她怀里,双手紧紧抱着她,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此刻的心情。
“怎么了这是?”赢嫽疑惑,将她的头抬起来,“是不是哪儿不舒服了?”
在她到试验场之前李华殊就淋了雨,外衣都是湿的,只是当时士兵们都在,她不好直接说,显得她处处管着李华殊,让人觉得李华殊在她面前很卑微似的。
别人才不管她心里怎么想,也不认为她那是关心李华殊,成见是个很主观的东西。
李华殊摇头,“没有。”
“那是怎么了?嗯?谁欺负你了?还是因为你堂哥的事?”
那个季夫人也不知道谁给想的主意,既然派人到国君府想见李华殊。
国君府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李家堂哥的事卢儿知情,更清楚季夫人是个拎不清的,当即就将人打发走,又来回禀她。
李华殊是后来才知道的。
李堂哥的事朱雀台那边已经处理完了,他没胆量跟狐氏勾结,狐氏女确实是在逃亡的途中被歹人掳走再发卖了的,认出他是李氏子才动了别的心思。
幸好芈夫人发现得早,李堂哥未曾陷得太深,在朱雀台关了几天就给放回去了。
“哪个不知道你如今宠着我,谁还敢欺负我。”李华殊好笑,沉重的心情一下散了不少。
见她脸上有了笑的模样,赢嫽才放下心,既然她不愿意说,那她不再问了便是,等她什么时候想说了再说,反正她对李华殊一向都有耐心。
说起宠爱,她也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怪不好意思的,道:“我做的还远远不够。”
她知道李华殊毕生的心愿就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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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百姓能安居乐业,她已经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了,可做的还是远远不够。
她也知道留给自己搞发展的时间已经不多,九月会盟她没去,楚怀君和赵王知道狐信兵败的消息后肯定还会有别的谋划,不知哪天边境就会再起战事,这根本不可避免,所以她动作还要更快一些。
无需多说,李华殊就知她眼神想表达的东西,抚着她的脸轻声道:“你已经做的很好了,真的,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你这样,当初开国的周天子、各路诸侯,都不曾做到你这个份上,你比他们都强,你切不可妄自菲薄。”
表扬和赞美能让人心情愉悦,赢嫽也不例外,她笑着搂住李华殊的腰,“你真觉得我做的不错?你满意?”
别人的看法她不在乎,李华殊的就不一样了。
温润的唇瓣主动贴上来,李华殊亲她了,气息离唇,唯有那抹带着香甜的热意还残留。
“你说呢?”
她回吻,齿间间都是两人交融的香气,“要我说……你自然是满意的。”
要是不满意早就一脚将她踹下床去了,哪里会天天跟她同床共枕。
因两人在外间桌上亲的难分难舍,晚饭便比平常推迟了小半个时辰。
忠心的侍女还拦着准点过来蹭饭的纵长染和庄姒,说国君和夫人现在都不得空,让她们晚点再来,要不就干脆回自己院里吃算了。
纵长染当然不乐意,回自己院里吃那就只能吃每日例菜,虽说味道也不差,菜式也丰富,但就是不能跟破山居的比。
她早打听到了,今晚破山居有新花样,那个暴君不知从哪弄回来的东西,让厨子变着花样给李华殊弄好吃的。
饭灵根已经修炼到吞天灭地程度的厨子用红薯做出了一大桌美食,有赢嫽点了名的红薯果子,还有红薯丸子、红薯粉滑肉、红薯粉烙河鲜、炸小酥肉、炸红薯条、烤红薯、红薯炖排骨、粉蒸肉、红薯粟米粥……
饭桌上有两个饕餮转世的大胃王,饭菜就从来没有剩下的,赢嫽看她们那个吃相都觉得害怕,左右开弓,狼吞虎咽,好像有饿鬼跟她们抢一样。
她没好气的撇了下嘴,给李华殊单独弄了一碗红薯粉滑肉,“滑肉有点烫,要慢点吃。”
滑肉用的是猪里脊,肉质很嫩,很好入口。
李华殊刚端起碗吃了两块,那个大碗里的滑肉已经没有了,全进了纵长染和庄姒的肚子。
“……”
她有些委屈,尤其是纵长染前几天才背后捅她刀子,现在又来蹭饭。
赢嫽知机,立马板起脸对二人说:“从明天开始你们在自己院里吃。”
有这两个大灯泡,她都不好跟李华殊亲亲热热的了。
庄姒装聋当听不见,她每天都要过来给李华殊诊脉,反正赢嫽也不能将她赶出去,想蹭饭还是容易的,大不了她多写几个能强身健体、补血益气的补药方子,总能换到饭。
纵长染就吃瘪了,她除了朱雀台指挥使这个名头,暂时还没有别的本事能让赢嫽另眼相待,朱雀台那些藏起来的成员现在都主动为赢嫽做事了,情报一份份从各处传来。
辨认真假也自有人能胜任,不一定就要纵长染。
她现在唯一的用处估计就是在朝中监察百官,不过最近公卿大夫们也没什么好监察,一个个忙的要死,连内斗都没功夫搞了。
纵长染低头不吭声,她知道是自己之前说李华殊的坏话让赢嫽不满了。
这个暴君很护着李华殊,覆灭的魏氏、公氏都是因为曾经害过李华殊才被清算的。
叛逃的狐氏也算计过李华殊,现在被暴君发通缉令,敢收留狐氏叛臣就是在向晋国宣战。
被辣椒辣到眼睛,她胡乱擦了擦。
饭后赢嫽和李华殊有事要谈,纵长染和庄姒也识趣离开。
纵长染没回自己的院子,而是出了国君府,一个人骑马在逐渐黑下来的街道晃荡。
巡逻的城兵看到她身上朱雀台的服饰和腰牌,也不敢拦。
下了马,纵长染闷闷不乐走进巷子的酒肆。
“店家,来两壶酒。”.
白天掰手腕赢了一头猪,辛绾让人将猪宰了,把肉送到外城去。
那儿有个院子是她租下来收留孤儿和老人的,这些孤儿和老人很可怜,亲人都不在了,他们无所依靠,只能在街上乞讨,还经常被欺负,她路过看见了于心不忍就收留了他们。
她每月的俸禄都不够填补,但凡军营里有彩头的比试她都参加,赢了彩头就立马拿过去给老人小孩改善生活,她自己一点没留。
今天这头猪很难得,她想着回来这么久都没有请李华云吃过一顿饭,她心里过意不去,就留下了两斤肉和一个猪肘子。
见她不留在这吃饭,受了她恩惠的老人小孩都很不安。
有个小姑娘跑过去拽住她的手,也不说话,就是不舍得她走。
辛绾蹲下/身摸摸小姑娘的脑袋,“一会肉就好了,你要多吃点才能快快长大。”
“姐姐,你不和我们一起吃吗?”小姑娘仰头问她。
“我还有事,要先回家。”
“那你明天还会来看我们吗?”
辛绾想了想,不忍道:“明天恐怕不行,等下旬我再来看。”
明天有新兵入营,上峰让她带人训练,她没有空来这边。
小姑娘有些失望,却也懂事松开了她的手,站在门边目送她离开。
辛绾提着肉和猪肘子上马,不放心回头看——
门口的灯影下,小姑娘小小的一个人儿,孤孤单单,眼睛里充斥着不安。
她轻叹一声,狠下心掉转马头走了。
在边境立了功,回来后君上给了赏赐,她在内城有一处宅子,面积不大,却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有属于自己的住处,她不再是无家可归的人。
现在天晚了,李华云又住在李家,士族聚居的区域不是她一个百主能随便去的。
想着明天再将肉拿到军营去让伙头军给做几个菜,她请李华云吃饭。
最可惜没有酒,军营里也不让喝酒,违者军法处置。
远远看到家门口有个人,她眯起眼睛,手已经摸上了马鞍挂着的剑。
“你上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我都在这等半天了。”李华云从阴影里走出来。
她抱怨个不停,今日难得不用在军营轮值,她和辛绾都各自回了家,本想来找辛绾喝两杯,偏这人又不在家,不知道跑哪里野去了。
见是她,辛绾心中欢喜,急着下了马,把肉忘了,还挂在马鞍上,又急急忙忙去拿。
“你怎么来了?我有点事去了趟外城。”她没跟李华云说救济孤儿老人的事。
“想来找你喝酒啊,谁知道你不在家,我在门口等了半天,腿都站麻了。”
“抱歉……”辛绾打开门让她进去,“以后你再来找我,我若不在家你就直接进去,不用在外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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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也渐渐冷了,你别在外面冷着了。”
李华云没应,先进去了。
这宅子真不大,就一个正屋和一个东厢房,西边是做饭和堆放柴火的地方。
从大门口走到正屋都没有二十步。
李华云之前来过一次,但没有待很久。
现在屋里添置了一些桌椅板凳,不过看着也不像是新的。
“你这是从哪买的椅子?怎么四条腿还不一样,是不是让人给骗了?”李华云生气,敢骗到她们血狼卫头上,活得不耐烦了。
辛绾看了眼,淡定:“哦,那个是我低价从木匠那里买来再自己拼的。”
“……挺会过日子。”
辛绾被她调侃的红了脸,很不好意思。
过了一会儿又急忙说:“家里没有酒,我现在去买,你等等。”
“哎呀,不用了,我带了,”李华云将忘在门口角落的那坛酒抱进来,笑道,“这是我向君上讨来的高粱酒,一直藏着舍不得喝。”
她以前不喝酒,自从去了边境,那边天寒地冻,尤其是进草原时,喝一口烈酒能暖身,现在就爱喝了,尤其想念光狼城的烧刀子,很烈,入口火辣辣的烧到肚腹。
“那我去炒两个菜,我带了肉回来。”
“猪肘子?我爱吃,对啊,你今天不是赢了一头猪,猪呢?怎么就剩一个猪肘子了?”
“我……我给人了。”辛绾提着猪肘子逃似的躲去厨房。
李华云紧跟其后,“给谁了?那么大一头猪。”
辛绾心虚不说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心虚,那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到底给谁了?”李华云竖起两道眉毛,“是不是让刀二他们几个老不害臊的诓了?”
刀二也是狼卫,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装可怜占便宜,辛绾有时耳根子软,架不住别人哭两句就什么都往外掏,俸禄都让刀二骗过两回。
李华云要去找刀二算账。
辛绾急忙将她拉住,“没、没有……”
“那你说,猪呢?那么大一头猪呢?还是你卖给谁了?卖了多少钱?”
“我……”
“说!”
辛绾怕她生气,就低头将来龙去脉都说了。
李华云慢慢瞪大眼睛,总算知道了辛绾为什么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都是旧衣服,补丁摞补丁,连穿在里面的小衣都是打补丁的。
“你干嘛不早点说?”
她心疼辛绾,百主的俸禄也不多,全拿去救济那些孤儿了,她自己吃什么用什么,现在连猪都没留下。
“也没什么好说的,我就是看那些人可怜,能帮就帮一点。我一个人,吃喝都在军营,平时也花不着什么钱,说不定哪天上了战场就再也回不来,留着钱也没用。”
“不许说这种晦气话。”李华云捏她的嘴。
辛绾傻在原地,瞳孔一点点扩大,身体僵直不敢动。
“你收留了多少人?”
辛绾犹豫着指了指自己的嘴巴,还被李华云捏着,她说不了话。
李华云悻悻放开,才听她说收留的孤儿有三十多个,老人还更多,而且都是带病带伤的,光是请医抓药就是一大笔钱。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我也出钱。”
“华云。”
“行了,就这么定了,快把猪肘子收拾出来,我饿了。”——
作者有话说:今天家里杀羊,有炖羊肉吃,最近我老婆在家,我妈说她太瘦了,脸上没血色,要给她补补。就吃吧,反正我不吃,我吃怕了,丢到我碗里我就偷摸扔给大黄,它膘肥体壮就是被我这么偷偷喂的,狸花也是,那一身肥膘,也亏了它还能灵活抓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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