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明把搜查令给了王家瑞看了一下,王家瑞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他忽然看到了远处拿着摄影机的保镖,不由得心里一凛,
这个摄影机,别人不知道它是干嘛的,但是这个王家瑞从小就爱研究这种电子产品,他一看就知道这是爱迪生发明的三十五毫米带留声机的摄影机,而且是最新款,根本没有上市,
这个摄影机是大宝用来拍摄孩子成长的,没想到今天用在这个地方,
王家瑞连忙拽了楚天明一下,低声说道,
“阿明有情况有些不对,旁边那......
火麒麟垂着头,嘴角的血还没擦干净,两只手死死攥着裤缝,指节泛白。他不敢笑,更不敢不笑——可那笑声卡在喉咙里,像块烧红的铁疙瘩,烫得他喉管发紧。他听见自己胸腔里咚咚作响,不是心跳,是恐惧在撞肋骨。
洪爷还在等他笑。
火麒麟抬眼飞快扫了一圈:猪油仔抱着胳膊靠在门框边,眼皮半耷拉着,可那眼神凉得像冰碴子刮过玻璃;陈细九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下颌线绷得极紧,一言不发却比开口更叫人脊背发麻;大宝站在窗边没回头,只把右手插进西装裤兜,左手轻轻搭在二宝肩上——那只手很稳,稳得不像个十六岁的少年,倒像把收在鞘里的刀,刃口朝内,寒气却已漫到三步之外。
最让火麒麟头皮炸开的是二宝。
这孩子没躲,也没低头,就那么直直站着,眼睛黑白分明,瞳仁里映着窗外斜射进来的光,亮得惊人。他没看洪爷,视线落在娄中海脸上,嘴唇微微动了动,像是在数对方额角沁出的汗珠有多少颗。
“我……”火麒麟嗓子哑得像砂纸磨过,“我笑不出来,Sir。”
话音未落,洪爷一脚踹在他膝盖窝上。
火麒麟扑通跪倒在地,膝盖砸在水磨石地上发出闷响。他没敢撑地,硬生生用腰杆撑着上身,额头抵着冰凉地面,后颈青筋暴起如蚯蚓游走。
“废物!”洪爷啐了一口,“连笑都不会,你配穿这身皮?”
猪油仔终于动了。他慢悠悠踱到火麒麟身边,鞋尖轻轻点了点他肩膀:“阿麒,起来。”
火麒麟抖着想爬,手刚撑地,猪油仔又补了一句:“别急着起,先想想——你跟了洪森几年?三年?五年?”
火麒麟喉结上下滚动,没敢答。
“三年零七个月。”猪油仔替他答了,声音不高,却像钉子楔进每个人的耳膜,“你帮他查过十七个案子,亲手送进牢房的嫌犯有四十三个,其中十三个是你亲手铐上的。你记得清清楚楚,因为每次铐人前,你都会默念一遍他们名字,怕记混了,怕冤枉人。”
火麒麟猛地抬头,眼眶发红。
“可你记不记得——上个月旺角码头那个被吊死的苦力?”猪油仔蹲下来,平视着他,“姓李,老婆刚生完二胎,孩子才满月。他招了,说偷了洪爷托人从澳门带回来的金条。可金条呢?没搜出来。尸检报告写着‘颈部勒痕与绳索粗细不符’,可洪爷压下了验尸结果,当天就把案子结了,说是‘畏罪自杀’。”
火麒麟的呼吸骤然变重。
“你还记不记得——三个月前深水埗那桩纵火案?”陈细九忽然开口,语速平稳得像在念天气预报,“烧死一家五口,最小的娃两岁。洪森说证据确凿,嫌犯是隔壁铺头老板,因为他和死者争过一块地基。可那天夜里巡逻的两个巡警明明看见,有人穿着警服翻墙进了死者家后院——那制服扣子,是旺角警署特供的铜扣,背面刻着编号。”
屋里静得能听见电扇叶片旋转的嗡鸣。
洪爷脸上的肌肉抽了一下,但很快又堆起笑:“仔哥,细九哥,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翻出来有意思?现在说的是绑架案!”
“有意思。”大宝转过身,终于正眼看向洪爷,“特别有意思。”
他往前走了三步,停在娄中海面前。娄中海还瘫在地上,手腕被手铐勒出紫痕,可眼神清亮,没一丝慌乱。大宝弯腰,伸手解开了他右手手铐的搭扣。
“咔哒”一声轻响。
娄中海愣住,火麒麟瞪圆了眼,连洪爷都忘了骂人。
大宝没看他,只对娄中海说:“娄先生,麻烦您把手伸出来。”
娄中海迟疑片刻,缓缓抬起右手。掌心朝上,指节粗大,虎口有层厚茧,小指第二关节处一道旧疤,蜿蜒如蛇。
大宝伸出食指,在他掌心轻轻划了一道弧线。
“您写字时,习惯用小指抵住纸面发力,所以这道疤的位置,正好卡在运笔的支点上。”大宝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可您看这两封信——”
他拿起那张撕碎又粘好的行程安排,指尖点在“娄半城”三个字的末笔上:“‘城’字最后一捺,收锋上扬,力度均匀。可您刚才抬手时,小指伤疤摩擦桌面发出的声响,说明这道旧伤遇冷或用力时会牵扯肌腱。这种牵扯,会让您写捺画时在末端不由自主地顿挫、回锋——就像这样。”
大宝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派克钢笔,在空中虚划了一个“城”字。最后一捺,果然在收尾处明显一顿,接着向左上方微挑,形成一个几不可察的钩。
“您写的‘城’,该有钩。可这封信上没有。”
娄中海瞳孔骤缩。
“还有这封给舞小姐的信。”大宝将另一封信展开,“您习惯在落款时把‘海’字三点水写成‘氵’,且第二点略高于第一点,第三点拖长如水波。可这封信上,三点水平排布,间距均等——像印刷体。”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洪爷惨白的脸:“模仿者很聪明,知道您写字快,所以故意把字写得潦草。可再潦草的字,也改不了二十年养成的肌肉记忆。”
洪爷喉结上下滑动,突然哈哈大笑:“少爷好眼力!可就算字迹有破绽,也不能证明这信不是娄中海写的!说不定他哪天心情好,换种写法呢?”
“能。”二宝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像铜铃敲在静水里,“我哥说,人写字就像走路,瘸子再怎么练,也改不了跛脚。”
大宝侧头看了弟弟一眼,眼底掠过一丝笑意,随即转向猪油仔:“仔哥,麻烦您让人去趟南锣鼓巷,找陆童先生要一样东西。”
猪油仔立刻点头,转身朝外走。
“等等!”洪爷失声叫道,“陆童?哪个陆童?”
大宝这才第一次正眼看他,眼神平静无波,却让洪爷浑身一僵:“就是昨天在宴会上,让您的人挨个搜身、最后又当众道歉的那位陆先生。”
洪爷脸色彻底灰败。
陈细九忽而冷笑:“原来如此……洪森,你早知道陆童有本事,所以根本没打算真查娄中海。你真正要对付的,从来都是娄半城——借娄中海这把刀,把娄半城钉死在‘纵容族亲勾结匪类’的罪名上。只要娄半城倒了,他在香江的地产、船运、银号……全都能吞下去,是不是?”
洪爷嘴唇哆嗦着,没说话。
“可你漏算了一点。”大宝走到他面前,仰起脸——少年身高已近一米七五,站直时下巴几乎与洪爷平齐,“娄半城选人,从不单看才干。他挑娄中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