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纸仔细折好,塞进自己T恤内袋,动作郑重得如同收纳一份圣旨。
“林导,”他重新系好夹克纽扣,脊背挺直如松,“我想试试第二十七分钟的死法。”
林安点头,走到书桌后坐下,拉开抽屉取出一支新钢笔,拧开笔帽,笔尖悬在空白稿纸上方:“说。”
刘德华没急着开口。他站起身,走到窗边,凝视着那株腊梅。冬阳正好穿过枝桠,在他侧脸上投下疏朗阴影。他抬起右手,食指与中指并拢,缓缓贴近太阳穴——不是敬礼,是模拟子弹击穿颅骨的轨迹。
“他不该死在天台。”刘德华声音低沉平稳,“他该死在警校礼堂。”
林安握笔的手指一顿。
“2001年6月22日,陈永仁警校毕业典礼。”刘德华转身,目光灼灼,“他穿着崭新的制服,坐在第三排靠走道的位置。校长正在念他的名字——‘陈永仁,优秀学员,授二级警员衔’。他站起来,整理领带,准备上台。就在这时……”
他忽然抬手,做了一个极其细微的动作:左手拇指快速抹过右手食指指甲盖,仿佛要擦掉一点不存在的灰尘。
“他摸到了指甲缝里残留的、三年前在油麻地码头替韩琛处理尸体时沾上的尸蜡。”
林安笔尖沙沙落在纸上,写下:“指甲缝里的尸蜡”。
“他僵在原地。”刘德华的声音像浸过冰水,“校长还在念他的名字。台下掌声响起。他听见自己心跳声,一下,两下,三下……越来越响,盖过了所有声音。他低头看着自己这双刚被授予警徽的手——左手无名指戴着他母亲留下的银戒指,右手食指指甲缝里嵌着别人腐烂的油脂。”
林安笔尖未停,字迹愈发凌厉:“银戒指与尸蜡”。
“他突然笑了一下。”刘德华嘴角扯出一个极淡的弧度,“然后,他坐下了。没有上台。没有领徽章。他安静地坐了整整四十分钟,听完整场典礼。散场时,他最后一个离场,在礼堂门口撕掉了那张印着‘陈永仁’名字的毕业证书,纸屑混着雨水飘进下水道。”
林安抬眼:“然后呢?”
“然后他去了韩琛的夜总会。”刘德华缓步走回沙发,重新坐下,姿态松弛下来,像卸下了千斤重担,“他点了杯威士忌,对韩琛说:‘琛哥,我想跟您做事。’”
林安沉默良久,忽然问:“您怎么知道他撕证书时,雨是酸的?”
刘德华一怔。
“因为那天香港下了二十年来最严重的酸雨。”林安指了指书桌角落的气象局年鉴,“pH值4.2。证书纸张遇水会发脆变黄——他撕的时候,边角卷曲,像烧焦的蝴蝶翅膀。”
刘德华怔了片刻,忽然仰头大笑。笑声爽朗,震得窗棂微颤,惊飞了庭院腊梅枝头一只灰雀。
“林导!”他笑声渐歇,眼中却燃着灼灼火光,“你连这个都查?”
“不查清楚,怎么敢让您演?”林安收起钢笔,把写满字迹的稿纸推过去,“第二十七分钟,就定在这里。但有个条件。”
“您说。”
“您得学粤语。”林安眼神认真,“不是配音。是您亲自说。每一句台词,每一个气口,都要是您自己的声音。”
刘德华毫不犹豫:“没问题。”
“还有——”林安身体前倾,目光如炬,“从今天起,您得随身带一个小本子。每天记三件事:第一,您今天闻到的三种气味;第二,您看到的三种颜色;第三,您触摸到的三种质地。不用写原因,只记事实。”
刘德华愣住:“这……”
“陈永仁的感官比常人敏锐十倍。”林安声音沉静,“他靠气味分辨人是否撒谎,靠颜色判断情绪是否稳定,靠触感预判对方下一步动作。您若想成为他,就得先成为他的眼睛、鼻子、手指。”
刘德华低头看着自己布满薄茧的右手,忽然抬眸,眼神亮得惊人:“林导,您相信命运吗?”
林安没回答,只是拉开抽屉,取出另一个牛皮纸袋。这次里面是一叠泛蓝的旧照片——全是黑白胶片冲印,边角磨损严重。他抽出最上面一张,推到刘德华面前。
照片里是个穿旧式警服的年轻人,站在九龙城寨狭窄巷口,侧脸清瘦,目光锐利如鹰。他身后斑驳砖墙上,用粉笔潦草地画着一只歪斜的猫头,耳朵少画了一只。
照片背面,一行钢笔字迹力透纸背:
【1978年,陈国明,二十二岁。于九龙城寨执行首例卧底任务。任务代号:无间。】
刘德华手指剧烈颤抖,几乎拿不住照片。他死死盯着那行字,喉结上下滚动,声音嘶哑:“这……”
“是我爸的老同事。”林安语气平淡,“他失踪前,把这张照片和一枚警徽交给我爸,说如果有一天遇到姓陈的年轻警察,就把这个给他。”
刘德华猛地抬头,瞳孔地震。
林安终于笑了,那笑容里有种近乎悲悯的了然:“所以您看,刘先生——陈永仁从来不是我写的。他一直就在那里。只是等您来认领。”
书房门被轻轻叩响。
林铛的声音在外响起:“林总,袁女士说,晚饭备好了。另外……”她顿了顿,“林逸小姐问,能不能请您下去,给她的新买的猫咪剪指甲?”
刘德华一愣,随即失笑:“您家还养猫?”
林安起身,拉开书房门。走廊尽头,林逸抱着一只通体雪白的长毛猫站在楼梯口,猫咪尾巴高高翘起,像一面骄傲的小旗。她见林安出来,扬声喊:“哥!这猫叫‘阿仁’,它刚才咬了我爸的拖鞋!”
刘德华望着少女怀中那只慵懒舔爪的白猫,忽然觉得心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重重撞了一下。
他跟着林安往楼下走,脚步轻快。经过楼梯转角时,他下意识伸手扶了下墙壁——指尖触到一片微凉的、带着青苔气息的旧砖。
那触感,竟与三十年前九龙城寨巷口的砖墙,如此相似。
而此刻,楼下餐厅水晶灯璀璨如星。袁莉正把一盘清蒸鲈鱼端上长桌,林梦已经迫不及待捏起一块鱼肉往嘴里塞,含糊嚷着:“妈!这鱼比酒店的好吃一百倍!”
林远坐在主位,慢条斯理剥着一只橙子,抬头看见刘德华,愣了愣,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耳垂——他习惯性想掏烟,才想起今早被袁莉没收了打火机。
刘德华在他对面坐下,接过林铛递来的热毛巾擦手。温热的蒸汽氤氲上升,模糊了他眼底未干的湿意。
他悄悄把那张泛黄的毕业证书碎片,从口袋里摸出来,轻轻按在掌心。
那纸片边缘锋利,割得皮肤微微刺痛。
可真好啊。
这痛感如此真实。
像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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