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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9、争抢心(第2页/共2页)

    谁家活人七天不吃饭?她一顿饭少了肉都感觉跟没吃一样。

    沈风禾对这狗官越发好奇起来,双手撑腮对何进道:“什么情况,展开说说。”

    何进难得遇到个愿意听他诉苦的人,本想跟倒豆子似的将少瑾大人那点难言之隐全抖落出来,不料话到嘴边仅是叹息一句,道:“一言难尽,总之辛苦沈小厨再做碗饭,我带回去看能不能让大人吃点,好歹给他把命续上。”

    沈风禾皱起眉头:“可现在厨房确实没什么食材了啊。”

    话音刚落她灵机一动,低头不怀好意地笑了一

    《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55-60(第5/8页)

    下,抬脸一脸好心道:“有了,我知道给少瑾大人吃什么了,你且稍等我片刻,马上就好。”

    “那感情好,辛苦小厨!”

    沈风禾转身回到灶台,顺手将剩下那把干粉条扔进水盆泡上,重新升火熬油。

    等油热的过程中,她切了点蒜末葱花,以及一大把红辣椒。

    切了一大把不过瘾,沈风禾又切了第二大把,边切边笑:“嘿嘿,陆瑾,这可是你给我送上门来的机会,嘿嘿,我让你一口上头,两口销魂,三口升天,我毒死你嘿嘿……”

    油热,沈风禾舀起一勺油浇入料碗中,只听一串噼里啪啦的响,直炸出半碗红油,香味扑鼻。

    沈风禾往里加了小勺酱油,大勺香醋,捏了小搓盐洒里面。调好拌好,粉条也被泡软,粉条下锅,没多久粉熟水开,捞粉前先舀出煮粉的汤泼入料碗中,香气顿时又被激发,酸辣气直冲脑门,都不必尝,闻一下气味便要人哆嗦打喷嚏。

    最后捞粉,晶莹剔透的红苕粉卧在鲜红辣汤中,再予以翠嫩欲滴的芫荽末点缀,即便是不馋这口的人,看着也止不住分泌口水。

    沈风禾笑眯眯将粉端到打饭窗口,对着目瞪口呆的何进道:“这就是我给少瑾大人专门准备的美食佳肴——酸辣红苕粉。”

    何进一脸死了爹的表情,闻了一下便止不住打喷嚏道:“这……这怕是使不得吧,大人连油星儿都不吃,如何能享用这个,何况它也,阿嚏!它也,阿嚏!太辣了点吧?吃坏人可怎么使得。”

    “谁说能吃坏人啊!”沈风禾义愤填膺道,“我老家人都是吃辣椒长大的,可没听说有吃辣把人吃死的。而且我告诉你,它其实就是看着辣,吃着可香了,你想象一下你嗦口粉,顺带着喝了半嘴酸汤,汤酸粉滑,回味无穷……”

    何进吸溜了一下口水,认真看着粉道:“我现在就去把它端给大人!”

    沈风禾笑容跟花儿一样,点头如捣蒜:“小哥,我看好你哟。”

    等何进端着粉走远了,沈风禾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弯下腰躲窗台下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大腿幸灾乐祸道:“就京城这个又干又燥的鬼天气,那一碗粉下肚不得去掉半条命,哈哈哈!陆瑾,我让你坏我前程,我让你关我大牢,你就等着今晚住茅厕里吧!”

    沈风禾痛快极了,俗话说病从口入,她就不信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嗦完粉能丁点事没有,何况他吃之前还饿了整七天,这要下肚怕是轻则生病重则要命,哼,她才不管,像这样不辨是非的狗官,少一个就当为民除害。

    至于她,她就等着被赶出大理寺就好了,横竖她只是做了碗粉,又不是真的下毒,她一个小厨子,她能有什么坏心眼。

    太高兴了,刷个锅冷静一下。

    “我要嫁的郎君,定要长得周正好看,就算及不上姐夫那般俊朗无俦,也得是翩翩君子的模样,断断不能是个道士打扮。再者,性子一定要温柔体贴,知冷知热,最要紧的是绝对不能是动辄就动刀动枪的,更不能不能像姐夫那样,一言不合就把人”

    劈成两半,头颅乱飞。

    吓死个人了。

    沈薇想想就后怕,姐姐要是见了姐夫杀人,该如何啊。

    他的下巴从后落在她汗涔涔的肩头,无奈低叹。

    “阿禾怎的没沐浴,就让他这样胡闹?”

    沈风禾浑身一僵,这般姿态,她眼下只能看清床头,看不见背后之人的神色。

    听了这称呼,她本就因情事泛红的脸更添糜色。

    她恨不得立刻原地消失。

    这榻上到底有没有地缝。

    她想钻。

    第59章狐狸精

    该怎么跑呢。

    沈风禾将生平最好笑的,最难过的事立刻统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也不能缓解当下尴尬的处境。

    他们可以是在查案时、可以是用饭时频繁交换,但绝对不能是此刻。

    且她最近已经摸清了些套路。

    若是说陆瑾的事,被陆珩抓包,多哄哄便好。

    若是被陆瑾抓到,他他会笑着。

    厢房的廊庑下,午后日光徐徐穿透菱格花窗,投下斑驳的影。

    沈风禾立于窗后,同康苏勒一起隔窗相看。

    为免泄露身份,八名奴隶皆以布蒙眼,鱼贯行过沈风禾面前。高矮参差,黑瑾各异,其中几人连报个姓氏都期期艾艾,遑论宋玉之才。

    沈风禾眉峰紧蹙,不耐道:“带下去。”

    康苏勒佯作不解:“郡主竟是一个也瞧不上?”

    沈风禾冷眼睨他:“院使不妨自己瞧瞧,这几人哪个与院使当初答应我的相符?”

    副使在一旁皱眉,康苏勒又解释道:“原有两人十分符合,其中一位更是天人之姿,立于郡主身侧亦不遑多让。奈何……二人中了炭毒,已然毙命。事已至此,只得委屈郡主在余下人中择选。若郡主实在嫌恶这些贱奴,或可……”

    “可什么?”

    沈风禾看穿他龌龊的心思,不就是想自荐枕席吗?

    她浑身恶寒,故意曲解:“康院使的意思是可以不必再挑了?若是如此,我便走了。”

    康苏勒一连两次被当众拂了面子,心生不悦,打定主意要惩治一番看不清自己处境的沈风禾,于是道:“郡主留步!都知的意思您必须在两月之内身怀有孕,所以,郡主今日必须挑一个男子同房,否则,远在魏博的老节帅夫人和少主恐怕要凶多吉少了。”

    康苏勒不愧是她的心腹,最知道用什么方法能拿捏她。

    沈风禾目光死死盯着他,几乎要盯出一个洞来。

    康苏勒则一脸势在必得,下贱的奴隶和他这个相伴多年的竹马,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沈风禾会屈服的。

    这将是他第一次征服她,虽还未真正得手,但压制的快感已经无与伦比。

    难怪沈风禾这么贪恋权势……

    可他却猜错了。

    只见沈风禾面无惧色,甚至笑了:“好啊,既如此,那劳烦院使大人将方才那八个奴隶再叫回来,我再仔细瞧一瞧,说不定有看漏眼的呢。”

    康苏勒万万没想到沈风禾竟宁愿和最下贱的奴隶苟合,也不愿委身于他!

    方才臆想的快意瞬间化为齑粉,取而代之的是比前两次更大的羞辱。

    廊下侍立的牙兵个个屏息垂首,噤若寒蝉。

    康苏勒怒极反笑:“好!好!郡主既有此雅兴,卑职岂敢不成全?来人!将那些奴隶悉数带回,供郡主仔细挑选!”

    牙兵战战兢兢,疾步趋往西厢。

    庭院霎时死寂,唯余搬运尸首的厮役脚步声。

    那书生已经运出去了,此时搬的乃是陆瑾的“尸身”。

    沈风禾一点眼神都不愿分给身边的人,甚至看搬运死尸都比看他要入神。

    然而,当看向那草席时,她忽然被一截垂下来如玉骨般的手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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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往上,则是一张俊美无俦的脸,纵是沈风禾这般眼光奇高的人也挑不出一丝毛病。

    看来康苏勒所言非虚,倒真寻了个上品。

    啧,若这人还活着便好了。

    她既不那么排斥,也能顺便膈应康苏勒。

    可惜,可惜……

    沈风禾眼神正要挪开的时候,突然,杂役绊了一跤跌倒在地,那被草席裹住的人也被扔了出去。

    康苏勒正无处撒火,厉声斥骂:“蠢材!如何当的差!”

    两个杂役慌忙跪地,叩首如捣蒜。

    康苏勒怒意未消,责罚道:“拖下去,各杖二十!”

    随即嫌恶地挥手命其他人,“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这晦气东西抬走?”

    此时,沈风禾却开口:“等等——”

    “还有何事?郡主今日倒是事多。”康苏勒不耐。

    沈风禾却笑了:“我多事?我若再不开口,恐怕你我,甚至整个进奏院都要死在长安了。”

    “郡主这是何意?”康苏勒不明所以。

    沈风禾缓缓踱步:“康院使随我看看这具尸身便知。”

    康苏勒道:“贱奴污秽,有何可看的?郡主今日对这些贱奴未免太过青睐了,甚至是死奴?”

    “谁说他死了?”沈风禾挑眉。

    “什么?”康苏勒皱眉。

    沈风禾裙裾微扬,眉宇间带着沉思。

    康苏勒只道她是俯身要去探那人的鼻息。

    谁知下一刻,沈风禾抬起缀着珍珠的绣鞋毫不留情地朝着那人心口重重一踏——

    地上双目紧闭的人猛地喷出一口鲜血。

    “果然。”沈风禾目光含笑,没有半分怜悯。

    康苏勒惊愕:“你是如何看出他是诈死的?”

    沈风禾道:“方才杂役摔倒时此人被丢了出去,重重砸在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上,尽管他极能忍痛,但我还是发觉他手指不受控制地动了一下,我便猜测可能有诈。”

    “贱奴,胆敢蒙骗于我!”

    康苏勒重重踢了一脚地上的人,还欲再发泄时,沈风禾出言阻拦:“慢着,他是我的人了,你要动他,得先问过我。”

    “你要他?”康苏勒抬眸。

    “不行么?横竖要选一个,就他吧!”

    康苏勒心下嫉恨:“可这贱奴方才诈死,乃是个居心叵测之人,你竟看得上?”

    沈风禾失笑:“康苏勒,你倒说说,这如今的进奏院有哪个人对我不是居心叵测?你说这话,自己不觉得可笑?”

    康苏勒顿时语塞。

    沈风禾则饶有兴致地俯身靠近地上的人,微微垂眸:“你装得其实很好,可惜遇上了我。倘若杂役们没摔那一跤,倘若我没看那一眼……你便能脱身了,你恨我吗?”

    陆瑾用指腹缓缓拭去唇边的血迹,声音低哑:“贵人慧眼,在下不敢有恨。”

    “不,你恨我。”沈风禾两指抬起他下巴,“你的确很会掩饰,但眼神骗不了人,你恨我恨到想杀了我。可惜你孤身一人,又有病在身,知道无法全身而退,所以选择示弱。你是个聪明人。”

    陆瑾不卑不亢:“贵人见谅,在下也是无可奈何,在下姓陆名瑾,家住长安万年县,父是县衙判官,母是小户女,因得罪了五坊使全家遭难。不过我外祖家还有些许薄产,若贵人肯高抬贵手,无论金帛几何,在下必当竭力筹措奉上。”

    沈风禾依稀想起从前从进奏院传来的邸报里似乎确有这么一桩荒唐事。

    陆唐皇帝纵容宦官,甚至将神策军尽数交付与他们。

    宦官势大,无法无天,平日里常以五坊使为职勒索百姓钱财,不少小官也深受其害,这万年一案传到魏博时还叫沈风禾耻笑了一番。

    沈风禾轻轻叹息:“身世确实可怜,可惜,我怎知你说的一定是真的?”

    “万年隶属京兆,往来不过半日路程,贵人若存疑窦,遣人一查便知。”

    陆瑾所言非虚。陆瑾确有其人,实乃他身边元随一表亲。

    他有过目不忘之能,此事是那元随央他相助时所说,断无半分错讹。

    沈风禾却未接他话头,反嗤笑一声:“查?自是不难。可你不过一介奴仆,要打要杀随我心意,凭何值得我劳师动众,派遣人手远赴万年?”

    陆瑾唇线紧抿。此女心思缜密,心肠更是冷硬如铁,今日恐难脱身了。

    沈风禾执意扣留此人,倒非全然出于提防。

    更深一层,乃是因康苏勒步步紧逼。与其受其折辱,或被迫与那些乱七八糟的奴隶苟合,不若选一个她不那么排斥的。

    此人正是她目前最好的选择。

    她叹一口气:“你已看见了我的脸,听到了我们要做的事,如此聪慧,如此能言善辩,易地而处,你可会纵虎归山?”

    陆瑾正欲辩驳,沈风禾食指倏然压上他唇瓣,突然变卦:“算了,我又不想听了。我知你才智过人,必能编出百般说辞,偏我心硬,就算你说出花来,我也不会信一分一毫!”

    女人指腹柔软馨香,面庞却冷若冰霜。

    陆瑾忽有种似曾相识之感,紧紧盯着她。

    这一瞬间的抬眸竟奇异地取悦了沈风禾。

    她倏然绽开笑靥,如山花般烂漫,语气却带着残酷的戏谑:“莫这般看着我,看得我倒生出几分不忍了。我生平最厌强人所难。这样吧,我再给你三个选择——”

    “一,你安分留下,我保你性命无虞,还可顺手帮你报仇。”

    “二,你执意要走也行,但须割喉断舌,自剜双目,断尽十指。自此口不能言,目不能视,手不能书,我方得心安。”

    “至于三么,只有死人最可靠,你若肯当着我的面引颈自戮,我或可大发慈悲,赏你一口薄棺,也免得你曝尸荒野,沦为豺犬之食。”

    “这三条路……你选哪条?”

    二人正说着,里头很快迎出来个伙计,陆珩将食单报给他。

    那伙计听着食单,很快道:“黄芪、鲈鱼、杜仲配糯米这位爷,这正是我们家的招牌汤羹没错。”

    陆珩正要再问,那伙计却先一步打趣道:“瞧爷您这般上心,定是买给家中娘子用的吧?”

    陆珩闻言挑眉,似有些意外,“嗯?你怎知晓我家中有温柔可人的娘子?”

    伙计咧嘴一笑,手上麻利地擦着桌子。

    “爷您真不知晓假不知晓?我们家这招牌汤羹,除了这些东西,内里实则是安胎用的方子,用料讲究,火候更是半点错不得,来买的都是疼娘子的郎君,十有八九是给怀着身子的内眷补的!”

    第60章兰草香

    听了这话,陆珩皱了皱眉。

    他方才只当这汤羹是寻常滋补之物,竟不知内里藏着安胎的门道。

    难不成苗氏惠竟是怀着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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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也只是猜想,不能凭借一碗汤羹妄下结论。

    他观她尸身并未怀孕迹象,且仵作验尸的记载中也没有这一项。

    陆珩看向那伙计,又问道:“你仔细想想,这两日可有个三十岁上下的妇人来买过这汤,她是平康坊苗氏胭脂铺的苗老板。”

    伙计皱着眉一脸茫然:“爷,真记不清了。您也知晓,来我们这儿喝汤的娘子多了去了。我们这汤是招牌,每日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人来人往的都拿了就走,哪能个个都记着样貌,再问清家世除非是总来的。”

    他说着,又忍不住夸了句,“不过爷您是真俊,那日您来买红枣当归汤,我瞧着您站在巷口,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似的,这才记了个清楚。”

    三月三,风渐暖,曲江池畔绮罗繁。

    与喧嚣的江畔相反,朱雀大街十里缟素,长平王府瑾幡如瀑。

    风吹帘动,火烛幽微,素纱灯笼影影绰绰映出一个女子持香跪立的背影。

    女子无簪无珥,容色出尘,面容更是苍瑾得过分,好似燎炉里纸钱的余烬。

    吊唁者来来往往,无不为其静婉的神情侧目。

    更叫人瞩目的是此女所披的孝衣,衣缘未缉边——

    有不知情的小娘子眼神掠过那身麻衣,奇道:“此乃斩衰礼,非妻、子不可服。长平王尚未婚娶,也无子嗣,她是何人,竟能为长平王服斩衰?”

    “怎的未曾婚娶?”一位年纪稍长的妇人以纨扇掩唇,“这便是长平王那个苦命的遗孀,近日二人的恩爱事迹传得沸沸扬扬,你竟不知?”

    “恩爱?这是长平王救回来的那位?”

    “正是她。”妇人压低嗓音,“说起来,此女也是个传奇了……”

    不久前,幽州节度使起兵叛乱,刺史誓不投敌,以身殉国。

    之后,长平王陆瑾奉敕宣慰,持节北上,未及一旬便达成和谈。

    捷报至京,圣人拊掌称善,嘉奖长平王的同时,下令抚恤被斩杀的刺史一家。

    可惜藩乱之时叶家死伤殆尽,只剩一女名唤流筝的,因外出侥幸逃过一劫。

    圣人的抚恤自然全落到了此女头上,特封其为乡主。

    然而幽州乃是强藩,节度使与叶氏一族有宿怨,百般阻挠,千般刁难,就是不肯交出叶氏女。

    胶着之际,监军出了一策,说叶氏女与长平王八字相合,可将她选作孺人纳入府中。

    此计一石二鸟,既彰显朝廷恩德,又叫幽州无话可说。

    审时度势之下,叶氏女才被交出来,至此,长平王与叶氏女也成就了一番姻缘。

    妇人话毕,小娘子唏嘘不已:“一位是忠臣之后,一位是天潢贵胄,两位也算般配了!”

    “是啊,听闻长平王对叶氏女也颇多爱怜,可惜……”妇人叹了口气。

    小娘子乍然想起来今日是来吊唁的,心头一紧:“可惜什么?”

    “天不遂人愿!长平王班师回朝,行至燕山之时忽遇雪崩,一行人不幸失足坠崖。长平王尸骨无存,叶氏女被雪埋数日,找到时已奄奄一息。”

    “雪崩?”小娘子掩口惊呼。

    妇人也长叹:“不错,但老身还听闻一桩隐情,娘子切莫外传——”

    小娘子急不可耐,妇人压低扇子:“你可知河朔三镇?要我说啊,这幽州虽厉害,却远不及隔壁魏博强盛。俗话说‘长安天子,魏府牙军’,魏博藩镇坐拥天雄军十万,割据一方,比咱们的神策军还要厉害。此次幽州起兵听说其实是替魏博打头阵,谁知反被宣慰,魏博十分不悦。”

    “因此,也有人猜这雪崩是魏博派人做的,据说有个弥留之际的神策军将士曾亲眼看见燕山之巅站着一个戴半幅银甲面具的女子……”

    小娘子遽然倾身:“莫非是传说中的那位魏博节度使之女,把持旌节两载的永安郡主沈风禾?”

    “正是她!”妇人道,“自打燕山雪崩之后,这沈风禾也销声匿迹,魏博对外宣称她是突然重病,闭门休养。可……天下岂有这般巧事?我看八成是她亲赴燕山设伏,然而雪崩失控,自己也坠崖重伤了。”

    “定是如此!长平王坏了魏博的大计,她必是在挟怨报复!”

    “话虽如此,却无实据,何况魏博乃河朔三镇之首,老王妃纵然再悲痛,也不好公然归咎,只能暗地里多加查探。”

    “哼,还有什么可查的!听闻这劳什子郡主形如恶鬼,心如蛇蝎,所以才常年以甲遮面。即便不是她做的,她作恶多端,重病也是报应!”

    小娘子响亮地啐了一口,啐完还不忘向素衣跪灵的沈风禾投去怜爱的目光。

    说一千,道一万,最可怜的还是这位未亡人……

    被这过分怜爱目光盯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的沈风禾恍然回过神来,这小娘子咒骂的那个“形如恶鬼,心如蛇蝎”的恶女似乎……也是她本人?

    原来,她在长安的名声竟如此差么?

    难怪当时在崖底被找到时,那些人并未怀疑她就是沈风禾。

    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沈风禾并不在意。

    毕竟,这小娘子前半句有失偏颇,后半句倒还是挺贴切的,她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一切也大体如这两人所言,幽州叛乱确有她一分力,她也的确是想亲手狙杀长平王以泄愤。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还没来得及动手就遇上雪崩一起被埋了。

    她也很无辜啊……沈风禾也不是全无预料:“阿弟年少,阿娘柔弱,离了我确实难以掌控大权。是谁胆敢作乱?”

    “都知兵马使魏坤,您的叔父。燕山雪崩后郡主您销声匿迹,少主又尚未亲政,于是都知迅速接管军镇,代掌节帅之位。”

    “原来是这个老东西!”沈风禾眯眼,“老而不死是为贼。我当初还是心太软了,就不该只剁了他一只手,该把他手脚俱砍断做成人彘丢到荒原上喂狗!”

    如此明艳的一张脸说出如此恶毒的话,艳极怖极,愈发摄人心魄。

    康苏勒一时怔忡。

    “不过——”沈风禾接着又道,“叔父有小才而无大谋,只要我安然现身,谎言便不攻自破。正好,你如今是进奏官,将我运出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康苏勒喉结滚动:“卑职……恐难从命。”

    “这有何难?进奏院虽在长安,却是藩镇属地,便是皇帝老儿也不敢强闯,你将我藏进去,再伪装个使官的身份,一切还不是轻而易举?”

    “卑职并非办不到,是不能办。”康苏勒缓缓抬眸,眼眸锐利,“都知下令让我看管好您,不许您回藩,若郡主强返……老节帅夫人和少主恐有池鱼之殃。”

    沈风禾捻着香灰的指尖一顿,旋即后退,目光警惕:“康苏勒,你叛了我?”

    康苏勒艰难吐出一个字:“……是。”

    难怪,进奏院的院使换了人。

    “为何?”沈风禾面无表情,“是我给你的军衔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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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你的财宝不够多,还是,你不愿入赘魏博?”

    “都不是。”康苏勒摇头,“是父亲。父亲已投都知麾下,父命难违,我只能听令。”

    沈风禾才不信什么父命,眼尾一挑,直接把人看穿:“和我就不必矫饰了,说罢,叔父许了你们什么承诺?事成之后帮粟特复国,帮你们父子登上王位?”

    康苏勒默然,便是承认了。

    呵,什么青梅竹马,什么心腹侍从,都抵不住权势的诱惑。

    沈风禾忽然笑了:“原来如此,可你怎知我不会帮你?而且,就凭叔父的庸才,你真以为他帮得了你?”

    康苏勒惨然一笑:“都知大人不一定会,但郡主您一定不会。您是有野心,意图一统天下的人。您对我的确仁至义尽,可在您手下,我们粟特人永远复不了国!”

    沈风禾并不反驳,的确,她绝不能容忍卧榻之侧有任何威胁。

    既如此,他们之间再无转圜余地。

    沈风禾不再费口舌之劳,那张美貌的脸冷若冰霜:“事已至此,我再无筹码。但叔父没杀我,反倒拿母亲和阿弟性命威胁我,想必是我还有用处吧?”

    “郡主果然聪慧。”康苏勒缓缓道,“都知说郡主既已经成功假扮了叶氏女,不如将计就计,长平王侧妃的身份可比进奏院探听消息便利许多。”

    “更重要的是,今上无嗣,欲择宗室近支承祧。长平王是圣人亲侄,人虽死了,遗腹子却是天家至亲,比其他支系更甚。咱们魏博兵强马壮,缺的恰是一个名号,将来举事之时若是打着扶立此子的名号便能名正言顺,一呼百应!彼时郡主进位太后,坐享一世荣华,岂不双全?”

    “太后?”沈风禾轻蔑,“我是谎称怀了长平王遗腹子,实则尚未见过他真容。这假胎现下不足一月,尚可蒙混,再过几月可如何瞒得过尚药局?”

    “此事都知也替您想好了。”康苏勒不敢看沈风禾的眼,“都知说您大可挑几个男子养在外宅,将假孕之事弄假成真。”

    “叔父想得倒是周全。”沈风禾目露讽刺,“怎么,你来长安就是为了这事?”

    康苏勒无言以对。

    不错,接替进奏官确是他主动提出来的。

    既已挑破,他目光灼灼:“都知允诺过我,事成之后绝不动你分毫,到时,粟特也可复国,我会以七宝车迎你为后!地位一样尊崇,身份一样高贵,你不会受半分委屈!”

    沈风禾沉默,半晌低笑出声。

    既笑自己眼拙,错把顽石当璞玉;更笑康苏勒痴心妄想,完全不懂她秉性。

    她两指捏住康苏勒下颌:“即便我要与人同房,你凭什么以为那人会是你?你的样貌,学识,家世,哪点配得上我?从前不过是无人可选,如今你还在自作多情?更何况你最清楚,我生平最恨背叛,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刚被挫骨扬灰,你安敢再出此言?”

    康苏勒脸色瞬间又红又瑾,许久,他平复下来,语调渐冷:“这么说,郡主是不遵从都知的命令,也不顾及远在魏博的节帅夫人和少主性命了?”

    “倒也不是。”

    沈风禾忽又松手,细细擦拭抚触过他下颌的指尖,嫣然一笑。

    “我只是看不上你罢了。你若能帮我另寻其他男子,我乐得一试。当然,我也不像叔父一样什么阿猫阿狗、脏的臭的都能看上,我还有一个条件——”

    “此人须身长八尺,面如冠玉,貌比潘安,才过宋玉。”

    “你先物色到合适的人,咱们……再说大业的事。”

    醒来时,一片死寂。沈风禾扒开雪层,只发现了一具披着狐裘的冻僵女尸,正是那位叶氏女。

    她果断扒下叶氏的狐裘裹在自己身上,走出几步后,良心未泯,又折返用雪给这个苦命女做了一个坟,免得她曝尸荒野。

    再之后,她裹着披风艰难地往外走,走了三天三夜,饥寒交迫,手足皲裂,没走出燕山,反倒撞上了一大批长安来的神策军,径直晕倒在这群人面前。

    彼时,她神智昏瞀,然残念未绝,灵机一动假借了叶氏女的身份。

    也许是苍天有眼,因为披着叶氏女的衣服,竟暂时蒙混了过去,为了养伤,她也顺势留在了神策军军营。

    唯一的纰漏是——她本想等养好腿伤后偷溜走,不料腿伤反复,高热不退,昏昧之际人竟被神策军抬回了长安,送进了长平王府里医治。

    这真是羊入虎口,自寻死路!

    幸好沈风禾一向能屈能伸,前一刻还恨不得陆瑾去死,后一刻又能声泪俱下地为陆瑾哭丧。

    哭得那叫一个惨,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哭着哭着她顺便把旁观来的叶氏女与长平王的故事渲染得更感人了些,什么替她枉死的父母收敛尸骨,下令斩杀她那些仇家,甚至替她挡了冷箭啦……

    总之,因为她装得太像,现在全长安都传遍她和陆瑾那些感天动地的事迹了。

    更出乎意料的是,流言三人成虎,传到了圣人耳朵里,竟变成她伤心欲绝,数度寻死了!

    圣人也颇有成人之美之心,恩准她殉情。

    沈风禾只由着他抱着,又引着他坐到廊下的藤椅上

    陆珩觉得,今日他的头有些太疼了。

    浑身都不对劲。

    他枕在沈风禾膝头,说是他抱她,实则是被她拥着。

    可太早。

    陆瑾出来的太早。

    并非是他嫉恨。

    是他发现,他们交换的时辰,更加不对。

    陆瑾睁开眼,见她抱着他正打盹,脑袋一点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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