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一无所有,或如愿以偿。
前两日劝诱冯家乐的话,今时今日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可不谓一语成谶。
“……这有什么?”
白明听到霍权低低笑了一声,震动从胸膛传到白明脊背,掩盖住了他狂跳的心脏声:“我明天就给你查过来。”
大石重重落地,白明慢慢地松开掐着手心的指甲,后知后觉地感受到皮肉上传来的刺痛。
“不过,”霍权漫不经心地提了一句,“即使是大名鼎鼎的别氏家族,也不一定百分百稳赚不赔。别如雪最近因为蒋氏集团的事亏了很多。投资就是这样的,永远没有绝对准确的那条路,始料不及的天灾、人祸、巧合,实在是数都数不清。”
“……是啊。”白明轻轻地说。
在霍权看不见的地方,他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奇异的弧度,漆黑剔透的眼珠缓缓下沉,露出一个非常难以描述的、意味深长的眼神。
那瞬间他的表情非常陌生,好像表皮上那个低调、谦逊、默然的白明悄然退场,帷幕拉开一隙,露出他真实面容的冰山一角,缜密谨慎、步步为营、善于伪装。
“始料不及,才是市场的真谛。”
白明微微地笑了一下,慢慢地、一字一句道:
“可惜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懂得这个道理。”
作者有话说:
林雕:鹰形目鹰科林雕属鸟类。大型深褐色猛禽,主要栖息于山地森林环境;巢穴多筑于高大乔木顶端,繁殖期领域性强,飞行时宽阔翅膀后缘呈明显指状突起。其习性高度适应林间捕猎,常借助热气流在林冠上空长时间盘旋,利用敏锐视力搜寻猎物,发现目标后迅速俯冲,在林木间灵活穿行捕捉中小型哺乳动物及鸟类。
霍总被白架构师玩弄于股掌之中.jpg
第34章 辉蓝细尾鹩莺[VIP]
“冯!”亚尔曼起身挥手, 脸上挂着俊朗洒脱的笑容,“这儿。”
原本正在左右环顾找人的冯家乐倏然一怔。
他一身骚包精致的高定休闲装,连皮带都是名牌真皮的, 和格外接地气的老京城黄铜火锅店仿佛在两个图层。
冯家乐深吸一口气, 转身起步,挤过熙熙攘攘的顾客、避过热气沸腾的黄铜锅,差点跟吆喝着“小心烫小心烫!让一下让一下!”的服务员撞个正着!
“想不到老兄你喜欢这地方——有品!”冯家乐抽开长条木凳子, 一屁股坐下,笑着跟亚尔曼握了握手,“好久不见, 亚尔曼!别来无恙啊?”
“一切都好。”亚尔曼中文说得相当不错, 虽然有一点口音,但总的来说非常流畅地道, 显然小的时候花了苦功夫学, “好不容易来国内一趟,必须得下馆子吃顿火锅啊!不瞒你说,我实在是太怀念了。”
亚尔曼·范德伍森·谢,范德伍森家族和华裔谢氏家族当之无愧的嫡子,继承人中最正统的继承人, 云海集团现任总裁。
他和儿时相比, 简直像是等比例长大的, 身材高大挺拔,鼻梁高眼窝深,灰黑发色, 瞳孔呈现出微微的墨绿, 这是因为混血的缘故。
范德伍森家族祖上至少有四国血统,从亚尔曼身上, 乍一眼就能够看到日耳曼和华裔两种面孔的特质,这使他看起来更为深邃、英俊和迷人。
时隔多年,仅仅相见一面,冯家乐就基本上能看出亚尔曼如今正值鼎盛之年,年轻手握大权,人生春风得意。
他的谈吐举止非常自信从容,一举一动不怒自威,给人稳重、睿智和值得追随的感觉。
“我听说你大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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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读书,本来想找机会找你叙个旧,尽尽地主之谊。”亚尔曼笑道,“可惜一直都没有付诸行动,真是抱歉。”
“哪里哪里。”冯家乐心说老同学还挺会来事,说话也好听,人情世故一点都没落下,“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才对啊!难得你过来做客,我都没个表示……话说回来,这几天你有空吗?我带你好好在杭城玩玩儿?“
两人你好我好地寒暄了一阵,亚尔曼挥了挥手:“不了。冯,和你说话,我就不绕什么弯子了。我是过来探口风的。”
“哟!”冯家乐拣了一筷子毛肚,在红油锅里抄了抄,“不知你想探什么口风?”
亚尔曼微笑地看着冯家乐,一字一句地诚恳道:
“探你的口风。”
火锅沸腾的咕嘟咕嘟声,食客们觥筹交错的聊天闲话声,服务员迎客上菜的吆喝声,在背景音里交错成一片,热闹得沸反盈天。
冯家乐把蘸了麻酱的毛肚吞下肚子,抹了抹嘴,神色并不意外。
“你为容氏集团而来。”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不费劲。”亚尔曼大笑,骨相立体的眼睛闪烁着墨绿流光,像一头意气风发又狡猾谨慎的狼。
“冯,我听说你不和霍总一起干了,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打动你,拉拢你做我的盟友?”
冯家乐轻轻地哧了一声,笑着摇摇头:“聪明人吗……不,和霍权没有关系,是我自己的问题。”
“你自己的问题?”
“准确地来说,是我家里的问题……嗐,不谈也罢,”冯家乐漫不经心地四两拨千斤,笑盈盈地把亚尔曼的邀请挡了回去,“我呢,就是一个不务正业、混吃等死的人。这收购容氏这事儿风险太大,竞争又激烈。我比不得你们,与其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趁早退出,在一边躲懒比较好嘛。”
“我明白了。”亚尔曼倒是没有再劝,点点头,干脆利落地结束了这个话题,“理解,理解。”
“真不好意思,白瞎你一顿饭了。”冯家乐笑道,“这顿必须我请啊!”
“说这话就客气了,我又不是单为这来找你的。”亚尔曼抬起青花小瓷盏,和冯家乐轻轻碰了下。
“还记得你小时候记忆力就特别好,开学第二天就喊出了包括我在内,班级所有人的名字,一个字儿也没记错……当时真让我开了眼了。”
冯家乐眼神微微一动,神色自若未变,无奈地摆摆手:“你这话,可就伤仲永了啊。”
两人说说笑笑,偶尔碰个几杯,回忆回忆往事,居然聊得也还不错。
虽然他们久久没有联系,不过也不存在什么利益上的纠葛,再加上彼此都是性情中人,这顿饭倒还吃得有滋有味。
“对了,”冯家乐呷了口酒,佯装不经意地提起,“你还记得白明吗?”
“当然记得。”
冯家乐差点一口酒喷出来,拼尽全力才没表现出异常,心脏顿时疯狂跳动了起来!
亚尔曼竟然记得白明?!
“你是说——容,是吧。”
亚尔曼虽然中文不错,但毕竟在A国出生长大,称呼别人的时候喜欢以姓氏代称。
比如说他叫冯家乐的时候,会直接称呼他为“冯”。
容?
容……容……
容白明!
冯家乐一听到“容”这个发音,脑袋当场嗡地一响。
那层蒙在记忆深处的纱布霍然揭开,无数藏在心底角落的浮光掠影喷涌而出,最终汇聚成当年那个沉静、漂亮的小孩子的脸。
容安静地坐在窗台边,日光拂过秀美乌黑的发梢,映亮了他的侧脸,他的眼睛。
小冯家乐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
“容!”有人喊他。
容白明回过头来,静静地看着冯家乐,面容精致苍白,眼珠漆黑剔透。
原来是……原来是他。
怪不得他对“白明”二字几乎毫无印象,怪不得他会觉得白明的脸那么熟悉。
因为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叫他“容”,而不是“白明”或者“容白明”!
冯家乐除了开学第一天有机会接触到他的真名,在A国的学校里,其余时候没有人会刻意喊他的全称!
他差点忘记了,容的全名其实是个再标准不过的中文名字。
——容白明。
思维的激荡不过发生在千分之一秒间,然而冯家乐很快意识到了两个更恐怖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现在的白明改了名字?他什么时候改的名字?
白明的身份证上姓白,这点千真万确!否则以霍权和冯家乐的手段,不可能不发觉这是假的!
第二。
所有蛛丝马迹串联起来,如同一张逐渐收拢的重重巨网,又好似一双无形的大手推动着命运,在空中逐渐布下厚重晦暗的疑云。
冯家乐控制不住地深想下去:A国那个非富即贵的私立学校里,白明去掉的“容”字姓氏,究竟是谁的“容”。
他感觉到自己的面部肌肉已经僵硬了,喉咙像被重物死死堵住,发出的声音根本不像是属于自己的,好像是身体里另一个陌生的灵魂说出口的:
“对,就是他。我……我记不太得了……他家好像是容氏集团那边的吧?”
冯家乐说这句话的时候,简直感觉自己的舌根都在发麻、发抖。
其实他的话相当语焉不详,几乎是明晃晃的在诈亚尔曼,稍稍一观察,就能看出冯家乐底气非常虚,连套话都套得有失水准。
冯家乐不知道、或者说不确定“容白明”是谁!
——但他知道,亚尔曼绝对是清楚的!
“嗯,”亚尔曼似乎没有细想,直截了当地点了点头,“容白明是容氏集团董事长容辉的孩子——独子。”
他看了看冯家乐僵硬的表情,补充道:
“你不知道?也难怪。当年容氏集团主营领域在A国,我们这一片的人会更熟悉一点。容是容辉和他前妻的孩子,他当年并没有向我们刻意提及,冯,你不清楚也正常。”
刹那间冯家乐脸色骤变了一下。
他死死地摁下心中的惊涛骇浪,狼狈地拾起酒杯,掩盖面上根本无法遏制的震悚神色。
容辉和他前妻的孩子。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容氏集团衰成现在这样,谁说不是容董事长当年丧尽天良、抛妻弃子,娶了个小三儿回来,才把他们家风水都败干净了?”
——“容辉没有继承人。十五年前,他的前妻和独子在交通事故中意外去世,和第二任配偶没有孩子。”
——“冯总,您让我查的那位白明先生,他母亲颜卿女士罹患罕见病,在医院接受治疗需要支付极其高额的费用;我还注意到,白先生名下曾有一笔一百余万的债款,不过近期由霍总出手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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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离破碎的记忆如潮水回溯,过耳的话语反复在交错勾连,在冯家乐脑子里咣咣作响,一声更比一声喧闹震颤,几乎要把他的神经硬生生搅碎重组。
十五年前,容氏集团老总容辉的前妻白颜卿,和他们的独子容白明,突然被宣告死于一场交通事故。
这件事在当年的A国商业界是非常有名的,因为仅仅一个月后,容辉就迎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别氏家族的别似霜。
——妻儿意外去世,尸骨都还未寒透,就急不可耐地焕发下一春。
这个世界上的明眼人不少,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是门儿清的。在冯家乐看来,容辉百分之百早就出轨了,别似霜说白了就是运气好赶趟,原配死了,小三儿自然就能顺顺当当上位。
不过,这桩婚姻基本上等同于活生生的丑闻,将会永远烙印在容辉这个人身上,成为他潜在同盟和竞争对手权衡轻重的依据,甚至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果,容辉的前妻和独子二人,根本没有丧命于交通事故呢?
如果他们当年没有死,而是隐姓埋名回到国内,会不会抛弃了自己原本的姓氏,开始了几乎全新的、无人知晓的人生呢?
冯家乐心脏狂跳,神色猛地一凛,双眼刹那间变得无比清明!
他知道,白明那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母亲,姓颜,全名叫颜卿。
如果白明真的是容辉的独子,容白明。
那么他的母亲颜卿,就是那位“死去”的前妻,白颜卿!
作者有话说:
辉蓝细尾鹩莺:雀形目细尾鹩莺科细尾鹩莺属鸟类。该物种呈现显著雌雄二态性:繁殖期雄鸟全身覆盖紫蓝色羽毛,具有黑色胸带和钴蓝色尾部;雌鸟及幼鸟则为灰褐色。栖息于灌木丛与森林下层,种以昆虫为主食,群体活动时通过复杂鸣声交流。繁殖期雄鸟会展示粉色或紫色花瓣、竖起面部羽毛,并进行空中‘海马舞’求偶。巢穴由雌鸟建造,幼鸟由群落共同喂养。
这就是为什么白母一直叫自己的孩子“白明”~因为“白明”是白架构师的小名而不是全名,母亲自然而然地使用了最初最亲昵的称呼,本质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第35章 棕颈犀鸟[VIP]
“是……是啊。”冯家乐喉咙机械地一动, 勉强吞咽下辛辣的酒液,强颜欢笑地扯起嘴角,“我确实不知道容白明是容氏集团老总的儿子……他不是很早就去世了么?英年早逝, 连小学都还没有毕业。”
亚尔曼忽然淡淡地笑了笑, 眉眼之间流露出一丝非常复杂的情绪。
像有点惋惜,又像有点悲伤,但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决然和平静。
“是啊, 可惜他走得太早了。”亚尔曼慢慢地给自己斟了酒,又给冯家乐满上一杯,“你怎么忽然想起他来了?”
“啊?哦, 倒也没什么。只是在整理照片的时候, 偶然翻到了当年我们入学的集体相册……他那样的人,见过之后, 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吧。”
几杯烧刀子下肚, 五脏六腑仿佛都溜得鲜明清醒了许多,四肢百骸火辣辣的热意乱窜,把先前巨大的震撼惊悚生生压了——或者说麻痹了回去。
冯家乐捏了捏手心,暗中吐出一口气,假装若无其事地拿出手机, 解锁屏幕, 把那张翻拍的老照片展示给亚尔曼看, 用手指着小白明,心脏暗中突突狂跳:
“是他吧?”
亚尔曼的五官非常立体深刻,眉骨很高, 眼窝又很深, 因而注视某处的时候,往往会有种深情而毛骨悚然的感觉
他静静地盯着照片看了一会儿, 半晌才慢慢挪开目光。
“是。”
尘埃彻底落定,冯家乐收回手,掌心都是潮湿的冷汗,指尖微不可见地颤抖着:“……真是可惜啊。十五年前,白明还只有十岁吧——不,可能连十岁都没有。”
“……”亚尔曼默然片刻,无可无不可地叹了口气,“如果容现在还在的话,不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会做什么工作,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不知是不是冯家乐的错觉,他竟然觉得亚尔曼在说这话时,语气有那么一点隐晦的伤感,以及……怀念。
作为久经沙场的情场老手,他头顶那根雷达天线“叮”的一下竖起来了。
——不对劲。很不对劲。
“亚尔曼,你对白……容白明还挺怀念的,之前不知道你是这么,嗯,重情的人。”
冯家乐轻飘飘地笑道,那双多情的眼睛斜斜一瞥,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亚尔曼的表情。
亚尔曼那张充斥着欧化混血风情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个慵懒无奈的笑容。
那笑意里却带着一丝朦胧的怅惘,叫人看了不知为何觉得感伤,甚至有种想阖目流泪的冲动。
“容,是我的初恋。”
在喧闹沸反、充斥着市井气息的火锅店里,亚尔曼悠然地、轻轻地说道。
他的语气非常坦然温和,没有不得所愿的哀怨和不甘,好像在诉说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故事,抒发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感受。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想拿下容氏集团,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容。”
“离开的人已经离开了,世界上记得他的,还能剩下多少人?生者再做什么,无非只能尽一份哀思而已。说到底,我能为他代劳的,无非只有这些。”
虽然早有预感,但听到亚尔曼大大方方地说了出来,冯家乐还是狠狠震惊了一下。
震惊之余,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泛滥开来,在他心头滚来碾去,慢慢地变成了某种……难以言喻的羡嫉。
是的,羡慕,以及嫉妒。
亚尔曼和他们这些国内大家族的子弟,终究是很有多不一样的。
他是A国人,经受的是A国的教育,在感情问题上更加大方坦率、直来直往;同时,他是当年的全球地下航道巨鳄、范德伍森家族的继承人,父族是同样煊赫的谢氏家族,板上钉钉的下一任范德伍森家主。
这样的人,从先天条件上来说,甚至比霍权更加优越,说声天之骄子也不为过。事业上自始有积淀有底气的人,对待爱情一般会比白手起家的人更加稳定、忠贞和直率。
冯家乐心中百感交集,胸膛深处更是被苦涩的羡嫉酸水侵蚀了一大块儿,连说出的话都有点变了味,平添了难以言喻的尖酸刻薄:
“是吗?听说亚尔曼先生——你至今未娶啊。”
“冯,你不也还没有妻子么?”亚尔曼坦率地笑了笑,“所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年少的时候,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冯家乐这回是真被自己呛着了,猛地咳了半天,好久才顺过气来。
——我之前怎么没看出来,这个姓谢的范德伍森家小子,居然纯情成这样?
他顶着那张看起来就前任很多的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实在是太有违和感了吧!
“无论怎么样,今天见到你很高兴。”亚尔曼从容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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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冯家乐再次握手,墨绿的瞳孔显露出势在必得的坚定,如一头盛年强悍的雄狼,“今时今刻,容氏集团的海外盘缩水了非常多。如果我想要和国内的竞争对手逐鹿一战,还是寻找一位靠谱的盟友比较好。”
冯家乐也站了起来,看着亚尔曼的眼睛,语气恳切温和:“如果我有认识的人,一定介绍给你。”
“谢谢你,冯。”亚尔曼潇洒一笑,拍拍冯家乐的肩膀,“有你这样的朋友,我感到很荣幸。”
冯家乐望着亚尔曼消失在悍马上的身影,不禁莞尔失笑。
——是我多亏了有你这样的朋友,亚尔曼。
我才能解开心中最大的疑惑,继而揭开这个惊世骇俗的秘密。
冯家乐没有叫车,也没有喊司机来接他,只是手插在口袋里,沿着车水马龙的街道,慢慢地走着。
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最终的解释。白明身上还有太多太多的端倪,太多太多的疑点,几乎绕成了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线球,沉沉压在冯家乐的心上。
为什么当年对外宣告死亡的容白明和白颜卿,非但没有死,反而改名换姓回到了国内?是谁板上钉钉了他们的死亡,又是什么让这对母子不得不到了以死脱身的地步?
妻儿暴亡,容辉续弦,这两件事几乎是接踵而至的,其中会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联吗?
——要知道容董事长的现任妻子是别似霜。别氏家族的人可不是什么善茬。
听说他们家的所有子女,在很小的时候就经受了极其严苛的道德灌输和手段教育。
别家的长辈们教了自己的后辈什么,旁人不得而知。但别氏家族的婚娶之所以非常出名,就是因为别家的人或嫁或娶,总是能遇到“恰到好处”的“意外事故”,又总是能好运地“得到”配偶家相当的产业,再把这些资产反哺到别家构建的金融帝国中去。
这种事情多了,不少人知道那绝对不是“巧合”,而是天衣无缝、精心谋划的“人为”。
只不过这种利害往往都无迹可寻,最后不了了之,被层层地掩盖在金融所建筑的辉煌煊赫中,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霍权的生母因为车祸去世,他爸霍朝的续弦恰好是别如雪;容辉的原配和独子因为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他的下一任妻子是别似霜。
这两人不光都是别氏家族的女人,甚至是血缘相当亲近的表姐妹。
冯家乐知道,霍权自始至终都在怀疑自己母亲的死和别如雪有关,只是苦于一直没找到证据,也没有抓到别如雪哪怕一丝一毫的破绽。
不过嘛,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某种程度上,如果男人能够管住自己的下半身,再管住自己那点心猿意马的小心思,对自己的妻子保持忠诚和尊重,就算别氏家族的女人各个都是狐狸精妖怪,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冯家乐天马行空地想了一阵,不免感慨万分。
有时候,他真不知道婚姻是图个什么,结婚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说是找个人寻欢作乐,谈恋爱耍朋友就足够了。浓情蜜意时你侬我侬,亲密无间;玩腻了就一拍两散,各自安好。没有什么财产上的纠纷,也没有什么道德上的牵绊,大家都是独立自由的个体,谁也不必对谁承担责任。
虽然冯家乐他爹妈婚姻状况还算不错,算是商业联姻夫妇里和谐恩爱的一对,但婚前婚后还是按部就班地清点划分财产,做一些必要的提防措施,你来我往的算计是免不了的。
冯家乐身边换了很多个对象,男男女女都有,也偶尔碰到一两个真正倾心的,但都远远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更遑论老冯总夫妻给冯家乐介绍的对象,那些别的大家族的、门当户对的小姐,冯家乐根本连她们的面都没见过。
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爱情何须走向婚姻?
如果结婚之后的算计会磨灭爱情的纯粹,会让两个原本相爱的人心生嫌隙,让两个根本不爱的人相看两厌,那么婚姻存在的必要又是什么?
初春微凉的风拂面而过,冯家乐静静地站在人行道上,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身边的人脚步匆匆,整个世界喧嚣而寂静,热闹却孤独。
……想得太多了。
他自嘲地低下头,深深吐出一口气,又抬起眼睛,看向天际朦胧的尽头。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查清楚白明身上扑朔迷离的真相。
或许是欣赏,或许是遗憾,或许是好奇,或许是……真心的喜欢。
冯家乐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想了解一个人,那种旺盛的探究欲如一把盛烈的火焰,噼里啪啦地燃烧着他的灵魂,驱使他抬起脚步重返过去,追溯那些尘封已久的前尘往事。
即使,他是霍权的爱人。
即使,冯家乐知道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如愿以偿,甚至难以获得白明哪怕一瞬间的注视垂怜。
——那也没有关系。
十七年前,冯家乐在门框外看着窗边的容白明。他沐浴在明媚的日光中,静静地看着自己,如梦似幻,静默如水。
十七年后,冯家乐在亭下的台阶上仰望着白明。他身处于漫天的花雨里,同样安静地俯视着自己,瞩目耀眼,不可方物。
白明一直在远方,在高处。
他在冰雪之巅俯瞰众生,却装点了他人的梦。
从始至终,未曾变过。
作者有话说:
棕颈犀鸟:佛法僧目犀鸟科皱盔犀鸟属鸟类。棕颈犀鸟具有独特的繁殖习性。雌鸟在树洞中产卵后,会用泥土和粪便混合的分泌物将洞口几乎完全封闭,仅留一条狭窄缝隙;在此期间,雄鸟负责通过缝隙为雌鸟和后续孵出的雏鸟递送食物,直至雏鸟发育到一定阶段后,雌鸟才会破洞而出。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卞之琳《断章》
第36章 土豹[VIP]
霍权最近很烦扰。
一方面, 是因为商业上的事。
往复杂了说,收购容氏集团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增强了许多,林林总总的困难障碍一个接着一个, 总结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清楚。
往简单了说, 其实就两句话:
第一,亚尔曼开始进攻了;第二,邓广生叛变了。
亚尔曼·范德伍森·谢的出手算不得什么始料未及的事。霍权知道自己鲸吞容氏集团的最大竞争对手就是云海集团, 是范德伍森家族的继承人亚尔曼。
这个男人出身非常优越,手腕亦很强硬了得,是个不容小觑的商业敌手。
在几周之前, 霍权认为云海集团之所以不会构成极大的威胁, 就是因为云海的正式称呼缩写叫做CAS——它是个绝对的外国大集团,主营势力和产业几乎都在海外。
容氏集团近些年来, 已经将自己的产业渐渐转向了国内。因而无论是地缘上还是势力分布上, 霍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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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震余集团都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即使亚尔曼亲自飞到国内来,也很难和盘踞积势已久的霍氏家族分庭抗礼。
但一旦亚尔曼在国内,尤其是在杭城找到了盟友,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不知何时,邓广生已经悄然撤回了与震余集团的全部合作, 站到了亚尔曼那边, 和云海集团结成同盟, 一同争夺容氏集团的子公司、股份和控制权。
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霍权对邓广生这人早有忌惮,留了心眼提防, 因而非常敏锐迅速地捕捉到了邓广生的风吹草动, 决然毅然地斩断了与邓氏集团的全部联系。
邓氏集团的体量和势力远远不及震余集团,如今的邓家和霍家更非旗鼓相当。如果仅仅是对付一个邓广生, 霍权两根手指头就能把他、连着他家的产业全部碾死。
坏就坏在邓广生在霍权全力收购容氏的时候突然反水,还迅速地找到了新的盟友亚尔曼。
如果说单打独斗的亚尔曼是一只猛虎,在杭城这片幽深激荡水域不好落脚施力;那么势力深植于国内的邓广生,就是插到这猛虎身上的一对翅膀。
如虎添翼,那可不只是一个夸张的修辞而已!
这笔账,霍权自然会铭记在心。他性格强硬狠戾,在商业战场上以铁血著称,称得上一句寸土不让、睚眦必报。即使今时今日他无力腾出手来料理邓广生,来日也绝对要让这小子狠狠喝一壶。
——但前提是,那时的邓氏集团,仍旧是今日的邓氏集团。
角逐场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容氏集团是一头垂死的巨鲸;它首先是一个人人都想撕咬下一块儿的庞然大物,其次才是衰老到任人垂涎、惦记和肢解的鲜美肥肉!
谁拿下了容氏集团,谁取得了这场收购战争中最后的顺利,谁的势力和能量就会得到相当的飞跃增长,谁的商业版图就会得到巨大的扩张!
霍权明白这个道理,邓广生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能在私生子横行遍地、宅斗堪比大型火并现场的邓家脱颖而出,邓广生绝对是个狠角色,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连对自己的血亲兄弟姐妹下手都毫不留情,跟霍权一个非亲非故的合作伙伴翻脸而已,算得上什么事?
不过邓广生叛变得这么快、这么干脆,一点拖泥带水都没有,确实让霍权觉得非常意外……或者说,怀疑。
亚尔曼只是近期在国内坐镇谈判,之后一定会回到A国。云海集团的大本营在海外,无论输赢,亚尔曼都有后路可退。
——但邓广生不是。
邓氏集团发家于杭城,邓家所有的资源、人脉和产业都在国内,准确地来说就是长三角地区而已。
邓广生这一下釜底抽薪,简直像是一个疯狂的赌徒,把压箱底的筹码全都摆到了明面上,几乎是明摆着要和霍权对着干了。
他有没有想过,即使失去了冯家乐和蒋睿支持的霍权,势力和手腕仍然强悍得可怕。一旦邓广生在这场角逐中失败,他之后要怎样在霍权的地盘里立足?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让霍权比起震惊与愤怒,更多的是警惕和不解。
——亚尔曼给了邓广生什么无法拒绝的条件?还是说,邓广生本来就对霍权有深仇大恨,数年卧薪尝胆隐忍不发,正好趁此发作?
“广生。”
某次商业聚会,邓广生端着香槟愕然回头,见到来人,一双柔和的桃花眼立刻泛出笑意,好似见到的是多年的好友,而非争斗不休的商业敌手。
“啊,霍总。”
霍权身着西装,身高腿长,肩宽背阔,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上下散发着沉静威慑的上位者气息,闲庭信步地走到邓广生面前。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邓广生,语气异常的平静。
“你何必如此。”
邓广生微微一笑,嘴角的弧度温润狡黠,让他看起来像一只收敛了爪牙的狐狸。
“嗯……霍权,我想向你讲一个故事。”他轻轻摇晃着香槟,瞳孔反射出一丝廖亮精明的光,“准确地来说,是一段如假包换的往事,属于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等你听完,再质问我也不迟。”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在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豪门家族。他一共有十二个兄弟姐妹,和其中八个有同一个父亲,和其中两个有同一个母亲;还有两位,则是他同父同母的血亲兄长和胞妹。”
“最大的哥哥孩子已经两岁了,最小的妹妹还在牙牙学语。”他眯起了眼睛,像是被天花板璀璨闪耀的水晶吊灯晃得不太舒服,随即低下了头,微微一笑,“兄弟姐妹之间都不太熟悉,不仅仅是年龄上的差距,还有大多数小孩从小都是跟着……嗯,外室生活的缘故,大家不住在一起,不怎么见面。”
霍权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云纹大理石地板反射出他坚毅冷酷的下颌,与邓广生彬彬有礼的温和面容形成鲜明对比。
“但这个人,他有点儿不太一样。因为他和他的两个兄妹,是这对领证的、合法的夫妻的婚生子:因为没有当外室的爹妈从小陪伴抚养,所以是被几个保姆和管家慢慢地带大的;自己的亲父母忙着满世界地飞去寻欢作乐,一年到头没有几天回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做‘家’的话。”
“好在,”邓广生口吻一转,颇为感怀地娓娓道,“他的亲哥哥是个非常能干的厉害角色,从小就知道那些人不叫‘兄弟姐妹’,而叫做‘私生子’,除了跟自己抢家产之外没有其他用处。”
“哥哥是婚生子,商业联姻里名正言顺的正统长子,在掌权上具有先天的优势。他成年之后就开始插手家族集团事务,把其他异父或者异母的兄弟姐妹一个个赶出权力的中心;实在太有野心和威胁的,就拿软刀子逼着赶到异国他乡去。”
“那个人是亲哥哥的亲弟弟,也是排序第二的婚生子,但是他感到非常开心。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心,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兄妹三人相依为命,所以看到哥哥真的把‘外人’全都赶跑了,当弟弟的从心底里为他觉得高兴。”
“因为哥哥是家人。”邓广生抿了一口香槟,眼角浮现出一丝缥缈的怀念,“家人之间是不会彼此背叛的,也是不可能彼此伤害和厌弃的。虽然哥哥说自己很忙,早就搬出去住了,但他还是弟弟妹妹的哥哥。”
“直到那天,他刚刚成年的弟弟怎么也联系不上哥哥,只能着急地跑到集团总部来找他的亲兄长,想邀请他回家参加生日聚餐。”
他垂下眼,睫毛在眼梢和鼻梁落下淡淡的阴影,似乎有点忧伤。
“——那真的只是一个很简单的生日聚餐,和以往兄妹三人彼此陪伴着度过的任何一个生日一样。一个蓝莓桑葚口味的六寸蛋糕,因为妹妹喜欢莓果;两根数字形状的蜡烛,几个纸盘子,还有一条简陋到滑稽的金色纸皇冠,妥帖而小心地摆在方桌的桌布上。”
“一切都准备好了,宛若昨日;但一切好像变了,因为哥哥不在了。”
“为了找到哥哥,他蹭上了去往集团高层的电梯。那是他第一次踏足这座巍峨繁华的大楼,第一次感受到金钱和权力的滋味从每个毛孔里灌入骨髓。周围都是西装革履的高层,领带打得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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