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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3章新项目(第2页/共2页)

拨打过的号码——备注是“妈”。

    手指悬在拨号键上方,停顿七秒。

    最终,他删掉备注,改成两个字:【林晚】。

    然后按下绿色通话键。

    嘟——嘟——嘟——

    第七声忙音响起时,电话被接起。

    没有问候,没有迟疑,只有一个清冷平稳的女声,像一把久未出鞘的薄刃,轻轻搁在耳膜上:“沈泽。”

    他听见自己声音有点哑:“妈。我好像……真的变成你当年说的那种人了。”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

    风声掠过听筒,像穿过空旷山谷。

    接着,是极轻的一声笑,短促,却带着沈泽记忆里最熟悉的、近乎残酷的温柔:“哦?哪种?”

    “……”他顿了顿,望向窗外,晨光正一寸寸漫过山脊,把影视城的琉璃瓦染成碎金,“那种——把心剖开,切成段落,分给不同人听的人。”

    林晚没说话。

    但沈泽听见她端起杯子,瓷杯沿碰触唇瓣的细微声响。

    再开口时,她声音里多了点别的东西:“《玫瑰窃贼》的母带,我还在硬盘里存着。你要是需要,下周寄给你。”

    沈泽呼吸一滞。

    《玫瑰窃贼》是他十八岁写的歌,没发表,只录过一版小样,存在一台老式MP3里,后来MP3丢了,他以为全没了。

    “你一直……听着?”

    “嗯。”林晚说,“每年冬至,听一遍。听你那时候,还不懂怎么藏锋。”

    沈泽没接话。他低头,看见自己左手无名指内侧,有一道极淡的旧疤——初中化学实验课,他打翻浓硫酸,为护住旁边同学,手背被溅到。那道疤早已平复,可此刻,皮肤下仿佛有细小电流窜过。

    他忽然问:“妈,如果我现在写一首歌,叫《白清玫没有烧掉的信》,你会听吗?”

    林晚沉默良久,久到沈泽以为信号断了。

    直到她开口,声音轻得像叹息:“沈泽,你记不记得,你七岁那年发烧到四十度,攥着我手指说胡话,反反复复就一句——‘妈妈,我把星星折成纸船,放进你眼睛里了’。”

    他当然记得。

    “那时我没告诉你,”林晚的声音忽然柔软下来,像融雪渗入泥土,“我偷偷把你那张皱巴巴的纸船,夹进了《小王子》里。现在它还在。”

    沈泽闭上眼。

    一滴泪无声砸在剧本上,洇开一小片深色水痕,恰好覆盖住“白清玫”三个字。

    他没擦。

    手机还贴在耳边,林晚那边传来翻书页的沙沙声,极轻,极缓。

    “所以,”她问,“这次的纸船,你想放进谁的眼睛?”

    沈泽睁开眼,目光落向桌面另一侧——那里静静躺着一部旧手机,屏幕朝下,是陈薪璇昨天塞给他的。她说:“我存了你所有歌,连《盛夏未央》DEMO都有。你要是哪天想听,随时开机。”

    他伸手,指尖将触未触。

    窗外,第一缕真正意义上的朝阳终于跃出山巅,金光泼洒进来,把整个房间染成琥珀色。光影游移,掠过剧本,掠过旧手机,掠过他无名指上那道淡疤,最后停驻在窗台——那里放着一只玻璃瓶,里面插着三支干枯的玫瑰,花瓣蜷曲发褐,茎秆却依旧挺直。

    是《盛夏芬德拉》杀青那天,古丽那扎扔给他的。她甩过来时说:“拿着,别让花死得太难看。”

    他一直没丢。

    此刻,阳光穿过玻璃瓶,在地面投下一道细长影子,像一道未愈合的伤口,又像一支等待点燃的引信。

    沈泽终于开口,声音平静得不可思议:“妈,这首歌……我想放进所有没烧掉的信里。”

    电话那头,林晚轻轻“嗯”了一声。

    然后挂断。

    沈泽放下手机,拿起笔,在《玫瑰窃贼2》那页备忘录最下方,添了一行小字:

    【主题曲名暂定:《未拆封的黎明》】

    他没保存。

    而是把手机倒扣,起身走向落地窗。

    楼下,剧组大巴已缓缓驶入停车场。化妆师拎着工具箱快步下车,灯光组扛着柔光板穿过拱门,场记小跑着核对今日场次表——第47场,雨戏,白清玫撕信。

    沈泽望着那扇即将开启的明清宫苑东华门,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淡,却像冰层乍裂,露出底下奔涌的暗河。

    他摸出手机,点开微信,找到陈薪璇的对话框。

    输入框里,光标安静闪烁。

    他敲下第一行字:

    “丸子,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帮个忙。”

    删掉。

    重写:

    “丸子,如果你愿意,能不能……替我保管一样东西?”

    又删。

    第三次,他按下语音键,声音低而清晰:“喂,是我。刚睡醒。想问你件事——你相信,人的眼泪,真的能存档吗?”

    发送。

    三秒后,手机震动。

    陈薪璇回了一条六十秒语音。

    他点开。

    背景音里有咖啡机蒸汽嘶鸣,还有她轻轻搅动勺子的叮当声。她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微哑,像一块温热的玉,慢慢贴上耳膜:“沈泽,你知道吗?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我们还在北影教室,你坐我斜后方,上课偷画速写。我回头看你,你正把一张纸折成纸船,船身写着——‘致所有没拆封的黎明’。”

    沈泽站在窗前,一动不动。

    晨光流淌过他侧脸,把睫毛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地板上那滩未干的水痕边缘。

    他忽然明白了。

    天命从来不在票房里,不在分账中,甚至不在系统面板闪动的数字里。

    它在那些被折叠的纸船里,在未拆封的黎明里,在白清玫睫毛上将落未落的雨珠里,在陈薪璇搅动咖啡时勺子碰撞杯壁的叮当声里。

    更在他无名指那道旧疤深处——

    那里埋着十七岁的浓硫酸,十八岁的《玫瑰窃贼》,二十三岁的《盛夏芬德拉》,以及,此刻正穿过横店晨光、向他奔涌而来的,二十六岁的,真实人生。

    他抬手,将手机屏幕转向窗外。

    朝阳正以不可阻挡之势,一寸寸吞没最后一片阴影。

    而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最终与远方影视城巍峨的宫墙融为一体,分不清边界,亦无需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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