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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欢呼,掌声(第1页/共2页)

    窗外的雪下得正紧,细密如絮,无声无息地覆在梧桐枝头、铁皮屋檐、还有巷口那辆蒙着薄霜的二八自行车上。林远推开练习室那扇吱呀作响的绿漆木门时,袖口还沾着未化尽的雪粒,凉意顺着腕骨往上爬。屋里暖气开得足,混着汗水与廉价松香膏的气息,像一锅熬得浓稠的旧时光。

    陈志鹏正背对他压腿,裤管卷到小腿肚,露出两条绷紧的腱子肉,脚尖死死抵住墙根,额头沁出细汗珠子,在灯光下泛着微光。他听见动静也没回头,只从镜子里瞥了一眼:“远哥,你再不来,我们真要改练太极了。”

    林远没应声,把肩上挎着的帆布包搁在窗台边,拉链一扯,哗啦倒出三盒雀巢速溶咖啡、两包红塔山、还有一叠用橡皮筋扎得整整齐齐的稿纸——最上面那张印着“海峡两岸青年文艺交流座谈会”烫金标题,右下角盖着鲜红公章,底下一行钢笔小字:特邀表演嘉宾·小虎队。

    他走到镜子前,抬手抹了把脸。镜中人二十三岁,眉骨略高,下颌线利落,左耳垂一枚银钉在灯下反光,是去年在鼓楼旧货市场淘的。头发剪短了,刚过耳,碎发微翘,衬得眼神比从前更沉。可那沉里又没到底,底下还浮着点未熄的火苗,像是被什么攥着,不敢松,也不能灭。

    “志鹏,阿哲。”他开口,声音不高,却让角落里正对着谱子哼唱《青苹果乐园》副歌的吴奇隆和苏有朋同时停了嘴,“坐。”

    四个人围坐在练习室中央的旧地毯上,中间摊着那张烫金邀请函。吴奇隆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膝盖处磨得发白的牛仔裤缝线,苏有朋低头撕着指甲边的死皮,陈志鹏则掏出烟盒,抖出一根,又顿住,看了眼墙上“禁止吸烟”的褪色标语,默默把烟塞了回去。

    “台湾那边……”苏有朋喉结动了动,“真让我们去?”

    “不是‘让我们’。”林远指腹划过邀请函上“小虎队”三个字,“是让‘小虎队’去。可现在的小虎队,只有我们四个。”

    空气静了三秒。窗外雪声更清晰了,簌簌,簌簌,像无数细小的指节在叩打玻璃。

    陈志鹏忽然嗤笑一声:“远哥,你是不是又梦见那个穿蓝布衫的老头儿了?”

    林远没否认。他确实梦见了。昨夜梦里,他站在台北中正纪念堂前的广场上,风很大,吹得旗杆上的青天白日满地红猎猎作响。一个穿洗得发白蓝布衫的老者拄着拐杖站在台阶最高处,朝他招手。老人没说话,可林远听清了——是闽南语,一字一句,像从深井里打上来的水:“来啊,孩子,来看看你们唱过的歌,怎么在别处生了根,又开了花。”

    醒来时枕头半湿,窗外月光惨白。

    “根”这个字,像枚生锈的钉子,楔进他太阳穴里,疼得钝。

    “我查过了。”林远从帆布包夹层抽出一沓复印件,纸页边缘已被翻得毛糙,“八六年七月,台湾飞碟唱片正式注册‘小虎队’商标。同年十月,他们在台北中华体育馆首演,观众七千人,门票预售三天售罄。”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三人,“但注册资料里写的,是‘三人组合’。”

    吴奇隆猛地抬头:“三人?”

    “对。”林远指尖点向复印件上一行铅字,“主唱:吴奇隆;伴唱兼舞蹈担当:陈志鹏;形象与创作统筹:苏有朋。”他停顿两秒,声音沉下去,“没有林远。”

    苏有朋脸色霎时褪了血色,手指一抖,刚撕下的那片指甲皮飘落在邀请函烫金标题上,像一小片枯叶。

    “可……可我们明明一起录过试音带!”吴奇隆声音发紧,“远哥你写的词,编的曲,连走位图都是你手绘的!”

    “试音带?”林远扯了扯嘴角,从包里抽出一盘黑色磁带,外壳印着模糊的“小虎队·初稿”字样,轻轻放在地毯上,“这盘带子,去年十二月,我亲手寄给飞碟唱片制作部。寄出第三天,我收到一封回信。”他从内袋掏出一张泛黄信纸,展开,“署名:李宗盛。内容只有两行:‘词曲完成度高,演唱基础扎实,然组合定位需进一步打磨。建议暂缓签约。’”

    陈志鹏一把抓过信纸,粗粝的指腹反复摩挲“暂缓签约”四个字,像要把它搓出血来。“李宗盛?他凭什么?”

    “凭他是飞碟唱片首席制作人。”林远声音很平,“也凭他签下的第一个新人,叫齐秦。”

    屋里又静下来。只有暖气片偶尔发出“咔哒”一声轻响,像谁在远处掰断一根枯枝。

    林远忽然站起身,走到墙角那架蒙尘的电子琴前。琴键有些发黄,最左边的C音键缺了漆。他坐下,没调音,直接按下一个和弦——嗡,低沉,滞涩,带着电流杂音。他弹的是《青苹果乐园》前奏,却故意放慢三倍速度,每个音都拖得绵长而疲惫,像一架老旧钟表在耗尽最后一丝油。

    苏有朋闭上眼,睫毛剧烈颤动。

    “远哥……”吴奇隆想说什么,被林远抬手止住。

    琴声停下。林远转过身,掌心朝上,摊开在四人之间:“这趟去台北,我不以‘小虎队成员’身份去。”

    陈志鹏瞳孔骤缩:“你什么意思?”

    “我以词曲作者、编舞顾问、以及……”林远目光扫过三人年轻却绷紧的脸,“小虎队唯一合法注册版权持有人的身份去。”

    他从帆布包最底层抽出一本硬壳笔记本,封皮是深蓝色粗布,边角磨损得露出棉絮。翻开第一页,是林远自己画的钢笔素描:三个少年背影,立在霓虹闪烁的街角,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纸页尽头。右下角一行小字:1987.3.12,小虎队成立日。

    “八七年三月,我们四个人,在西单音像店后巷的修车铺里,用一块捡来的黑板,写下这个名字。”林远指尖抚过素描上自己的背影,“那天,我们没签合同,没找律师,就拿修车铺老王头的焊枪,在一块废铁皮上烧出‘小虎队’三个字——现在它还在志鹏家床底下压着。”

    陈志鹏喉结上下滚动,猛地起身冲进隔壁储物间,几分钟后抱着一块巴掌大的黑铁片回来。边缘焦黑,字迹歪斜,却清晰可辨。他把它往地毯上一扔,铁片磕在水泥地上,发出沉闷一响。

    “烧这玩意儿的时候,你说过一句话。”陈志鹏盯着林远,声音沙哑,“你说,名字不是刻在铁上,是刻在骨头里的。”

    林远没接话,只是伸手,从铁片背面抠下一小块早已氧化发绿的铜锈,放在掌心。

    “骨头不会说话。”他声音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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