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了。
很快,电话那头传来了肯定的答复。这下,证据确凿了。
“...根据...某某犯通奸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罪、诬陷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10年苦役!”
罗登贤冷酷无情的声音落下,台下的欢呼声瞬间压过了台上女人的哭声。
老百姓个个都满意无比。这才是合情合理的判罚嘛!之前的区区三年,算什么东西!
尽管对之前的判罚产生过不满,但大家内心也有杆子秤,没人觉得罗登贤不公正,反而还认为对方为了遵守法律受了道德上的委屈。
这满洲...啊不是...这"五星东方共和国"的名字虽然有点怪,但做事是真他妈地道!
—条条一目目,都是按法律规定判的!
你看,哪怕兼实王殿下坐在台上,明显是要为军人撑腰,但他依旧一言不发,任凭宣判,很是尊重法律嘛!
至于那男人才判三年,大家也想通了。
在没有别的犯罪行为、没有违反别的法律的情况下,确实不能瞎判,不然判决者本身就是违法。
嘿!
看来,以后遇到事儿了,就得找公安局,就得找法院!他们肯定会公正判决的!
再不济,找殿下!
老百姓心里越来越重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感"姑且不提;判完了淫妇后,罗登贤又对大仇得报的受害人刘九问道:
“刘九,你愿意谅解某某吗?““谅...谅解?”
“就是原谅,如果你肯原谅她,那么她的通奸罪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罪名,我们可以酌情轻判。”
奸妇登时向丈夫投去了哀求的眼神,但后者坚定地摇了摇头︰
“我不原谅。”“确定吗?”
“是的,我绝不...绝不谅解。”
先不说出轨的事情,也不说妻子刚刚的丑态已经让他恶心得想吐了,兼实王殿下今天亲自到场,就是给他撑腰,他怎么可能辜负了这份期待和信任!
他又不是龟龟!
“好,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宣判你的离婚案,根据《婚姻法》第..判决刘九与某某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关于财产...”
在之前颁布的《共和国婚姻法》当中,虽然没有对婚前个人财产问题做详细规定,但关于婚后共同财产和债务的问题是有严格要求的。
比如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转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来处理,如果转移走了一半,那转移方就可以确定“完全净身出户"了。
这婊子偷偷弄走了多少财产暂时还不得而知,只能之后再细查,但绝对不可能出现前世那种"出轨掏空家产的还能分走剩下的绝大部分财产"的糟心事了。
况且,就那奸夫报出来的“转移支付"的数据,这婊子估计不仅分不到财产,很可能还要倒赔一些;
至于她能不能从10年苦役中活下来嘛...呵呵。
没人会故意虐待她,但每日的工作任务要是完不成,日子也不会好过。
婊子的问题处理完以后,就轮到奸夫的问题了。...那么,你愿意谅解他吗?“
“我..."
刘九正想回答“不愿意",但奸夫却忽然大喊道:“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谅解你!!”
哈?
下面老百姓一脸懵逼。你...谅解他?
你谅解他什么?
你他妈还有脸说谅解?
大部分老百姓的脑子一时半会儿没转过弯,但身为排长的刘九多少受过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明白了奸夫的意思,转头问罗登贤:
“大法官,我打伤他的事情,也会判刑是吗?“
“是的,法律就是法律,不管你有多少情由,我们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办事,不过,如果他愿意谅解你,我们也会根据法律规定,酌情轻判。”
“我理解,这是殿下的教导,就算我被判刑,我也觉得是应该,因为我确实打伤了人。”
刘排长点点头,看向奸夫:
“你的意思是说,我谅解你,你也谅解我,咱们两清?”“是的!是的!你看怎么样?!”
“好,那我谅解你。”
“那我也谅解你!”
两人相视一阵,居然差点笑了出来。是啊,为了那么逼婊子,有什么必要呢?
既然双方达成了谅解,那判刑就顺理成章地轻了很多:奸夫从三年有期改为一年,没有苦役,刘排长更是只有区区3个月社区劳动,甚至都不计入档案的那种。
没法子,谁让《伤情鉴定和判罚有关规定》还没出来,那只能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了。
这件事结束后,陈康代表藤原兼实当众宣读了新的《军婚保护法》的部分内容,让刚刚达成了谅解的奸夫感到万分庆幸。
因为,如果按照这部法律里的内容,他除了“通奸罪"和协助转移财产罪"之外,还有一个“破坏军婚罪”!
因为他是“知情而通奸者”,看今天这情形,绝对至少是顶格十年判罚,不死在苦役中绝不会给他自由的那种!
虽然奸夫并不知道"法不溯过往"的道理,也不知道没人打算拿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来弄他。
除了婊子本身还在叫嚣着要继续上诉,大家都很高兴,底下的老百姓也—样,尤其是那些从国统区过来的。
看看!
瞧瞧!
人家这才是公平!
人家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好国家!
不仅是因为这些判决极度符合老百姓的朴素价值观,更关键在于,整个过程中所有参与者表现出来的“正义"和“守法”!
谁都清楚,在东北,台上的那位八幡宫殿下想杀谁就杀谁,愿意砍谁的脑袋就砍谁的脑袋;
但这个唯一可以立于法律之上的男人却全程没有干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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