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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0-110(第1页/共2页)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平平无奇,但万人迷》 100-110(第1/15页)

    第101章

    本就怒火中烧的司马烨, 被这么一刺激,霎时暴怒,他抽出侍从手边的长剑, 直直刺向卫风。

    电光火石之间,卫风抱起沈秀,极速飞远。落地后, 沈秀怒瞪司马烨,“你做什么, 你要杀他?”

    司马烨双目赤红,“他对我大不敬, 他该死!”

    “可是是你先出言不逊!”

    “那又如何!他以下犯上, 就该死!”

    沈秀凝噎。司马烨身份高贵,卫风只是一介草民,他不能以下犯上, 对司马烨不敬。即便是司马烨先冒犯他,那么他也有罪!不平等的封建礼教, 阶级压迫, 如此蛮横而不讲理。

    卫风倒也并不退让,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不问而取, 就是触犯律法。纵使你是世子, 也是触犯律法。我以下犯上,你可以治我的罪,但是治我的罪之前, 你也应该受到律法的惩治!”

    卫风头很铁, 完全无惧权势。

    司马烨冷笑,“我倒要看看, 谁敢治我的罪!”

    沈秀听不下去了,她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口吻,对司马烨道:“那酥芋奶皮,是他送给我的,也算我的东西,你不问我就直接拿了吃,不问而取是为偷抢,我如今还有个高昌公主的身份,我若去告你,难道也没人敢为我主持公道,难道也没人敢治你?”

    卫风一介草民,得罪不起司马烨,她是高昌公主,她得罪得起,也问罪得起。

    司马烨仿佛是被她的话打击到,“我在你眼里,莫非只是一个生人陌客?”

    他只是拿她的东西吃,且还是当着她的面拿的,熟识的人之间,这这种行为并不算什么。然她却对他说,他这是在偷抢她的东西。只有陌生人这样做,才算是偷抢的行为。

    在她没有公主的身份的时候,她身份低微,他愿意排除万难,娶她为正妻。喜欢上她后,他一直放下身段讨好她。花灯节时,他不顾性命救下她。前段时日,她给他吃毒馒头,他也帮她瞒住了所有人。

    他为她做的这些事,她好像完全不在乎,于她而言,他只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听到司马烨的质问,沈秀顿然。司马烨关注的重点有些超乎她意外。不在乎她以高昌公主的身份问罪他的事,只在乎在她眼里他是陌生人。

    的确。他在她眼里就是个陌生人,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毕竟她不会如此厌烦一个陌生人。

    沈秀对司马烨实在是厌烦。她本就不喜他,他来了之后这些时日,还净惹事,一天天的,没个消停,她便更厌他。

    她清嗓,“生人陌客也不会似你这般蛮横无礼。”

    随之她缓和语气,“你若向我们道歉,今日这事便就此了过。”

    “你果真将我当做生人陌客。”司马烨怒极反笑,整个人也变得森冷起来,“道歉?我要向他道歉?我要他死!”

    大抵是这段时日以来积攒的怒火全部爆发,司马烨面目狰狞,语气却极为平静,“我要赐死他。”

    “你赐死他,先过我这一关。我说了,我如今是高昌公主,你就不怕我告到皇上面前?”

    “你去告!”

    司马烨并不怕她的身份。她咽了下嗓子,迅疾改变思路,借着他的对她的喜欢,威胁他,“你想让我更讨厌你?”

    司马烨:“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你以为我什么都能让着你?我要他死,谁也不能阻拦我,你也不能!”

    沈秀恍惚。她似乎看到了初见时的司马烨,初见时,他就是这般,冷漠,高傲,暴躁,残忍,暴虐,凶狠,恶毒,任性妄为。

    这段时日,他对她的妥协,只是一直在忍让她。而现在,他不再忍让。

    她背脊发凉,面前浮现出卫风被司马烨一剑刺死的画面。若卫风真的死了,那也是被她连累死的。

    背负一条性命的恐惧让她呼吸急促起来,空气变成沉甸甸的物质,重得将她的五脏六腑压碎。她挡在卫风面前,张开双臂,若护崽的母鸡,“你若要杀他,那就先杀我!”

    沈秀竟愿意为卫风死,他在她心里就那么重要?司马烨神情凝固。

    而此时,卫风诧异地看了看挡在他身前的沈秀。他睫毛煽动,欣喜与感动让他白皙的面庞上瞬间敷上了一层淡粉的胭脂,“秀秀……”

    沈秀打断他,对司马烨道:“有本事你就先杀我!”

    “你以为我不敢?”司马烨怒极,举起长剑。

    卫风一凛,上前就要打司马烨,沈秀急道:“卫风,住手,你别管!”

    卫风脸一沉。她对他道:“你退后。”她直面司马烨,毫不退让。

    司马烨剑指她,她仍旧不曾退让开。

    他举着剑,神色狠厉,似要一剑刺死她,但却始终没下去手。

    时间一点点过去,司马烨一直没动手。他就这么与她对峙着,不知多久过去,倏然,他松开手,长剑从手中滑落。砰的一声摔在地上。

    长剑落地,发出的声响,震碎司马烨脸上的狰狞与凶狠。他溃败地弯屈背脊,再一次妥协,再一次退让。

    不管自己对她如何好,不管他付出多少,她不在乎。她就像一只恶鬼,一而再再而三,随随便便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

    他愤怒,可他却又不能把她怎么样。他能把她怎么样?杀了她解恨?他根本下不去手,他怎么舍得杀她!将她捧在手心里都还来不及,又怎会杀她!

    苦涩地扯了下嘴角,司马烨不愿让她看见自己的凄惨可怜,大步流星,狼狈离去。

    待司马烨离去,沈秀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她赌赢了。她不是不怕死。她怕死,她很惜命。可她不能背负别人的性命,连累别人丢命。

    是以,她赌了一把。赌司马烨对她的喜欢,赌他会退让。好在,她赌赢了。

    “秀秀。”卫风目里兴奋,对沈秀此番护他的行为,极为动容。他从未想过,她竟如此看重他,他在她心里竟如此重要,“多谢你。”

    沈秀摸背后冷下来的汗,“是我连累了你。”

    司马烨若不是喜欢她,就不会来这里,就不会与卫风遇见,就不会因为嫉妒,而对卫风刻薄地阴阳怪气,出言不逊。而卫风也不会因反驳他而得罪他。说到底,都是因为她。都是她的万人迷光环在作恶。

    卫风:“不是你连累我。是司马烨他蛮不讲理,仗势欺人。”

    他忿然,“他这样的人,却是我们平民百姓的赋税养着的。拿着我们平民百姓的血汗钱,却要欺辱我们平民百姓,他凭什么!就凭他身份高贵?他凭什么身份高贵?他比我们多长一个头,还是多长一只手?还不都是与我们一样的人!明明都是同样的人,凭什么要有高低贵贱之分!”

    沈秀讶异,打量了卫风一下。卫风,封建社会里长成的男人,却并未被封建礼教规驯,他竟有反封建反阶级的平等思想。

    注意到沈秀的打量,卫风摸鼻尖,“你觉得我说的话大逆不道?”

    “不是。你说得很对,人人都是一样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高低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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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是不对的。”

    卫风眸光闪动,仿若寻到知音,“我就知道,我没有喜欢错人。”

    “喜欢”这二字,让沈秀神经痛。她道:“卫风,你别喜欢我了,我不喜欢你,也不会喜欢你。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现在不喜欢,以后可不一定。”卫风笑笑,仿佛已经对她的拒绝免疫。

    “给,酥芋奶皮,吃罢。”他重新将油纸包打开。

    沈秀没谈过恋爱,对于如何处理感情完全无经验。她不知为什么她都这样拒绝了,对方还如此固执。

    情情爱爱,真真是麻烦,带给她的只有无穷尽的烦闷。

    她口吻冷硬起来,“以后也不会喜欢你。”

    “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卫风眨眨上扬的狐狸眼,仍然乐呵呵,心态很好,一点也没被她的话伤到。

    和卫风分开后,沈秀去泡药浴。药浴时无聊,她拿着武功秘籍翻了几页,却因烦闷,集中不了注意力。尔后便让小桃从书架里拿取出一本闲书。

    “上古南蛮巫族,喜喜运妆,描此妆者,可转运也。”

    喜运妆?沈秀定睛。上古南蛮巫族人,喜描一种妆,此妆名唤“喜运妆”,描此妆者,可以转运。

    她倒霉得很,倒也很是希望自己能转转运。

    “小桃,你可听说过喜运妆?”

    “这是?”

    “上古南蛮一巫族喜欢描的妆面。”

    “上古南蛮巫族,那得是多少年前呀……奴婢未曾听说过这妆面。奴婢只知桃花妆,檀晕妆,啼眉妆这些妆面儿,倒不曾听说过什么喜运妆。”

    沈秀仔仔细细观察书页上画的妆面。一泡完药汤,她立刻坐到梳妆台前,“小桃,你按照这个妆面给我画。”

    小桃扫视书页上的喜运妆,有些迟疑。这喜运妆,怎的这般丑。不愧是上古南蛮人,妆面也如此野蛮丑陋。

    “姑娘,您真的要画这个妆面?”

    “对。”

    “可是……”

    “快给我画。”

    小桃领命。

    润面,敷香粉,抹胭脂,画黛眉,扫鹅黄,贴花钿,抹唇脂。镜子里的自己,红白红白的皮肤上,顶着一双拂云眉,眉头尖,眉尾上扬浓粗,不封口,若拂尘,显得很是坚硬英挺。

    上扬浓蹙的拂云眉下,两靥扫着两团浓浓的胭脂,整个妆面,透着一种粗蛮的凶悍感。

    画完妆面,小桃踟蹰,“姑娘,咱还是换个妆面罢。”

    沈秀拿起胭脂,道:“书上说,两腮胭脂越浓,效果越佳,小桃,你再给我抹些胭脂。”

    姑娘脸上的胭脂本就浓得似猴屁股,再加浓一些,那得多难看呀。小桃犹犹豫豫,到底还是从命,给沈秀抹了胭脂。

    镜子里的自己,又丑又凶,实在是有碍观瞻。沈秀直接把镜子扣住,眼不见为净。

    “小桃,你画得很好,妆面很还原,辛苦你了。”沈秀抱小桃,拍拍她的后背。

    被突然抱了一下,小桃受宠若惊,“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沈秀抱小桃的时候,发现小桃体温略低,于是她把暖炉塞她怀里,“你再多添件衣裳,仔细着凉了。”

    抱着暖炉,小桃泪腺发热,“多谢姑娘。”

    小桃是孤女,从她记事起,就没人对她这么好过。她从没伺候过像沈秀这样好的主子。姑娘似乎不把她当一个下人对待,而是把她当做一个朋友,平等的朋友。

    她万分庆幸,自己能跟了沈秀。心里感动的同时,她再一次对自己发誓,往后一定要好好伺候沈秀!

    出去吃午饭,沈秀刚到前厅门口,就遇见了谢扶光。

    “秀秀。”他走过来。

    沈秀:“你来前厅吃饭?怎么不在自己屋子里吃,伤好了?”

    “差不多了,无碍。”

    “那也好得太快了些。”沈秀一边进屋,一边道。

    “天爷!”杨氏见沈秀进屋,惊呼出声,“你是?”

    “娘,是我。”

    杨氏拍胸脯,“秀秀?你怎的这个样子?你脸上画的些甚么东西!”

    “这是一种妆面,上古南蛮巫族人喜欢画的妆面。”沈秀说着这话,突然想起来,方才在门口遇见谢扶光,谢扶光甚至没有露出犹疑的表情,直接就将她认出来。杨氏都差点没认出她来,他居然一眼就将她认出来了。

    “你画这妆面做什么,怪吓人的。”

    谢扶光插话,“不吓人,很好看。”

    沈秀转向他,“你觉得好看?”

    “嗯。”他弯唇,笑意若涟漪,嵌在眼角眉梢。

    “你哄我的罢。”

    “你怎样都是好看的。”

    谢扶光这是被那劳什子情爱蒙蔽了双目。沈秀无言。

    杨氏瞅瞅谢扶光。秀秀画成这丑模样,谢公子竟然觉得好看。还真是应了那一句话,情人眼里出西施。

    “夫子和长生呢?”沈秀左右张望。她话音刚落下,魏朝清便端着一盘菜走进屋内。

    “秀秀,你画了喜运妆?”

    “夫子知道上古南蛮巫族的喜运妆?”

    “略有所知。”

    “夫子博闻强识,连这都知道。”

    听到她的夸奖,魏朝清面上漾开一抹笑意,“愿你有好运。”

    “借你吉言。”

    谢扶光见沈秀还未坐下,他不着痕迹,拉了一下沈秀的椅子,将她的椅子拉得与他近了许多。

    沈秀一坐下,胳膊肘就碰到了谢扶光,但她在与魏朝清说话,因而并未注意到此。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沈秀与谢扶光身上,发现他们挨得极近,他面上的笑意敛去几分。

    “姐姐,真好看!”魏长生歪着圆脑袋瞧沈秀,一边说话,一边把椅子往她的方向一拉,小小的身体,直接靠在她身侧。

    沈秀温柔地抚摸他圆圆的脑袋。他脆生生地咯咯几声,歪进她怀里。

    杨氏笑着摇摇头。这小长生,很爱腻着秀秀。仿佛秀秀是他嫡亲嫡亲的亲姐姐一样。

    谢扶光瞥了下沈秀怀里的魏长生,他夹起一根笋,吃进嘴里。

    咔嚓咔嚓。冬笋嚼碎的声音,仿佛是他在嚼碎魏长生的骨头。

    饭毕,沈秀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回房。因练武,她如今饭量大涨。从前一顿两碗饭,现在一顿三碗半。她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变得粗壮起来。

    这是好事。越粗壮,越强壮,越强大。她捏捏胳膊上有点硬的肌肉,笑逐颜开。

    走着走着,她往某个方向一望,径直去了月楼迦住的房间。

    “你的伤如何了?”

    月楼迦放下文书,他走近,抬起长袖,新雪一样冰莹的手指捏住她的脸。

    沈秀不解,“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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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回话,用指腹刮了一下她颊边的粉,继而闻指腹上刮下来的粉。

    “粉锡。”他肃眉,“少用这个,最好别用,对身体不好。”

    粉锡?沈秀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水粉。水粉,即铅粉。铅粉有略微的毒性,用多了的确对身体不好。

    月楼迦善医术,了解其利害。她倒忘了这一茬,“知道了。”

    旋即,她道:“你一直待在中原,没问题么?你不需要处理国事?”

    “不必担心。”虽然王宫那边的确在催月楼迦回去。

    沈秀并不希望他在此久留。他与谢扶光、司马烨都起过冲突,他们仨这性子,时间久了肯定会出事,想起今天卫风和司马烨才发生的争端,说不定她以后要经常经历这种事,一想到此,她就头疼。

    她直截了当问:“你打算何时回楼兰?”

    他不答反问:“你真不愿做楼兰王后?”

    “不愿。”

    四周一时静下来。两人谁都没再开口。

    恰在这时,小桃唤道:“姑娘,外头有人来了。”

    第102章

    “谁来了?”

    “姑娘, 说是高昌那边的人。”

    高昌那边的人?沈秀快步出屋。

    来的是六公主与七王子,沈秀还未说话,六公主与七王子就异口同声道:“你是宝珍?”

    沈秀摸摸自己画了喜运妆的脸, 她这副鬼样,他俩兴许没认出她来,“是的, 我是。”

    听到熟悉的声音,六公主与七王子顿时扑过来, “宝珍妹妹!”

    “宝珍妹妹,你可担心死我了, 还好你没事!”六公主与七王子抓着她的胳膊, 用蹩脚的口音说汉话。

    沈秀意外,他们之前并不会说汉话,这是特意去学了?

    她说了几句我没事我很好让你们担心了云云, 端详起六公主来。六公主原先瘦弱蜡黄,如今身形丰盈, 肤色红润, 与从前大相径庭。

    想来, 她离开的这些时日,六公主的日子过得很好。沈秀很是欣慰, 她碰触六公主戴着金银臂环的手, “你这些日子,过得好么?”

    六公主听懂了,“好, 很好, 宝珍,我过得很好。父王母后, 哥哥姐姐弟弟们,都待我好。”

    父王他们,都因为宝珍的缘故,都待她极好。

    七王子红着双目,正欲说话,忽而注意到沈秀身后走来的月楼迦。他瞳孔骤然收缩,急忙行礼,“参见陛下!”

    六公主也慌忙跟着行礼。

    月楼迦:“平身。”

    六公主七王子起身,沈秀视线落在他们身后,“古丽?”

    阿娜尔古丽听到沈秀唤她,立刻上前,半跪在沈秀身前,抽噎道:“殿下!”

    “快起来。”沈秀扶起阿娜尔古丽,“你怎么也来了。”

    “奴婢求了陛下,陛下准许奴婢来的。”阿娜尔古丽哭哭啼啼,“殿下,您没事太好了!”

    “好了好了,别哭了。”沈秀给她擦泪,“都快进屋去罢,外头冷。”

    进了屋,沈秀将屋子里的人一一介绍完,又叙话寒温片刻,七王子说有单独的话要与沈秀说,于是众人散去。

    众人离去,七王子迫不及待道:“宝珍,我们赶紧回高昌罢,父王母后都念着你呢。你失踪后,父王因忧思过度,还病了,前些日子知道你的下落之后,病情才慢慢好起来。”

    他说了很长一段话,汉语里夹杂着高昌语,好在有古丽在旁边代译,沈秀听懂了他方才说了什么。

    沈秀酝酿情绪,尽量让自己显得很可怜,“我知道,楼兰王陛下已经告诉我这些了。七……七王子殿下,我是一个汉人,还是一个身份低微的汉人,我这出身,不配当你们高昌的公主。”

    “谁说你不配!”七王子拔高音量,“你配!你就配!你是怕我们嫌弃你身份低微?没有!我们知道你的出身后,并没有嫌弃你身份低微,只是心疼你从前只是小门小户之女,大抵没过过什么好日子。”

    说到这里,七王子满目心疼,“宝珍,你以前受苦了。不过你往后再也不用吃苦,你跟我们回高昌,往后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享不尽。”

    “我没脸见父王他们。”

    宝珍因出身不高而卑微,故而不敢面对他们,七王子能理解她,他安慰她片刻,再次告诉她,他们并不嫌弃她的出身,只心疼她出身不好,之前过了苦日子。

    “宝珍,跟我们回去好吗?”

    沈秀不言语,神色一直郁郁,很是可怜,七王子心生怜惜,于心不忍,便不再劝说。想来,现在就逼着她回高昌,她心里那关过不去,恐怕一时接受不了回高昌。不能逼她,此事得慢慢来。

    “唉。”七王子沉气。

    沈秀垂睫,盖住眸子里的情绪。她知道自己自私自利,甚至有些卑劣。但她没办法,她必须装可怜。她不能失去高昌公主的身份,暂时也不能去高昌。她只能利用七王子他们对她的喜欢,来达成她的目的。

    七王子环顾室内,挑剔地打量起来,“你就住这样的房子?”

    跟金碧辉煌,极尽奢华的高昌王宫相比,沈家三进三出的宅院,属实是简陋了些。

    “这样的房子,已经很不错了。”

    “这样还叫不错?我给你换个房子。”

    “不用。这房子住着挺好的。”

    七王子还欲张口,沈秀道:“真的已经很好了。你们这一路赶过来辛苦了,赶紧好好歇息歇息,用过饭食没?饿不饿?”

    给七王子他们安排了住的屋子,又让人给他们备好饭食,待七王子他们去沐浴更衣梳洗风尘后,沈秀静坐在炉边,沉思几许。她拿过秘籍,抓紧时间研究起来。

    闻到颊边的香粉香气,她皱皱鼻翼,想起月楼迦说的粉锡有害的事。

    “小桃,打一盆热水来,我把脸上的妆粉洗了。”

    小桃去打热水,阿娜尔古丽不着痕迹地瞧小桃。待小桃打来热水,正要帮沈秀净面,阿娜尔古丽道:“殿下,我来。”

    小桃一愣。

    沈秀问阿娜尔古丽,“你不累?不是让你歇息去?”

    “殿下,奴婢不累。”

    沈秀颔首,默许阿娜尔古丽给她净面。

    阿娜尔古丽轻轻柔柔地给沈秀净完面,沈秀说了声谢谢,旋即想起什么,“古丽,我这里有解乏滋补的汤药,你等会儿喝一碗。”

    “多谢殿下!”阿娜尔古丽心里甜滋滋。

    目睹这一幕,小桃抿唇,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姑娘好像对阿娜尔古丽很好。就像姑娘对她这样好一样。

    擦干指尖的水,沈秀拿杯子准备倒茶。小桃连忙去给她倒茶,还没碰到茶壶,就被阿娜尔古丽抢了先。

    阿娜尔古丽恭恭敬敬把热茶奉到沈秀面前,“殿下,小心烫。”她暗地里瞥了一瞥被挤到边上的小桃。注意到小桃面色不大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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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翘翘唇角。

    沐浴了一番,梳洗完毕的六公主走进沈秀的屋子,“宝珍。”

    沈秀迎过去,“六……”她及时改口,没喊六姐,“六公主,你如今可有名字了?”

    “父王已给我赐了名,我如今叫海妮耶。”

    阿娜尔古丽给沈秀翻译:“殿下,海妮耶,在高昌语里是幸福的意思。”

    “这名字真好。”沈秀道,“海妮耶,我以后便叫你海妮耶。我真名叫沈秀,以后不要叫我宝珍了,叫我沈秀。”

    “好。”海妮耶坐在沈秀旁边,拉着沈秀的手,叙了好半天的话,说着说着,她踟蹰几下,道:“宝、妹妹,你真的不愿回高昌?”

    “海妮耶,你知道的,我不配做你们高昌的公主。你也别再提此事了。”

    耳边回荡起七王子说的,从长计议,慢慢来的话,海妮耶便歇了心思,“你在看什么书?”

    “武功秘籍。”

    来中原的路上,海妮耶已经知晓了沈秀身上发生的大部分事情。她知道沈秀现在在学武,教她武功的师父是谢扶光。谢扶光,是中原的一位顶级杀手,亦是曼陀罗教的教主。

    方才在前厅里见了谢扶光,海妮耶回想起谢扶光的容貌,心头颤了一颤。

    谢扶光容貌极其出众,唇红齿白的漂亮少年,眉眼精致秾艳得能淌出花来。美丽到极致,却让她感到很危险。

    就如他身上的曼陀罗花,他就像是从深渊里开出来的一朵红色曼陀罗,带着死亡的气息,妖冶昳丽,血腥瘆人。

    不愧是个杀手,海妮耶心头颤颤。

    沈秀与这样的人来往,海妮耶心里头总觉着有些不安稳,“妹妹……”

    “什么?”

    忖了忖,海妮耶到底还是没说出口,她改了话锋,“习武难么?”

    “难,又难又苦。”

    “你何必要受这苦。你一个女子,学武做什么。”

    “学武能保护自己。”

    “你还缺人保护自己?”

    “别人保护自己算什么,自己保护自己才行。不能永远靠别人,只有自己才最靠得住。比如说,街上有一辆马车突然撞过来,保护我的人来不及保护我,而我自己因为有武功,或许可以躲开马车。又比如说,保护我的人叛变,要对我做什么,而我有武功,或许可以救自己。总之,自己有武功,自己能保护自自己,才是硬道理。”

    沈秀这一席话,让海妮耶怔了半晌,良久,她道:“这……”

    “海妮耶,你以后可会嫁人?”

    海妮耶霎时红了脸,“你问这做甚么。”

    “你会嫁人么?”

    “怎么可能不嫁人。”

    “如果你以后嫁了人,你的丈夫对你动粗————不要说你是公主,身份尊贵,你的丈夫不敢对你动粗,人心难测。若他打你,你学了武功,可以反抗,可以制住他。”

    海妮耶默然许久,“我……你说得有道理。”她心绪浮沉,“要不然,我也学点功夫?”

    “能学自然是好的。”

    海妮耶有些犹豫。待回高昌,不如她也找个师父,学一学武功?

    饭食备好,六公主和七王子他们去吃饭,沈秀拿着木剑去练武。去练武之前,她打发小桃去前院,让她去瞧瞧司马烨还在不在沈宅。听小桃说司马烨还在沈宅,她凝眉。

    今日都发了那么大的火了,司马烨竟然没离开。自尊心那么强的他,那么高傲的他,在沈家还待得下去?她唯愿他尽快离开她家。

    发现魏长生在内院门边探头探脑,沈秀收剑,招手,“长生,来找我?”

    魏长生跑过来,期期艾艾,“姐姐……”

    “怎么了?”

    他抿起肉嘟嘟的颊肉,很难过的样子,“姐姐,高昌来的那两个哥哥姐姐,是不是要接你去高昌?你以后是不是要待在高昌了?”

    “不会。我不会去高昌。我的家在东陵,我不会离开这里。”

    “真的吗?”

    “真的。”

    “太好啦!”魏长生跳起来,一把抱住她的腰,开心地咯咯笑。

    他不再打扰她练功,宛若一只小兔子,一蹦一跳地离开。

    “舅舅!我问了姐姐了,姐姐说她不会跟着他们去高昌的!她会一直待在东陵!”魏长生一蹦一跳,回到房中,冲到魏朝清面前。

    “是吗?”魏朝清心下稍安,温润的眉目间漾开浅淡的笑意。

    第103章

    夜里, 沈秀准备沐浴完,拿起香膏擦脸,小桃与阿娜尔古丽抢着来服侍她。

    再一次被古丽挤到边上, 小桃咬唇,忿忿地绞了绞手里的帕子。

    冬日里不擦些香膏,皮肤容易皲裂。沈秀在手背上多抹了些膏子, 对阿娜尔古丽说:“古丽,我这里要不了这么多人伺候, 海妮耶他们回高昌时,你跟着他们一同回去, 我会与海妮耶打招呼, 让你去伺候她,以后你就是她的宫女。”

    阿娜尔古丽犹如听到噩耗,被这噩耗给打懵了, “殿下!奴婢,奴婢是您的宫女, 怎能离开您, 跟着别人走!”

    “我以后不回高昌, 你跟着我待在东陵?”

    “奴婢愿意留在东陵,殿下您在哪儿, 奴婢就在哪儿!”

    “你的家人在高昌, 你愿意跟我留在东陵,与家人分开?”

    “奴婢愿意!”

    “……容我再想想。”

    站在边上的小桃,瞅了瞅一心想留下的阿娜尔古丽, 不禁扬扬嘴角。

    日出唤醒清晨, 天光束束重生,冬日难得的暖阳在云间探出脑袋。

    谢扶光对沈秀道:“今日出门练功。”

    “出门?”

    “不是想抓紧时间练功?你该去外面练轻功了。”

    “可是你的伤?”

    “已无大碍。”

    “那去外面哪里?”

    “清水谷。”

    “一个山谷?”

    “嗯。”

    山谷宽阔, 有平地,有陡坡,最最适合练习轻功。

    “等等,我回屋准备一下。”沈秀快步跑回屋子,取面纱戴上。

    两人一同出门。走到门口,沈秀按紧面纱,跨过门槛。刚走出门,就碰到拎着油纸包的卫风。

    “秀秀?我给你带了好吃的……你要出去?”

    “要出去练功。”

    “去哪里练功?”

    “清水谷。”

    “那里?”卫风知道这地方,他道,“我也去。”

    谢扶光:“怎么,想偷师?”

    “谁稀罕。你们练功的时候,我不在旁边就是了,反正清水谷这么大。”

    谢扶光睨他。他牙根一紧,“行,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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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

    转瞬他重新挂上笑容,对沈秀道:“这是我寻到的新吃食,炸鱼兜子,香辣口的,你肯定会喜欢吃。”

    “谢谢,你拿回去自己吃,以后别再给我买这些东西了。”

    卫风也不再烦她,他握紧油纸包,眸子里仍带着笑,“行。你们要在外面练多久?何时回来?”

    “吃晚饭前回来。”

    “那,你路上小心。”

    沈秀嗯了一声,转身就走。

    “秀秀。”卫风忽而喊住她。

    她转过身。

    “路上小心啊。”他挥挥手,橘红色的抹额在日光的照耀下,仿若一团生命力顽强的烈火。

    谢扶光展开怀抱,“抱住我,我带你去。”

    沈秀没矫情,直接上前,抱住他的腰。微微凉的怀抱里泛着花香,就像清晨花间露珠的味道。然而却是带血的露珠。

    沈秀已经闻习惯,鼻子已经免疫。她抱紧他。

    谢扶光搂住她的腰,将斗篷盖到身上,眼角余光扫过卫风。

    卫风见沈秀抱住谢扶光,他绷紧下颌,面色微青。

    谢扶光唇边翘起几乎看不见的弧度,纵身一跃,飞向空中。

    大抵不到两刻钟,抵达清水谷。沈秀从谢扶光暖烘烘的斗篷里探出头来,先四处张望,周围没人,尤其是没有男人,她才钻出来。

    山谷里流水潺潺,空气清新宜人。沈秀站在溪水边上,见识了谢扶光的轻功水上漂后,她心下暗道:“最最基础的轻功水上漂,我恐怕都要学很久。”

    不过今日她不学轻功水上漂。天冷。谢扶光不让她下水。只先让她学轻功里的其他基础功。

    学到汗流浃背,停歇下来,沈秀坐靠坐在大石头边上,听到谢扶光问:“要一直戴着面纱?”

    “我想戴着。”即便面纱沾满汗,她也没取下来。她发现不远处竟有一个小坟包。坟包上长着一颗小树苗。

    望着坟包上的小树苗,沈秀想起一种丧葬方式,树葬。

    骨灰与土壤混合,然后在上面种上一棵树,用骨灰土壤来养育树苗。这是一个生命的流逝,另一个生命的起源,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另一个生命的生长。

    谢扶光:“为何看那里?”

    沈秀:“你知道树葬吗?”

    她告诉他什么叫做树葬。树葬不仅在死后帮助了另一个生命的成长,且植树还有助于环保。相较起来,或许比传统的土葬与火葬更好。

    “这也算是在死后,做了一件善事。”沈秀道。

    谢扶光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你喜欢什么树?”

    “松柏。”

    松柏坚韧不拔,坚强不屈。她希望她能如松柏这般,坚韧不拔,坚强不屈。言罢她起身,继续练轻功。

    天色将晚,卫风的身影出现在清水谷里。浓烈的橘红色衣袂翩然而至,卫风笑吟吟道:“秀秀,你们该回去了吧?”

    他取出怀里的油纸包,“饿不饿?回去吃晚饭之前,先垫吧垫吧?”

    这会子确实是有点饿,但沈秀拒绝,“不饿。”她接着道,“我都说了,别再为我做这些,你自己吃吧。”

    谢扶光拿着袋子,在边上收拾刀剑等等武器,闻言瞥了下卫风。

    卫风低头,有些难过,“就算你现在不喜欢我,那我们现在好歹还是朋友,我关心一下朋友也不行么?”

    他又抬起白皙的面庞,亮晶晶的狐狸眼里有些讨好,“你要是烦我,我现在就走,你别不高兴。”

    “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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