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吧

本站最新域名:m.akshu88.com
老域名即将停用!

正文 90-100(第1页/共2页)

    <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女主让我快吃药[快穿]》 90-100(第1/25页)

    第91章 我用灯笼跟你换

    ◎我要找大夫治你的怪毛病◎

    当夜,伏州灵芝药堂遭了一场洗劫,闯入者动静太大,出逃时还伤了打更的。

    打更的好端端的走在路上被吓一跳不说,还被推了一把,后脑勺磕在巷道墙壁上,嗷了一嗓子大喊“有贼人抢东西”,立马闹醒了不少人。

    伏州百姓因为经历战乱,不兴自扫门前雪那一套,只要能动弹的都拎上了手边的武器,什么锄头柴刀水火棍都上了,门一开就问“哪里有贼人!?”

    喧闹蔓延到将军府这边,在灯火下看医书寻求解毒办法的奚从霜也听见了声音。

    “谁在吵?”

    不用她说,在桌边托着腮帮子打盹的红豆唰的睁眼,小蝴蝶似的飞出门。

    奚从霜有些在意突如其来的意外,思忖片刻,她放下手中古籍,披上搭在椅背上的外袍,缓步出门。

    她没有贸然出了无名院,站在门口等红豆回来。

    刚刚红豆出门急,没把院门关上,站在正堂大门,视线越过天井,能看见院门外漆黑夜色。

    等了许久,奚从霜没有等到红豆回来,倒是等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来人一身红衣,衣裳佩饰都整齐,几缕碎发垂在脸侧,不像是打扮好了要出门,倒像是刚从外面回来的。

    而且还是一路快马,束紧的头发都掉落了。

    奚从霜没想到会在这个时辰看见她,一时没有言语。

    还是来人先开了口:“我就知道你还没睡,大晚上傻站在门口干什么?”

    奚从霜扶着门框的手微微用力,她说:“等人。”

    她在对方跨过高高门槛,往庭院里走时说:“外面有点吵,红豆出去了。”

    听见只有她一个人在,荀随凰大步靠近,边走边说:“我知道你不知道,要是你知道了,就不会派身边的小丫头去前院打听。”

    而后她站定在台阶下,抬头问奚从霜:“你怎么不问问外面发生了什么?”

    奚从霜也走出了灯火明亮的屋子,一块沐浴在清冷月光下,她走近:“我不敢问,怕你怀疑我。”

    她说话的语气很轻,

    从荀随凰出现的开始,她就知道会被奚从霜察觉:“这么说你是承认灵芝药堂的主人是你的人?直接告诉你也无妨,灵芝药堂被人打砸烧抢,现在就剩个空壳。”

    奚从霜看起来没有太大反应:“听起来灵芝药堂附近的人都平安无事。”

    真是嘴里没个准话,荀随凰也偏不给奚从霜说实话:“时间晚了,奚宗主早些休息吧,我就先走了。”

    好像专门来一趟就是为了讨奚从霜的嫌,撒一撒多到无处安放的闲话。

    然后她没能走动,垂下的袖子被人扯住,荀随凰回头,恰好看见月光盈满身后人双眸,显得分外温柔。

    奚从霜温声道:“天色不早了,将军慢走,我就不送了,道句晚安好梦。”

    荀随凰:“……”

    她忘了自己是怎么回答对方,只记得挺直腰板,以将军的姿态走出庭院,看起来十分有出息。

    走出庭院后还没忘记关上门,在夜风中走了好远,被下属一叫才回神。

    “将军才回来,是她口风很紧,很难办吗?”

    荀随凰冷了脸色,对副将说:“不是她。”

    下属也是一通忙,她抹了把脸,点头道:“不是的话,那今晚的人果然不是我朝的人。”

    荀随凰看了她一眼:“谷代芳回来没?”

    下属摇头:“谷将军追出城外去了,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

    荀随凰像是心里有事,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

    下属有一点想不明白:“这么远,也是追不到了,也蛮人狡猾,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夜舍得动用城里的线人,却是去找一个大夫的麻烦。不过也是好事,省得咱们继续费时费力去大海捞针,都自己跑了。”

    荀随凰道:“柳大夫怎么说也是伏州神医,也蛮大夫救不了生命垂危的王,就把主意打在了她身上。”

    下属震惊,随后咋舌道:“我竟然忘了他还没死,将军都快把他穿个对穿还能活到现在,真能熬。”

    荀随凰:“行了,你也忙震惊了,赶紧把这些人周边的,亲近的,还有保持长期联系的都盘问一遍,跑的这几个只是明面上的,人家钻的就是你的空子。”

    下属神色一肃:“得令!”

    *

    听了一耳朵消息的红豆回了无名院,一五一十地说给奚从霜听。

    “还好柳大夫走得快,不然今晚肯定被吓一跳。”同是一蒿堂的人,红豆感同身受,听了出门回来的将军府部曲描述,更是心有余悸。

    如果是她不一定会怕,可柳大夫是货真价实的真大夫,没有一丁点武功护身,要是真被抓走了肯定会遭遇不测。

    奚从霜合上古籍,妥善收好:“赶巧是赶巧,倒是比我想象的还快,不出五日,嘉山关外会有消息传来。”

    没有人比奚从霜更清楚柳大夫的下落,柳锦娘早在中午就以风寒为由挂牌歇业,随后改换面目假借探亲之名出城,便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人不知道柳大夫不在家,只会扑了个空。

    不光扑了个空,还恼羞成怒砸了大半药堂,惊动了打更人,进而惊动了附近巡逻的将军府部曲,才将此事闹得那么大。

    奚从霜唇角隐隐有一丝,笑意,跟荀随凰面前的温柔安然截然相反,是货真价实的冷笑:*“事已至此,只能自认倒霉了。”

    红豆不明白,只觉宗主好像在幸灾乐祸。

    事情果然如奚从霜所料,不出五日,嘉山关外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也蛮王城中,找不到大夫,得不到有效治疗的也蛮王撒手人寰,临死前他依然无法放下自己的野望,浑浊双眼始终望着永朝方向,不甘愿地死去,甚至没有留下一字一句关于王位传给谁的遗言。

    这像是某种讯号,几位王子对手足大开杀戒,疯了一样要坐上镶嵌宝石,铺着狼皮的王座。

    几位王子的争夺终于以二王子杀光了所有兄弟,在也蛮太师的辅佐下,登上王位。

    年轻的王对富饶的永朝依然垂涎,只要见过永朝风光的人,永远无法忘记那种资源取之不尽的感觉。

    只是去岁暴雪里冻死的牛羊无法支撑王的雄心壮志,有荀随凰的阻拦,相当一大批勇士是直接饿死在前往战场的路上,而年幼的三十六部勇士需要成长时间,他在群臣的建议下,决定与永朝议和。

    议和的信号像蒲公英一样,随着南下的风刮过伏州,吹到了繁华奢靡的永都之中。

    上龙颜大悦,欣然接受议和请求,也同意了新王明年前往永都觐见——甚至对方提出不去,建兴帝也会意思意思答应。

    新任也蛮王派出了使臣前往伏州,将在伏州城内签订议和书。

    红豆在事发的第三天就听到了老王身死,新王登基的消息。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https:" >

    </div><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女主让我快吃药[快穿]》 90-100(第2/25页)

    第五天,就听府上的人议论也蛮使臣在路上的消息。

    时间卡得刚刚好,还真是神了。

    *

    因为休战消息传来,使臣当真在路上,即将到达。

    伏州城内像过年那样高兴,处处张灯结彩,百姓自发庆祝,打算过几天办个灯会。

    老天也赏脸,好几天都是风和日丽的大晴天。

    也是这时候,像是不存在的监军太监忽然炸尸,从行李堆里掏出一封明黄卷轴,说自己是奉圣命而来,主持议和事宜。

    宣旨的时候谷代芳就在荀随凰身后,她是忍了又忍,才没把拳头放下太监的脸上。

    好不容易忍到那帮耀武扬威的太监离去,谷代芳及一帮下属都憋着气站起来,齐齐看向荀随凰:“将军,这未免欺人……”

    荀随凰出言打断:“好了,都很闲?都忙去,这几天巡逻给我安排好,越是事到临头越要谨慎,去吧。”

    “将军……!”

    荀随凰不耐:“这么大人要吃奶吗?还喊个没完了,再不走我让若姨拿扫把轰你们了。”

    众人只好不情不愿地走了。

    隐在堂后的若姨缓步上前,因岁月流逝而变得浑浊的双眼看着众人离去的方向,像是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她们不知道,将军别不高兴。”

    如果是她年轻那会,她只会比谷代芳更不忿,但她年轻的时候,老将军绝不会碰上这种事情,不论是圣祖皇帝或是先帝,都非常倚重老元帅。

    荀随凰咧嘴一笑:“客气,我看若姨也是我们伏州一枝花,跟我不分上下。”

    若姨一看她嘴贫就破功,摇头道:“怪不得老将军总放心不下你,从小你就这样,不爱把这些放心上……”

    人年纪一上来,就喜欢回忆往昔,絮絮叨叨的,那是荀随凰避之不及的东西,她忙脚下抹油,溜之。

    末了只留下一句话:“今晚不用备饭,我去外面看灯会。”

    出到外面,天色已晚,她今天不骑马,步行拐出长街,却是眼前一亮。

    不远处,大街上人头攒动,灯火明亮。

    在荀随凰眼里看来,放个烟花就跟永都差不多了,她绝不会承认是她对伏州偏爱,以至于闭着眼睛夸。

    她当自己不是将军,游鱼似的涌入人群中,她已经过了爱玩花灯的年纪,只爱看别人玩,不爱自己玩。

    说若姨有爱想起从前的毛病,现在她也被染上了,记得小时候她娘打过她之后,收走了御赐琉璃瓶,给了她一盏琉璃灯。

    一共有六面,每一面都画着不一样的画面,全是容貌出尘的仕女画,旁边题了词。

    那会的荀随凰只是会读字,还不到能完全明白诗词意思的年纪,所以只顾着看画,把六面仕女图都记得清清楚楚。

    荀随凰很喜欢,摆在桌子上不肯提出去玩,后来那琉璃灯还是摔碎了,同年,她披上盔甲上了战场。

    记得那个琉璃灯的形状长得有点……荀随凰抱着寻找旧梦的想法,眼睛往一个个琳琅满目的摊子上看去,一不小心碰到了谁的肩膀。

    荀随凰下意识回头:“不好意思,没认真看路……”

    一回头,她对上了一个彩绘面具,漆黑的底色,深红而愤怒的眉毛,脸上有几抹彩绘,双唇露出獠牙。

    那姑娘身形清瘦,衣袖宽大,手上拿着一只大螃蟹灯笼,这一只的做工比她一路看来的都要精致,估计是花大价钱买来的。

    好一个辟邪的恶鬼面具,差点把荀随凰给吓一跳,视线越过对方的肩膀,看见了她身后面具摊子缺人不是真鬼,松了口气。

    她对这个有钱的千金说:“不好意思,没看路。”

    戴面具的女人笑了一声,她说:“没关系,我也没怎么看路。”

    荀随凰:“?”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这身高,这个打扮风格,让她想起了一个熟悉的人。

    她下意识抬手,要摘掉面具,指尖碰上面具,却被面具女人空着的另一只手按住,体温有点凉。

    说不明白的失望闪过心头,荀随凰歉然:“不好意思,是我唐突了。”

    双方都是女人,倒也不用担心什么清誉。

    荀随凰今天盘了个发髻,耳朵两边兔子耳朵似的垂下两束头发,即便衣着利落,腕配护腕,也能轻易看穿是个女人。

    “唐突什么?”面具女人依然不松开手,反而按着荀随凰的手放到脸侧,然后对发愣的人说,“我脑后有束面具的绳子,你帮我解开。”

    面具下的双眼很亮,倒映了灯会所有的璀璨似的,荀随凰抬起另一只手绕到她脑后,拉下一根绳子,手上一松。

    荀随凰被人握着手,揭开了对面人脸上的面具,还真给她看见了熟悉的泪痣。

    她们正站在长街中央,人群来往,言笑晏晏地往前走去,一切的热闹都成了荀随凰眼中的陪衬,眼里唯一清晰的,只有穿月白衣衫的女人。

    荀随凰第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在这?”

    看见自己拿着面具的手,第二个问题就冒出来了:“你的手套呢?!”

    奚从霜很淡定:“刚不小心弄脏了,我摘了。”

    荀随凰觉得哪里不对:“你摘了不是更容易弄脏手?”

    奚从霜如实道:“是,所以我现在也后悔为什么要摘下来,可是我不摘我也忍受不了脏了的感觉,没办法随时洗手。”

    两人说话时,交叠的手依然没有松开,一边奇怪今天奚从霜的手怎么不烫的吓人,一边试图收手。

    结果当然没成功。

    荀随凰:“……你要不说说你到底有什么怪毛病?我找宫廷御医给你治。”

    “不碰你就会浑身难受,你要是强行挣脱我就敢抱着你一路回将军府不撒手的病,到时候谣言怎么传,我就没办法了。”

    奚从霜说,“我自己就是大夫,暂时治不了,只能满足欲望到状态缓解。”

    “……”是了,她自己就是大夫。

    一想到那场面,荀随凰就头皮发麻,奚宗主人在江湖混,多了几笔风流债倒是没所谓,她可会是被参的!

    虽然参多了再加几本不疼不痒,可荀随凰都没喜欢过谁,清白直接毁奚从霜手里,还是觉得古怪。

    她皱眉道:“你又在胡言乱语什么?”

    奚从霜摇头:“我没有胡言乱语,只是握着你的手是我尽力克制的结果,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

    在荀随凰一脸惊恐又好奇的表情中,奚从霜缓缓靠近她耳边:“我想像握着你的手那样,毫无遮拦地抱着你。”

    眼前的脸慢慢放大,凑得近了,荀随凰看见了奚从霜掩藏在温暖灯火下不自然的脸红。

    那一刻,她脑子里闪过的念头就是:谪仙也会脸红。

    是健康状态的红,不是毒发咳出一盆血的病态红,这样比之前更好看。

    随后,她就听清了奚从霜在她耳边说的话。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https:" >

    </div><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女主让我快吃药[快穿]》 90-100(第3/25页)

    “……”

    毫无遮拦?抱着?

    身经百战,戳穿也蛮王也能睡个好觉的荀随凰裂开了,呆在了原地,被手上的力道拉着走也忘了反抗。

    后背被压在不知谁家前院上时,荀随凰还想挣扎一下,被身前重量一压,身上传来另一人的体温,她就像五指山下的孙猴子,瞬间动弹不得。

    “一会就好,我尽快。”

    荀随凰勉强找回几分理智:“这鬼上身似的坏毛病是怎么得的?”

    奚从霜想了想:“从小父母双亡,没有及时得到爱护。”

    就她家那情况,除了看成绩和赶保姆才会出现的家长,跟双亡没有明显差别了。

    “在建立对世界感触的时候没办法亲近任何人,字面意义上的肌肤之亲。”

    “缺少关爱的人。”

    光听了第一句话,荀随凰胸膛急急起伏一瞬:“父母双亡怎么会……”

    话没说完,她越听,越没声了。

    远离人群的小巷里,一墙之隔的院子养了狗,狗偶尔被远处的喧闹惊动,嗷嗷叫几声。

    荀随凰在安静时说:“行吧。”

    又心软了。

    其实奚从霜很好奇,怎么会有人把心软和杀敌不手软结合得那么完美,对芸芸众生有极强的包容性,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守护什么的。

    奚从霜不想浪费机会,趁她心软问;“认识将军那么久,你还没告诉过我该怎么称呼你?”

    荀随凰觉得不自在,又想把人推开了,余光被奚从霜手上的青螃蟹灯吸引:“什么怎么称呼?”

    “直呼大名不雅,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字?我第一天就说了。”

    奚从霜注意到她目光,提了提手里会动的青螃蟹灯,引诱道,“你告诉我,我用这个灯笼跟你换,是我在摊子上猜字谜得到的,最大的一个灯笼,有人想买都买不了。”

    “谁要你的灯笼。”荀随凰无语又无奈,“……澄之,我字澄之。”

    【作者有话说】

    发现自家宗主不见了,红豆:[问号][问号][裂开][爆哭]

    第92章 你对我下蛊了?

    ◎好吧,听你的。◎

    说好一会,就是一会,没有太久,靠得很近的人往后退开。

    身上的温度离去,清苦药味似乎还缠绵在身上,靠在墙上的人搓了搓指尖,好悬忍住举手去闻的动作。

    并不难闻,也没有毒。

    随后一只巨大的青蟹出现在眼前,纤细修长的手合拢,抓着丝线上的交叉木板,她指尖一动,勾动一根线,青蟹的大钳子也跟着动了动。

    奚从霜视线在她不住后退的脸上晃了一圈,眼底笑意加深:“刚刚说好的,用灯笼做交换,这个青蟹灯就送给你。”

    荀随凰放书房里的糖人还没化,现在又多了个青蟹灯笼,怪麻烦的:“我不要,你自己留着吧。”

    奚从霜面露遗憾:“不要吗?我还觉得独一无二的东西才配得上澄之。”

    她这句话让荀随凰下意识想起一路看见的灯笼,什么形状都有,确实没见过这么大,每一根螯足都会动的青蟹灯笼。

    也不知奚从霜口中哪一个词打动了她,抬手去接。

    也是风水轮流转,先前奇怪她为什么端杯茶都要避着谁的手,现在她也小心避开奚从霜的手。

    碰一下就要抱一下的,天亮都回不了将军府。

    拿过青蟹灯笼,荀随凰想起了什么,好笑道:“你叫本将军什么?”

    奚从霜蹙眉:“你告诉我你的字却不愿意让我叫,是嫌弃我是江湖中人,并非朝堂朝臣?那我以后就不叫了,我也去找个老师进学堂,考个状元再来唤你的字。”

    得益于圣祖皇帝登基,封了亲妹妹为军侯,又颁圣旨命女子入学,可入朝为官。

    最开始的几年,只是少量女子榜上有名,但这只是开始,她们不会永远只在底层,甘心在翰林馆待一辈子。

    这些人也是圣祖皇帝的心腹,熬过了自然得到圣祖皇帝赏识,平步青云,渐渐将朝堂变成她的一言堂。

    要是奚从霜想去,也不是没有机会,八十岁白发老翁都能拄着拐杖去科举,她年纪轻轻的当然更可以。

    荀随凰头都大了:“叫吧叫吧,别搞得我赖账似的,我的字还没金贵到要考状元才能叫。”

    她是永都长大的没错,不说多养尊处优,锦衣玉食是不缺的,可她有个军功封侯的娘,年轻时偷偷在嫁衣下穿软甲的女人,怎么说都跟温柔小意拉不上一丝关系。

    长大之后,手下不是牛脾气就是钢铁做的骨头,一个赛一个好强,忽然生活里多了个青衫雅致,举止斯文的,难免多看两眼。

    被这样对待,要多新奇有多新奇,好奇又肉麻。

    奚从霜就是看出来了,故意的逗她,还真是被她捡了漏。

    但她也没有看漏,荀澄之的心不在焉,战争分明大获全胜,至少能迎来五年的太平,该是班师回朝,论功行赏的时候,作为主帅却中人群中露出恍惚神色。

    只能证明一件事,她知道回去之后会发生什么。

    奚从霜跟在她身后,望着她背影忽然道:“澄之。”

    走在前面的身影一顿,还真是不太习惯,应了一声:“干嘛?”

    奚从霜问:“你的字是谁给你取的,是前北燕元帅吗?”

    荀随凰没想到她会问这个,一般字都是长辈取的,猜来猜去也就几个人,所以她点头:“对,我娘取的。”

    奚从霜:“是揽辔澄清的澄?”

    根她所知,老平定侯是志向远大的女子,大半辈子都在往返永都与嘉山关之间,她跟也蛮斗了一辈子,以自己为防线拦住也蛮三十六部,临终之际她又将这份遗志寄托在自己孩子身上。

    但是老平定侯万万没想到,荀随凰有一个无诏不得出京的圣旨,如果不是也蛮冲破嘉山关,涌进伏州,即将南下,荀随凰还是永都里的闲散侯爵。

    然而三步之隔的人给出的答案和奚从霜想的很不一样。

    荀随凰语气有点怪,细听却很平静:“是我心澄澈的澄。”

    没想到是这个澄,奚从霜一怔。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估计是外面热闹太甚,也或许是对面的人见得太少,反正机会不多,有些话说出来也无妨。

    荀随凰被青蟹灯笼映红了半边脸,好像是笑着的:“我娘平时只读兵书,其他的诗词歌赋她不太懂,是个又犟又轴的老太太,很多人都说我和她一点都不一样。”

    说着,她嘶了一声,对奚从霜道:“我说你那么好奇我干什么?别说你仰慕我,本将军不吃美人计。”

    “这话是我想说澄之才对。”奚从霜假意唉声叹气,“那日见了澄之我就念念不忘,不惜反了信王也要去将军府,只想对看你几眼,那日澄之是不是在茶里下了蛊?”

    被反客为主的荀随凰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https:" >

    </div><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女主让我快吃药[快穿]》 90-100(第4/25页)

    :“?”

    她忽然变脸,呵呵笑着离开了,手上也没扔下占地又碍眼的青蟹灯笼。

    奚从霜追了上去,她不毒发时,身体状况还是不错的,能跑能跳,还能追的上大步流星的将军。

    荀随凰暗骂自己也是被猪油蒙了心,看她吐几次血就真以为她是弱不禁风的。

    她不仅耐杀,嘴巴还会说的很!

    荀随凰决定先发制人:“你再说我不爱听的话,就把这灯笼拿回去,我不要了。”

    奚从霜只好住口,过了一会她没忍住:“我快走了,只是想在离开前跟你多说几句话。”

    荀随凰都习惯了府里偶尔的药味,现在听人说要走,第一反应竟不是送瘟神般的高兴。

    她停下脚步,看向奚从霜的目光复杂,她怀疑红豆那晚端来的茶里下了蛊。

    互相怀疑对方给自己下蛊的两人对视片刻,荀随凰问:“什么时候走?”

    奚从霜很快给出答案:“就这两天吧。”

    既然问题不是出在荀随凰身上,那就是出在永都里。

    说她被爱情盲目也好,偏听偏信也罢,对方既然表示没有二心,那就用没有二心的办法去处理。

    要在荀随凰回到永都之前,先去永都看看怎么回事。

    监军太监们都忙着接待也蛮使臣,签订休战盟约,这事办好了皇帝的赏赐就在眼前,早就顾不上“潜入”将军府的奚从霜。

    两人往前走,渐渐走到人少之处,奚从霜问:“你也差不多是这段时间回永都了,我送你灯笼还有糖人,别老把我当敌人看。”

    “我是真心想站你那一边的,我能为你做很多事情。”

    “你还敢提糖人!”荀随凰可算是明白了为何暗探那日支支吾吾,没想到此人不出门则已,一出门惹事。

    还给她惹了好大一事,大街小巷的小孩都在啃她脑袋。

    这事是奚从霜理亏,她歉然道:“我是没想到,你的名字那么大,有一呼百应的效果。”

    “……”

    气闷过后,荀随凰也释然了,起码不是建生祠,还好她先一步毁掉了生祠,待消息传回永都,生祠已经被她变成养猪场。

    祭拜焚香就不必了,她不是建兴帝,不兴修仙不求长生,大家还是吃好喝好吧。

    听了奚从霜说要走的事,荀随凰终于把想问的话问出口:“信王那么倚重你,干什么要背弃他?别说什么弃暗投明,这个理由在我这废了。”

    “好吧,听你的。”奚从霜又想了个理由,“因为他瞧不起我,觉得我手段阴私,恶毒妇人心。再继续辅佐他,我只会被卸磨杀驴,得不到我想要的,别说位极人臣,高官厚禄都捞不到。”

    荀随凰点评:“想位极人臣,你该去科举。”

    这么干太迂回了,想走捷径就另说。

    奚从霜:“我师尊不给去。”

    荀随凰终于想起了她药谷企图的身份:“所以你是因为不给去……”

    “……”这口锅不认也得认。

    药谷谷主不让她去参与仕途也是事实。

    奚从霜点头认了,果然收获荀随凰可怜的眼神,她老大似的拍拍奚从霜肩膀安慰她:“人都这样,年轻时年少轻狂,感觉无人能敌,不让做什么偏要去做什么,非要干一番大事业证明自己。”

    “澄之,其实我与你岁数相当,你安慰错了。”奚从霜微笑着,手按住肩膀上的手背,握住。

    荀随凰手背一热,蓦然瞪大眼睛:“……”

    完了,她又要犯怪病了。

    最后将军忍辱负重,被拉入暗巷,她坚决不接受被握着手走到将军府门前,门房是个大嘴巴,肯定要传得满府皆知。

    那灯笼还是被荀随凰提回了家里,挂在飞虹院书房里当装饰,里面的灯油燃完,她也没放新的,只当摆件挂在那。

    谷代芳见了,震惊不已:“原来昨晚上一摆出来就把青蟹灯赢走的时将军您啊。”

    荀随凰最近一直忙着写奏折,头也不抬道:“不是我,人送我的。”

    谷代芳戳戳螃蟹螯足,惊讶道:“谁送礼那么寒酸,给您送一个灯笼?”

    荀随凰:“奚宗主。”

    谷代芳呛咳:“谁……咳咳咳咳!”

    荀随凰以为她没听清楚,又重复一遍:“奚从霜,哦对,她大名奚嫣。”

    都怪对方好好的,问她的字是什么意思,昨晚上不小心梦见她娘,非说她非礼姑娘,拎着扫帚追了一晚上。

    明明她才是被非礼的那个!

    谷代芳不解且震惊,尊称都忘记用了:“你怎么跟她混一块去了?”

    差点写错一个笔画,荀随凰一搁笔,皱眉道:“说什么胡话?”

    书房外就又多了一个凉快的人,将军是个好人,总怕自己下属热着,就喜欢叫人出去凉快。

    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红豆不高兴了好几天,一提到螃蟹或者灯就脸色突变,怏怏不乐蹲地上拔杂草。

    薅秃了一片地,她也哄好了自己,又恢复往日高高兴兴的模样。

    因为宗主让她准备回永都,不继续在伏州待着,要是宗主说回冰州而不是永都,她会更高兴。

    说是两天就是两天,两天后,奚从霜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伏州。

    离开前还得给监军太监一点交代,总不能去了一趟将军府,什么事情都没干,空着手就出来了。

    于是她写了一封信过去,厚厚的一封。

    信被人送到知州府上,监军如获至宝,没想到这么厚一封的罪证。

    结果一打开,好几张叠成一叠的银票掉了出来,轻飘飘几张就有几万两。

    监军:“……”

    他看了银票好久,双眼发直。

    猛然想起什么,抽出信封里薄薄一张纸,上书:某辜负大人所托,奈何将军对我防备过甚,不得有法,恰逢信王来信召回,实在惭愧,唯有薄礼补偿。

    薄礼,几万两。

    太监在宫中做事,怎么说也是见多识广的,他不如他干爹得力显眼,也是吃了几口汤。

    现在突然被人塞了一个喷香酱肘子,当然晕乎。

    “干爹,您在屋里不?”

    门外传来敲门声,监军迅速收起桌上银票,收进内袋中,清清嗓子才道:“进来吧。”

    奚从霜光顾着想给自己解毒的药方,和想荀澄之为何会走向那样的结果,连敷衍一下的心思都没有。

    几万两不过是她的九牛一毛,半点不心疼,先堵住太监的嘴。

    若是就这样回去,肯定不行。

    信王有召也是她的两边糊弄,奚从霜决定到下一个客栈就写一封信去冰州,早做部署。

    正沉思着,马车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她没有太在意,以为同是赶路人。

    一阵风吹进了马车内,伴随着红豆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https:" >

    </div><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女主让我快吃药[快穿]》 90-100(第5/25页)

    的大呼小叫,荀随凰带笑的脸出现在车窗之后。

    “还好,我没来迟。”

    哑巴马夫啊啊叫唤,看见车旁熟悉的人时不知该如何是好,闭上嘴坐回原位。

    车内的奚从霜没想到她会打马而来,看了她好一会,确认了这是货真价实的荀随凰。

    “你不是去了城外,你怎么……”奚从霜没能等到人,再迟得在野外过夜,只好出发。

    荀随凰哦了一声,把手上的锦囊丢了进来:“我是想跟你说,住将军府不用给租金,传出去我像什么了?”

    奚从霜抬手抓住丢来的锦囊,里面只有几个碎银,根本说不上租金:“我忘了拿走,辛苦你亲自你给我送来。”

    看了车内人一会,荀随凰忽然说:“别回永都了,回冰州,最好回药谷去。你师尊从小养你大,感情肯定还有,你去磕磕头,诉诉苦,掐大腿哭几滴眼泪,说不定你师尊会给你开门。”

    这些全是荀随凰的经验之谈,奈何老平定侯有一颗秤砣心,不为所动,对她信奉一天不打上房揭瓦。

    要是奚从霜这样的,在老平定侯面前哭一哭,说几句好话,她说不定真会心软,谁让她长了一张让人容易心软的脸。

    奚从霜目光定定落在她脸上,笑着听完,随后摇头:“不行,我得去永都。”

    荀随凰劝不动人,有点不高兴:“那你打算另找一个皇子辅佐?”

    既然想要位极人臣,要想要左右皇位归属,肯定还得在几个皇子身上下手。

    “你好像不在意?”奚从霜早发现了她的无所谓,“你不是效忠钟氏皇室,大永朝皇帝?”

    也是欺负红豆不懂事,马夫是个不识字的哑巴,奚从霜胆敢如此说着大逆不道的话。

    奚从霜说:“你该杀了我才是。”

    荀随凰挑眉,满脸写着要杀早杀了,何必用这罪名,她答:“谁在皇位上都一样。”

    她劝不动人,准备往后退,却被拉住。

    这动作和力道太熟悉了,她下意识一惊,看见覆盖在手背上的白手套才松口气,随后手上被塞了冰凉柔软的东西。

    “外面风沙大,这个没用过也没有标记,拿去用吧。”奚从霜说完,便退回位置上,又变回斯斯文文的奚宗主。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人影停在原地,她遥望马车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才低头看向手上的东西。

    “……一股药味,奚从霜的味道。”

    犹豫半天,她戴上了面纱,随手在脑后系住,这个以前被她视为累赘之物,但呼吸果然顺畅许多,把糊满口鼻的细沙挡住。

    一路策马,回了城就摘下,洗干净了蒙在青蟹灯眼睛上,乌黑的眼睛隔着一层纱,欲语还休似的看着桌案前写不知道第几封奏折的她。

    约到这时候,越不能出错。

    半月后,临近永都外的道路上出现一辆其貌不扬的灰布马车。

    这边离官道有一定距离,最近官道山洪封路,不少人只好另寻出路,把这片人迹罕至的小路踏成两辆马车并行的宽阔大道,附近的人抓住机会,在这开起了茶寮,供人歇脚喝茶。

    自远方而来,风尘仆仆的马车晃晃悠悠,最终停在了附近的茶寮出。

    茶寮旁,有三五人聚在一块喝茶,手脚利落老板娘在炉前煮茶。

    见了那其貌不扬的马车,众人撇嘴,收回视线。

    一看就是穷鬼,没什么油水。

    但这车夫倒是穿的不错,衣服没补丁,脚下竟不是草鞋,俨然大户人家马夫打扮。

    心有疑窦的几人留了个心眼,眼看马夫跳下了车,闷声闷气地从车后拎来一个板凳放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