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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换名
柳如珑说的人唤侯盛元,艺名侯如鸳,也是梨园中人,十来年前还进宫做过供奉,如今在韩家潭里隐居。
金子来告诉郎追:“他师傅是四十年前威震武林的天下第一剑徐露白,一手青龙剑打遍华北无敌手,他是他师傅唯一的徒弟,筋骨极好,武艺极高,只是后来生了病,就不再唱戏了,如今在冀北那边做地主,农忙时也会自己下地耕种。”
郎追有些意外:“侯如鸳还会武功?”他阿玛就是个大戏迷,郎追耳濡目染,自是听过曾经的天下第一刀马旦的名号,不想对方放下繁华后,跑去种地了。
柳如珑回道:“我们的师傅和他师傅是故交,我们师傅说过,侯盛元若非生了病,武功绝对赶得上徐露白,如果秦筑真是你说的那样的高手,那只有他还能打一打秦筑了。”
郎追好奇:“徐露白不能打吗?他是师傅,应该更厉害啊。”
柳如珑回道:“徐露白今年年底过八十大寿。”
这个世界是遵循科学规律的,八十岁的老头怎么和正当壮年的秦筑打?躺地上碰瓷吗?
秦追醒过来的候,发现自己泡在一个白瓷浴盆里头。
他打着哆嗦从水里出来,找了一大块布将自己裹上,头脑混沌的到了一个看上去像卧室的地方,躺了会儿才觉得清醒了些。
望着这个奇怪的屋子,平日里乐天知命的小秦公子欲哭无泪,发白的小脸皱在一起,嘴里心里都苦得厉害。
早些年,听说书人讲过,有造化的人,死去之后会附身在刚死之人的身上。
这个叫“秦贺停”的年轻人似乎是刚刚去世没多久,没想到,竟然被自己占了便宜。
可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少得可怜,除了知道他姓甚名谁,家里有几口人,从事什么工作,有几名好友外,其他信息都是零碎的片段。
秦追茫然的看着周围,这个地界陌生得令他无所适从。
“滴滴滴滴——”
一阵刺耳的声音响起,秦追被这声音吓得一颤,通红的眼无措地到处乱看,好一会儿才找到了声音的来源——是一个扁扁的小方盒子,不停地震动,上面有个绿色的东西一跳一跳的。
秦追喉结滚动,小心地挪到那琉璃茶几边,用筷子戳了一下。
那盒子自顾自震着,没其他反应。
“莫不是个死物?”秦追嘟哝了一声。
正在他犹豫着要不要把那东西拿起来的候,一直滴滴叫个不停的盒子忽然安静了下来。
秦追松了一口气,一摸自己额头上全是汗。
悬着的心还没放回肚子里。
“叮咚——叮咚——”
漆白的大门居然也在叫!就在秦追觉得自己的心都跳到了喉咙口的候,听到一个陌生的男声,着急地喊:“秦贺停你在不在家?是我,江烨。”
这个叫“江烨”的他有记忆,是原主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他起身去开门,只是这个地方的门栓实在是奇怪,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门打开。
门刚推开一条缝,外头戴着连帽衫的人影便闪了进来。
“怎么回事儿呀,你在家怎么不接电话!万一被狗仔拍到了,霞姐得骂死我!”
电话?说的是刚刚那个会自己叫的盒子妖吗?
听他的意思,可以用来联系别人。秦追不动声色把这个称呼记在心里。
江烨本来还准备吐槽一下,看清楚秦追的打扮,声音一滞,上上下下扫他一眼:“你这是咋了,生病了?”
眼前的男生,一头及肩的小卷发乌七八糟黏在脸上,鼻梁上架着一个笨重的白框眼镜,披着一床被子,头发和衣服都在滴水,看起来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无事。”秦追松开被子,把头发和衣服都整理了一下,才说:“你有何事?”
江烨听他这语气乐了:“哟,怎么讲话文绉绉的,被鬼上身了啊。”
秦追紧张的垂在身侧的手不受控制握成拳头。
被发现了?
他不会叫道士来把自己的魂魄拘走吧?
秦追悄悄往大门的方向退了一步。刚刚他已经学会怎么开门了,如果江烨有什么不对,他可以马上跑出去。
江烨似乎没有注意到秦追的异常,自顾自的说:“哎,说正事儿。”
秦追仔细看了一下江烨的神色,不像是发现了不对的。
他偷偷在心里松一口气,但仍然没有放松下来。
秦追害怕自己一开口就会露馅,没再出声,等着江烨开口。
江烨想到接下来要说的事情,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咳,是这样,你知道我本来要参加你负责的那档同性直播恋综当嘉宾,但是霞姐给我谈了个特别好的本子,档期排不开……”
对上秦追干净清澈的目光,语气软了两分,艰难道:“所以你能不能代替我参加,导演组那边已经同意了。”
“而且,你不是缺钱吗?我保证,给你的酬劳一定会让你满意!”
江烨一直不了解,他这个朋友住的是大平层,妈妈也有钱,为什么天天还穷得要死,真不知道都花哪里去了。
秦追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原主和江烨的生平往事。
原主和江烨是传媒大学的同学,两人都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江烨因为外形条件突出,没毕业就被探发掘,成为一名艺人。
原主则按部就班,校招进入橘子台当一名编导,因为能力很强,短短几个月就已经转正,并拿到了橘子台今年最火爆的超S级综艺节目《恋爱信号》的项目,成为里面的一名综艺编导助理。
简单回忆了一下,原主做的那些工作,他是看都看不懂的。
至于江烨说的嘉宾?是去节目里做客的意思吧。
做客比做事强。
而且还有报酬。
小秦公子上辈子没为银子发过愁,但是他是灵魂附身在这个叫“秦贺停”的年轻人身上,往日他珍藏的古玉、珠宝,他的金珠子金豆子一样都不见了!
他刚刚已经看过了,原主身上连一颗小金瓜子都没有。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用什么交易,但是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总需要吃、需要喝吧。
他需要银子。
不过秦追仍然觉得有一丝不对劲,根据原主的记忆,江烨废了不少心血争取到这个机会,还专门打电话显摆。为什么忽然就不参加了,反而要自己替补?
“你没说实话。”他努力学着对方说话的语气。
江烨被他看得有些心虚。
《恋爱信号》作为经过广电总局审批的,首档24小同步直播的同性恋爱综艺,可以说是未播先火。原因无他,策划够新颖,嘉宾够大牌。
虽然素人嘉宾身份还没公布,但明嘉宾可是一个比一个有看点:国际名模周宴容、天才歌手罗恩,三金影帝菲尼克斯。
江烨能谈下这个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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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走狗屎运。
按照他的咖位本来是去不了这档节目的。不过他前段间播出的耽改小爆,而他的经纪合约又在橘子台。台里想注入新鲜血液,也有意扶持一下自家艺人,就给了他一个名额去打打酱油。
江烨被天降大饼砸昏了头脑就答应了,经纪人赵霞出差回来,把他喷得狗血淋头。
江烨纯直男,参加同性恋综,卖腐没卖好就是纯纯找死,而且他本来就是耽改火的,戏路已经受到限制了,接了这一档综艺,出不出圈不一定,但后面肯定不好混。
导演一听他们想换人也不肯答应。
这些艺人越出名的越跟成了精一样,心眼子贼多。看着综艺热度高想分一杯羹,又怕播出后向收紧,资源虽然好,但想来录的人不多。
最终结果是赵霞找个替补的过去。不然江烨还得上。
导演说希望来个素人,这样3个明4个素人,更有看点。
赵霞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一些资源的,整理了一批名单,觉得这些素人长相都差点意思。
临给导演发过去之前,鬼使神差的记起江烨有个在这档节目里当助理的同学。长得没话说,好像还是个有点粉丝的音乐博主,立马把他的名字和照片一起附带着报了上去。
江烨当然不可能对秦追解释这些前因后果。
他打起了感情牌,诚挚道:“我跟你说的都是真的。霞姐跟我谈的那个资源特别好,我是演员,还是以演戏为主。我真的不能错过那部戏约,所以才不得已请你帮忙。”
秦追冷静地挥开他的手:“你想让我帮忙,但你没有提前知会我,而是先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你对待朋友都是这样的方式吗?”
“对不起啊,是霞姐自作主张,把你的证件照给了导演组,我发誓我事先不知情!而且给了几个名单上去,但是,他们一眼就选中了你的照片。”
虽然眼前的秦贺停不修边幅,一身灰白色系的衣服看起来阴郁又邋遢。但是,江烨看到过他被刘海和眼镜遮住的真容。
他们给导演组提供的照片,是秦贺停大学入学的证件照。也是唯一一张清晰记录了他真实样貌的照片。
江烨现在还能回味起自己看到秦贺停那张照片的震撼,自己一个纯直男都看呆了,还跟个变态一样把那张照片拍照修复,并拿出来回味,不然也不会被霞姐看到。
不过也不能怪他。
霞姐那名见多识广的金牌经纪人,看到照片后,不是也把秦贺停记在了心里?
还有节目导演组那边,见过的长得好的多了去了,不一样一眼就选中了他?
秦追明白了虽然江烨是来“请求”他,但实际上是来“通知”他。
但他没有足够正当的理由来拒绝。
如果他不参加综艺,就得去工作。他对这个世界几乎一无所知,更别说原主的那些对他来说,跟天书一样的工作内容。让他去做,估计一个辰不到就会被人察觉到不对劲儿。
至于直接不去上班或者忽然不做了?
一个人脱离原来的日常轨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他不想被人发现,不想被道士捉走。他想要努力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活下去。
“好。我答应你了。”
江烨还准备继续打打感情牌,没想到秦贺停同意得这么快,微微愣神:“啊?你答应啦?”
秦追点点头。
江烨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激动地抓住秦追的手:“做兄弟,在心中!有事儿摇铃,哥们为你两肋插刀。”
秦追心思一下就跑开了,摇铃?跳大神那样拿着铃铛一直摇吗?他依稀记得母亲给他请过一次萨满,对方也是拿着个铃铛一直摇,感觉是个力气活呢。
如果联系别人这么麻烦的话,不知道原主身体怎么样啊。
“对了,霞姐跟你领导那边都说好了,这几天不用去公司了,综艺三天后拍,等第一周录完再说。”
秦追还记着明天要上班,正苦恼不知道怎么解决,江烨的话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好的,秦秦。”
“那不打扰你休息,下午霞姐会安排人过来给你捯饬一下,打你电话记得接啊。”江烨就跟怕他反悔一样,一溜烟就跑了:“我先撤,还有工作。”
江烨走后,秦追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
他抬起搭在膝盖上不太好看的手,借着阳光,仔细观察着。
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还有一些黄渍,闻着像大烟的味道。
父亲管得严,这些东西是绝对不允许他们碰的。
而原先手指指节上,日复一日练字练出来的茧子,再也摸不到了。
这不是他的手,他刚刚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人,虽然跟自己原本的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那也不是他。
他是翰林学士,太子太傅秦渊的幼子。
他的母亲是今上唯一的妹妹长阳公主。
他的兄长是大衍朝战功赫赫的凌云将军。
他是秦追,字九皋。是秦家芝兰玉树的小公子。
他于春日失足溺亡。
现在,他复生在一个陌生朝代的年轻人身上,他叫秦贺停。
想到这里,秦追有些伤感地吸了吸鼻子。
忽然脑子一僵。
等会儿,刚刚江烨走的候说了什么来着?三天之后他要就要去“拍综艺”了?
他还什么都不会呀!
金子来揉着下巴,看两个名旦抱一块,嘴里嘀嘀咕咕:“还风姿不减呢,我看是天天下地吧?以前皮肤多白一人,现在蜡黄蜡黄的,血色都不见了。”
秦追打量着侯盛元,这位曾经名震京城的刀马旦眼角嘴角都有了皱纹,五官只是清秀,眼睛不大,但骨相很好,挂得住皮肉,因而并不显老,个子是这个时代罕见的高,起码一米七五,只是通身发黄。
他掏出手帕走过去,递给侯盛元:“您擦擦汗。”
侯盛元不知这小孩是谁,见他和金子来站一块,便知是自己人,接过手帕感激道:“谢谢小友,你是?”
“秦追。”秦追伸手示意把手帕还自己。
侯盛元却说:“你的手帕也黄了,我洗了再还你。”
秦追看着那白色棉帕上浅淡的黄痕,心中判断着,皮肤黄染,连汗水也有这样的症状,是典型的黄疸。
他眨了眨眼,问道:“你右上腹痛吗?”
第 42 章 拜师
“脉象滑数,黄疸,右上腹疼痛,右侧肩背也不舒服,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躺下,我给你触诊。”
秦追搓搓小手,但这会儿都十二月了,即使穿着一身棉衣,他的手脚依然冰冰凉,往侯盛元腹部一摸,侯盛元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到底是前天下第一刀马旦,身手真俊。
侯盛元捂着肚子,瞪着眼:“孩子,我有个暖婆子,你先拿去捂捂手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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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追的手冰得患者腹部全绷着,这怎么做触诊?秦追只好接过暖婆子,坐到一边的热炕上,顺便把上辈子用过的“自己养自己”模式打开。
他回忆着背过的医书病案,小儿四肢冰凉多半是阳虚,大夫一般会鼓励多吃牛羊鸡、黄鳝、泥鳅等温热的食物,搭配小儿健脾的汤药,多晒太阳多运动,孩子就不虚了。
但秦追处于孝期,吃点鸡蛋就不错了,吃肉不太行,他琢磨了一下,对五福说:“待会在村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地方卖糯米和红糖的,我吃个甜糯米饭补补。”
侯盛元、金子来、柳如珑三个看着秦追这给自己调理的老大夫架势,都觉得这娃怪可爱的,嘴角便勾起,露出慈爱的姨母笑。
自从那天过后,陶晓梅有段时间没看见那小孩儿。
转过周来,被人在小超市的门缝里面塞了个牛皮信封,里面是崭新的三百块,正正经经还有封手写感谢信。
【感谢热心市民陶女士】
陶晓梅觉得这钱给多了,心里有点过不去,想着下次见面怎么也给人退一百。
字倒是写得真不错,铁画银钩,荣兴风流。
陶晓梅打开信看了又看,没舍得丢,合着那一百块一起给夹在架子的书立后面了。
格里沙最近很忙,等他再来陶晓梅的早点铺买包子是在一个月后了。
他在三水桥街找了份新工作。
三水桥这圈在灵都本地人眼中原本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一到晚上七八家酒吧灯红酒绿地闪。
KTV、按-摩店和解压馆也多,基本上还都是连锁经营。
这搁在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都是重点打击的窝点,直到前几年政-府规划搞了个商圈大厦,引来一堆老板投资。
穷奢极欲的装修一上,小红书上帅哥美女的照片一发。
这地方就也贵气起来。
如今这儿已经不叫三水桥了,新名很洋气,叫白水街道。
电梯坐到六秦,格里沙带着口罩找到家名为Burning的酒吧,熟门熟路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下午五点,还不到他们正式上班的点儿。
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他的便宜老板魏溪趴在吧台里面刷短视频,笑得咯咯作响。
“呦,小秦来啦?今天来得倒是挺早。”
格里沙应了一声,喊了声魏哥。
路过他的时候无意往他的屏幕上面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蜜皮肌肉男正在用自己的肱二头肌做作地挤橙子,汁水四溅。
格里沙:……
魏溪冲他挤挤眼,多少有点不怀好意。
“哎呀别害羞嘛,你是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格里沙知道要是应了他这茬就没完了,转身钻进了更衣室。
他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
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格里沙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格里沙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格里沙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格里沙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格里沙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格里沙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格里沙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格里沙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格里沙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格里沙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格里沙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格里沙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格里沙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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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格里沙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格里沙,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格里沙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格里沙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人活成他那样子,是不是很失败啊?
但是他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
他在手指痉挛的疼痛中闭上了眼,却又猛然站起身来,穿着睡衣跳下床,跪在地上开始用颤抖的那只左手在地上画画。
他要画点什么,他必须画!
——不然他脑子里面的那些怪物会冲出来将他撕碎。
没有画纸,他就在地上画。
没有画笔,他就用手指,用水,用血。
直到格里沙终于累了,才蜷缩在地上勉强睡着。
他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全是一个个恐怖的血红色影子。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身体点点的恢复知觉,从手指开始。
他就像是一座已经僵硬的石雕,再次能够动弹起来,在睡衣外面勉强套上一件外套。
他出门去觅食。
新找的这套出租屋是在一幢破旧居民秦的里面,一套一百多平的房间分成了三套。
每人都只有十几平米的狭小空间,人人的脸都像是被挤压的汉堡胚一样毫无生气。
租客有的是长租,有的是短租。
彼此之间也不认识,从昏暗无光的客厅里面路过,格里沙看见自己对门的房间新搬来了一对父女。
他们正在收拾行李,从没有彻底关上的门缝里面窥视了他一眼,小女孩的眼睛黑亮亮的,像是一种很昂贵的水晶葡萄。
清澈的、幼崽的明亮的眼神。
也许是那位父亲从他怪异的白色发色和随意的穿搭上觉得他不像是什么好人,猛得将房门拍上。
没在意,格里沙跑去两个街道外陶晓梅的店里买包子吃。
他已经半个多月没来过,陶晓梅看见他很高兴。
她问他身体好了没有,又问他现在住在哪里?
格里沙一一回答了,只说自己暂时安顿了下来。
陶晓梅又想起那信封来,要将钱推还他。
“不用。”
格里沙笑笑,鼓起脸来小口小口地吃包子。
“您可是救了我的命,我觉得我的命还是值这点钱的。
——实在不行,我以后吃东西您帮我记到账上就行。”
陶晓梅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给他用保温杯倒了热水来,坐在一边微微笑着看着他很认真地吃东西。
走的时候格里沙又顺了一份最新的报纸。
7.16,白盛忻的订婚宴就在三天后的7.19。
格里沙当然会混入白盛忻的订婚宴。
因为这不仅是近期他能够接触到对方的最好的机会,同样也是对方人生一个极大的转折点。
格里沙记得很清楚,也就是在白盛忻和男一的订婚宴上,对方遇见了他此生最大的贵人,也就是剧本中的男四。
在白盛忻的四个爱人中,男一陆明景是财阀陆家的大公子,虽然名下有了两三家挂名的公司,但毕竟还年轻,手下的资源也不是很多。
男二邬合是白盛忻的青梅竹马,家族有着灰色背景,他也是最听白盛忻话的一个,总是沉默寡言的站在他的身边。
男三就是格里沙自己,主要是心甘情愿替白盛忻当枪手,成就了他的画画天才之名。
但是说实话,只是光凭借他们三个,白盛忻也走不到最后那个位置。
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还是男四,宴修祁。
如果不是因为后面拿到了剧本,格里沙也想不到对方的身份居然这么吓人……
白盛忻的人品很烂,但是收买人心的本事却的确没的说。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格里沙熟悉他。
他是那种追逐一切世俗所认为的成功,并且愿意为之不择手段的人,就算是死了都要往上爬。
他不得不承认,上一辈子,白盛忻能够走到那个程度,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手中有着剧本。
像是他那样的人,就算是没有剧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就当一个普通人的。
但是如果在这次的订婚宴上,格里沙能够斩断这条白盛忻最大的助力。
——那么这一世对方后来的路,想必就没有那么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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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盛忻订婚宴的前一天,格里沙厚着脸皮提前和魏溪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
本来说好是每月五千保底的,魏溪怕他苛待自己,又多给他打了两千块。
“没钱付房租了吧小孩?拿去多吃掉好吃的,看你瘦的。”
他好似已经将格里沙看透了一样拍着他的肩膀,介于格里沙比他高出几乎半个头来,他做出这个动作有点滑稽。
“谢谢哥。”格里沙没有推脱,他现在的确很需要钱。
“会还你的。”他补充道。
“害,这是你的工资,不用还!
“你没发现自从你来了我们店之后,我们店里都多了不少回头客吗?”
Molly凑过来插了一嘴。
“你跟他客气什么?
“小秦你光是那张漂亮脸蛋站在哪儿,就显得这地儿高级了不少。
“正好冲一冲原本我们店里那股子快要腐坏的文艺青年的酸臭味儿。”
格里沙也笑了笑,知道对方这是怕自己不收。
只是这钱还是要还的。主要是他上辈子实在是吃了亏,这辈子再也不想欠别人什么东西了。
欠了钱还好,欠了人情,是要用命还的。
他好不容易和菩萨再捡来了这条命,这条命就只能是他自己的。
别人谁讨都不给。
……
拿到钱后,格里沙又专门去买了一些准备的物资。
而后用身份证在白盛忻订婚的那家酒店预定了一间客房。
和魏溪请假的时候,店里的人倒是都还挺惊讶的,毕竟在此之前格里沙从来都是全勤打卡。
“没事,去参加前男友的订婚宴。”
格里沙轻飘飘说出这句信息量爆炸的话,脸上倒也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店里安静了一瞬,然后轰得一下炸开。
格里沙抬头看见那个总是对着他弹情歌的贝斯手睁大了眼睛,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
秦追:……我觉得这家伙收我做徒弟那么利索,也是惦记着我家的医术。
他黑线道:“我家的秘方没那么神,而且你胆上的病拖太久了,换我阿玛来也只能给你动手术把胆囊摘了。”
侯盛元就开始念:“完了完了,开膛剖腹可是赌命呦,这下我的遗产全得归这小子了。”
金子来也面露悲伤:“侯兄,咱们多年不见,才重逢不久,不想你就不久于人世。”
两大老爷们搂抱在一起,似乎要哭。
柳如珑站旁边悄悄翻了个白眼。
秦追被他们念得烦,无奈道:“别念了,我先给你开排肾结石的药,把你的肾子保住再说吧,胆结石的手术得去津城治,那边有洋医生。”
对秦追来说,摘除胆不是什么大手术,摘完以后只要注意饮食清淡,防止伤口感染就行了。
但肾子不一样,别看每个人都长了两个肾,但侯盛元的两个肾子都有结石的症状,不赶紧用药,保住起码一个,那他真得提前给徒弟爆金币。
侯盛元哭丧着脸,当天就收拾东西,让秦追带他去唐山火车站买票,去津城找医生去。
第 43 章 思念
上火车前,秦追在山咕屯附近的镇子上配了三金二石汤,先熬了给侯盛元排肾结石。
他就纳闷了:“你疼了好几年了吧?我记得你是从腰疼肚子疼开始就不再唱戏了,怎么一直都不去找大夫看呢?早看的话,说不定就能顺带把胆结石也排了。”
侯盛元觉得自己很冤:“我看了,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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