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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0-75(第2页/共2页)

nbsp;   “你怎么知道城门今早换了守卫?”

    第73章 尾声一

    刀疤脸的步子渐渐逼近,直到站在玄烨与挽月跟前,两个人不由自主地扣紧十指,在心里盘算着逃脱的法子。

    “因为我是銮仪使。”

    架在玄烨脖子上的刀靠近了半寸,直接渗出了几粒血珠。

    与他相缠的五指心疼地收了收,他却反而松了松自己的手,食指轻轻在她手指上敲了两下,如同抚慰。

    刀疤脸和他的手下都只顾着盯住玄烨,没有留意到他手上的小动作。见他眼神没有畏惧,镇定自若,刀疤脸隐隐有一分相信了。

    普通人没有这样的定力。

    “被换掉的守卫叫什么?”

    “南城门上午查勤的叫查礼;下午的叫张宝柱,都是你们的教众。你若不信,现在可以先派个人去城门口看看,还有没有我说的这两个人。”

    刀疤脸有了两分信,却若有所思,而后朝手下撇了下头,“你去城门口看看。反正还要等李三从彩蝶坊把人带过来一起走。”

    拿着刀的手下问他道:“杨执事,这男的我先押着,这女的……要不要杀了?”

    “哎不要不要!”玄烨忙道。

    挽月连连摆手,惊慌痛哭出声:“别杀我,我比他有用!”

    被称作杨执事的刀疤脸细细打量起挽月来,又朝玄烨看看,“你倒是说说,你怎么比他有用了?”

    “我……我可以给你们很多钱,下半辈子都花不完。”

    刀疤脸不屑地嗤笑一声,旋即盯上挽月的眼睛,面露凶光,“最痛恨你这种锦衣玉食、生来就不知道疾苦的千金大小姐,遇事就吓得直哆嗦。告诉你,老子是亡命之徒,不是你用几个臭钱就能买老子放你一马!”

    挽月讪笑,“谁说的?大哥一看就是要干大事的人。刚刚杀的是坏人吧!果然侠义心肠!干大事者哪能不需要银子?用来劫富济贫也是好的哇!”

    刀疤脸听了这话,竟然颇为受用。“若说劫富济贫,那倒是可以。只可惜,老子们要急着出城,来不及做绑票要赎金的事儿。所以为了不带个累赘,还是把你撕票了吧小美人儿!”

    “你们教主想造反吧!那留着她的确有用处!”玄烨冲挽月瞥了一眼,对刀疤脸道:“她们家人刚刚造反失败过,被皇帝以谋逆罪名抓了几个人,留下的一些全都被放虎归山了。”

    挽月愣了愣,知道他是与歹人周旋故意唱的空城计,可看他的眼神入真,有一瞬间连她自己都差点信了。

    刀疤脸略微想了想,便知道最近京城发生的那桩大事。他眯了眯眼,恍然大悟,“你是鳌拜家的?”

    “对!东堂子胡同走到头就是我家。门口西边有棵槐树,大门右边”挽月全然没有了方才的柔弱,转而眼神中流露出倔强与愤恨,“可惜被狗皇帝抄了!”

    玄烨心里一阵不舒服:怎么觉得“狗皇帝”她喊得那么顺口呢!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前阵子她在乾清宫养的那只叫小玄子的狗。

    哪知刀疤脸并没有因此放过挽月,反倒一把掐住了她纤细的脖子。手劲之大,直接让挽月喘不过气来。

    对方恶狠狠道:“参与班布尔善造反的是你兄长,可带兵在后头杀了我血月教诸多兄弟的是你那爹!他可是鞑子皇帝忠心的走狗!如今他被贬出京城,也是狗咬狗一嘴毛的结果!我更该杀了你,就当祭奠死去的兄弟们了!”

    旁边一个声音冷冷道:“想给血月教报仇的是怀夕真人,不是郑魁吧!”

    刀疤脸一怔,掐着挽月脖子的手松了松。挽月察觉到了这一点,赶紧趁机深吸了一口气。

    玄烨见戳中了他,接着道:“郑魁被抓进銮仪司的时候,一心想要教主把他捞出来。怀夕子倒是让吴良辅想法子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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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魁出去了,但那只是为了做给教中的人看,不想让底下的人认为给他卖命没有好下场。等郑魁一出来,根本没有给他相应的接应,反而趁机想杀了他这个被朝廷俘虏,还不知道出没出卖教中的人。

    其实你们给怀夕子那种人卖命本来就没有好下场。他这次为了一己私欲,而让教中众人当班布尔善的垫脚石参与谋逆,就算没有鳌拜,朝廷的兵也照样会把他们全都收拾了。所以与你不共戴天的人是怀夕子,不是鳌拜。”

    本来只有两分信,现下刀疤脸已经有了七八分信。如果不是銮仪司的人,怎么可能对郑堂主和教主的事情了如指掌?看样子,这还不是个小喽啰。

    “怎么称呼?”

    “龙三。”

    “问你真名。”

    玄烨淡淡一笑,“无父无母,不知真名,就叫龙三。”

    这话刀疤脸倒也不多质疑。銮仪卫中本来就有不少死士是被刻意培养起来的杀手,全是没有家世背景,不知姓名的人。

    刀疤脸想了想,对同伙道:“先把他们两个抓到屋里去。”

    两个手下一人挟持一个,将挽月与玄烨一同押进了一处小门。玄烨心里头惊讶道:这是班布尔善被查封的宅子,这里竟然有一个小门,进去后是个堆放杂物的地方。藏在这里,怪不得满城搜寻都找不到。

    吴良辅、郑魁、血月教,以及他们刚刚说到颜值胡同彩蝶坊要带的神神秘秘的人……玄烨脑海中的线索,渐渐织成了一个人的样子。

    会是皇阿玛吗?

    叶克苏带着銮仪使查了这么些日子,也没查到半分和皇阿玛下落有关的消息。没想到竟就这样被自己误打误撞遇到了。他想借机脱险,更想借机找到皇阿玛。

    只不过眼下,该如何先把挽月摘出去?这里太危险了!

    玄烨正在苦思冥想,没有留意到挽月也在一直暗中端详着他的神态变化。

    “你别想丢下我一个人‘活’!”灰暗的屋中,挽月冷不丁道。“那些情到浓时发的誓言,难不成你想不认账?你接近我,刻意护我周全,不就是为了让我放松警惕,先哄我几年,待我阿玛在东北养精蓄锐,重新集结兵马,再哄骗我带你过去。一旦查实,就一锅端好跟你的主子邀功!”

    玄烨坐在她对面的地上,靠着柱子,看着他的人手中的刀警惕地一刻不曾松懈。

    欣喜、感动、哀痛、愤恨、挣扎、不甘……种种情绪如同潮水般在心中涌动。一直以来,他都想明确她的心意。最初是他不信她,后来变成他不自信。

    这一刻,他终于明明白白地确认了,不但确认了她对他的心意,更确认了他自己。如果两个人无法都存活,他更愿意的是让她活着!

    他低头苦笑,很快便笑出了声,他在心里嘲笑起自己:玄烨啊,玄烨,纵使你机关算尽,也算不到这一点,你爱上她了!

    “笑什么!”杀手不耐烦地重重踢了他几下。

    挽月眼中的柔波盈盈,心底一颤。她读懂了他眼中的笑意,也在一瞬间看清了自己的心。原来她对他,早已不止出于目的的喜欢。

    一束斜阳透过破了的窗户纸,照进昏暗的房间,在那束斑斓的日光里,灰尘在缓缓舞动,正好擦过她笑起来如月牙般弯弯的眼睛,那柄正搁在她肩头的刀也被金光照得晃眼。

    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彼此心照不宣。这真是个糟糕的境遇!本该是两个有情人甜蜜的时分,却与嗜血的亡命之徒困顿在这破败的小屋里,丧命的危机随时都可降临。

    “我笑对面这个女人挺傻的。现在才发现我对她的本心。”

    “你也精不到哪里去!我可比你有价值得多!我阿玛有兵,还有银子,那是他们所需要的。而你带他们出城后,就没了利用价值,他们就会杀了你。识相的,就巴结巴结我!”

    刀疤脸坐在前头,乐得见这两个小情人互相攀咬。男的冷静,像所有銮仪卫一样,有鹰隼一般犀利的目光和毒蛇一样的冷情冷血;女的看起来比较蠢一点,长得倒是一副好皮囊!

    这时,去打探消息的人也回来了,一脸焦急之色,低声对刀疤脸道:“杨执事,南城门我们的人果然不在!而且守卫增多了一倍!銮仪司的人在城门口,对进出的每个人、每辆马车都要盘查!”

    刀疤脸阴沉眼神,扭头向玄烨看去,“把这两人一起带走。那女人找到了吗?”

    “老六把人带来了,在马车里。”

    刀疤脸将手中的匕首熟练地转动两圈,大步走到玄烨和挽月跟前,“你,带我们出城。”旋即刀尖又对着挽月,“你,带我们去找你那老子。要是敢耍花样,一刀一个洞。”

    说着,那两个拿刀的手下,将挽月二人从地上拽起来,恶声恶语地催促他们出去。

    几人从杂物房走出,刀疤脸淡淡对手下吩咐道:“把他们俩分开两辆马车,我跟这个女的、还有彩蝶坊那个一辆马车;你们俩带着这个男的打头阵。”

    玄烨目如寒冰,心中却压抑着愤怒与不安,要将他和挽月分开关?还是这个刀疤脸亲自看着!那让挽月逃脱的可能就极大减少了。

    刀疤脸朝他走近了近,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怎么?是心疼了还是担心了?”他朝挽月瞟了一眼,接着道,“小子,不用装了。爷知道你们俩是一对儿!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我见多了,吓得屁滚尿流的也见多了。

    你放心,我对这些男男女女的事不感兴趣。你就只管乖乖把我们弄出去,出城前,我亲自看着你那心肝儿。你不老实,我就一刀宰了她;等出城后,有价值的就成了她,你呢,就在我手中当人质。她若不老实,我就一刀宰了你。乖乖听话,两个人都活着,不比两个人都死了强?”

    玄烨看了一眼挽月,旋即盯着刀疤脸道:“到时候我会跟城门口的銮仪卫打招呼,说出城查案。两个女子,是我们护送的人证。”

    刀疤脸略微想了想,眼见日薄西山,事不宜迟,于是便当即拍板道:“老四与老六带那个如梦跟这小子坐一辆马车。水生跟我带这个女的一起。快走!”

    玄烨同挽月微微点了点头,便在对方的胁迫下往门外等候的马车走去。

    马车里已经坐了两个人了,一个刀疤脸的手下,旁边还有一个妙龄女子。应当就是刀疤脸口中说的“如梦”。

    “朝里坐!”杀手连拖带揣,将玄烨推了进去。玄烨皱眉,待坐好后不由自主地理了理袖子上被揪出来的褶。坐在当中的粉衣女子戴着面纱半遮面,可就在对上她眼睛的那一刻,玄烨整个背一颤,瞳孔剧震,神情逐渐僵硬,连脸色也一下变得很难看。

    似乎是意识到来人一直盯着她看,粉衣女子不自然地撇了撇头。

    跟在玄烨身边的杀手便是刀疤脸口中的“老四”,他从侧面只以为玄烨是被对面女子的美貌所吸引,嬉皮笑脸地狠狠拍了拍他的脸,“刚跟你那pin头分开,你就瞧上别的女人了?”

    挟持粉衣女子的“老六”看到了少年目中瞬间转变的阴鸷,还没来得及出言提醒,就听牙缝里挤出来的一句话:“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儿!”

    “老四!”

    未待老六惊呼出声提醒,马车内一通打斗,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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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逼近少年的脖颈,而少年的手也掐住了老四的脖子。

    都是再进一寸就死的地步。

    粉衣女子被刚刚因打斗而险些弄翻了马车的动静吓得花容失色,面纱也掉了下来。

    “知道你们銮仪卫都是刀尖上走过来的人,和我们一样不怕死。可你别忘了你那娇滴滴的情妹妹,还在隔壁马车上。看得出你是练家子,功夫不浅,可我们杨执事的武功,便是你们銮仪司最厉害的高手在,也未必分得出胜负。”

    老六刚说完,马车外便传来了刀疤脸的声音,他留意到了这边的动静,“怎么回事?”

    老四和玄烨互相憎恶地看着,各自放下了手,老四冲外头喊道:“没事,这小子不老实,我教训了他一下。”

    刀疤脸不耐烦道:“天快黑了,不要节外生枝!”他知道这两个手下都是不安生的,于是厉色出言提醒。

    刀疤脸走后,马车缓缓行驶了起来,马车内各人也都暂时恢复了平静。

    刚刚虽然玄烨扼住了老四的脖子,可他自己也吃了亏。老四的刀砍到了他的肩膀,那一刀不浅,已经渗透过里面的棉衣,微微显露到外袍上来。这会儿他的额头也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

    “你的伤口得包扎一下。”一方长巾递到了玄烨眼前。

    他抬眼看去,正是坐在当中的那个粉衣女子。她的面纱已经摘了下来,正是那方长巾,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原只觉得眉眼极其相似,现在看到整张脸,却不觉得有十分相像了,大概六七分而已,五官像、但气质远远不及。举手投足和眉眼稍间,有着风尘女子入骨的柔弱媚态。

    看到这张脸,他已经有更大的把握确信他们要找的人是谁。

    玄烨没有拒绝递过来的这方长巾,他微微颔首算是致谢,左手接过那巾子,咬紧牙关,将受伤的刀口先紧紧扎住。

    一路上,车里的人都一言不发,或者说是各怀鬼胎,心中忐忑。

    到了南城门,果然被查验的守卫给拦住了。

    “马车里的人都下来!”

    老四和另一辆马车里的刀疤脸全都暗自握紧了手中的匕首,随时准备冲出去鱼死网破。

    见里头的人并未立刻下马车,不远处的銮仪卫闻到了一丝不对,纷纷朝这边走了过来。

    马车窗户上的帘子被掀开,玄烨探出半边身子,冲不远处的銮仪卫叽里咕噜说了一句话。对方停步愣住,紧紧盯着前方的那辆马车,玄烨拍了拍自己的马车,又指了指跟在后头的那辆,“出城查案,后头也是我的人。”说着,便将自己腰间悬着的一枚玉佩,抛到了对方手里。“换出城令与我。”

    接过玉佩的銮仪卫仔细端详,心中犹如平地一声雷般炸开,面上却不动声色,同玄烨作揖道:“原来是您!出城令给您,大人慢走!”

    然后忙对前方的守卫道:“放行!”

    守城的侍卫乖乖让道,两列马车安稳行驶出了京城。

    待走上小道,远离城门后,坐在马车里的老四方冷冷地问道:“你刚刚叽里咕噜跟守门的銮仪卫到底说了什么?”

    玄烨淡淡道:“当然是銮仪卫之间的密令。”

    “密令是什么?”

    “密令当然不能告诉你。”

    “他说的是满语。”粉衣女子声音软软地开了口,神态慵懒柔媚。玄烨眉头紧蹙,看见顶着这张儿时记忆中的脸,用这样的姿态说出这样的话语,他感到说不出的难受与不自在。

    “意思是,他是指挥使的表弟。”

    老四将信将疑,警惕地打量了粉衣女子一眼,“你怎么知道?”

    粉衣女子嗤笑一声,“来听我弹琵琶的八旗大官儿可不少!懂满语有什么稀奇?”

    雪融化后的山路并不好走,反而泥泞很多。眼看着红日向西山沉下去,山间枯林唯有鸟鸣声凄厉。马车赶到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刀疤脸下了马车,几个人都走了下去。

    玄烨深吸了一口气,同他道:“我信守诺言,带你们出来了。你总该信我的身份。”

    刀疤脸笑笑,“自然信,毕竟龙大人是銮仪卫指挥使叶克苏的表弟么。”

    玄烨心道:这些帮教中的人果然藏龙卧虎,不可小觑。幸亏刚才自己同那銮仪使说的满语仅仅是这样一句,即便叫他听懂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对面马车上的挽月也走了下来,一眼便搜寻到了玄烨的身影。她看到他肩上的异样,顿时心急如焚,就要过来,却被身边的人牢牢拦住。

    只得隔着距离,焦急问他道:“你受伤了?”方才出城前,她也听到了隔壁马车的动静,刀疤脸还出言训斥。那辆马车上的歹人说教训了他,现下看来,他们应该是交手了。

    玄烨下意识捂了下肩膀,微笑摇了摇头,“无妨。你呢?”

    挽月听着他说话的声音,心下稍稍安稳,也同他一笑,宽慰着他。

    站在不远处的粉衣女子目光在玄烨和挽月脸上来回换,轻轻地笑了笑。

    刀疤脸围绕着玄烨走了半圈,眼神中似是震慑,最后却绕过他,走向了粉衣女子,不客气地问她道:“接下来路怎么走?”

    粉衣女子嫣然一笑,好看的杏眼丝毫不见畏惧之色,“大家都是教中人,何必动刀动枪的?”

    刀疤脸却冷笑,“我们已叛出教,怀夕真人不会留着我们。现在破釜沉舟,就眼下两条路可走。其中一条就是你要带我们走的路。说吧,藏在哪座山哪个寺?”

    女子的神色一凛,眸中多了一分清冷和坚毅,淡淡道:“无名野山,无名小寺。若无我带路,你们找不到。”

    “你……”老六举起了巴掌就要落下,却被刀疤脸制止住了。

    “好,那你就一段一段给我们带路。否则,我也可以一寸一寸敲断你的骨头。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骨头硬。”

    粉衣女子神色略微有松动,“先翻过这座山,往东去,到香河镇。”

    老四同刀疤脸道:“那和我们要去找郑堂主的地方也算顺路。先去找郑堂主会合,碰到朝廷的追兵,人多也好有个照应。正好现在有两个女的,我们可以伪装成客商带着家眷。”

    “嗯。”刀疤脸采纳了老四提的建议,旋即扭头,继续按方才所坐,各自上了马车。

    玄烨将他们的只言片语串联到一起,心中大致有了数。山路难行,一路颠簸,他紧握拳头的手心微微出汗。没想到,再次父子相见,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吧!

    飞鸟投林,车轮压过枯树枝发出吱呀的声响。四周死一般地沉寂,在一处破败的庙前马车停下,老四和老六催促着几人下来。院中有烧柴火的味道,听到动静,破庙中跑出来几个人。

    一见到刀疤脸,各人面面相觑,“杨执事,你们怎么才来?这三个人是什么人?”

    “一个是吴良辅提供线索的关键人,只有她知道那行痴和尚藏在哪儿。还有两个留着有用,我正要找堂主说呢。”

    闻声,从破庙中走出来一个人。一见到刀疤脸当即露出会心欣喜的神色,“德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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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日不到,我便提心吊胆,生怕你被官兵为难住。”

    刀疤脸道:“某耽误了些时间,为帮堂主完成大业,特意带来三个人。一个是按照那太监吴良辅所说,去颜值胡同彩蝶坊寻来的歌姬如梦。”

    郑魁道:“我知道,是怀夕当年从民间无意中搜到,派去行痴和尚身边迷惑他的。后吴良辅为防灭口,留了个后手,将行痴藏了起来。又将此女子给藏到了京城。有了她,再找到行痴和尚,足以要挟很多人。”

    “这两个,一个自称是銮仪使,一个自称是鳌拜的女儿。我想,那鳌拜的儿子起兵造反失败,如今被关押;他也退去盛京老家。民间传言,他是想效仿平西王,在东北重新起家,拥兵自重。虽他曾是皇帝走狗,但如今已是弃子,对康熙的恨意只多不减。暂时与之合作,待对付完朝廷,壮大我们的教众再议下一步的打算。也比眼下被朝廷和血月教共同追杀的好。”

    郑魁听完杨德昭的话,不胜惊讶,他眯了眯眼,向那两个脸生的人走去,待看清后,双方都忍不住震惊。

    郑魁先行仰天大笑,“真是老天有眼!竟然又让我遇到了你们两个小王八蛋!”

    玄烨也认出了他来。先前在河道上,虽然容若他们抓住了匪首,他知道是叫郑魁,但并未见过本人。直至现在,他看清了来人的脸,也大惊失色:此人竟是数月前在光华寺,他放火烧大殿,跟着追出到后山,与他打斗后滚下山坡逃走的匪首!

    他先盯着玄烨,又看看挽月,在院中踱了几步,“没错儿!当初在光华寺,行痴和尚的师兄行嗔告诉我,那日寺中来了一行官眷借宿,是京城来的旗人大官儿。后来追杀我们的人中,就有銮仪卫。这小子身手不错,杀了我们好几个教中兄弟。要不是他坏了我的好事,我何以落到如此境地?”

    郑魁面目狰狞,向玄烨一步步逼近,“銮仪卫?”他缓缓地从袖子中伸出自己的左手,那上面戴着一只银灰鼠毛棉套,摘下来后,挽月和如梦都忍不住掩口惊呼:那已经不能称之为手,空有手掌,手指全无,像是被人齐刷刷地锯了下来。

    “这就是你们銮仪卫指挥使叶克苏干的。”

    挽月后背直冒冷汗,早就听闻銮仪卫做事冷酷狠辣,凡是进了銮仪司的官员,几乎就没有能全须全尾完整出来的。堪比前朝的锦衣卫。是以叶克苏才有铁面判官的绰号。天下对銮仪司怨声久矣,就连有些大臣也纷纷上奏,请求将銮仪司变回最初仅有皇家仪仗、保护皇帝安全的职能。

    兜兜转转,竟然又遇到了自己上京时遇到的险事。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老四一指,“这臭小子说他是指挥使的表弟!那放行的一听就让我们的马车走了!”

    郑魁却在玄烨面前居高临下地停住,使了个眼色,身后压着玄烨的手下,喝令道:“跪下!”

    那怎么可能!

    玄烨岿然不动,站在郑魁身后不远处的挽月,却猜到了对方下一步的打算,赶忙冲玄烨喊道:“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时候别逞什么英雄!想想韩信!”

    四周的几个手下也纷纷嗤笑,为了讨好郑魁,又来了两个人,提起落在地上的扁担冲着他的膝弯处便是狠狠地砸,最终将他生生按住跪在郑魁面前,又扼住他的喉咙抬起下巴。

    郑魁死死盯住玄烨的眼,看着冷汗从他的额头渗出滑落,青筋爆出、牙床咬紧,却依旧一丁点声音也不发出来。他的脚此时正踩在他的手掌上,死死碾压,骨头断裂的声音格外刺耳。如梦和几个普通教众吓得噤声。

    “冤有头债有主,你们銮仪卫废了我的手,我便也废了你的。”郑魁伸手,从手下手中接过匕首。

    “姓郑的你要是伤他一根毫毛,我就现在就死在你面前!”

    杨德昭一惊,待回过神来,却发现原本还有段距离的长刀已经被那女子横到了脖子上,刀锋划破白皙的皮肤,一道血痕显现。

    “月儿,不……不要!”

    如梦回首打量着那个跪在地上的少年,他本就肩上有伤,如今被郑魁凌虐,手指骨几乎断裂,却拼命忍住一声不吭,应当是不想让他的心上人担心吧!直到那少女横刀伤自己,他才说出了那么一句。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那个出家的人对他那去世了的夫人也是如此这般,只是自己这一生从未遇到过愿意这样对她的人而已。

    郑魁闻言,果然松动了动。

    “都说了谈合作,就要有合作的样子。那是我相好的!你只要一路上对我们客客气气,等到了盛京,我保证说服我阿玛与你们财力。到时候招兵还是买马,都随你们便!”

    郑魁狞笑,“小丫头,你是在威胁我么?信不信我让人……”

    “我信!但你也要信,将门无犬女,我阿玛是第一勇士,我亲哥连皇帝的反都敢造,我有什么事干不出来?我若死了,或遍体鳞伤,你以为你们还想活着回去?大家都是聪明人,犯不着为了昔日仇怨弄得难堪,有什么比得上成就霸业来得重要?待你成了土皇帝,什么叶克苏的,到时候还不是要杀要剐都凭你!堂主,不,教主!现在,犯不着和我们两个小孩儿较真儿!”

    郑魁松开了脚,也让压着玄烨的手下退开,“好!有胆色!我就暂且放过你这相好!若你敢刷花样,我们也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挽月冷笑,“都是光脚的,谁都没穿鞋!相安无事到盛京,大家都有肉吃。诚意些,对我们客气点儿!把他扶进去,明儿带我们去镇上找郎中。我用我的首饰去当铺当银子。”

    郑魁掂量了一番这话,虽然万般不甘心,但为了长远大事,只得咬牙道:“依她!”顿了顿道:“多几个人看着她!至于那小子,伤了腿和手,跑不了,给他碗水喝,别弄死了。委屈如梦姑娘,照顾一二了。”!

    第74章 尾声二

    苍白的浓云斑驳,遮住月影,天幕晦暗惨淡,诡异莫测。

    梁九功跪在慈宁宫的地毯上,整个人虽未发抖,额头却也一个劲儿地冒冷汗。他知道,今天他算是活到头了。

    太皇太后听完了他和叶克苏的回禀,已经静默了良久。

    “起来吧!”

    梁九功心里和双腿都发虚,压根就不敢抬头。

    “起来!”太皇太后旋即的一声怒斥,梁九功一个激灵,赶忙从地上起身。

    太皇太后深深地闭了一下双目,平静地扫了一眼梁九功,“你这脑袋和上次曹寅一样,先寄放在脖子上。你要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安安稳稳地走回乾清宫去。明儿大臣来问起,让他们来慈宁宫找哀家。左不过就是皇上贪玩儿,出宫微服私访去了。若是走漏了一丁点风声,不用哀家处置你们,遭难的是咱们大清国。谁都逃不掉。”

    “嗻!”

    “下去吧!叶克苏和容若留下。”

    梁九功走后,太皇太后方深吸一口气,“依你们看,到底是为什么人所劫持?”

    叶克苏:“回太皇太后,原本奴才怀疑是瓜尔佳氏伙同鳌拜一家所为。可按照梁九功所说,皇上先出的城送鳌拜,倘若想挟持,在荒郊野外更好下手,何必冒险回到京城再动手?”

    容若也忙道:“太皇太后,皇上和挽月早已情根深种,绝不会是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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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下的手。只怕是他们在东堂子胡同里遇上了什么危险,对方以挽月相要挟,皇上不得不跟着带马车里的人出去。”

    叶克苏深以为然。手下接到那句皇上传的暗语,急匆匆回禀他之后,他又根据相貌描述立刻便猜到那人是皇上。

    “太皇太后,班布尔善一案后,还有几个牵扯进谋逆案的血月教教众在逃。奴才觉得,很有可能是他们挟持了皇上。”

    容若道:“现在不要自乱阵脚,皇上既然能带他们出城,想必定是与之达成了什么交易。暂时应当还是无危险。”

    太皇太后点了点头,“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嗻!”叶克苏和容若匆匆退下。

    隆冬腊月,寒雪刚融,风霜再一次给这位历经三代帝王的刚毅女人额头增添了一道细纹。她站到院中,仰望苍穹,喃喃自语:“长生天,你若有意惩罚,就惩罚我布木布泰,不要再惩罚我的儿子和孙子了!让玄烨平安回来吧!”

    深宫中的祈求也不知有没有被长生天听见。唯有北风呼啸,像有野兽在低吟。

    深夜山林,风声更加可怖。

    挽月所栖身的破庙屋顶都破了一个洞,可谓八面来风。她暗中观察,心中盘算道:越是境遇落魄,越说明这些人了无牵挂,放手一搏,轻易不能惹毛了;同时,也因为一无所有,所以这些人更加贪婪,给一丁点好处放在前面引着,就能够驱使。

    看着他的人,比看着玄烨的人还要多。

    她被和玄烨特地分开看管,在这边看不到那边的情形。挽月心急如焚,踢了踢旁边的人一脚,“我要看见他!”

    看守正欲打盹,冷不丁遭了这么一脚,虽说不疼,但着实令他来火,偏生堂主又吩咐了,要好生招呼这个小女子,心下更急。是夜,破庙中生着篝火,将每个人烘得暖融融的。身旁的女子,脸上有灰脏兮兮,头发也凌乱了些,有种勾魂摄魄的落难美人相。不由心中如烧了一团火,忍不住想动手动脚起来。

    还刚起意,那眼神便已经被挽月看穿。

    她冷冷道:“不要违背你们堂主的吩咐,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对方虽也被这话震慑到了,知道规矩,但耐不住心痒痒,更兼不甘心,嘴上不饶人道:“你还以为你是京城里的千金大小姐?你也就是一只落难的芦花鸡。我看你那情郎,嫩生的一个乳臭未干小子,现在腿也瘸了,手也断了,不如哥哥我会疼人。你要不要……”

    挽月不耐烦道:“猴急什么?没出息劲儿!等成了霸业,还不要什么有什么?”

    看守她的人一怔,一口气堵在心口窝,想打也不敢,骂也不敢,竟然觉得她说的也有几分理。正觉得下不来台,见那个如梦姑娘走了过来。

    “别动刀动枪的,都是教中人。现在不是了,以前也是兄弟姐妹么!”如梦说话的声音自带风情,那看着挽月的杀手心里更痒痒。手底下看着的这个纵然长得好,可毕竟是个二十不到的小丫头。可这个如梦,听说是颜值胡同里的花魁清倌儿,有一把好嗓子。光听着这软糯的声音,都要掉进温柔乡了。

    如梦也瞥了他一眼,“老实点吧!我也还有可利用的地方,都不是你能惦记的。”

    那杀手讨了个没趣,愤愤地瞪了两个女子一眼,朝挽月后头坐了坐,依靠着一个麻袋假装闭目养神。挽月已经被他牢牢困住,他拿着刀,也不怕她耍花样。

    如梦在挽月面前蹲下,仔细地打量着她,像在欣赏一幅画。

    半晌才淡淡道:“你确实生得好,比我好。不是你这皮囊,是你这眼神。瞧瞧,多清亮多倔强,一看便是前半生没受过苦,没被打断骨头。”说到这里,她轻轻笑了笑,本能性地用手指掩了掩口,“和他一样呢。”

    挽月知道她说的他是玄烨,便问道:“他的伤怎么样了?”

    如梦眨了眨眼睛,“我刚给他上了些金疮药,是那个姓杨的执事给我的。别看他长得像个小白脸,没想到还真是个汉子。那伙人打他膝弯又踩断他手指的时候,连吭都不吭一声。我给他上药,他也不说话。若不是听他开口过,还真以为他是个哑巴。”

    听着如梦一连串的描述,挽月心生疼。

    如梦云淡风轻地笑笑:“不过,我给他上完药,他对我笑了笑,谢谢我。”

    她一边说完,一边拿眼睛去看挽月的反应。

    没有预想之中的醋意和嫉妒,反倒是平静地同她也道了一声谢,“谢谢你照顾他。”

    如梦一怔,末了叹了一口气,见她眼神中流露出的除了对那少年的牵挂,别无他物,反倒真让她生出几分羡慕。

    在风尘中多年,即使是个卖艺唱曲的清倌人,她也早就不信男人的真心,自己更不愿去付出真心。还能、还愿去爱一个人,不是值得羡慕的么?

    如梦站起,冲挽月笑笑,“他暂时无大碍。”说话间她不由自主看向玄烨所在的方向,“也不知怎么的,我看见他就觉得很眼熟,倒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长夜难明,篝火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挽月无从入眠,只得歪靠在背后的破木箱子上,从破庙屋顶上的那个破洞里,仰望那一方狭窄的天空,不知前路如何。只求路过的菩萨,能保佑她和玄烨能够平安脱险。

    荒郊野外的天明,比城中要更早。四处无遮挡,日光遍撒。一行人便压着挽月和玄烨重又上了马车。照例一人一辆分开,不过这回,让如梦和挽月坐在一辆上了。

    好不容易才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挽月的眼中满是焦急和期盼。见他垂着手,也已经被缠绕上了布,嘴唇发白着,丝毫没有平时的精气神。

    看到挽月的神色,玄烨微微摇了摇头,对她浅笑着。两个人就被催促着上了马车里。

    这回带路的人是如梦。

    按照她所说,他们接下来要去一个叫香河镇的地方。

    有镇子就好,至少能找得到郎中。

    从破庙走的时候,天还蒙蒙亮。等到了山下,东方已经大亮,镇上人来人往,赶早集市的人络绎不绝。

    往东走的小镇子比不得京城,看到这样的大马车,还是有不少人驻足伸头望着。

    郑魁有些后悔,不该这么打眼。

    “姓郑的,说话算话!找郎中!”马车里传出少女清泠的声音。

    郑魁恨得牙痒痒,可一想到大局为重,便只得按捺了下去。杨德昭吩咐了一声,“老六!”

    老四昨天刚和那小子起冲突,自然不愿意替他做事,宁愿他被疼死。于是便招呼了相对稳妥些的武老六。

    马车帘子被掀起,一只白皙的柔荑从中伸出,递过来一根簪子、两枚耳坠。“也不能叫你们掏钱,拿去当了吧!余下的银子,也当做路上给各位的买酒钱。”

    挽月的话,让几个匪徒感到熨帖。

    毕竟一路逃亡,早就饥肠辘辘,哪里还敢奢求喝酒?这一行人中,有做农民的,有做河道河工的,也有绿林起家的。这会儿再打家劫舍,恐怕很容易被官府盯上,到时候抓住就是死路一条。

    有了挽月递来的首饰,武老六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

    他看了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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