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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4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第2页/共2页)

辉戴着蓝牙耳机,轻轻笑了笑。

    “你能喜欢,我很开心。”

    公孙瑾将行李箱的拉链拉好,站起身,看向自己的床位。

    离开的时候,还真有些舍不得这里。

    虽然宿舍网络波动很大,打游戏很卡。

    虽然施工队经常挖断水管,宿舍经常停水。

    但在这里的日子,他也有过很多快乐。

    “下次再见的时候,就是彼此的婚礼了。”

    “你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我一定会去的,还会给你们随份子。”

    公孙瑾站在门口,回眸望向他们。

    “你结婚的时候也要告诉我们啊。”

    “是啊,就是不知道是和庄晓梦,还是钟苓子。”

    林辉和欧阳瑞说完,三人一齐笑了起来。

    “各位,后会有期。”

    公孙瑾突然想到,日语里的sayonara,意思是长久的告别。

    是不是适合这样的时刻呢?

    但公孙瑾不喜欢sayonara,他喜欢的是“一曲清歌满樽酒,人生何处不相逢。”

    拖着行李箱转身离开的时候,行李箱的滚轮在空旷的长廊里划出一种孤寂的声响。

    正如他在九月一号那天来到这里一样。

    “随浪随风飘荡,随着一生里的浪。”

    “你我在重叠那一刹,顷刻各在一方。”

    公孙瑾一边走,一边唱着歌。

    下楼梯的时候,行李箱有些重,拖行起来还挺吃力。

    宿管阿姨见了他,也忍不住出声问道:“要走了?”

    “嗯。”

    公孙瑾回眸,微微一愣,旋即笑了起来。

    他有时候回宿舍晚了,也会让宿舍阿姨帮忙开门。

    时间久了,宿管阿姨也记住了他。

    “我女儿很喜欢你,能不能留个签名。”

    宿管阿姨说着,指了指在一旁写着作业的初中女生。

    那女孩低着头,小脸泛红。

    “好啊!”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在纸上留下来了自己的签名,然后凑过去问那个女孩:“要合影吗?”

    “啊?”

    小姑娘抬起头,看着公孙瑾微笑的脸,脸一下子就红了,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问你要不要合影呢,这不是你最喜欢的明星了吗?整天对着照片喊人家老公。”

    “咦~”

    小姑娘有些羞恼,赶忙伸手捂住妈妈的嘴,看着公孙瑾温和的笑容,轻轻抿了抿嘴唇,然后羞怯地点了点头。

    拍照的时候,她有些拘谨。

    公孙瑾就用她的手机多拍了几张。

    最后离开的时候,小姑娘看着合影,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激动得不得了。

    公孙瑾拖着行李箱继续往外走,低吟浅唱。

    “缘分随风飘荡,缘尽此生也守望。”

    “你我在凝望那一刹,心中有泪飘降。”

    将行李箱放上后备箱,上车。

    钟苓子将刚刚的一幕尽收眼底,忍不住打趣道:“怎么?遇到了粉丝?”

    公孙瑾微微颔首,继续唱着。

    “纵是告别也交出真心意,默默承受际遇。”

    “某月某日也许再可跟你,共聚重拾往事。”

    “无奈重遇那天存在永远,他方的晚空更是遥远。”

    钟苓子没再说话,细细听了起来,神情很是专注。

    直到公孙瑾停了下来,她才开口问道:“这是新歌?”

    “嗯,是啊。”

    公孙瑾系好安全带,熟练地驾车拐弯准备离开。

    “这歌叫什么名字?”

    钟苓子顿时来了兴致。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公孙瑾开着车,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先在学校里逛了两圈。

    “你写的一些歌总是很有味道,像上了年纪的人才能写得出来的。”

    钟苓子靠在椅子上,习惯性地把手放在了公孙瑾的大腿上。

    “干嘛老摸我腿?我的腿有什么好摸的?”

    公孙瑾哭笑不得。

    “跟着你学的,你还不是老摸我腿?”

    钟苓子笑着道。

    公孙瑾撇了一眼她腿上的黑色丝袜,迅速收回了视线。

    学校里的风景其实很美,只是到了离开的时候,他才开始细看。

    挺拔的法国梧桐和香樟,繁茂的雪松,还有主干道上的樱花树。

    可惜现在不是三月,三月的时候,那些樱花一起开放,风中满是粉色的芳菲。

    教学楼前还种植着大量的绣球花和紫阳花。

    现在看不到它们开放的样子,倒是有些可惜。

    人工湖旁边的杨柳下,依然有男孩抱着吉他,给喜欢的女孩弹奏着曲子。

    不远处有竖着花架写生的文艺青年,边上有趴在草地上晒着太阳的柯基,摇着尾巴,吐着舌头的样子很是可爱。

    操场上,有大一新生组建的乐队成员在台上唱着《千千阙歌》。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了过去。

    “他们在唱你的歌,刚开学那会,你也是在那里唱这首歌的。”

    她说着,想起了和公孙瑾相遇的那个夜晚,他拿着她的吉他唱了这首歌,不免有些缅怀。

    “是啊。”

    公孙瑾微微笑着,在食堂门口停了下来。

    “肚子有点饿了,要不要吃点东西再走?”

    “好!”

    钟苓子连连点头。

    两人心有灵犀一般,去了食堂二楼一起兼职打工过的拉面档口。

    老板娘看到二人,立刻眯着眼微笑起来。

    兼职的是大一的新生,看起来很是稚嫩。

    见到钟苓子和公孙瑾后也很是激动。

    “两碗牛肉拉面。”

    “好!”

    老板娘亲自动手下厨做了面,加了很多牛肉和牛肉丸。

    “谢谢!”

    钟苓子俏皮地眨了眨眼,和公孙瑾在食堂里吃起拉面。

    遇上了那手机录像的同学,她也只是微微一笑,对着镜头比一个剪刀手。

    公孙瑾习惯性地将碗里的牛肉夹到她的碗里。

    “好久没吃这儿的面,还是以前的味道啊。”

    面条劲道又爽滑,汤头也鲜美。

    吃完午餐,两人驾车离开了学校。

    这是倒数第二次来学校了,等到毕业答辩之后,应该就再也不会来了吧。

    至于本科生的毕业答辩,其实写过的都知道,就那么回事。

    毫不客气地说,九成九的本科毕业论文不具备任何学术价值。

    发表出去不会引起学术界的轰动,只会让导师名誉扫地。

    论文指导导师们也都知道本科生都是些什么货色,写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所以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格式没问题,没有抄袭就好,注水也没问题,只要别太过分就好。

    答辩的时候,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别和老师犟嘴,对对对就完事了。

    然后换上学士服,拍一张毕业照,从校长那里接过毕业证和学位证,就成了一名光荣的学士。

    红绿灯路口,公孙瑾习惯性地把手放在了钟苓子的大腿上。

    黑色丝袜的质感很丝滑,摸起来很舒服。

    “呼~红灯总算是亮了。”

    公孙瑾眯着眼,一脸舒适。

    开车等红绿灯的空隙,对公孙瑾来说也是难得的享受。

    “哼,今晚回去了有你好受的。”

    钟苓子轻轻哼了哼,嘴角扬起好看的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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