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能这么吃的...”
挂着金黄色面衣的肉排送到了朱灵的面前。
这个肉排也不好说是煮的烤的还是炸的,因为它的烹饪方法是先水煮入味,然后送进烤箱烤脆,趁热挂上面衣下油锅炸,炸完之后再浇汁。
一种莫名其妙的符合风味飘了上来——水煮赋予了香料的味道,烤箱带来了焦香味,油炸有油香,浇汁还有奶香味。
“怎么样?”维多利亚问,“是不是看起来很好吃?”
“好奇妙的烹饪方法...但是味道好像确实是不错。”
虽然一层套着一层,但这又是炸又是烤的,其实很难把味道做得难吃。而且因为长时间的烹饪,肉中的脂肪已经完全融化了。
整块肉软烂脱骨而不失其形,真正做到了入口即化,无论肌肉还是脂肪的部分都是抿一口就会化开。
“这...还行。”朱灵点了点头。这味道确实不错,但她觉得自己的奶奶可能会更喜欢,因为如果拿到官府菜的标准来说这玩意儿非常合适。因为,这差不多和熊掌的口感类似,但比熊掌要大出好大一块。
但是她本人不太喜欢,因为这太烂糊了,吃着像是在吃糕点似的——虽然把肉做成糕点的口感也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创新,但朱灵还是喜欢口感更独特的一些的。
但她也可以理解罗马喜欢吃这个的理由:如果不是对口感有特别高的要求的话,这确实是很不错的官府菜,或者席面菜。
因为席面菜上,这种软烂脱骨的菜多得是。毕竟席面菜本身就要考虑到那些牙口不好的人。
朱灵本来就不太爱吃席面菜,因为有关吃席面菜的经历给她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因为但凡要吃到席面菜,多半就是要在她完全不感兴趣的宴会上坐好几个小时。
这也是为什么朱先烯觉得这个最适合拿来做成凉菜,就是水晶驴肉那样。因为他也觉得,步骤越简单越好。
这倒不是他一定要省这个钱。而是步骤太复杂的话,他这里就没有办法烹饪了。他楼下那个员工食堂只能热饭,或者做一些非常简单的菜。让他们在这里又是煮又是炸又是烤的,那未免过于麻烦。而太麻烦的菜,就算在菜谱上,朱先烯也不是能随时点到。
这就不如做成水晶驴肉了。因为水晶驴肉可以在冰箱里放几天,拿出来吃就行。
“等下,这很麻烦吗?”商洛问道,“在我家里一个半小时就能做出来,好像也不是很麻烦吧?”
朱灵摇了摇头:“你不要以法厄同的标准来考虑,请你以锦衣卫——或者具体来说,以陆千户他们的手艺来考虑。你去他家吃过饭是吧?考虑到他们灾难一般的厨艺,任何比西红柿炒鸡蛋复杂的菜我都不会让他们做的。”
换而言之,朱先烯想吃点简餐的话,从楼下做好了送上来倒是也行。比如咸菜配粥,或者炒饭炒面之类。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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