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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脱胎换骨(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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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姓路,还是姓陆来着。

    至于名字,实在是没有印象。

    温乔只隐约记得,是三个字。

    这本书,温乔就看到第三章。

    真不能怪她,因为原主就没活过三章。

    她只看到原主去世,就给气晕了,直接穿书了。

    前三章重点介绍沈温两家的背景,女主的无边美貌,以及原主遭受的苦难,死状如何悲惨。

    男主只是闪现了一下。

    早知道她会穿书,她肯定死命掐着自己的人中,说什么也要看完再晕过去。

    这会说啥都晚了。

    她只知道,男主现在在羊城军区。

    在白云山执行任务的时候,跟特务殊死搏斗,成功制服后,自己也受伤昏迷。

    也是巧了,正是原主下乡的那一天。

    其余的她就一概不知了。

    这也是温乔着急离开京市的原因,她必须要提前赶去羊城。

    这样才有机会营救男主。

    按照剧情,书中原主是两天后才下乡的。

    她现在提前了两天,想来应该能赶得上。

    她要成为男主的救命恩人,趁机抱上他的大腿,这样就能继续做咸鱼了。

    书中男主家世相貌能力都是顶级的,最后,自然也坐到了高位。

    她现在不缺钱票,缺的是坚强的后盾。

    温乔向来是美而自知的。

    长成她这样的,要是没人护着,很容易被那些不怀好意的豺狼虎豹盯上。

    别人也许护不住她,但男主肯定可以。

    只要抱上男主的大腿,不管在哪里,不管这个年代的条件多么艰苦,她都能高枕无忧的躺赢了。

    温乔把自己打理的清清爽爽,这才出了空间。

    掀开帘子,见包厢的其他人还在安睡。

    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空间这个事情是个绝密,她必须要小心谨慎的捂结实,任何时候都不能暴露。

    这次是万不得已。

    原主的身体实在是太破败了,犯起病来,比林妹妹还弱,虚的走路都得需要人搀扶。

    她怀疑自己刚才就是晕过去的。

    就这孱弱的身体,随时都有晕厥的可能,还怎么去救男主。

    再说,等她到了羊城军区的军垦农场,也没机会改头换面了。

    搁现代的时候,她变化大可以推给医美。

    这个年代可行不通。

    反正羊城那边没人认识她,索性一开始就用崭新的面貌示人。

    她就是天生丽质,别人也挑不出什么理。

    当然,她也是为了给男主留个好的第一印象。

    这本书的男主虽然没有原型,但简介中对男主的那些描述,什么淡然高华,挺拔俊雅,谦逊有礼,体贴细心云云的。

    反正能用上的那些美好的形容词,沈月如几乎都堆砌在男主头上。

    温柔深情专一,宠她入骨。

    妥妥的男德标兵。

    看的温乔牙酸。

    也是,这种十全十美的男人,就算沈月如在现实生活中,做梦都梦不到。

    也只能写到小说里,满足一下自己内心的野望了。

    之前,温乔也想过,要不要把男主抢过来。

    可惜,温润如玉这种类型,不是她的菜。

    就算不准备撩拨男主,她也要把自己的容貌保持在最佳状态。

    毕竟,男主对她好感度越高,于她越有利。

    这根大腿才能抱得越结实。<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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