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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第2页/共2页)

明荔问他:“多少度?”

    他抬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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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眸澄澈虚弱地将体温计递给明荔。

    “三十八度九?!”明荔小脸一白,“怎么烧这么高啊!”

    她急得团团转。

    宋瑾砚去握她手,温声说:“没事,休息一晚就好了。”

    “我干脆让陈医生过来…”

    “不需要。”宋瑾砚打断她,“陈医生忙,这点小事,没有必要麻烦他。”

    “这哪里是小事了!”明荔担忧地抚了抚他的额头,又吸了吸鼻子,嘟囔着说:“我的手是失灵了吗?怎么我感觉不出来温度。”

    “是吗。”宋瑾砚手挡在唇边,一连咳了好几声。

    “我去给你找药…”明荔不再纠结,忙起身慌慌张张地去拿药箱。

    陈医生配了药方,这些常见的药物家里都有。

    等明荔泡完药再回来时,宋瑾砚已经安静地靠在了床上。

    听见声音,他睁开眼,反应了片刻,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彬彬有礼地说:“我忘了你还不让我睡这里。”

    “……”明荔罕见地感觉心里不是滋味。

    她将药放在床边,垂下眼咕哝着说:“你就睡这里吧。”

    “你烧得这么厉害,我晚上照顾你也方便。”

    于是宋瑾砚留下了。

    明荔看着他吃完药,又体贴地将杯子拿出去洗。

    宋瑾砚将指缝间藏匿的药片扔进了垃圾桶。

    少时无趣时,曾自学过戏法。这一切的动作,不过在瞬息之间。

    明荔又端了一杯热水回来,才关灯,躺上床。

    也有好多天没有再和人同床共枕,她盯着天花板,“你有没有好一点?”

    那头忽然转身。

    掌心搂住她后腰,带到怀里,“好多了。”

    明荔怕自己晚上睡相不好,让他病得更严重,刚想挣脱,耳边传来——

    “夭夭,你身上好暖。”

    一句话,明荔就不动了。

    黑暗中,宋瑾砚双眼带笑。

    下巴蹭了蹭她发顶:“睡吧。”

    ……

    明荔忧心忡忡地闭上眼,半夜醒了几次,去摸宋瑾砚的额头,确定他不难受后,才继续睡去。

    谁知,宋瑾砚的病来得莫名,走得也飞快。

    次日晚上,除了还有些咳嗽,便由高烧褪成了正常温度。

    到第三天时,似乎与平常无异。

    这天下课,明荔随着宋瑾砚赶往老宅。

    这几天降温得厉害,才刚刚立冬,京城阴雨缠绵,有小小的雪籽落下。

    下车后,呼啸的风吹到脸上。

    明荔搓了搓手,转身将手腕上搭着的围巾,套在了宋瑾砚脖子上,“你戴着吧,别又生病了。”

    后者看着女孩煞有介事的小脸,但笑不语,要将围巾推回去。

    就在这时,另一辆车开来。后车门“砰”的一声关上。

    宋瑾砚转而改变了主意,任由明荔垫脚将围巾套上来:“好。”

    红白撞色的围巾套在他脖颈,与黑色的正装并不相配。

    他撑伞,和迎面而来的人对上视线。

    明荔没有注意来人,反问他:“不走吗?”

    宋瑾砚揽住她的肩,“走。”

    也就在此时,明荔有所感地回头看了眼。

    宋成睿就站在不远处几米。他又瘦了许多,那双眼深沉淡漠地看着他们。

    明荔微愣,旋即移开视线。

    不知该怎么形容这一刻的心情,再见到这个人时,她才惊觉自己确实已经很久没有刻意想起过他了。

    那些看似深刻的岁月,是真真切切地被新的时间所覆盖。

    以至于这一刻的见面,明荔心如止水。

    甚至连那些幼稚的,耀武扬威的报复心也逐渐淡却。

    肩上传来不容忽视的力道。

    宋瑾砚没什么表情地说:“夭夭,走了。”

    明荔恍然,哦了一声。

    没有寒暄。

    他们一前一后地进了老宅。

    羊肉香味扑鼻而来,明荔想起了以往外公为她做的全羊宴,不由怀念地长叹一声:“好香呀。”

    听到声音,蒋蔓起身迎接,笑着说:“香就多吃点。”

    宋建业叩叩桌子,“来了就坐过来,这我不喊你,你就不知道回来!”

    明荔笑嘻嘻去挽住老爷子的手臂,“哪有呀。”

    宋瑾砚落后一步,将围巾和大衣递给佣人,宋成睿沉默地看着那条刺眼的围巾。

    连佣人都察觉到二人间极端的氛围,接过衣服后,便一声不吭地快速离开。

    说是小范围,当真范围极小。

    宋绍章和许兰音赶到时,宋建业便一挥手,让众人去吃饭。

    这边的吃法,讲究一个鲜味。清汤煮,配调料。羊肉鲜滑弹牙,配上酱汁,很有风味。

    可惜本该热闹的火锅,餐桌上却无端沉默。

    宋绍章和许兰音脸色漠然,只迎合老爷子开启的话题。宋成睿话本就极少,此时更没有开口。

    甚至向来健谈,八面玲珑的宋瑾砚,都懒于应对起来。

    明荔怔松着,她不由再次想起,以往和外公一起过的冬天。

    牛肉羊肉在宜城是常规到餐餐都有的菜,时峥恨不得天天宰几只做给她吃,舅舅时泽总是笑称她一人就能吃掉老爷子半个牧场。

    烤,煮,涮,卤,应有尽有。

    如果再配些地窖酿的陈酒,滋味则更佳。

    最主要的是,在宜城吃饭,大家有话就说,吵吵嚷嚷很热闹。

    不合时宜的,明荔想起宋成睿也品尝过数次。

    外公总是拿最好的招待他。

    他也有过细心的时刻,会学着将烤羊腿上最好的肉切给她,会替她调好爱吃的酱汁,还替她买下了一片牧场。

    整个十年,总是充满着小小的一点好,绵绵不绝的坏。

    站在现在的角度去思考,明荔看清自己的前十年,全是被这一点点好给套了个干净。

    碗中被人夹来几片羊肉,打断了明荔的沉思,宋瑾砚将调好的酱汁放于她面前,“不合胃口?”

    明荔回神,摇摇头。

    就在这时。

    对面传来一道声音,宋成睿站起身将手中的料碟放在明荔面前,平静地说:“小叔,她麻酱过敏。”

    “您竟然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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