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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该死的人(第2页/共2页)

、斑驳的头皮。头上、脸上、胸上、下体上……女性最娇嫩的地方受到了最可怕的折磨。她缺失了左耳,那是被剪刀生生剪去的,另一边的右手也指骨扭曲,似被重物敲击。地上躺着一只腐败的老鼠,布满蝇虫蚊蚁。

    哪个畜生想死?

    为什么会这样啊?

    一只巨大的铜钟在高恒脑中敲响,敲碎了高恒的神经。

    犯下如此罪恶行径的人正是数日前刚从少管所出来的三人。十个月的教育没有让他们改邪归正,反而更加记恨在心。他们恨自己被抓,恨自己突然被送进了不能上网、不能打游戏、不能随便欺负同学的少管所。他们恨那个叫高恒的警察,他不光抓了他们,断了他们的生意,还打了他们。

    仇恨的种子被埋在心底,汲取营养生长壮大。十个月的管教之后,他们才刚刚十七。

    “卫生年”,极好的保护伞,这是一个不管犯下怎样罪恶都会被原谅的年纪。既然如此,那怕什么?

    于是,他们带走了高雯雯,对她进行了轮奸和性虐,甚至生生剪下了她的耳朵。

    经过医院的抢救,高雯雯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的灵魂却彻底死了。

    她会毫无征兆的尖叫,嘶吼,用自己的脑袋去撞击墙壁。她试图用剪刀、水果刀割腕,也尝试过用输液管勒住自己的脖子。

    人一旦想死,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自杀的工具。

    她不敢睡觉,因为一闭上眼就是那三个禽兽折磨她的画面,于是医生只能一次次的再液体里加入镇定剂。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短暂消停一会儿,高恒才能靠在床边喘口气。

    高恒比高雯雯还要痛苦。

    他觉得他是造成这一切的罪人。他不该打那三个人,他早该知道——能把同龄女生逼出去卖淫的人,他们就是披着人皮的畜生,早已断绝了人性,他怎么还有胆子去招惹他们;他早该知道——警察这个行业天生就带着危险,他们的家人不光要承受着聚少离多的宿命,还要随时小心被打击报复;他早该知道——自己一次次的爽约,导致错过了和女儿的逛街,如果他在她的身边,那三个小狼崽子怎么敢出现?

    他早该知道,他早该知道,他早该知道……

    他的身体在这几日被迅速掏空。无法睡眠的是高雯雯,也是他自己。他一闭眼就是雯雯被绑在凳子上的惨象,他虽然没看见那些场景,但大脑早已预演了千万遍,他在梦里千万遍的复现女儿受辱的场景。

    他不得不开始酗咖啡,强撑着不让自己睡着。可咖啡终是有限的,他又学会用针、用小刀来割破自己的皮肤,疼痛能让他清醒,也能缓解内心的痛苦,仿佛这样就是在为女儿赎罪。

    ——这算哪门子的赎罪

    他头一次觉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让施暴者感受到与受害者同样的苦楚,他们才不会再犯。

    因为这次的案件性质特殊,上面三令五申的强调,不能让高恒接触这个案子。他们怕高恒杀了那三个混蛋,然后自杀。

    高恒断了闯警局的念头,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陪伴女儿,陪她度过这最艰难的时候。

    高雯雯睡着时是乖巧的。

    高恒想起第一次见到女儿的场景。她那么瘦,那么小,因为是早产,所以一出生就住进了保温箱。他隔着透明的玻璃同她打招呼,看她蜷缩成一团,虾红的肌肤皱成一团,眼睛还没张开,但嘴唇已经学会对着空气吮吸了。

    你好,雯雯,欢迎来到这个世上,我是你的爸爸。

    他特意穿着警服来的,他把自己这些年得到的勋章、荣誉挂满一身,对着保温箱敬了个礼。

    你看,爸爸是不是很厉害?爸爸向你发誓,爸爸一定会拼上性命保护你,爱你。

    保温箱里的高雯雯松松手掌,五根豆芽一般的手指晃晃,似乎在说:好,拉钩钩。

    如今的她似乎回到了保温箱的岁月。不,她比那个时候还要脆弱。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哭,什么时候会尖叫,什么时候会冲向阳台一跃而下。

    高恒敏捷的反应力救下了她三次,可这三次的拯救更加刺激了她。

    “你为什么要救我?”带血的诘问,“我需要你救我的时候你不在,现在我不需要了,你为什么又出现了?”

    高恒痛苦地闭上眼。一言不发,解释是无用的,只是在刺激自己保持清醒的时候他会下更重的手。大腿内侧用刮胡刀片割出的血痕,那是他在赎罪。

    有时候高雯雯也会很安静,她侧着头躺在床上,完好的右耳压在枕头上,左耳还包扎着纱布。因为连续数月的治疗,她难以晒到太阳,皮肤苍白如翼,青紫的血管如蛛网一般布满脸颊。

    “爸爸,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说那些话伤害你的。”

    温柔的歉意比凶恶的咒骂还要伤人,这提示着高恒自己毁掉了多么优秀的女儿!他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来,将哽咽一遍遍吞回去,直至割伤自己的喉咙。

    “爸爸,我不想活了,我每天都会想起自己被伤害的场景。爸爸,你就让我死吧,我想干干净净的死掉,现在活着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不,不要,我离不开你。

    “爸爸,你真的爱我就帮我解脱吧,你找个阿姨结婚,重新生一个孩子,我会以那个孩子的身份回来。”

    不,不要,我的人生有你一个孩子就够了。

    “爸爸,我的压岁钱都藏在书柜里的小猫存钱罐里,给你买了两套棉袄和一个热水袋,还有我的金鱼,我死以后把它们放公园的湖里吧。”

    不,不要,不要交代后事。

    “爸爸,我真的累了。”

    2002年5月20日,高雯雯趁着高恒打盹的功夫,从医院天台上一跃而下。

    2003年2月3日,伤害高雯雯的那三个青年:黄任祥,黄才伟,王晶坤依次被判处7年、5年和9年的有期徒刑。这一次,未成年不再是他们的保护伞,可仅仅是几年的刑期又如何?高雯雯死了,她回不来了。

    在高雯雯死后,高恒也曾试图自杀,但都被人救了下来。人们救的只是他的躯体,他的灵魂在随着女儿一同去了天堂。

    为了缓解悲痛,高恒留职休假了数月,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他曾在繁华的SH市中心一掷千金,也曾在前往LS的路上跟随浩浩荡荡的朝圣大军一步一叩首,将他的头颅、身体、膝盖、脚踝,每一寸肌肤贴在滚烫的砂粒之上,为女儿祈福。

    他要磕够十万次长头,以求女儿来生之福。

    休了四个月的长假之后,高恒回到了江北市,依旧做他的警察。不过同事们都敏锐的发现——高恒变了。

    他曾是嫉恶如仇的烈警,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他会为了蹲守一个通缉犯住一个星期的车库,也会为了一个被家暴的孩子泪流满面。他是坚硬与柔软的结合体,最结实的肌肉,保护最柔软的心脏。

    “要对得起这身警服。”这是他曾经的口头禅。

    但是现在变了,一切都变了。

    到点上班,到点下班,似乎多呆一分钟就是对自己人生的极大浪费。工作现在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打发时间的事件,就算让他坐在大树下数蚂蚁也能磋磨一整天。犯人变成了工作的一部分,无论对方犯了如何丧尽天良的事情他都无动于衷。

    “做这么多干什么?我做了能有什么用。”这是他现在的口头禅。

    没人会苛求一具行尸走肉努力工作。

    再后来,他遇到了在大雨中流浪的马朝。这个孩子和他一样,都失去了亲人,成为漂泊在世间的一叶浮萍。两个同样孤独的人凑在了一起,报团取暖,高恒丢失的灵魂才一点点回到了身体里。只是他再也回不去曾经的热血沸腾了。最终,在2007年,四十四岁的高恒因为一点小事和肇东爆发了剧烈的争吵,他一怒之下辞职离开警局,再也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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