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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大意酿得祸事端(修)(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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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转身关上了船舱的门,将时鸣抱回椅子上,替她整理好了衣服。末了,他把时鸣的脸仔仔细细擦干净了,又听得时鸣道:“哥哥,我脚很痛。”

    江行此刻顾不了那么多,一声不吭地把时鸣的鞋袜脱了。时间拖得有些久,此刻时鸣的脚腕已经肿了很高,看着十分吓人。江行取了药油,心不在焉地为她涂着。

    时鸣一双脚长得如玉似雪,若仔细看,甚至白得能隐隐瞧见皮下青色的经络。指甲也修得圆润饱满,微微泛出嫩粉色。

    江行一边揉着脚腕,一边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这人不知道是谁,但不管是谁都已经死了。江行心想,阿鸣很聪明,真的很聪明。

    显而易见地,她被这男人制住,一开始尚想反抗,但并没有用。于是阿鸣改换了策略,假模假样地挣扎一番,实则保存了力气。

    到床上之后,试想一下,如果那人想把她绑在床头,又怎么可能只绑一只手?那块布很长,足够那人把阿鸣的两只手都绑起来。

    正常人要想完全制住对方,肯定不会留一只手不绑。除非,除非。

    除非阿鸣假意迎合,找了什么理由让那人精虫上脑,心甘情愿地给她留下一只手。江行不愿意去想阿鸣究竟说了什么话,又找了什么理由,反正结果如此,他不想管那么多。

    然后阿鸣就趁其不备,偷偷拔下头上的簪子。因为看不见,她无法做到一击毙命。但最脆弱的地方是什么,是眼睛,是脖子。

    于是阿鸣就摸索着朝这些地方扎,以至于有几次扎偏了,扎到了脸上。不过好在也有几次扎中了,扎中了眼睛,又扎上了脖子。

    所以那人死了。

    江行疯狂思考。这样的情形,放在穿越前的那个社会完全就是正当防卫,无罪。但现在在古代,他不知道失手杀了人会怎么判。

    想必要不了多久,船上的人们就会发现这里死了人,他们就算是逃,也逃不到哪里去。

    阿鸣才十四岁。

    江行心乱如麻,囫囵涂好药油后,他给时鸣穿回了鞋袜,道:“不要害怕,阿鸣,不怕。是这人罪有应得,你没有错,你没有错……”

    他声音越说越低,不知道是说给对方听,还是说给自己听。时鸣只窝在他怀里,发着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官府的人来得很快,秉着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把他们两人还有那具尸体全部带走了。

    片刻后,江行与时鸣两人,同那登徒子的家人对簿公堂。因为时鸣脚伤了,站不起来,江行给她讨了一个椅子,自己同那家人对峙。

    来的那人看着像是那登徒子的母亲。年近五旬的妇人声泪俱下,控诉道:“我儿死得凄惨,这两人合起伙来杀了我儿子,大人,您可要为我做主啊大人!我儿子他才二十岁,刚刚及冠啊大人!”

    她这厢哭诉完了,知县示意她不用再说,又问江行二人:“你们有何辩驳?”

    时鸣纠正道:“她的儿子是我一个人杀的,和我哥哥没有任何关系。”

    江行没想到时鸣一开口,说的竟是这个。他作了个揖,掷地有声道:“我妹妹杀那位公子并非无缘无故。那位公子趁我不在,见我妹妹单独一人,觊觎其美色,这才下手。我妹妹只是合理反抗,又有什么错?再者,莫说那位公子年方二十,我妹妹更是只有十四岁。大人,我觉得此事,我妹妹做的没错。”

    那妇人激动得不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哪有杀了人还口口声声说无罪的?大人,您可要为我做主啊大人!我们孤儿寡母,我儿子死了,我可怎么活啊!”

    话毕,那妇人鬼哭狼嚎,就要往大堂柱子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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