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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枫霞岭中
水照月中的地方, 孟琅认得。
他自小随父亲周游列国,散落在这无垠大地上的每一条山脉,每一条河流, 他都认得。水中月里的山呈东西走向, 中有曲折, 形如游龙, 四峰错出,宛如四只龙爪,东北一峰, 宛如龙首,望西而啸, 龙身正中二山相错, 正是天赐的险关——这是横山, 是区隔南北、逶迤千里的横山啊!
而那片碧绿的枫林,每逢秋雨就会变成一片灿烂的红霞,这条山岭因此得了一个美丽的名字——枫霞岭。这地方是横山的名胜, 连国君主曾在这里建造行宫,长明将军曾在这里埋葬亡人,这里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曾被两国反复争夺, 如今它已经成了一家之地, 再无纷争。
孟琅全速朝横山飞去, 狂风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吹得他衣袖猎猎作响。灵气?神格?伤痛?他统统不在乎。他心里只有一个目标——横山。他要尽快赶到横山,看到那片枫林!
流云飞逝, 疾风狂奔,千里路途宛如一瞬, 终于,他望见了横山。那熟悉的山岭渐渐显露在他眼前,那碧绿的枫林渐渐显露在他眼前,那浓墨似的黑雾也渐渐显露在他眼前,孟琅毅然决然地跳下斫雪剑,坠入了初生的鬼蜮之中。
他,到了。
鬼蜮中一片漆黑,幽寂无声,密密麻麻的枫树犹如一个个鬼影,隐匿在浓重的煞气之间。孟琅一进入这里,浑身上下立即感到一阵不适,他小心运转灵气保护着自己,在鬼蜮中行走。那些煞气不怀好意地在他四周游荡,越聚越多,孟琅并不畏惧,只高声呼唤着阿块的名字。
“阿块——阿块——”
他一遍遍地呼喊,徒劳地搜寻,四周都像是一样的景色,他的脚步越来越重,脸上的冷汗密密生出。他迈出的每一步、他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在消耗身体里的灵气,当他体内的灵气消耗殆尽时,煞气就会肆无忌惮地涌入他的身体,将他吞噬。
“阿块!阿块!”
呼声落入黑暗,没有任何回音。汗水一把把流下,孟琅却开始感到寒冷,这并非吉兆。他越来越急切地呼唤着,心中的焦灼如野草飞长。“阿块!阿块!”他气喘吁吁,精疲力竭,无穷无尽的黑暗包围了他,困住了他。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孟琅开始感到绝望。
令他绝望的并非死在这里,而是他到死都无法再见阿块一眼。
“阿块,阿块”他不抱希望地呼唤着,祈求着,“让我见见你吧,求求你了,出来吧我是孟琅啊!”
或许是这一声呼唤触动了什么,黑雾骤然涌动起来,但这涌动中危机四伏,一股格外阴冷的气息悄然而至。孟琅停住了,张望着,试探地问:“阿块,是你吗?是你吗?”
黑雾缓缓涌动,它们看起来比之前更黑了,也更凝实了,好像一疙瘩一疙瘩墨水。孟琅打了个寒颤,他手脚冰凉,被汗水浸透的衣服紧紧贴在背脊,寒气却还是顺着衣缝灌进来,孟琅觉得自己像被锁在了黑色的冰窖中,那寒气越来越重,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阿块,”他望着面前涌动的黑雾,不知为何他觉得它们仿佛拥有生命,正满怀警惕地打量着他,“是我。”
黑雾中忽然刮过一阵寒风,又像某种低吼,雾气霎时逼至孟琅眼前,几乎与他贴面。孟琅浑身都在发抖,牙齿不停地打颤。太冷了,那不是普通的寒冷,而是一种渗入肌里直触骨髓的湿冷,就好像坠入终年不见阳光的极寒之地。孟琅甚至觉得自己呼出的空气都凝结成了细小的冰晶。可他没有逃跑。
“是我,阿块。”他执拗地说,“我是道长,我是孟琅啊!”
黑雾在他身周徘徊,好似在考虑他的话是真是假。漆黑的雾气浸染了他的眉眼,好似情人亲昵的摩挲。可这是死神的触摸。忽地,黑雾一拥而上,掐住了孟琅的脖子,将他按到了地上!
一个模糊的形体渐渐显现,但那并不是人,只是一团奇怪的黑色物质。阴风呼啸,黑雾翻涌,按着孟琅脖子的那东西越来越用力,那黑色的、泛着青色的东西。
孟琅原本抓住了斫雪,可此时此刻,他却松开了剑。他抓着掐着自己的手,哭着笑了起来。他认出来了,那就是阿块。
“哈,哈哈”
这是他自己选的路。阿块失了神志,成了青煞,他要杀死他——那便杀吧!他已经见到了他,他死而无憾了!
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渗入森冷的雾气中。孟琅温和地望着那团黑色的东西,眼中并无怨恨。在他即将闭上眼的那一瞬,他好像听到了一声厉啸。忽地,那按着他脖子的力道松了,孟琅猛地喘过气,剧烈地咳嗽起来。
疾风突至,黑雾潮涌。浓重黑雾好似一个癫狂的巨人在急速旋转,凄厉的风声响彻山谷,枫叶哗哗飘落,仿佛骤雨砸落地面,一种像是悲吼又像是痛哭的怪喊忽然从远处传来,接着从地底迸发出万千呼应的长嚎,孟琅惊异地望着这一切。这时候,那黑雾又动了。
它开始渐渐显出某种形状来,可它看起来并不像人。它长出的与其说是四肢不如说是四条长长的东西,脑袋上耸立着两个尖尖的突起,可身后又拖着一条长长的物件,接着它忽地蜷缩成一团,疯狂地在地上翻滚着。山谷间发出砰砰的回响,地底的嚎叫更加悠长。孟琅惊骇地望着这一切——这,这究竟是什么?
突然,那玩意从地上爬了起来,它颤抖着,好像是跪在地上一样,它身形慢慢缩小,纤长的四肢渐渐有些像人了,可随即它又跌倒在地,在一阵痛苦的翻滚过后,它突然手脚并用地向呼啸声狂奔而去!
孟琅大惊,忙跟着跑,斫雪飞到他身旁他才想起来自己还可以御剑。他爬上斫雪剑,随着那黑影到了一个幽深的山谷,谷间有一个小山般高的土堆,黑影一头撞在那土堆上,又一次在地上翻滚。
这次它的身形开始膨胀,脊背隆起,四肢粗壮,疏忽林间又刮过一阵长啸,成百上千双青幽幽的眼睛从鬼雾中浮起,那是在此地繁衍了成千上百年的狼群的亡魂,它们本已沉睡地底,又因同族的感召而苏醒。
狼群窸窣向前,将那黑影团团围住,孟琅似乎看见一个灰影在土堆上一闪而逝,紧接着,那团人似的黑雾发出了一声哭吼,两道青色的泪从它的面庞滑落。狼群哀鸣着,应和着,在它身边徘徊,好似在安慰它一般。
孟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看着那越来越熟悉的身影,希望之火又在他心中燃起。他慢慢地、一步步地、小心翼翼地靠近那黑影,好像那可怕的青煞是易碎的珍宝。
“阿块。”他轻声呼唤,怀着感激,怀着不安,“阿块。”
一条灰色的老狼倏忽出现在土堆上。它审视着孟琅,轻轻叫了一声,于是,那些围绕着黑影的狼散开了,给孟琅让出了一条道。那黑影已经十分凝实,青色的泪水不断从它脸颊滑落,它跪坐在那,好像一块石碑。
孟琅终于走到了它面前,他望着它漆黑一团的脸庞,却觉得无比熟悉。他张开手,说:“阿块。”
黑影望着他。忽地,它起身,抱住了孟琅。周遭的煞气迅速流入它身体,它的身形进一步凝缩,压实,明晰。孟琅的掌心触到了柔软的长发,脖颈间渗进一片冰凉,他听到了一声属于人的呜咽。
“阿块,是你吗?”孟琅紧紧抱着他,眼中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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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热泪。他不敢置信,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好像一场梦,稍不注意就会破碎。他听到怀里的人恐惧地说:“我差点杀了你”
这熟悉的声音!阿块,是阿块!孟琅的泪水霎时涌出,他太高兴了,太高兴了!他紧紧抱着阿块,心中涌流的是喜悦?是感激?是庆幸?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是阿块!他没有失去阿块!他还活着!
“阿块,阿块!”他叫着,一遍遍叫着,叫上一千次一万次也不够。此时此刻他再想不到别的了,可阿块忽然拉着他走到那土堆前,他跪下来,朝那土堆磕了三个响头。那高高的土堆上,那只苍老的灰狼傲然站立,目光中似有欣慰。
它跃下土堆,低低地朝阿块叫了一声,而阿块已泪流满面。他抱着那只狼的脖颈,也低低地叫了一声,这时,那些狼群的亡灵一齐叫起来,那和谐的叫声听起来十分庄严,宛如长鸣的钟列。灰狼轻轻蹭了一下阿块的脸,便消失了,那些狼群也消失了。山谷间只剩下淡淡的白雾在流淌。
孟琅看着这一切,虽然不解,却没有打断。直到母狼消失,他才走到阿块身边,轻轻地搭着他的肩膀,问:“阿块?”
“她唤醒了我。”阿块呆呆地望着土堆,双泪长流,“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这是我出生的地方,是我长大的地方,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亲死去的地方。我是当路,我是狼的孩子,杀我的是吴相,逼我挖去双眼,割去头颅的,也是他!”
第242章 狼孩(一)
他是一匹狼。
他的母亲是狼, 他的兄弟姐妹是狼,因此,他也是狼。他随狼群一起嬉戏, 一起狩猎, 一起生活。时光流转, 四季变幻, 他在狼群中无忧无虑地长大了。忽然,有一天,当他同狼群一起汲水时, 他头一次注意到,自己和同族长得好像不太一样。
他没有锋利的爪子, 没有厚实的皮毛, 没有长长的嘴和锋利的獠牙。他感到困惑, 于是跑去问他年迈的狼母亲:为何同族有的东西我都没有呢?
他的母亲,一头年迈的灰狼,亲昵地舔着他那头又长又密的黑发, 告诉他这无关紧要,他只是一头有点长得不太一样的狼罢了,但他还是狼。
他的母亲已经很老了。在狼群中她是绝无仅有的高寿, 因为她忠心耿耿的孩子比狼群里的任何一头狼都能干。他不仅能像普通的狼那样打猎, 还能爬到树上掏鸟蛋, 潜进水里抓肥鱼。今年冬天, 山中严寒,食物短缺,狼群遭遇着饥饿的威胁, 它们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山下。
狼孩听说过山下。当他还小时,曾目睹哥哥们跑去山下。山下是一块宝地, 那里的食物远比山上丰富。如今他也到了可以下山的年纪,他就随狼群一起下山了。
这时候他发现了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体的用处,他可以悄无声息地打开羊圈的门,让同胞们进去肆意饱餐。有他在,狼群每次下山都收获颇丰,可山下的村民却受不了,在新县令的带领下,他们决心消灭这群作恶多端的狼。
在枫霞岭流窜的这群灰狼一直是当地村民的心头大患。这些该死的畜生吃他们的牲口,踩坏他们的田地,弄得村子不得安宁。它们中最可恶也最可怕的是一个半人半狼的怪物,那家伙有一头拖到地上的黑毛,站起来能有一人高。没有人抓住过它,也没有人看清过它的模样,有人觉得它是妖怪,有人觉得它是狼神。
新上任的县令认为,这东西就是狼,绝不可能是其他什么别的东西。初生牛犊不怕虎,新官上任要灭狼。县令英勇无畏,不怕妖狼,他阵仗颇大,先是让人在山里布下了几百个捕兽夹,又让人在山上到处挖坑设网,可这些陷阱抓到的狼一共还不到十条。
县令很困惑。他上山一看,发现那几百个捕兽夹早被扒出草丛,喂了石头,那些盖在大坑上的枯草,也被扯得干干净净,至于那些掩埋在落叶下的捕兽网,狼的脚印全都精准地避开了它们。
狼群的狡猾激怒了县令,他可不相信什么狼妖狼神的传说,这些畜生既然要跟他对着干,他就要把它们杀个精光。一天清晨,他叫上村子里的所有男人,让他们围着枫霞岭挖了一条长长的壕沟,然后,放火,烧山。
那是初春,枫霞岭上残雪未消,新叶未发,土干风燥,大火一起便势不可挡。熊熊烈火把半边天烧成一块红铁,滚滚黑烟在天空中足足肆虐了半个月,直到一场春雨落下,这场大火才渐渐熄灭。县令带人上山收捡胜果,烧焦的狼尸成百上千,远远超过冬天袭击村落的那些狼的数量。
县令得意地指挥村民将这些狼尸运下山,就在这是,一个黑影猛地从焦黑的林子里扑出,一把将县令扑到地上!它张嘴就咬去了县令的半只耳朵,再一张嘴又咬穿了他的脖子,村民一铁锹竟砸不趴它,反被它夺去撇成两半,这时人们才看清这黑毛怪物的真面目——它是个人。
人们大吃一惊。这狼孩异常凶悍,人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制服他。人们之所以没有杀了他,是因为气急败坏的县令大叫着必须活捉这畜生。他被这杂种咬去了一只耳朵,发誓要把这狼崽子千刀万剐。
县令叫人捆住狼孩的双手双脚,把他扔到了县衙的柴房,预备第二天赏他凌迟。村民怕这狼孩,捆他时慌里慌张,竟然没注意到他脖子上挂着东西,不过,就算他们注意到了,他们也不敢靠近他。
其实,要是袭击县令的是一头狼,他是想不到把它凌迟的,说到底他还是把狼孩当了人,想折磨他,千方百计让他死得痛苦点。他心思太歹毒,就遭了报应。第二天一早就有人跑来县令家,告诉他,狼孩跑了。
那狼孩跑去哪儿了?没人知道。大约一个月后,枫霞岭北边三百里的一个村子,有两个商人驾着一辆马车来做生意了。他们的马车上没有粮食,没有布匹,没有锅碗瓢盆,也没有外地的稀奇玩意,只有一个用布盖得严严实实的大方块。
那奇怪的马车引起村里人巨大的好奇。从村口到土地庙,跟在马车后头的人群越来越多,就像跟着鸭妈妈屁股后头的鸭串子似的。这两个商人在土地庙前的空地上停下马车,扯下布,跟了马车一路的老人小孩男人女人顿时齐声惊呼——那布里头是个笼子,笼子里关了个人!
那人一头野草似的乱发,趴伏在地上,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凶狠而警惕地瞪着众人,他脖颈有一条长长的锁链,牢牢地系在笼子上。众人又惊又怕又好奇地望着他,只听商人使劲敲锣,声调激昂地吆喝起来。
“各位,狼孩啦——看狼孩啦!走一走瞧一瞧,路过千万别错过!这是狼孩,货真价实的狼孩!各位看看这牙口——”他抄起棍子捅了狼孩一下,后者立刻龇牙怒吼。“好得很!咬死一条大狗绝无问题!这狼孩作恶多端,虽披人皮,却是畜生,大家都来看一看,瞧一瞧,狼孩啊——狼孩!”
村民好奇地围上前,打量着那蜷伏在笼子里的黑黢黢的家伙。他脊背高拱,冲众人低吼不止,一个人惊奇地叫道:“他真的跟狼一样!”
村民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他能说话不?”
“瞧瞧他这把瘦骨头,能咬死条狗?”
“哎,你猜猜这家伙有几斤?能比得上三个月大的猪么?”
见围在土地庙前的人越来越多,商人清清嗓子,更加卖力地叫唤道:“看狼孩喽!看狼孩喽!看一看不要钱,不要米!”另一个商人则趁机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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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沉甸甸的布袋,边晃边叫喊着:“斗狗啦!斗狗啦!狼孩斗狗,输一赔十,您押一钱,我给十钱,绝不赖账!有狗的都来试试啊!”
他使劲摇着那钱袋,那哗啦啦的响声令人心醉神迷,为了证明他们真的有钱,他还特意从里头拿出一颗碎银子,卖弄地在嘴里咬来咬去。他的同伴则喊道:“家狗野狗都行!咬死人不用赔!大家伙都看着啊,咱说到做到,绝不赖账!”
“我去捉条野狗来。”有人兴奋地离开了,不多时,他就提着一条短尾巴狗回来了。有人嘲笑他:“老周,你这狗也太小了吧?”
“玩玩么!”那人满不在乎丢给商人一个铜子儿,商人立即打开笼子大门,那狼孩猛地扑出来,却被铁链死死拽住了,他怒吼着,咆哮着,那疯狂的架势吓了人们一跳。商人却不以为意,他从容地对那男人说:“兄弟,把狗丢进去吧。”
汉子却有些犹豫了。狼孩刚刚凶悍的表现令他有些后悔,他不该随便捡这样一条小狗的。他正踌躇间,先前嘲笑他的那人又开口了。
“老周,我就说你这狗不行。”那人盯着狼孩,半开玩笑地问商人,“真什么狗都行?”
“什么狗都行!”
“咬死了不赔?”
“不赔!”
“好!”男人似乎下定了决心,离开了。有人议论道:“四叔要干啥?”
“肯定是牵狗去了。谁不知道他是个爱斗犬的?”
“那他牵哪条狗啊?他家狗可多。”
“谁知道?反正这两人是输定喽!人能咬死狗?嘿!谁信!”
不多时,那叫四叔的牵来了一条缺了耳朵的棕毛大狗来。他亮出一摞铜板,豪气地说:“押五十钱。”
“好嘞!”商人笑眯眯望着那狗,赞叹道,“真是条好狗啊!”
“丑话说在前头。”四叔提醒道,“把这小孩咬死了我可不管,是你俩硬吹牛的。”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问:“四叔,你来真的啊?这,这咬死不太好吧?”
“有钱我为什么不赚?再说这狗都九岁了,老得不行了,我可没欺负人。”四叔将狗交给商人,说,“这可是公平买卖。”
“公平!公平!”商人又打开笼子,这次狼孩没再扑上来了,他警惕地盯着那狗,戒备地缩在笼子一角。四叔将狗赶进笼子,吹了声口哨,叫道:“棕熊,上!”
这口哨是斗犬的命令。棕毛狗低吼两声,猛地扑了上去,说时迟,那时快,狼孩一个滚身躲了过去,狗一下撞到木笼上,撞懵了,就在它晕乎的瞬间,狼孩跳到了狗背上,两手死死抠住了它的眼睛!无论那狗如何翻滚,嚎叫,扑腾,狼孩就是不松手。
众人惊骇地望着这一幕,两位商人则气定神闲,显然,他们对这样的景象早就见怪不怪了。
那狗哀叫着。四叔急得跳脚,大叫:“跑啊!把他甩下来啊!蠢货!”
狼孩就像一根钉子一样钉在了狗背上,他恶狠狠瞪着那狗,十指深深挖进狗眼,竟活生生把那两颗眼珠子抠了出来!众人又是一阵惊叫,又见他一头扎进狗脖子里,咬下了一大块带毛的血淋淋的肉!四叔看得心痛,直拍笼子,连声叫道:“不打了不打了!我的狗要死了!”
第243章 狼孩(二)
商人笑问:“老兄可是要认输?”
“认输!认输!”
商人伸手:“那先交钱, 五百个铜子儿。”
“我没带钱!”四叔急得跺脚,四处喊,“谁带钱了?谁带钱了?先借我, 我回去就还!妈的, 这是好狗!”
这在这时, 人群中又爆发出一阵尖叫!四叔一扭头, 只见那狼孩抓着狗脖子,疯狂地撕咬着,狗血狗肉一把把落下, 跟下雨似的。四叔惨叫一声,扑到笼子边, 撕心裂肺地喊道:“我的狗!!!”
傍晚, 那马车又出发了, 那木笼子又被罩得严严实实,可那浓烈的血腥味,却挥之不去。两个商人坐在马车前, 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今儿只赚了五百钱,真晦气!要我说还是得去城里,这些小村子的人忒没见识, 杀条狗就把他们吓住了。”
“老弟, 你可不要心太急, 五百钱已经够多了。想想这小子才多大?十二三?十三?十四?咱们还有得赚呢!”
“那是。要不是这家伙, 咱俩就得喝西北风了。”那人冲笼子骂道,“叫你聪明!敢偷我们吃食?给一剂蒙汗药麻翻了吧!不过,大哥, 这小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他脖子上那串东西,可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这俩人是药商, 路上资财耗尽,就在野外一座破庙里歇息。不曾想晚上,他俩的干粮药材全丢了。两人找遍四周,最后在林子里发现了个赤身裸体的少年。少年手里抓着空空的干粮袋子,躺在地上呼呼大睡。二人走近一看,才发现这小子连蒙汗药都吃了。
那时,狼孩的传闻早就传开了。二人便起了疑心,就把少年先捆了起来,却不想,这一动手竟让他们发现一个意外之喜——这狼孩的脖子上居然挂着一长串碧玺!这宝贝给藏在他那野草似的乱发里,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两人喜出望外,赶紧摘下那串碧玺来,这时,哪怕这少年不是狼孩,他们也会想个办法把他变成狼孩。
幸运的是,他就是那狼孩。这两人本想把他交到官府,可转念一想,这小子又何尝不是一条赚钱的路子?想想吧,狼孩!可这不是什么常见的事物,什么东西一旦稀奇,就会价值倍增。
于是,这两人牵着狼孩一路吆喝。他们故意打他,骂他,激怒他,引他做出种种怪相,以博得路人的目光。靠这狼孩他们赚来了木笼,赚来了马车,赚来了盘缠。他们决心抓住这棵发财树,带他跑遍整个连国。
话说回来,那年长的商人听了那年轻商人的顾虑,不禁嗤笑一声。他满不在乎地说:“能出什么事!这小子不会说不会写,一头乱发遮得亲娘都认不出,那条碧玺又被咱们收进了怀里,就算他出身不凡又如何?谁能找到他!”
他哈哈大笑几声,催马向前。笼子里,狼孩蜷缩成一团,双手弯折,紧靠在下颌处。盘结的、凝结着污血与尘土的乱发间,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大大地睁着。那双眼睛里没有往昔熟悉的枫林,没有天上璀璨的星辰,也没有同伴温柔的脸庞,那双眼睛有的只有黑暗,无尽的黑暗。
马车骨碌碌驶过山岭,驶过平原,驶过土路,驶过街道。转眼间,一年过去了。这一年间,狼孩长高了些,长壮了些,身上的伤疤也多了些。他已经渐渐熟悉这样的日常:被棍棒敲醒,同野兽厮杀,吞食着泼到笼中的残羹剩饭,日复一日地作着表演。
这半年来,他看到的都是和他一样的生灵。他们都有光滑的皮肤,长长的四肢,短短的嘴巴,可他从未觉得这些两脚兽是他的同类。他是狼,他只能是狼。
那两个商人在狼孩身上赚够了银子,便谋划起置地买妻的乐事。他们已厌倦了漂泊,想安定下来了。既然他们有了钱,他们便决定去连国最繁华的地方——娄京。在那里,他们既能享受奢侈安逸的生活,又能继续用狼孩赚钱。人与兽惊心动魄的厮杀,是贵族百看不厌的戏码。
狼孩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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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盘算一无所知,对他而言,去哪里都是一样的。他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在娄京再次迎来转折,那或许是场机缘,也或许是场噩梦。
正如两位商人所料,狼孩很快就在娄京打出了名气。他矫健的身手,勇猛的身姿和野蛮的形象大大满足了那些达官贵人的好奇心。很快,请狼孩“表演”便成为娄京名门贵族之间的一桩盛事。
看官的身份如此不同凡响,狼孩所对决的对象也不能再是野狗之类微不足道的东西。他对手换成了毒蛇、豹子、老虎等猛兽,甚至还有从外域弄来的闻所未闻的异兽。
他也不再仅仅靠双手双腿和这些猛兽搏斗,那些达官贵人给他刀剑斧子等一切他们想看他使用的武器,如果狼孩不会用,他们就会事先派人过去“教”他。说是“教”,其实不过是在狼孩面前耍弄一遍,反正这个野兽般的少年悟性极高,任何武器只要在他面前用过他就不会忘记。
贵人们不再看得惯狼孩乱糟糟的头发和粗陋的衣着,这邋遢潦倒的形象与他们奢华的宴会和高雅的品味实在不相称,他们要求两位商人把狼孩打扮得得体一些。
贵人一发话,商人们就立刻行动。他们首先剪掉了狼孩那头又长又乱的头发。原本,他们想把它梳理一下,可要把那些血块、泥巴、草屑、小石子还有成群结队的虱子从那头终年不洗的长发里挑干净简直是痴人说梦,于是他们干脆剪掉了它。
他们又把狼孩泡进水里,拿刷子结结实实把他浑身上下搓了一顿。最后,他们给他换了一套干净衣服。这一切都在蒙汗药的帮助下完成,不给他喂下这种药,他们是不敢近他身的。
改头换面的狼孩焕然一新,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谁也没有想到藏在那头乱发下的竟是那样俊美的一张脸。他眉宇疏朗,眼眸深邃,好似山间的幽潭。他不像常人有诸多表情,善于做出讨好的微笑,因此别具野性的魅力。他站在那你就知道这不是在繁华市井中长出的孩子,他属于森林与长风、流云与晚霞。
狼孩因此有了新的用途。除了与野兽搏斗供人取乐外,他本人也成了一种昂贵的装饰品,已经有不少人暗中来打听狼孩的价钱,但那些饱尝甜头的商人打死也不松嘴。他们决心把狼孩一辈子握在手里。
可有一点他们忘记了,那就是他们二人虽然有钱,却没有权,也没有势。他们虽然坐拥着一座宝库,却没有足够锋利的爪牙来守护它。当少府家的管事来到他们家门前时,他们只能把狼孩交出去。
是的,交出去,没要一两银子。那位管事“善意”地提醒他们,他们在娄京干的事是“游务”,这事已经严重败坏了娄京的风气,他们得纳一笔钱,否则就得进大牢了。那笔钱的数目,不用说,自是高昂得可怕,而要是不把狼孩交出去,他们每赚一次钱都得纳那样一笔巨款,那简直是入不敷出了。
狼孩便被送到了少府家。在那里他有了一座单独的花园,花园四周都建有高台游廊,少府常常率人在上面饮酒作乐,让仆人把野兽放进园中与狼孩厮杀助兴。
少府的目光比那两个商人长远得多。他精心装饰着这头披着人皮的野兽,他给他戴上黄金的镣铐,系上镶满宝石的蹀躞,穿上硕大的耳环,如此他成了少府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成了他夸耀自己的噱头,也成了他阿谀上流的工具。
有一天,少府请来了一位无比尊贵的客人来观看他的收藏,那便是连国的太子。
为了招待这位贵客,少府爽快地放出了家里那头珍藏已久的白狮,那白狮与狼孩一样拥有独享一个院子的尊荣。这一人一兽的搏斗极为激烈,太子看得津津有味,叫好不断,这时,他身边一个戴黄绢帽,穿着白袍的男子低声怂恿,让他把这狼孩收入囊中。
那男人少府略微听说过,他好像是太子新收的谋士,最近正得殿下宠信,然而这男子有名无姓,出身卑贱,注定爬不了多高。少府轻蔑地瞥了那男子一眼,便将目光再度转回太子身上。他看出太子对这狼孩颇感兴趣,势在必得,心中便赶快挑拣起自己想要的东西。终于,太子开口了:“这狼孩,其价几何?”
“这狼孩是我甚为珍爱之物。”少府搓着手,满脸贼笑,“您看到了,这是绝无仅有的东西,价值连城呢。”
那黄帽男同太子耳语了几句。太子便笑道:“少府好大的口气!不知道平埠的县侯能不能满足你这胃口?”
少府双眼一亮。平埠——那可是一块沃土啊!这时,太子又漫不经心地说:“少府的胃口要是太大,小心吃不下。”
少府闻言,见好就收,爽快道:“殿下慷慨!吃多嚼不烂的道理,鄙人自然懂得。既然殿下诚心想要,小人哪敢夺人所爱?这狼孩,您便拿去吧!”
第244章 狼孩(三)
狼孩又换了新主人。在太子府, 他又被开发出了新的用途。他的职责不再是和野兽厮杀或者摆在园子里让人观赏,而是——杀人。
这件事源自那黄帽子的异想天开。他向太子进言,说猛兽困于笼中, 岂可为大用?要是殿下信任他, 他愿意替殿下训兽, 给殿下铸一把利剑。
太子欣然应允。他信任这个叫律的谋士到了一种近乎盲从的地步, 这个男人也的确有让人信服的本领,自从他辅佐太子以来,太子身边党羽渐重, 威势日增,最妙的是, 这些丝毫未曾引起大王的怀疑。
律以完全不同的方式管教狼孩。他让他住在屋子里, 教他识字说话, 授他礼义廉耻,他对狼孩极有耐心,从不发火。他妄图把狼孩变成一个人, 但狼孩对他并未产生什么好感。在他眼中,这个黄帽子的怪人依旧是他的敌人,他跟那些两脚兽仍是一拨人。
他对律的戒心维持了很久, 直到他突然拿出那串早已被两个商人偷去的碧玺。
当律把那串碧玺放到狼孩面前时, 他在狼孩心中和那些两脚兽之间忽然有了不同。诚然, 他并没有立刻放下戒心, 可是他对律的敌意却在渐渐消退。当律特地带狼孩回到枫霞岭,安葬了他那些狼兄狼弟狼姐狼妹和他的狼母亲后,他在狼孩心中的形象再次大变。狼孩在他眼中看到对那些狼的悲伤和怜悯, 于是,他开始觉得律和那些两脚兽并不一样。
他谨慎地观察着律, 考量着律带给他的一切。终于,两个月后,狼孩认可了律,叫出了他的名字。
“律。”他说,声音僵硬,腔调古怪,因为他之前从未开口说过话。
那时律脸上惊喜的表情,狼孩毕生难忘。当天,律就告知了太子这个喜讯,而太子早已遗忘了狼孩的存在。他拥有的新奇事物是那么多,狼孩在其中不过是沧海一粟,初看时觉得新鲜,可转眼也就忘了。
太子花了好长时间才想起狼孩是谁,他不快地问:“会说人话又有何用?他本来就是人。”
律从容答道:“殿下,臣不是说要为您铸一把利剑吗?如今剑已铸成,您可以用了。”
从这天开始,狼孩成了太子的一把暗剑。在律的命令下他杀了许多人,他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也不关心他们是谁,他杀掉他们就像喝水吃饭一般简单,不需要任何思考。对他而言,那些人和一只兔子没有什么区别。
他甚至乐于接受这样的任务,因为每当他暗杀成功后他都能获准去娄京城外的山里撒上几个时辰的欢。当然,那座山是太子的山,山的周围,也到处是巡逻的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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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他所拥有的自由,不过是囚笼中的舞蹈。可他想不到这些,他只知道,在律的“帮助”下,他甚至可以出去玩了。
当狼孩在山里撒欢时,朝堂中的气氛日益紧张。大臣们对太子议论纷纷,心怀忧虑,太子的弟弟们也人人自危,屡有异动。终于,丞相试图向老国王告发太子的恶行。一天夜里他乘着马车悄悄进宫,可他却死在了半路上。
这场暗杀惊动了老国王。大臣们悲痛不已,纷纷向他告发太子,老国王震怒,下令将太子抓来。太子的确来了,带着三千甲兵。这又是律的手笔。这些年他培养出的不仅仅是狼孩,还有许多像狼孩一样的人。
太子将老国王从王座上逼了下来。律在这场宫变中功不可没,太子感念他的忠诚和智谋,给了他超拔的赏赐。律被赐吴姓,封三郡,还位列丞相。
这一年,狼孩十七岁。他身形健壮,足有八尺五寸高,常人都须仰视,亦感惧怕。太子即位后,他成了御前护卫。当他面无表情地立在朝堂上时,人们觉得自己宛如站在一把随时会落下的铡刀下。他凶名远扬,人人畏惧,但他却连一个名字都没有。人们私底下提到他时,都会忌惮地说:“那匹狼。”
狼孩仍在杀人。杀对太子有异见的大臣,杀被告发谋反的王子,杀那些“妄议”朝廷的市井小民。他杀王室,杀贵族,杀平民,杀所有吴相让他杀的人,他脚下尸骨成山,血流成河,狼孩之名,可止娄京小儿夜哭。
当他杀掉了所有可能威胁新王地位的人后,他终于失掉了作用。太子随便找了个由头把他关进大牢,打算杀掉他平息民怨。狼孩愤怒不已,然而,律挽救了他。律告诉他,娄京民怨沸腾,他在这已没有容身之处,然而,在另一个地方,他将获得成为英雄的机会。
那个地方,就是战场。
在狼孩被抓进大牢不久后,战争就爆发了。仙鹤国以连国侵占边境为由悍然出击。连国措不及防,不到十天就丢掉了五座城池。仙鹤的军队宛如洪水般势不可挡,汹涌波涛直指娄京。
连王慌忙派将出征,但他们在仙鹤精锐的部队前不堪一击。仙鹤的士兵个个训练有素,仙鹤的将领个个久经沙场,他们还有威力惊人的投石机,不到一个月仙鹤人就打到了距娄京只有一百里的燕难关。
娄京危在旦夕之时,吴相请命出征。他请求连王释放狼孩,连王这才想起自己还有这样一位大将。
狼孩就这样来到了战场上。在这里,他经历的事情和之前完全不一样。
从前他杀那些人很容易,很快,就像以前在山上咬死一只兔子或砸死一条蛇,但现在敌人源源不断地涌来,永远也没有尽头。
战争把狼孩和那些两脚兽们变成了同类,在仙鹤人眼中他们都是要被屠戮的对象。狼孩原本对除了律之外的人都没有好感,但现在他发现原来和仙鹤人相比,连国人可以可爱得多。在战争中他的强大不再被畏惧,他的凶暴反受到推崇。从十夫长到百夫长到千夫长,他一步步成为了那些士兵信赖的对象。
狼孩本人也察觉到了某些微小的变化。头一次他从别人面前经过时他们用敬仰的眼神望着他,头一次他受伤后有人主动送来了草药,头一次他吃饭时别人给他留下了好肉。他受到了尊敬。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受。在日复一日的战斗中狼孩慢慢感到自己和这些两脚兽逐步混同。有时候他在他们中间,会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狼群中。而这些士兵每天都在死去,这让他感到狂怒不已。他迫切地想报复这些可恶的仙鹤人,但燕难关却失守了。他们即将撤退。
狼孩不愿撤退,他自请殿后,去阻击仙鹤人,吴相同意了。
人们以为他会死,但他获得了胜利。狼的经验派上了用场,他率人穿过荒山野岭,突然出现在仙鹤人身后,仙鹤人措不及防,被他打得落花流水。从此,狼孩成了仙鹤人的噩梦,同时,他也成了连国的英雄。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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