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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3. 番外:归故里(一) 。(第2页/共2页)

p;   其实以前我并不太喜欢这样的热情,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专注于自己眼前的世界,那些外来的声音在我听来甚至显得有些吵闹。每次妈妈和路过小摊贩突然聊起来的时候,在一边的我都只会觉得又尴尬又无聊,只想快点逃回家里,忙活自己手里的事。

    但其实这样热闹的世界好像也挺好。

    长长的马路两边排列着老旧的居民楼,楼的边上挂着数字的编号,有两栋楼中间门有一座小小的花坛,有些小孩子在那附近嬉闹。

    我小时候也时常在那里玩儿。小区里同龄的孩子其实似乎并不太少,但是我总是加不进他们的游戏当中,所以总是一个人在花坛边上转圈圈,有的时候会在那附近鼓捣自己的发明创造,有时候会观察花草,偶尔看蚂蚁搬家也能看上一整个下午。

    一个小孩子踩着滑板车,因为刹车不及时,撞到花坛边摔倒了,小家伙东张西望了好半天,在对上我的视线时,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隔空目睹这一切的我和景光交换了一个眼神,我说:这位外国的警察官先生,我们好像被隔空碰瓷了诶。

    我俩都不是看到小孩子在路边哭会不管的性格,所以即使是被碰瓷,也还是去检查了那个孩子的伤口。反正花园边上有监控,倒不至于真的因为一点好心被赖上。

    小朋友的皮肤总是娇嫩些,刚那一下撞得不轻,膝盖上青了一片,手肘也有点破皮,我帮他处理好了伤口,又贴了随身的创可贴。

    他抽抽搭搭地说谢谢姐姐,姐姐真是人美心善。

    我拍拍小家伙的头,跟他说以后注意一点,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以后还是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啦,这次我们不是坏人,但可不保证每次都能碰到好人的。男孩子,一个人在外面玩可要保护好自己才行,不然爸爸妈妈是要担心的。”

    我没想到,十分钟之后我就又在楼道里见到了这个小男孩,我才知道,他原来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孩。

    我对那家的印象还停留在很多年前那场热闹的婚礼,后来我在高中住校,回来的次数就很有限了,再后来我干脆就没回来过,没想到这家的孩子也已经这么大了。

    隔壁的大姐姐也多了很多为人母的成熟风韵,见到我的时候,她露出了怀念的表情:“真是很多年都没见了。我们刚搬来的时候你才那么一点大——我还记得那个时候你在门口贴春联,那个时候你好像是上小学还是初中,看着还是个孩子呢。”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顿住了,大约是并不知道是不是该把我拉进回忆当中。

    啊,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也记得,那年我好像才十岁,还是一颗小小的豆芽菜,爸爸说要在门口贴春联,我难得任性地说想和他一起,就搬了凳子出来,摇摇晃晃地站上去,然后我兴奋地转过头,对那个还很年轻的男人说:“这样我就比爸爸高啦。”

    我记得他当时笑了,笑着把已经很重了的我抱起来举过头顶,让我骑在他的肩上,把对联的横批贴在正中。

    他平时总是个忙碌又严肃的学者,而我是唯一个能骑在他脖子上的人。

    我们家贴对联的浆糊都是他自己调的,粘性很好。

    即使过了几年,甚至都还有些残红的斑驳痕迹在。之前回来的那趟我完全没有心思清理,请的家政看来也没理会这部分。

    我忽然有些突发奇想地想要在这里换上新的春联——即使时令完全不对。

    于是我问邻家的姐姐,去年的春联还有没有剩,她愣了愣,然后含笑说有,不过是保险公司送的那种赠品。她问我会在这里待多久,她得回去找找,找到了再给我送过来。

    我说我今天先回来打扫一下,屋里太久没住人了,得放放空气,所以我们今晚会在酒店将就一晚,看情况,也许过两天就会搬回来暂住一段时间门。

    她笑着说好。

    屋里的空气有点沉闷,即使有防尘罩,也约了家政定期来打扫,长期没有人居住的空间门也难免森冷。

    这是栋三室一厅,完全是九十年代的装潢风格,虽然是老房子,但这些年随着房价和地价的上升,它的身价也已经变得相当不凡了。

    亲戚曾经问过我有没有把这栋房子卖掉的打算,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毕竟这里承载了我的很多回忆,我的一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而且,这里是爸爸妈妈存在过的地方。果然还是想要稍微留下一点念想。

    “不过想想,我以后大概会长期在东京定居吧,这样的话,这么大的房子在这边就闲置了。”

    一边检查着水电表,我一边跟诸伏景光说。

    “如果林林愿意的话,也可以时常回来看看吧?”他说。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林林很喜欢的家乡。”

    是啊,我其实还是很喜欢这个地方的。

    厨房里的灶台和锅碗瓢盆是我最开始练习做菜的地方,这里留着我很多黑历史。书房里的书架分成三份,一份是爸爸的专业书,一份是妈妈喜欢的小说和杂志,还有一块是我的——那部分空了不少,那是原本用来放柯南漫画的地方。

    我从书架里抽出一本纸页有些泛黄的围城,翻开书封,空白页的右下角用漂亮的花体字签着一个名字,我告诉诸伏景光,这是我小时候用得奖的奖金买回来的书,本来想着要跟妈妈炫耀,说可以借给她看,结果她以为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就很骄傲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个时候我委屈极了,又不敢和妈妈说,生怕她会失望伤心。后来等我过生日的时候,她又送了我一本《我们仨》。

    文学类的书我读得其实不算多,那本书我也一直都没有认真读完过。现在时过境迁,这本书的意义也变得完全不同了。

    书架下面的抽屉里有几大本影集。我小的时候,数码技术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所以我们会用胶片相机记录下珍贵的场景,然后冲印出来,收藏在影集里。

    最上面的一本是我初中的时候拍的,照片里的我留着乱蓬蓬的短发,那是我初三那年,为了中考,所以特意把头发剪短,想着这样就可以节省出打理头发的时间门,结果剪掉之后才发现,天然卷配上短发简直就是灾难——于是那段时间门我的头发永远是乱蓬蓬的,像是顶着一头鸟窝。

    我红着脸不想让自己的恋人看我那个时候狼狈的样子,他却笑着说:“这不是挺可爱的吗?”

    所以不许笑啦!可恶!

    时光再往前倒,就是参加各种活动的我和我的作品,还有奖杯和奖状。再往前,是我上初中时军训的照片,我参加运动会的照片,还有些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时的照片。在学校里拍的集体照里,我总是只在角落里出没,但在翻看这些的时候,诸伏景光总能一眼就认出我,不管我当时的表情有多扭曲多奇怪。

    ……嗯,因为我当时的表情管理着实不太好,所以集体照里真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丑照。

    再之前是戴着红领巾的小学时代,再往前是幼儿园,还有刚刚学会走路的,刚刚学会翻身的,刚刚睁开眼睛时的照片,照片里的爸爸和妈妈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那是我最开始的时光。

    连我自己都快忘了,我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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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呀。

    那些被我埋藏在记忆深处的、似乎总是平淡无奇的过往里,其实也还是有很多很好的回忆吧。而这些美好都在此刻被唤醒,然后一点点地在我们中间门回放。

    偶尔回来一下,其实也是很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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