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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节(第1页/共2页)

    这也跟警方的判断差不多,警方认定凶手在郊区,但苏墨觉得,也有可能在农村。

    第四,凶手不是本地人,这一点,警方没有做出判断。

    但苏墨很确定,因为食人恶魔,绝不是天生的,肯定跟以往的经历有关,并且这个经历还很特殊。

    要是本地人,这个案子闹得那么大,本地认识凶手的人,肯定有怀疑的,就会举报,那凶手早被抓了,所以,一定是外地人。

    能分析出的结论,就这么多了,随机杀人的案子本就不好破,加上还是流窜型,还是十年前,警方破不了,合理。

    受害者,都是在各地的偏僻处,被凶手弄晕带走,从此就人间蒸发。除了偶然得到的几具骸骨跟几块儿煮熟的人肉。

    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尸体更加没有,警方怎么查?

    苏墨也只能一步步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闲逛。

    对,就是闲逛,把整个临安市,除了城中心一环外,其余地方,都给看一遍。

    他的目的,就是选出凶手可能居住的区域,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行动。

    第三十四章:追踪

    苏墨没有带什么行李,就是一个行李箱,里面除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外,就只有一个被特殊材质包裹的电击器了。

    为了应付安检,弄点特殊材质包裹一下,这个基本技能,不值一提。

    所以,他没有先去酒店,而是直接上了一辆出租车,开始了全城闲逛。

    司机听到苏墨的要求后,乐坏了,这可是大单子啊,今天都不需要接其他单了,就这一个就够了,于是很热情,开始当起了导游。

    司机是个本地人,对临安市了如指掌,说的很详细。

    “这里是临安最大的商业区,里面什么都有卖的,就是价格有点贵,,,”

    “这里是临安最高级的小区,差不多十万一平,住在里面的不是富人就是高官,,,,”

    “这里是临安市西边的郊区,这里之前本来是农村,几年前城区改造,才把,,,”

    “这里是临安最大的垃圾处理站,每天堆在这里的垃圾,,,,”

    一直到晚上七点,苏墨才下了出租车,找了一家酒店住下,并且约好了那个司机,明天继续,司机当然高兴。

    第二天,一大早,司机就开车来了酒店,然后又是继续逛没去的地方。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四天,一直到这天的下午四点左右,他们到了最后一个地方,北边的郊区。

    “这里是郊区,但其实就是农村,由于离城区不远,说是郊区而已。这里的人,有些在城里上班,有些还在种地呢。。。”

    回到酒店,苏墨坐在椅子上思考:“目前来看,凶手在二环内可以排除,根本无法具备作案机会。

    有可能的,就是四个方向的郊区以及城中村,还有东边那片棚户区。

    但东、西、南郊区的人口太过密集,虽然有可能,但如果是我,我不会住在那里,太过冒险。

    城中村的话,也是一个道理,周围人太多了,并且夜市太热闹,不利于凶手晚上处理尸体,也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那么,凶手最有可能住的地方,应该就是棚户区与北边的郊区了。

    嗯,应该是这样,除非凶手脑子有问题,否则就多半会选择住在这两个地方。或者说,他原本来临安的时候,正好就住在这两个地方之一”

    大概确认了凶手的住址后,他就倒床睡觉了,他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找出这个凶手,除了需要理智的分析推理外,还需要运气。

    否则,凶手离开了临安,又或者是已经死了,那么,他当然就找不到了。

    这种可能性是有的,毕竟凶手已经有8年没有作案了,难说的很,不过无所谓,苏墨又不是警察,他试试,能找到最好,没找到也没事儿。

    第二天,苏墨也起得早,然后,他就出门朝着棚户区而去。

    临安市的棚户区,并不是全部都是瓦房或者是小平房,毕竟发展了这么久,还是变化不小。

    这里如今,有很多三层小楼,当然,小平房与瓦房还是主流。

    住在这里的人,大概有两类,一类是中老年人,从小住在这里,舍不得离开,就算后代有出息,也不愿离开住了几十年的家。

    第二类是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以民工为主,这里租金便宜,物价不也高。

    苏墨到来这里后,他就等着,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就看到一辆粪车慢慢开出,车上是一位四十来岁的男人,穿着小马甲,粪工专用。

    苏墨今天的任务,就是跟踪这位掏粪工了。

    现在早上六点不到,男人开着车先去了第一户人家,然后在那里的化粪池里忙活了好一会儿,苏墨当然没进去,这个不用看。

    然后,这位掏粪工将粪装进车后,继续赶往第二家,就这样,一家一家、一户一户,从上午六点,忙到下午四点。

    中间就看到男人吃了一碗杂酱面,还吃的很快,看来很赶时间。

    下午四点后,男人将粪车开到了处理站,又在那里忙活了两三个小时。最后,男人到了晚上七点多,才开着粪车回了家。

    苏墨跟了一天下来,基本排除了凶手是掏粪工的可能性。

    这份工作很消耗体力,再好的身体,这么忙下来,也没有力气杀人了,更别说分尸,煮肉吃。

    而且,这份工作,期间几乎没有空闲时间,没有什么机会去寻找合适的目标,哪怕是随机杀人,也要选择的,总不能是个人就可以下手的。

    接下里一天,他又观察了环卫工,这个职业也被他排除了。因为,这里的环卫工根本没有车,那就没办法把人带走了。

    第三天,他观察了运货司机一天,也被排除在外。

    这个行业的人,交际比较广,也比较忙,认识的人多,需要交际的人多,不符合凶手的作案条件。

    第四天,他观察了收垃圾的一天,他发现,这个行业的人,就很合适。

    每天事情可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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