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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二十四章:齐狗!过来受死!(第2页/共2页)

开晨雾而来,马上骑士玄甲覆身,腰悬横刀,肩披猩红斗篷,斗篷一角被疾风掀得猎猎翻飞,宛如一道撕裂寒空的赤焰。

    赵川来了。

    他并未停马,径直驰至村口槐树下,勒缰收势,战马人立而起,长嘶一声,前蹄重重踏地,溅起数点泥星。赵川跃身下马,抖落斗篷上霜粒,大步上前,目光扫过新人,最终落在李逸脸上,嘴角绷紧,眼神却极复杂——有审视,有试探,亦有一丝极淡、极难察觉的释然。

    “听说你成亲,”他声音低沉,略带沙哑,“本该备厚礼。可县衙库房刚盘完账,只剩两坛陈年竹叶青,还有……半匹未染的素绢。”他抬手一招,身后两名亲兵立刻捧上木匣与卷轴,“酒给你留着,等你办满月酒时再喝。这素绢,是我夫人亲手织的,她说,孙姑娘身子弱,冬日里裹在颈间,比狐裘还暖。”

    孙倩柔微微一怔,眼圈倏地泛红,却强忍着未落泪,只福了一福,声音轻却稳:“谢赵大人厚爱。”

    赵川颔首,转向李逸,压低声音:“州牧府昨夜飞骑传令,命我十日内率二百县兵,随同新调来的三百郡兵,赴大荒村‘查勘民情、抚恤灾户’。”

    李逸神色不动,只伸手接过素绢,指尖拂过细密经纬,淡淡道:“查勘好,抚恤好。只是村里秋收刚毕,粮仓堆得冒尖,若大人要查,得带够麻袋;若要抚,也得多备些米面油盐——总不能让郡兵空着手来,又空着手回。”

    赵川喉结微动,忽然笑了,那笑极短,却卸下了几分凝滞的沉重:“李逸,你这话,倒比我当年在北疆跟将军讨军粮时还横。”

    “横?”李逸抬眼,目光如铁,“我只是不愿我的人,饿着肚子听官话。”

    两人对视片刻,寒风掠过树梢,卷起几片枯叶打着旋儿飞过他们之间。王金石适时咳嗽一声,提着酒壶凑上来,笑呵呵道:“哎哟,赵大人驾到,合该敬您一杯!今儿这酒,是用新收的玉米蒸的烧刀子,烈得很,可暖身,更能暖心!”

    赵川接过酒碗,仰头饮尽,喉结滚动,火辣辣的灼热直冲顶门。他抹了把嘴,忽然问:“李村正,若真打起来,你打算守多久?”

    李逸也端起一碗酒,未饮,只看着碗中澄澈酒液映出自己平静面容:“不守多久。只守到他们明白——大荒村的粮,是种出来的,不是抢来的;大荒村的人,是活下来的,不是跪着求活的。”

    赵川久久未言,末了,只将空碗往地上一顿,碎瓷迸裂之声清脆刺耳。他转身翻身上马,斗篷再次扬起,却未即刻离去,而是勒马驻足,回望村落——新砌的城墙轮廓已在晨光中初具规模,砖石接缝处灰浆未干,泛着湿润的青白;瞭望塔顶红旗猎猎,旗面一角绣着只展翅青鸟;炊烟自数十户人家烟囱里袅袅升腾,与山间薄雾交融,分不清是人间还是画境。

    “李逸。”他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却字字砸进风里,“若真有那一日……我会让郡兵停在十里坡,不进村,也不退。”

    李逸沉默片刻,终是举碗,遥遥一敬。

    赵川策马而去,身影渐小,终被山雾吞没。村中却无半分慌乱,婚宴照常开席。墨天琪指挥青鸟卫将一筐筐新蒸的玉米馒头、贴饼、窝头端上桌,又抬来十几口大瓮,瓮中盛着浓稠金黄的玉米糊粥,热气氤氲,甜香扑鼻。张贤带着几个衙役帮着分菜,李班头主动揽下筛酒的活计,忙得满头大汗却咧嘴直乐。

    酒过三巡,李逸起身,端着酒碗走到场中,环视众人:“今日成亲,非为热闹,实为立信。林平与倩柔结为夫妇,是信;诸位愿携家带口落户大荒,是信;赵大人肯说那句十里坡之诺,亦是信。这世上最硬的砖,不是青石,是人心;最牢的墙,不是夯土,是信义。”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王金石、墨天琪、于松、马九山、张小牛、甚至角落里正偷偷喂狼崽子的二郎,最后落回新人身上:“往后日子还长,饥荒会来,寒冬会来,刀兵也会来。可只要信还在,大荒村就塌不了。”

    话音落下,村西山坳突然传来一声闷响——轰!

    不是雷声,不是炮声,却比雷更沉,比炮更钝,仿佛大地深处有巨兽翻了个身。众人一愣,随即纷纷扭头望去。只见山坳烟尘缓缓升起,灰白如雾,却又在阳光下泛出奇异的淡青色泽。

    墨天琪霍然起身,眼中精光暴射:“成了!硝石提纯七成,硫磺升华九成,木炭焖烧三昼夜——黑火药第一炉,试爆成功!”

    李逸缓缓放下酒碗,碗底与青石地面相碰,发出一声极轻、却异常清晰的“嗒”。

    他望向山坳方向,唇边浮起一丝极淡的笑意,仿佛那声闷响不是炸开一团烟尘,而是劈开了某道厚重阴云,露出云层之上久违的、凛冽而真实的天光。

    远处,一只苍鹰正掠过山脊,双翼展开,遮住半个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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