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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50(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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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难平·终章(下)

    ◎“他说人血太脏了,好枪不应该沾染污秽。”◎

    李富德没想到吴三出事,第一个接受调查的会是自己。

    医院方面最终在吴三的吊瓶里发现了百草枯的主要成分,而吊瓶是李富德亲手换的,他成为了这瓶药水的直接接触人。

    “我当时在审讯,不想有人打扰,所以先帮忙换了吊瓶。”李富德叉着腰,脸憋的通红,他朝赵局长抻脖子、拍桌子,但对方不为所动。

    “你这是违规操作,你是名警察,不是个大夫。”赵局长指着李富德的胸口,“你是多少年的老同志了,这样的错误怎么能犯!”

    “我现在没功夫和你争执。”,李富德摆摆手,“郑直刚才给我打了电话说常中生那边有新的进展,局里要是有任何疑问可以查监控,我也能配合调查,但现在我得马上出任务。”

    “你不能去。”赵局长一把拦住了李富德,“常中生的案子和吴三多有牵连,你现在属于相关人员,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前你不能插手任何案子。”

    “赵自立,你他妈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李富德使劲推了一把赵局长的胳膊,“都什么时候了你来和我讲这个,我都说了现场有监控你可以去查!”

    “这是命令。”赵局长瞪着李富德的眼睛,“你的首要任务就是服从命令!”

    ·

    大部队赶到石门山下的时候雨已经有停的趋势。郑直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扩音器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这是他第一次独立指挥这么大的行动,没有李富德指导,没有徐望配合,只有他自己。

    黑压压的大山被雾气笼罩,泥土的气味被雨水泡发后在空气中乱窜。在一群树叶东倒西歪的声音里,昆虫和野猫此起彼伏的叫着。

    郑直的眼前是看不透的黑暗,身后是守卫万家灯火的千军万马。

    来石门山之前郑直先去了一趟常兴广告,前台的小姑娘说老板中午就出门了一直没回来,走的时候还在后院摘了一些花。

    郑直赶紧给天慈墓园管理处打了电话,负责人说常中生今天确实来过,说是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拜托他们照顾打扫,顺便给墓地续了十年的费用。

    十年?这是常中生给自己的期限吗?

    孙队长在车顶支了一盏射灯,灯光直直的打在半山腰的树上,雨滴穿过光源如同数不清的银针划破夜空。几个人围在临时搭建的桌子上看山形图,宋明明用计算软件规划最优部署方案。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常中生还有什么底牌,这是一场必须经历的冒险。

    “所有人员一定注意安全!有情况随时汇报,不要擅自行动!”郑直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桌面立马有了明显的倾斜,他咬紧了牙,喉结不安地上下滚动,他心里清楚,这是抓住常中生最好的机会,如果错过此人必定会再次“脱胎换骨”。

    正当大家准备分头上山寻找常中生时,郑直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一个加密的虚拟号码,但大家都知道,这通电话一定来自常中生。

    “晚上好,郑警官。”

    在电话接通的一瞬间,宋明明立刻开始搜索信号以锁定常中生的位置。

    “你现在下山,我可以算你自首。”

    “那郑警官可以说说我犯了什么罪吗?”常中生的声音依旧轻柔,像是一只随时会受惊的鸟,让人无法把他和变态这种词联系在一起,“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我今天约你就是因为这游戏太烂了,我想提前结束,但是你好像没有遵守游戏规则,郑警官,我只和你一个人谈。”

    郑直紧握着手机,他的语气变得为坚定:“你现在手里没有筹码。”

    “没有吗?”常中生语气里带着笑,“你要不问问你的同事搜索到多少信号点。”

    郑直回头看向宋明明面前的电脑,现在还只是搜索了一半就已经出现二十一个点位,他皱着眉头看向大山深处,“你什么意思。”

    “这就是我的筹码,一个点位就代表有一个人,现在给你两种选择。”常中生那头传来了女人的尖叫,“第一,你们上山找人,每过一分钟我就随机杀掉一个,山上总共有五十个人,如果你救下来一半我就乖乖和你回去。”

    “第二种呢?”

    “第二种是你自己上来,我见到你就会把他们都放了,前提是你没有耍赖皮。”

    郑直闭上了眼睛,他明白抓到常中生的重要性,但这和五十条性命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

    “真的很难选对吧。”常中生模仿起卡通人物的声音,“我给你十分钟时间,十分钟后我会给你打电话,如果到时候你没给我答案,那么这五十个人统统没命,我不差这五十条命,不知道郑警官差不差呢?”

    电话挂断后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雨一直没停,孙建树的衣服已经半湿,他抹了一把脸,一只手扶着后腰,静静地看着郑直。

    他身后的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郑直。

    郑直抬起头,说:“我去找他。”

    其实在问题抛出来的那一刻他就有了答案,常中生玩这一套就是为了让他单独上去,虽然不知道对方有什么目的,但就算是最坏的打算,用一条命换五十条命,值!

    孙建树向前一步,他好像想说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大家心里清楚这很有可能是有去无回的买卖,但没人敢出来点破这个事实。他们是警察,任务就是不带个人情感地做出更有利的选择。

    “我不同意。”宋明明从电脑前站了起来,一个大步跨到郑直身边,“我们不能这么草率就做选择。”

    郑直回头瞪她,第二选择更优是事实,他不愿意让宋明明背上袒护队友不顾大局的罪名。

    “我们现在知道所有信号点的位置,如果分小队上山救援未必不能达到要求。”宋明明的音量有些大,甚至是喊了出来,“虽然会有人因此丧命,但是今天把常中生放走就会有更多人被他折磨,我们前期调查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他这个人不为钱不为名,杀人就是他的一场游戏!”

    说完这些宋明明的情绪逐渐冷静下来,“我们不知道常中生准备了什么,如果让郑直独自上去不仅有可能让常中生逃脱,郑直的生命安全也没办法保证。”

    时间还剩下最后三分钟。

    “但是如果完不成呢?”郑直转头看着宋明明,然后闭上了眼睛,“如果完不成,不仅人质会死,常中生也会逃跑。如果我上去,下面做好布控,他未必能跑的了。”

    宋明明点点头,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时间还剩最后两分钟,“我和孙队长在下面部署。”

    郑直把手机掏出来,他想给李富德发个消息,可是又怕对方担心。他的手指在通讯录里上下划着,好像没有什么需要嘱咐的人,但是他真的很想找人说说话。

    就在他即将摁下电源键的一刹那,一条消息框弹了出来。

    ——勾陈一:郑哥注意安全。

    郑直本来不想回复,可是手指还是情不自禁的在键盘上打出“好的。”并发了过去。

    《黑猫警长》的铃声又想起来了,依旧是一个虚拟号码,郑直摁下了扬声器,常中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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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传了出来。

    “选好了吗?”

    “我上去见你。”

    “好,我在西南方向的山顶等你。”常中生把手机扯远,然后对着听筒大喊道,“别耍任何花招,在我的地盘你们做什么我都知道。”

    孙建树在检查郑直身上的装备,防弹衣、两把□□手枪,耳麦和隐藏式话筒。郑直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搞的那么紧张,他和我没怨没仇,估计找我上去多半是为了满足他操控警察的胜利感。”

    “你给李哥打电话了吗?”孙建树给他系腰带,其实已经反复拉扯四五遍了,但不知道怎么就是不放他走。

    “没有。”

    “那那个天天缠着你的小富二代呢?”

    “也没有。”郑直还是笑着,“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何必给人徒增烦恼。”

    “快呸呸呸!”孙建树抽了一下郑直的胳膊,“赶紧找块木头拍一拍,小孩子瞎讲话!”

    郑直推开孙建树的手,“我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你不要动摇我的思想昂。”

    孙建树没说话,也笑了笑,然后和郑直一起走到宋明明身边。宋明明早已经画好了地图,最多二十分钟郑直就能和常中生见面。

    “一定注意安全,上去之后先拖住他,我们先去解救人质。”宋明明把地图塞到郑直手里,然后使劲抱了他一下,“等你回来。”

    孙建树让人调整了射灯的位置,大家看着郑直沿着光走向黑暗。

    进山以后郑直把头顶的探照灯打开照亮前面的路,雨水让泥土更加湿滑,他不得不放慢脚步,扶着树一步一步前进。

    大约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在一群昆虫的叫声里听到了人呜咽的声音,他顺着声音探去发现了一个怀孕的妇女被铁链拴在一棵树上,浑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嘴里塞着一只口球,脖子上绑着一根项圈。

    看到郑直走过来,妇女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但还没等郑直挪到她身边,项圈就发出一阵电流,女人瞬间变成一条笔直的木棍歪倒在地上。

    “直接来找我。”森林里传来了常中生的声音,“尊重规则不是你们这些警察最喜欢做的事情吗?”

    郑直举起双手放在耳旁向常中生示意,然后接着按照宋明明为他规划的路线前行,看样子他已经走过三分之二了,距离见到常中生越来越近了。

    山顶上的风有些大,郑直从树林里钻出来,环视了下四周,发现右前方有一束冷光射出来,他一最快的速度奔向那里,毕竟现在人质的情况不容乐观,他加速的每一秒都是为人质争取生的机会。

    常中生身穿黑色风衣坐在皮沙发上,背后就是悬崖,他手里端着一杯酒,眯着眼睛观察郑直的一举一动。

    “我来了。”郑直站在距离常中生一米的地方,“放人吧。”

    常中生举起酒杯和空气撞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你好呀郑警官。”

    “曹燃,我希望你遵守规则。”郑直说出曹燃两个字时常中生的表情明显愣了一下,随机又恢复如常。

    “郑警官速度很快啊。”常中生没想到短短几天市局已经摸到曹燃这条线索了,他摆弄着手里的遥控器,“让你的同事上来救人吧,这次给你们十五分钟。”

    宋明明在山下随时监听郑直那边的情况,听到常中生说要放人,马上通知孙建树带着队伍出发。

    “别这么紧张啊,十五分钟你可以好好歇歇。”常中生拿起地上的酒瓶往酒杯里又倒了一些,暗红色的液体像血浆一般流淌在细长的容器中,“当然,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你知道惹怒我的代价,就算是要动手,也应该等到十五分钟以后。”

    郑直向前走了一步,他把头顶的探照灯取下来,汗水顺着头发往下淌,“我们能先谈谈吗?”

    “不着急,现在讲完了一会儿讲什么啊。”常中生翘起了二郎腿,“你们这些警察就是太着急了,那句老话怎么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郑直看了看表,距离规定时间还有还有十分钟,山下已经传来了窸窸窣窣的人声,营救已经开始了。

    “你可以问我三个问题,我肯定实话实说。”常中生站起来绕到椅子旁边,面对着水库。

    郑直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苗晶晶是不是你弄死的?”

    “不是。”常中生回过身来,“她本来是我为吴三准备的礼物,谁知道小兔子不听话自己跑了,我没想杀她,是她自己跳下去的。”

    “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是怎么知道我就是曹燃的?”常中生逐渐走向郑直,“礼尚往来郑警官。”

    “沈文兴是个很谨慎的人,不会和无关人员重叠行程。”

    “怪我,下辈子注意。”常中生笑了笑,把酒倒在地上,红色的液体顺着雨水和渗进土地里,“第二个问题。”

    “吴三是不是你杀的?”

    “是,但是他活该,我这辈子最讨厌人吃里扒外,他犯了两次我杀他不冤。”常中生把淋湿的刘海撸到后面,“李富德管的太多,他不在我的计划里,不过这样也好,不然你也不能单独来见我。”

    郑直攥紧了拳头,他憎恨常中生那副草芥人命的模样。

    “第三个问题。”常中生看了看手里的怀表,“还剩最后一分钟。”

    “‘贡’里面有没有市局的人参与。”郑直关闭了隐藏麦克风,因为他不确定山下有多少人在听,这种问题只要从嘴里说出来就是正式在队伍里开了一枪,他极有可能成为别人的靶子。

    “肯定有啊。”常中生突然大笑了起来,“郑警官怎么那么天真啊,你浪费了一个问题。”

    “人质解救完毕,人质解救完毕,所有人质全部安全撤离。”

    宋明明通过耳麦和郑直汇报情况,最后还加上了一句,“注意安全,特警一队现在就上山。”

    “你还有什么条件?”郑直摸了摸腰间的配枪,“现在和我下去,我还算你自首。”

    “郑警官,你到底是聪明还是傻啊?”常中生从兜里掏出一把手枪,然后用风衣的衣角擦了擦枪口,“你说我要是毙了你,李富德会不会难过到去死啊。”

    “你应该没有这个本事。”郑直把抢抽了出来,“你跑不了了。”

    常中生一边擦枪一边往悬崖边挪,风吹过他的后背,衣服发出哗哗的响声。突然他把枪口冲天开了一枪。

    巨大的响声惊扰了山里的鸟,孙建树听到声音先是蹲下,确认没有问题后极速前进。枪响或许意味着常中生已经动手了,他在对讲里不停地呼喊郑直的名字,但始终得不到回复。

    “这把枪是沈文兴给我的,我从来没用他杀过人。”常中生站在悬崖边上,脚下的石头都被他踢落了两颗,“他说人血太脏了,好枪不应该沾染污秽。”

    郑直把抢举起来,一步步逼近常中生,他现在不敢轻举妄动,如果开枪,哪怕是打中对方的膝盖,常中生也会因为惯性掉下去。

    雨停了,躲在云层后的月亮终于露了出来,月光像一盏舞台上的聚光灯照在常中生和郑直中间。

    孙建树蹲在郑直身后十米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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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观察着一切,他心里长舒一口气,郑直和常中生都还活着,这是目前最好的消息。

    忽然,他看见常中生给手里的枪上膛了,那只银色的手枪被举起来直指郑直的胸口。

    “郑警官,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不想做的事,没有我做不到的事。”

    说完常中生就扣动了扳机。

    在那一秒,郑直被本能反应支配开了枪,子弹直冲常中生的小腿。两声枪响之后对立面的两个人都倒下了,常中生直挺挺的从悬崖上掉了下去,消失在月色里。

    孙建树第一时间冲出来抱住郑直,一队的其他成员则跑到悬崖边查看。

    天太黑了,除了水流声,他们得不到任何信息。

    “快捕捞。”郑直躺在地上喘着粗气,他感觉肩膀被打穿了。孙建树一边扶着他一边在对讲里布置任务,他心里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常中生不可能活。

    郑直被抬下山的时候看见了勾陈一,那人站在宋明明旁边,月光照在他脸上只反射出两行眼泪。

    勾陈一随着担架一起上了救护车,他抓着郑直的手,除了哭做不出任何反应。

    医生还在检查郑直的伤口,万幸的是没有伤到别的地方,而且因为穿了特殊装备,伤势比预想中好很多。

    “没事啦。”郑直的拇指拂过勾陈一的脸蛋,“我答应了你会注意安全的。”

    ·

    在去往医院的路上郑直还是想着常中生的事情,他让勾陈一帮他给宋明明打个电话。

    “现场情况怎么样了。”

    宋明明沉默着,郑直只能听到那边嘈杂的争吵声。

    “喂?”

    “常中生消失了。”

    【作者有话说】

    《难平》这一卷可算是结束了,不知道大家的阅读体验感怎么样呢?

    还是希望大家多提意见,毕竟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肯定有很多不好的地方,需要你们的push才能进步哦~

    《难平》的番外字数还挺多的,是常中生的自传,和两位主角没什么关系。我就不避雷啦,反正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就退出来吧~周末会放出来哦~

    周日开新的一卷。

    爱你们~谢谢大家的支持!

    求评论(让我看看我滴亲亲宝贝们)

    42   《笑忘书》常中生小传

    ◎我爱他,于是我复制他。◎

    我知道火柴一点完你就要走掉,你将和温暖的火炉、烤鹅、辉煌的圣诞树一样消失不见。——《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第一次见到沈文兴是在石门山下的废品站内,那时我刚从“魔窟”逃出来,却没想到外面的世界和那里一样糟糕。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才到了这个地方——一个破旧废品站旁边的一个小山洞里,虽然臭不可闻但却能保暖。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我迫不及待的和半个在路边捡的馒头一起住了进去。

    当天晚上我就见到了沈文兴。

    他站在一群人的最前面,手里抓着一个男人的头,就像控制一颗皮球那样。他把对方的脸摁在一台正在运作的机器前,那台机器发出巨大的响声,两边的滚轮向内旋转,我之前见过类似的机器,在孤儿院的食堂里,那个肥腻的厨子会把一些连着骨头的臭肉放进去,挤出来的东西变成肉饼落到我们的碗里。

    被控制的男人的眼睛瞪得很大,他的嘴不断张合,血从嘴角淌出来,舌头不断吞吐着,鼻涕和眼泪布满了他的脸。

    我没有听到他发出任何声音。

    我躲在窗户外面,透过裂缝看着这一切,紧紧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巴。

    突然,那个男人拼命地蹬腿,沈文兴的脸上居然露出来一丝微笑,他把男人甩到地上,身后立马上来了两个黑衣人把男人架起来,强迫他跪着。沈文兴往墙边挪了挪,他的后背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听到打火机的声音,他应该是点燃了一支烟。

    我蹲在墙角不敢动,怕暴露也好奇。里面的人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鸟语,但是听起来语气很严肃,大约过了五分钟,我快要在墙根底下睡着了,一声尖利的痛喊穿进我的耳膜,那声音让我想起孤儿院的禁闭室,甚至更加恶劣。我害怕到捂起耳朵,企图封闭自己,但怒吼和惨叫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越来越密集。我闭上眼睛把自己缩成一个球,脚趾在那双破烂不堪的鞋里来回抓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手都感到麻木,眼皮因为用力闭紧也开始抽搐。声音好像消失了,我放松了一点,把眼睛睁开,看到了一双很漂亮的棕色皮鞋,鞋头上沾染了一点红色的痕迹。

    我抬头,发现沈文兴站就站在我身前,他像一头雄狮一样,眼神里写满了对猎物的渴望。接触他眼睛的一瞬间我忍不住发抖,感官都变得敏感起来,我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直觉告诉我应该跑,但是我的腿软的像面条,身体抖的像筛糠。

    他蹲下来,如同一团能把人吞噬的黑影一般压了过来,我又闭上眼,这是我常年面对恐惧的下意识行为,他把手放在我的头上,没有扣住也没有拎起来,就是平稳地、轻轻地放在上面。

    “小孩你叫什么?”

    沈文兴的声音从我的耳朵里流进来,我的身体定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话,我怕他也杀掉我。

    “我什么都没看见。”我疯狂地摇头,头发在他手心里来回扫,他没有做声,我喊的更凶了,直到身边出现第二个人。

    我听到那个人说应该杀了我。

    然后我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多日的舟车劳顿和惊吓已经让我筋疲力尽,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身上套着肥大的衬衣,料子滑滑的,四肢没什么力气,但是我感受到了久别的清爽。

    我坐了起来四下张望着,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月光透过薄纱淌进来,一直流到床边。我尽量轻地挪到床沿,发现地板上铺了地毯,我的脚踩在上面就像踩在棉花上,那一刻我以为我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说天堂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地方。

    “小孩,你醒了。”

    我看见一道光从房间的黑暗处漏出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我认得这个声音,我应该还没有死。

    他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闻到了一种苦丁茶和香火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直到很多年后,我还是清晰的记得这个味道的感觉,沉重、冷静、凄苦,就像沈文兴这个人一样。

    “你叫曹燃对吗?”

    他蹲下来,直视我的眼睛,月光在他的瞳孔里形成了一个光圈,看起来他很想从我这得到一个答案,但我什么都没回复他。

    “我叫沈文兴,你以后叫我文兴哥就行。”沈文兴把手放在我的小腿上,“饿了吗?医生说你已经好多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这次我点了点头,并且终于鼓足勇气,对着我的大腿喃喃地叫了一声:“文兴哥。”

    ·

    我在那栋别墅里住了六个月,沈文兴每天早出晚归,我好几次在窗台上看见他从车上下来,衣服上沾着红色不明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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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但是他来找我的时候身上总是那种重复的味道,和雪白的衬衫,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他,比如他和我相遇的那个夜晚被摁在机器旁的男人到底怎么样了,比如他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比如我每天能干什么……这些问题最终都被他那双眼睛堵了回去,我知道我不应该问,也不能问。

    后来有一天,沈文兴带回来一对中年男女,他们两个脸上都有点浮肿,衣着看上去也和这里格格不入。我坐在客厅里,摆弄着沈文兴前天给我带回来的变形金刚,他之前让保姆带着我看了那个电影,当然有时候他也会亲自陪我看。

    “燃燃,你过来。”沈文兴坐在皮质沙发上,右手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

    我走过去坐下,眼睛定在那位妇女的脸上,她长得很和善,头发干净利索的拢在后面,和旁边的男人站在一起脸上还有一丝少女的娇羞。

    “这位先生叫常世成,这位叫梅萍。”沈文兴揽住我的肩膀,“以后他们就是你名义上的父母。”

    父母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点陌生,以前也会有很多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但是我从来不在被收养的名单里——我对他们来说太大了,没人想承担养出白眼狼的风险。

    我并没有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感到高兴,很显然这对男女会带我离开这里,但我不想离开沈文兴,这几个月住下来,就算我是个傻子也能明白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过上少爷日子,眼前这两个人显然做不到。

    当然如果再加一个理由那就是我舍不得和沈文兴分开。我爱他,虽然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轻浮,可是这是事实。相信我,如果有一个人愿意无私的照顾你,在外做一头恶狼但回家就变成伯恩那,你也会爱上他,至少是想和他待在一起。

    “所以你也不要我了,是吗?”

    我的眼泪堆积在眼眶内,仿佛只要听到一个“是”字就能把整个客厅淹没,在这半年里我早已经摸索出用自己的方式抓住沈文兴的心。我真是坏透了,那个老巫婆说我妈是婊子,我是婊子的种,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是因为我前天让你回来陪我吃饭你生气了吗?”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能咬紧嘴唇,低着头,任凭一大滴眼泪砸在沙发的皮面上发出一点声响。

    我感受到他的手放在我的头顶,就我第一次面对他的那个夜晚一样,但是他没说话,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睛在注视我,那束光好像要把我的脑壳打穿。

    我晃了晃脑袋,企图甩开他的手。

    他把我带进了书房。

    这里是我的禁区,家里的阿姨不允许我靠近,但真正走进来才发现这里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这是家里最“简陋”的地方,只有一套普通的桌椅以及成排的柜子。

    沈文兴坐在椅子上,这次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我坐上去。他很高大,那个时候的我坐在他腿上甚至够不到地面。

    “燃燃,我不是不要你了。”他两只手箍着我的肩膀,好像前两天餐桌上的龙虾,“跟我在一起很危险,我需要把你放到更安全的地方。”

    可能是看我没什么反应,他有些无奈拿起桌子上的地球仪,指着上面的一个点说:“燃燃你看,我们现在在这里,但你以后有可能去别的地方,世界很大,我不能直把你关在家里。”

    “可是我不想离开你。”我的双臂搭在他的肩膀上,双手变成一个环圈在他脖子上,这是我之前在流浪的路上和粉红房子里的女人学的,她们喜欢用这样的动作把那些肥头大耳的男的留下来,然后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掏钱。

    我现在和他们的处境没什么不同。

    “我不会离开你,我只是把你存放在更安全的地方。”沈文兴轻轻拍着我的后背,“你可以把这件事理解为一个游戏,你只需要扮演一个小朋友,然后平安的长大,等任务完成我们就不用分开了。”

    “多久才算长大?”我的声音闷闷的,把眼泪和鼻涕都擦在他昂贵的衬衫上,在上面留下一圈圈深色的痕迹。

    “你可以保护自己的时候就算长大了。”

    ·

    我最终还是和常世成回了家,临走之前我让沈文兴给我取一个新名字,他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常中生”三个字,我带着这张纸条和三箱行李离开了沈文兴的别墅。

    常世成的房子算不上豪华,但比我在孤儿院时的条件要强上百倍,他们为我准备了单独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独立的展示架,里面放满了变形金刚,我知道这是沈文兴安排的,他确实和他承诺的一样,永远不会离开我。

    我被送到家附近的学校,由于之前没有读过书,所以只能连降两级从二年级念起。不过我觉得这里的人都没劲透了,包括常世成夫妇,我能感受到他们在努力给我一个普通小孩的生活,但我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梦里,我的大脑总提醒我那些和沈文兴一起度过的日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把我当成亲人,他不能没有我。

    终于在一个夜晚,我带着收拾好的背包离家出走了,我想顺着记忆走回别墅,我想抱着他,我想留在他身边。

    为了迎合即将到来的春节,东文市的大街上被装饰了红色的灯。我高估了我的记忆力,这些街道在夜晚看起来没什么不同,我只能沿着马路漫无目的的走着,反正地球是圆的,只要我一只走下去我就一定能找到他。

    后来我被沈文兴找到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只能靠在路灯下等待太阳升起。他见到我的第一眼没有激动,没有冲过来抱我,没有做出任何我幻想中我们再次相见他能做出的事。

    他上来给了我一巴掌。

    疼痛感和寒气一起招呼在我的右脸上,我的大脑好像也被打得麻木,以至于很久都没有做出其他反应。灯光打在我们俩中间就像一条警戒线,我的眼神突破障碍企图在他的目光里找到一丝安慰。

    就好像过了一万年那么长的时间,我们只是在这里站立着,像两尊故事性极强的雕像,直到我流下眼泪,直到他身后的男人在他耳边低语。

    我听到了他说已经解决了。

    沈文兴明显松了口气,他转过身去,只留下了一句,“回家。”

    当然是回我们的家。时隔三个月我又坐在了那张沙发上。客厅里没有任何改变,甚至当时专门为我玩耍而买的小地毯都还在原位,这让我很满意。

    也有我不满意的。

    比如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红色的丝绸吊带内衣,那一对胸大到仿佛马上就要晃到我脸上来,她就像一只猫,在房子里不停踱步,我总觉得她是在观察我。

    我也一直盯着她,并且在心里念叨沈文兴的品味真俗。

    可我好嫉妒。为什么这个女人能留在沈文兴身边而我不能?是因为我没有一对放在他脸上能闷死他的胸吗?

    沈文兴回到家就和他那几个跟班进了书房,也不知道再讲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因为疲惫加上被红衣吊带女的脚步催眠直接在沙发上睡着了,应该没过多久,我就感觉自己的双腿悬在半空,根据经验来看,是沈文兴准备抱我去床上睡觉,我下意识的用手搂住他的脖子,脑袋靠在他的胸口上,鼻腔里瞬间充满那种复古的香火味,所有事情都和以前一样。

    我又回到了沈文兴为我准备的小床,床单应该是才换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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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的材质不同。他把我的手掰下来,企图塞进被窝里,但他没有得逞,我紧紧的拽住了他的手腕。

    “你能和我一起睡嘛?”我呢喃着,用只有我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话,今晚他必须留在这个房间里,就算是睡地板我也不会让他和那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

    我成功了,沈文兴躺在我的身边。感受到床垫的凹陷,我立马用双手缠住了他的腰,这次他没有把我推开,只是安静的抚摸着我的后背,那感觉真是让我永生难忘。

    “燃燃,你不能这么任性。”

    我听到有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

    “我知道你没睡着。”,他停顿了一下,但手上的动作更轻柔了,“今天晚上如果我没有找到你,你知不知道有多危险。”

    危险?沈文兴把我想的太弱了,我从很远的地方一路走过来,和野狗抢过饭,睡在树下差点被雷劈死,发烧到浑身抽搐……这些事情都差点让我没命,今夜不过是在城市的大街上闲逛了一会儿,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危险。

    但他看起来像是吓坏了,我决定还是安慰他一下。我用脑袋拱他的胸口,把温热的呼吸吹到他的皮肤上,甚至把腿缠在他的腿上,或许这样可以证明我还活着,没有什么比一个生命在自己怀里还让人安心。

    没过多久我就睡着了,等我再睁眼的时候沈文兴已经从我身边离开,我把手放在他昨晚躺着的地方,已经和室温一样了。

    窗外有几只鸟飞过,不知道是不是走丢了,最近东文市的天越来越冷,它们可能活不过这个月,当然也有可能它们和我一样,只要留在这里就不在乎生命的具体时间。

    客厅里昨夜那个女人代替了之前保姆的位置在厨房里做饭。我站在餐厅盯着她的后背,她好像在切什么东西,手臂带动肩膀一耸一耸仿佛蝴蝶骨马上就要长出翅膀。

    “你是谁?”

    我脑袋里闪过很多问题,比如你和他睡了吗?你们是什么关系?你们以后会有小孩吗?会把小孩扔孤儿院吗?这样的问题都不是很礼貌,如果我问出来沈文兴一定会生气,所以我只问了她是谁。

    “你叫我姐姐就行。”女人转过身,端着一盘子不知道是什么的奇怪食物从我身边走过去。

    “小鬼吃饭。”

    这是这个女人和我说的第二句话,我们在餐桌上对坐,面对中间那一盘颜色诡异的面条。

    “阿姨呢?”我有点想念那个保姆,虽然她身上总有一种洗不掉的中药味,但至少她会为我准备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早饭。

    女人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支烟塞进嘴里,她咬着烟头,说出来的话听起来有些咬牙切齿,“死了。”

    我手里的叉子不再在那盘倒胃口的面条里搅拌,这不是我第一次面对死亡,从小到大有很多人无缘无故的离开,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但是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还是感觉胸口收紧。

    “小鬼。”女人终于在桌子上的杂物筐内找到了打火机,她猛吸一口,然后把烟吐在我脸上,“在沈文兴身边待久了都活不了。”

    她好像在对我说话,又很像在喃喃自语,我忍不住追问,“那你为什么还要在这里?”

    “为了他我不怕死。”

    女人直接把烟灰弹在地上,我从她眼睛里看到了一种熟悉但不属于她的神情。

    我们俩沉默地坐着,直到下午沈文兴进门。他今天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看起来比平时年轻好多。我冲到他身上像一只树袋熊找到了归宿,在他耳边叫他文兴哥哥。

    他托着我的屁股,带我在房子里来回走,我们在二楼的卧室找到了那个女人,她正穿着貂皮大衣坐在阳台上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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