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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 半小时内找不到证据,算我输!(第1页/共2页)

    马玉洁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对于对方的这一种表现,金丝眼镜男却皱了皱眉头,“不反抗,那有什么意思?”

    金丝眼镜男停下了自己罪恶的手,没有用绳子对这个马玉洁进行捆绑。

    而是坐回了沙发上,打开电视。

    就仿佛悠闲的居家时光一样,开始看起了搞笑节目。

    他在等待,等着马玉洁自己醒来,然后他再行凶。

    这对他而言,是一个相当享受的过程。

    ……

    睁开眼睛,眼睛逐渐聚焦。

    只是这并不是如同马玉洁所想的,是一场噩梦。

    而是真实的。

    她看见的不是自己那简陋的出租屋,而是恶魔家的天花板。

    “醒来了?”

    “那我们现在就要正式进入游戏环节了。”

    “配合一点,请你剧烈的挣扎。”

    “之后,我会保证让你死的痛快一些。”

    “如果不配合,那我就只能用这把锤子,就如同敲碎前面几个人的头骨那样,慢慢的把你给砸死了。”

    金丝眼镜男左手拿着锤子,右手拿着粗绳子向马玉洁走来。

    马玉洁腿软的根本站不起来,只能剩下本能的尖叫,“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

    哗啦啦!

    就在这十分危急的时刻,这别墅客厅拉着窗帘,被遮挡的玻璃猛然破碎,发出刺耳的声音。

    一穿着警服的男子以十分标准的姿势拿着枪。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金丝眼镜男,“蹲下,双手抱头。”

    奇怪的是,这金丝眼镜男却并不显得一点点惊慌。

    更没有那种自己惊天大秘密被暴露出去的恐惧。

    反倒他嘲讽的对林天译一笑,“等了这么久,才终于等到你们上门,效率讲真是有点问题。”

    林天译也一眼就看出,像这样的人,那是真真正正心理变态的人。

    思维根本不能以常人来论。

    “只是我想问问,警察大人,你准备以什么罪名逮捕我?”

    “我这个最多不过就是招j。”

    “我可没有要杀人,现在这样,不过就是有些玩的稍微变态那么一些而已。”

    “这个…我想…最多就只能关押我一段时间吧?”

    警察抓人是需要证据的。

    检察院判一个人死刑同样是需要证据。

    否则,没有明确能指向这个人就是杀人犯的证据。

    那么被告的歹徒就可以通过上诉来撤销对自己的指控。

    这个金丝眼镜男显然对于法律有着很多的研究。

    并且作为灭门惨案的凶手之一,他有着很丰富的经验去处理尸体,并且相当自信,他不说出来自己罪证,警察是找不到的。

    是的。

    林天译在刚刚破窗而入,看到这金丝眼镜男的一刻就确定了他是凶手。

    在他的脑袋上飘着两个明晃晃的大字【凶手】。

    听见对方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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