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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叻女闯香江[年代]_森森爻》 第58页(第1/2页)

    第二天午间,阳光透过医院有些蒙尘的窗,斑驳洒在病床上,男人缓缓睁开眼,入目是陌生地天花板,一阵钝痛从太阳穴传来,让他瞬间绷紧神经,下意识地想要坐起。

    “你醒了。”一道清冷女声在旁边响起。

    季柏泓转头,只见阿伶正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她已经换下了昨夜的黑衣,穿着件素色的棉布衬衫,长发拢在耳后,露出的眉目清冷而干净,眼神却带着些不符合年纪的沉稳,像初春解冻的溪水,看着平缓,底下却藏着暗劲。

    季柏泓靠坐在床头,目光落在她身上,这女仔看着不过十七八岁,却有种说不出的气场,不似寻常的邻家女,倒像个话事的人。

    阿伶任由他打量,语气平淡地开口:“医生话你没大碍,修养些时日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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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剩一盏晚灯承载我落空

    长夜里独看并无明月朗

    但我有心中期望

    曾踏多少弯又闯几个关

    并非一瞬间能战胜万难

    迎着猛风沙苦困无惧怕”

    ——《无悔当下》

    第61章

    季柏泓依旧未讲话,目光里带着审视同探究。

    阿伶终于被他看得有些不耐,再次打破沉默,“面对救命恩人,麻烦你自我介绍下啦。”

    季柏泓似乎想通了什么,紧绷的唇角放松,勾起一个浅淡弧度,阳光打在他那双浅棕眼眸里,让他看起来少了几分昨夜的警惕。

    “你好。”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温和有礼,“我姓季,叫季柏泓,这位救命恩人,请问怎么称呼?”

    阿伶闻言微怔,脑中迅速检索出信息,季柏泓,原书里提到过此人,港城豪门季家的混血私生仔,母家是苏联人,不过季柏泓在原书只是个路人,后期没有笔墨描写。

    她随即勾唇,答得简单,“阿伶,城寨里的人都这么叫我。”

    季柏泓闻言颔首,笑容始终保持着礼貌的弧度,港城之中的城寨自然只有猪笼城寨,而这里,正是他的目标之处。

    季柏泓下意识抬手看表,却发现手腕空空,这个细微的动作被阿伶捕捉到,她随即起身,从旁边老旧地床柜上拿起他的那只表,递过去,“季先生年纪轻轻,倒是能力不俗。”

    “多谢。”季柏泓接过,指尖凉意同阿伶短暂接触,他的手指节修长,腕骨清晰,戴表的动作行云流水,堪比名表广告里的男模,“不过是靠着家里混口饭吃罢了。”

    阿伶暗自撇撇嘴,混饭吃能戴得起劳力士?

    这要是让城寨里那些摸黑讨生活的阿婆阿公知道了,怕不是要骂这后生仔装模作样。

    正讲着,安仔进来病房,手里拎着个铝制保温桶,是阿文那处做得粥,

    他把桶递给阿伶,眼神打量着季柏泓。

    大佬吩咐他中午务必带份粥到医院来,安仔心里虽奇怪大佬对这个被救的男人太过上心,不过阿伶做事,向来有她的盘算,安仔是个识相的,照办便是,不会多问一个字。

    阿伶伸手接过,拧开盖子,一股浓郁地猪肝粥香气弥漫开,“医院的病号饭,清汤寡水的,冇味道,我让朋友现熬了点,你趁热尝尝。”

    她把保温桶捧到季柏泓面前,对于任何可能成为金主的人,阿伶向来有十足的耐心,“昨晚流了那么多血,要补一补。”

    季柏泓心知肚明,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意,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碗粥,怕不是白食的。

    他接过保温桶,拿起附带的铝勺,舀了一勺,温热地粥滑进喉咙,绵密鲜香,猪肝处理得极好,嫩滑无腥,是地道的老港味道。

    他赞道:“味道正,手艺地道,叫你费心了。”

    “那是,我这朋友以前是中环大酒楼的掌勺,后来才自己出来摆档。”阿伶吹水不打草稿,顺手还帮着季柏泓把枕头垫高了些。

    见季柏泓吃得香,她话锋一转,状似不经意地探问道:“对了,季先生昨晚在猪笼街遇袭,到底是怎么回事?”

    季柏泓舀粥的手微微一顿,抬眼看向她。

    阿伶的眼神坦荡得近乎直白,甚至还带着点关切,他放下勺子,慢条斯理用手帕擦了擦嘴角,才开口:“不过是家里人的些许家务事,上不了台面的小打小闹。”

    “小打小闹?”阿伶轻笑一声,“敢在猪笼街区这片动手,背后若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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