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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结局(第2页/共2页)

知道,他说出这段话有多艰难,冷饮和冰淇淋是他的命,比戒烟还难受,戒烟不要让他看见烟盒就好了,可是戒冰,家裏那台大冰柜时时刻刻立在他面前。

    那天医生说过他常年吃冷,胃损害得很严重,吃药并没有什麽卵用,只能戒掉冷冻食品,慢慢养。

    人生这短短几十年,为什麽那麽憋屈,稍微不注意,一大堆病就找上门。吃太冰不行,吃辣也不行,养生也不一定活得久,做人实在凄苦,不过死了做鬼,没人烧纸钱也挺凄惨。

    周舒漱了好几遍口,缓缓坐下来:“我想要你活到100岁。”

    “其实能到70就够了,没必要活那麽老。到时总被人说那两个老不死的,怎麽还没死。”

    “你走了,后面30年我怎麽办,不要,我要跟你一起走。”

    盛未堂噗呲一声笑了,实在没控制住。

    周舒以为他已经戒了,实则没完全戒。

    以前看到电视那种穿插广告,老盛一般会充会员跳过去,但如今他看电视,只为了那几十秒的广告。

    现在正属7、8月份,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枝头上蝉鸣吱吱响,一颗椰子从树上掉下来,正中海滩上沐浴的倒霉螃蟹。

    屏幕裏一群球员挥汗如雨,突然一人摸出了一条雪糕,一推浮夸的特效后,镜头对准那条五彩缤纷的西瓜雪糕,这是条诱人的雪糕广告。

    几个月前,冰箱裏的冷饮和雪糕全清掉了,就他们家夏天冰箱裏没雪糕,连西瓜都得吃常温的。

    看他那个被馋得半死的表情,周舒摇了几下头,无奈站起身准备去买,猛地背后传来一声。

    “哥?”

    姓周的硬是被这声“哥”拉了回来:“你叫我什麽?”

    老盛已经放弃挣扎了,承认自己就是没出息。

    “哥,给我买雪糕!”

    盛未堂自认为跟他同岁,从不喊他“哥”,別人来叫自己“哥”还差不多,要他喊基本不太可能。

    周舒之前暗示过他好几次,按月份算他俩足足差了十个月,叫一声“哥”合情合理,可某人不愿意,叫名字叫习惯了,突然改会很变扭。

    周舒勾着嘴角:“买。”

    没一会,又从门口走回来:“再叫一声。”

    “艹,你他妈,买不买,不买就滚!”姓周的被他踢了一脚,纯纯找揍。

    没一会,电话响了,老盛看了眼楼上,踩着拖鞋偷偷摸摸走出去。

    周舒站在草丛边,手裏提了一袋东西:“小鬼没看见吧。”

    盛未堂提过袋子,摇了摇头。小鬼那厮最近牙疼,医生不建议他儿子吃雪糕。

    外面实在太热了,海边吹过来一股热浪,雪糕没一会,变得软绵绵。

    盛未堂往袋子裏探着头:“你就买一条雪糕?那你吃別的。”

    袋子裏其他都是零食。

    周舒拉了一把裤腿,蹲在他旁边。驀地!感觉肩膀一凉,几滴水落在他肩上:“下雨了?”

    盛未堂抬头,天空一片脆蓝蓝:“没有吧。”

    过了一会,周舒又感觉到有水落在他头顶上,他往头上摸了几下,的确是湿的。

    一个穿着黄色工作服的人,拉着水管朝两人头顶喷过来。

    盛未堂“卧槽”了一声,直接从草丛蹦出来,周舒拍了几下前衣,转身去拍他的。

    葵区人员一脸懵逼,水管往草丛喷:“不好意思。”

    周舒摆了摆手:“没事没事。”

    两人又灰溜溜跑到凉亭。

    凉亭上几台吊扇转得很慢,老盛的雪糕还剩下一半,放在以前几口就没,可现在不一样,得慢慢品尝,吃完就没有了。

    周舒坐在台阶上看着远处碧蓝的海浪,等他吃完,才一起回了屋。

    *

    七年之痒十年之约,那十年后呢,十年后又是什麽?

    某人自己也不知道。

    盛未堂看着微信那句「你从正门进,然后直走进来,我在这裏等你。」

    他不经笑了,把手机插进口袋,往前走。

    果然,在路的尽头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男人一手插兜,一手捧花,看见他时,歪头浅浅一笑。

    盛未堂意味深长地挑起了眉,围绕在他身旁打量了两圈。

    周舒西装中间系了一条暗红领带,老盛盯着他脚下的皮鞋,周舒顺着他的目光,微微向前抬起脚。

    “靠,红底皮鞋!谁教你这麽穿的,不要命啊……”

    西装穿得好,杀伤力是致命的。

    盛未堂盯着他齐齐垂下来的睫毛,时间并没有在周舒身上留下太多痕跡,偶尔,还能从周舒身上看到曾经的影子。

    今天是他俩的结婚纪念日,孩子爸特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就是为了这场约会,算起来他们已经一起度过了十五年。

    周舒把玫瑰递给他,老盛往花裏看了一眼,玫瑰花中间插着一颗宝石玫瑰,看着很贵。他感受得到,每一年的结婚纪念日,周舒都很用心。

    老盛开玩笑:“不怕我拿去卖。”

    “送你的,你要卖要存都可以。”

    盛未堂花钱很省,可能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就算现在不愁钱,某人仍不喜欢大手大脚。周舒看他卡裏的钱,根本没怎麽花,只好把钱包装成礼物,让人开心。

    周舒说:“我背你走一段。”

    两人身处的地方,是一片种满花树的木林,中间一条木制的小路,好像看不到尽头,路连着天的另一边。

    周围很安静,因此彼此的呼吸声分外清晰。盛未堂很喜欢森林的味道,更准确说是周舒身上的味道,像下过雨的森林,轻轻淡淡。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周舒不自觉放慢脚步,想这辈子能再长一点,时间过得再慢一些。

    “如果我还走得动,我会背你一辈子。”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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