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吧

本站最新域名:m.akshu88.com
老域名即将停用!

正文 第 297 章(第2页/共2页)

庭,郑戬居于审判席中央,法槌落下,陆向民上场。

    昔日稳坐高台,只手遮天的药监局局长坐在被告席,直播间人数瞬间飙到三千万,还在不断上涨。

    相较于以往的广角分隔画面,法庭这次特地在陆向民跟前放了摄影机,给了个特写镜头,脸上的毛孔都清晰可见。

    唐捐看不见陆向民的表情,仰头看大屏幕,黑色线帽,白色厚框眼镜,眼角耷拉,嘴角下垂,鼻孔还有血痂。

    郑戬喊他时他眼皮才抬一下,字正腔圆喊到。

    验明正身后郑戬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唐捐这才把目光移向公诉席,正襟危坐的宋检,一脸严肃的黄青,许久未见的韩仕章。

    “1997年8月至2009年10月间,被告陆向民利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荣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辉公司)申报的一款名为“佑甘寧”的护肝药的审批提供过帮助,1998年6月在杭州接受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宝马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幣37万元,2001年7月通过廖宗明收受该公司负责人以股份名义给予的人民幣45万元,并免去购买北京市三裏屯京都一号3期1栋808室的全款人民幣237万。”

    “1998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赤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药公司)申报的一款名为“固心口服液”(以下简称固心)的心脏药提供便利,为抢占市场,“固心”未经过临床试验就火速上市。在“固心”被桑普医院的心內科主任唐辙披露会导致婴幼儿腿部畸形时,没有及时指导赤药公司将“固心”召回,放任这种严重致人畸形的药品继续畅销全国。另外在2000年5月为赤药推出的“养心丸”一路开绿灯,同样在没有经过临床试验就火速上市。在2001年2月至2009年5月,连续多年为赤药公司提供便利,让其研发的药品比同期其他公司的药品提前上市。并在此期间,收受赤药公司总经理钱云瑛,副总经理钱恒郗价值人民幣237万元的德懿华府1期1109的房产,价值人民幣156万的国画大师梁齐的名画《枯柳》......”

    “2003年4月,利用职务便利,为华瑞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公司)申报的“免疫肽一号”注册申报提供国帮助,并签批同意下属公司申报的“SAS病毒测试纸“的注册。2003年4月至7月间,接受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幣共计27万元。”

    “……  ……  综上,被告陆向民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依法提起诉讼。”

    “被告人陆向民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如果处置不当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违背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并启动了专项工作。2000年9月,违反相关规定,在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没有向□□请示的情况下,于2001年4月10日,草率签发了国药监注[2001]187号《关于贯彻实施23号局令,统一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涉及全国范围內的专项工作。”

    “被告人陆向民不正确履行职责,草率同意给违规审批的药品换发了药品批准文号,在专项工作后期,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卫生部以及国家药监局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文号的药品,于2003年3月25日签批同意仅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为标准,给其中绝大部分药品换发了国家标准文号。”

    “2006年8月至1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上海药监局起诉赤药公司“罗镁纳”注射液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接受赤药公司的委托,为其背书,最终导致137名患者严重肝中毒,至今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

    “被告人陆向民的上述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是导致药品监管失控。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对部分省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发现有大量的药品批准文号系在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期间以造假获得,现已被注销;二是增大了人民群众的用药风险。在清查中已发现经陆向民批准换发了批准文号的个別药品已被确定以假药论处;三是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消除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6年9月决定对全部已经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重新清理。”

    “…… …… 综上,陆向民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应依法给予严惩。”

    “被告人陆向民,供养杀手,专门为自己铲除异己,多次教唆云榷杀人毁尸,虽其极力掩盖罪证,用手中的权力堵云榷的嘴,但雁过留痕,云榷精神无异常,杀人动机荒诞,陆向民才是幕后的主使者。1999年冬倒在公园血泊的的李拓,死在东城刑警队化成灰烬的唐辙,千禧年冬在执行任务途中出车祸殉职的西城刑侦队队长林逍,零八年在云南下基层的北京第二人民检察院的二级检察管邹玉明,零九年被人砍掉头丢进护城河的程伟......综上,陆向民的行为构成《刑法》第29条规定的教唆罪,应依法给予严惩。”

    “被告人陆向民,2010年8月,为垄断市场,扩大自己的商业版图,伙同重庆方兴地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方遒,举报戚氏集团董事长戚明渊行贿,致人蒙冤入狱自杀身亡。构成《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应依法给予严惩。”

    “被告人陆向民,2010年10月,为了争夺建国一路土地的招商资格,陆向民派打手去佑家的创始人季望的家中威胁,意图暴露又开始故技重施,设圈套逼其无路可逃,如今还在服刑。陆向民官场三十多年,精于此道,为了一己私利让无辜之人蒙冤入狱,其罪行罄竹难书,构成《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和第226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应依法给予重判。”

    “…… …… 综上,被告人陆向民所犯罪行之多,罄竹难书,应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院宋颋,宣读完毕。”

    </div>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