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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6章 而这一切,都是来自「那个夜晚」!(4K)(第2页/共2页)

出我。

    「瞧,他在那儿!动物』在那儿!那个四条腿走路的家伙!瞧,是他,因为疼痛,腰弯得像虾一样。」

    人们看到的只是表象,却无人能窥探到我的内心,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敢去窥探吧。

    我想,人们生而有脸,就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内心。一定是这样的,否则,考夫波尔的每一条街道都会成为通往地狱的通道。

    护工是这麽说的,她看到的是受难的天使,而我看到的,却是惊慌失措的人类。

    或许,这都是因为你,记者。

    一些不寻常的念头在我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一些声音在我耳边回响。

    那些声音在我耳边争吵不休,有时我会大声将它们的争吵说出来。

    「你一天到晚说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护工笑着耸耸肩,「可怜的孩子,疯得厉害呢,净看到丶听到一些不存在的东西。「

    但我确实能看到,也能听到。

    否认自己亲眼所见丶相信那些不可能看到的东西,人们便会说你疯了。

    有人信神,可又有谁见过神的模样丶与神打过招呼呢?在别人的梦里,我们都是疯子。

    所以,我更愿意对着这盘磁带说话。哈!

    这故事在我心里藏了很久了,现在该说出来了,我能感觉到...

    现在,磁带转起来了。

    我记得你眼睛背后隐藏的那些眼睛,你让我不要管你,直接对那些会读这本书的人说话。

    你说,只要我说的是真话,他们就会倾听。现在,我要开始了。

    我对着黑暗说话,黑暗中到处都是眼睛,无论我看向哪里,都能看到那些眼睛...

    那些该死的眼睛,在空气中漂浮,这边转转,那边转转,似乎在寻找着什麽可以看的东西。

    我不想让它们看见我,我躺在乾燥的泥地上,录音机就在我头边。

    我一开口,那些眼睛就出现了。

    我想躲起来。有一段时间,我什麽也不说。

    但那些眼睛还在那里,它们一定在想我为什麽突然不说话了。

    它们静静地看着,时不时眨一眨,等着看会发生什麽事。现在,听好了。

    我的故事必须从「那个夜晚」讲起。尽管我身处其中,却对那晚的细节毫无记忆,但故事的起点只能是那个夜晚。

    此前的往事早已支离破碎,散落在梦境之中,而那些梦又早已消散于黑暗。

    我们这个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

    考夫波尔城闻名遐迩,但无人知晓「那个夜晚」之前究竟发生了什麽。

    而我,甚至连自己脊背扭曲之前的事情也毫无印象。

    嬷嬷总是自豪得仿佛我是她的亲生孩子一般,说起我过去喜欢在康帕尼工厂后面的湖里游泳。

    「你一头扎进去,手脚伸直,身体呈一条直线。」

    每当我听到这样的话,心中便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

    直到如今,我仍梦想着能笔直地跃入深水中。

    「那个夜晚」,我躺在门廊里。

    还是个刚出生没几天。

    裹在襁褓中的婴儿。我是谁家的孩子?

    无人知晓。

    父亲丶母亲丶邻居想必都已离世,无人前来认领我。

    我咳嗽不止,吐着白沫,眼睛几乎失明,灼热的气雾让我的眼球只剩下一条模糊的缝隙。

    人们将我送往医院。我是黄色的信徒?还是绿色的?这又有什麽关系呢?人们都认为我必死无疑,但我却活了下来。

    后来,我被送到了修女那里,在孤儿院长大。

    我不知道自己该信仰何种颜色。

    是同时信仰两种颜色?还是两者皆不信?

    若是听从嬷嬷的话,去信仰其他颜色呢?

    她常说:「宽恕你的敌人,伸出你的左脸。」

    我才不会宽恕呢。若说那些教义真的有意义,那我一定是在撒谎。

    当人们需要神的时候,他又在哪里呢?

    六岁那年,我的身体开始剧痛,从脖子到双肩都如同火烧一般。

    从那时起,除了那场大火,我便记不起其他任何事情。

    剧痛让我抬不起头,再也无法挺直脊梁。

    我只能盯着自己的双脚。全身火烧火燎,我开始发烧,烧得几乎失去意识。

    人们将我送往医院,医生给我打了一针,可那也无济于事。

    后来,我的背驼了,已无药可救。

    疼痛太过剧烈,我只能弯腰驼背,再也无法挺直腰杆。

    曾经,我和其他孩子一样,能跑能跳,可如今,我连站直身子都成了奢望。

    我的腰只能弯得更低。当脊椎不再疼痛时,我的骨头早已扭曲得像一个发夹,臀部成了全身最高的地方。

    在一阵阵剧痛中,我只记得有一个老妇人跪在我的床边,用手摩挲着我的头,在我耳边喃喃低语,说着一些奇怪的话。

    她的皮肤布满皱纹,面色惨白。

    她就是护工。

    她早已认识我,而我却是在这个时候才开始对她有了印象。

    她用些我听不懂的话安慰我。眼泪从她脸上划过,滴到我脸上。

    双腿变得无力,我便学着用手走路。我的胳膊和双手十分有力,胸肌也异常发达。

    我的上半身宛如运动员。我靠双手支撑身体,像跳跃一般拖着两条腿,就这样,我学会了行走丶学会了奔跑。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掌握了这种新的行走方式,或许几个月,或许一年。

    一旦学会了奔跑,我便尽可能地远离人群,因为人们开始嘲笑我。

    在一次摔比赛后,孤儿院的孩子开始叫我「动物」。

    你或许会以为那种野蛮的游戏对我来说会很难,其实不然,我的肩膀和胳膊都很有力,很容易就能把对手摔倒在地。

    有一天,我抓住了一个男孩,他用膝盖狠狠地撞我的脸,疼得我几乎无法忍受。

    我一怒之下便咬住了他。我死死地咬住他的腿,甚至能感觉到嘴里弥漫着血腥味。

    他大声尖叫,疼得直哭,开始向我求饶,可我就是不松口,反而咬得更紧了。

    其他孩子开始大喊:「动物!野蛮的动物!」

    而这一切,都是来自「那个夜晚」!

    画面变成了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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