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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4章 赶路(第1页/共2页)

    但是野猪的破坏力极强,他们也不敢靠的太近。

    他们弯着腰,慢慢地往前走。

    直到听到前方有人在说话,他们才放松了心神。

    还有人在说话,说明没有遇到危险,也许那头野猪已经走了。

    他们快步向前走去,远远的就瞧见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以及他脚边的野猪。

    村民们大喜过望,马上跑了过来:“天呐!三猛!你也太厉害了!是你杀了这头野猪吗?”

    “这头野猪这么大,你都能把它杀死,你可真能干!”

    方三猛被大家夸得不好意思,一边挠头一边摆手:“没有没有!这野猪笨,我运气好才宰了它!”

    村民们可不管是运气好,还是实力强,他们只知道今天有肉吃了,这头野猪够他们全村人饱餐一顿了。

    不过当然了,肉这种东西,别说是现在食物短缺的时候,就算是放在平常,也是需要精打细算的食物。

    一餐吃完是肯定不可能的,但是每餐尝点味道还是可以的。

    他们扛着的野猪,哼着山歌,快快乐乐地回到营地里:“大家快看!我们有肉吃了!”

    “方三猛!方三猛今天打到一头野猪!”

    在外面的村民,听到营地里高昂的欢呼声,虽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也决定回去看看究竟。

    再说这附近的野菜野果也都被他们采光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大家一回到营地,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被所有村民包围这个野猪!

    村民们盯着野猪,眼睛都快放绿光了。

    这段时间他们虽然不像别的流民一样,吃了上顿没下顿,三天两头饿肚子。

    但也实在不能说过的好。

    至少这将近一个月以来,他们就从来没有碰过肉,连肉味都没闻到过。

    大家欢呼雀跃之后,就是盯着这头野猪,一个劲地咽口水。

    林晚见状,便道:“这头野猪,咱们现在吃一半,剩下一半留着路上慢慢吃。”

    随后,大家开始烧火。

    男人们把野猪的四条腿绑起来,抬到了火堆上,先把它的皮毛烤干净。

    女人们就在一旁起锅烧水,把外面那一层烤焦的皮毛刮下去。

    把野猪的外皮处理干净之后,就开始给它开膛破肚,分尸。

    里面的内脏大肠小肠,自然也没有被放过,全都被收集了起来。

    甚至还残存的一点猪血,也全部都被他们用锅收集好,加上一点盐,等着猪血凝固了,还可以煮一个猪血汤。

    野猪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得到了精准的利用,没有一丝一毫被浪费。

    不过四海村将近300个人,只有半扇野猪,显然还是不太够的。

    但是能够尝一个肉味,肚子里能有一点油水,大家就已经很开心了。

    至于分量少也没事,反正还有野菜来凑。

    吃完饭后,大家又把剩下的那一半野猪,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草绳串好,抹上一点点盐,放在火上熏烤,等把里面的水分和油脂熏烤干了,这种天气至少可以存放三四天。

    之后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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