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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50-160(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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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工厂与女作者

    清末洋务运动期间, 上海就建了一些工厂。

    有赫赫有名的,能制造轮船、机器等物品的“江南制造局”,也有中国的第一家机器棉纺织厂。

    等时间进入民国, 各类工厂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

    谭大盛建的工厂,叫“德盛冶铁厂”, 是专门生产各种铁器的,从铁锅到榔头, 从缝衣针到熨斗,生产的东西非常杂。

    “国内自古就有冶坊, 以前上海这边的冶坊都是手工铸铁, 每年开两次炉, 一次是从元宵到立夏,一次是从中秋到年终……”谭大盛跟桑景云介绍着国内冶铁业的情况。

    冶坊在开炉之后, 炉火是不会熄灭的, 然后工人轮班用炉火冶铁。

    这是个非常辛苦的工作,而夏天不开炉, 是因为实在太热, 工人在夏天冶铁, 极有可能会丧命。

    谭大盛的这个冶铁厂也是一样的,炉火不会灭,不过因为做了很多技术上的革新,所以即便现在已经过了立夏, 依然可以冶铁, 制作铁器的效率, 也远比普通冶坊要高。

    当然这个时代的工厂,再怎么先进,也跟桑景云想象中完全不同。

    不过, 谭大盛的工厂里的工人,状态看着还挺不错,都挺健壮的。

    谭大盛说了缘由:“我这工厂,跟那些纺织厂和缫丝厂不一样,工人都是要干体力活的,而想让他们把体力活干好,必须让他们吃饱睡好。”

    他的工厂的招工要求很高,只要身强体健的人。

    此外,他们工厂的伙食也很好,给工人的工资更是不低。

    其中一些他专门从无锡挖来的技术工,不仅包吃住,每月薪水还给十几元,逢年过节也不会缺了节礼。

    桑景云了解了一番,觉得这工厂各方面都很好,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良心工厂。

    谭大盛这个厂长对工厂的情况,更是了如指掌,明显是上了心的。

    桑景云说了这一点,谭大盛就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我若是对工厂不了解,底下人肯定会糊弄我。”

    谭大盛说完,就给桑景云讲了一些工厂主被糊弄的事情。

    比如一些工厂购买原料,采购的人会拿回扣。

    若只是这样就算了,有些采购甚至会故意浪费工厂原料,以便让工厂多进货,他也可以借此多拿回扣。

    至于偷盗工厂物品这样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他们工厂门口,都是放了磁铁的,以免有人将工厂的铁器偷走。

    这个冶铁厂并不大,占地面积跟孤儿院差不多,不过它所在的地方,地价可比孤儿院那边贵多了。

    里面有很多从国外进口的设备,甚至用到的铁矿石,也都是进口的。

    他们还直接进口钢铁,然后重新冶炼,做成各种器具。

    谭大盛的工厂生产的铁器质量很好,价格还比那些小作坊生产的铁器低,桑景云知道,这家工厂的铁器进入市场以后,肯定会对那些普通的冶坊造成冲击,让一些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失业。

    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总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发展工业。

    来自未来的桑景云很清楚,一个国家想要强大起来,必须发展工业。

    可惜的是,她上辈子是个写小说的,虽说看小说的时候,看过高炉炼铁之类的内容,也看到了具体方法,但她并未记住,现在让她说,她是说不出来的。

    桑景云这会儿,就希望可以买一些冶铁设备,找机会去西北这样的地方,也建个冶铁厂。

    在战争时期,他们国家真的特别特别缺钢铁!

    只是她现在没有钱,这件事也就没办法办到。

    好在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来。

    桑景云和谭峥泓看过谭大盛的工厂以后,又去看了看隔壁一家印染厂。

    这家工厂专门给上海这边的纺织厂生产出来的各类布料。

    印染厂也做了一定技术上的改进。

    以前的染坊,用红花染红色,用槐花和槐子染黄色绿色,成本很高。

    但这家工厂,所有的染料都用从国外进口的“洋料”,不仅成本低了许多,染出来的布料的颜色还更好看。

    桑景云听说了这些,不免有些唏嘘。

    这个时代,他们国家的传统行业,真的受到了太多冲击。

    而除了这些以外,桑景云还从谭大盛那里,知道了一些别的事情。

    比如很多工厂,都会被敲诈,若是工厂主没有背景,甚至会遇到上海政府的某些人没钱花了,就直接上门要钱的情况。

    哪怕谭大盛有后台,有事也会遇到这类情况。

    不过总体来说,他的工厂的情况算好的,毕竟他有进口铁矿和钢铁的路子。

    国内缺钢铁,不说老百姓离不开菜刀铁锅,就说制造武器,钢铁那也是必备的。

    他能弄到钢铁,那些人对他,也就会客气很多。

    这一天,桑景云长了不少见识,她也终于确定好了女主的事业线。

    这天中午,桑景云是在冶铁厂吃的饭,晚上,则去谭家吃饭。

    冶铁厂有一个大厨,工人们吃的普通饭菜是他的徒弟做的,而谭大盛来工厂,就由他做饭。

    他手艺挺好,但远比不上谭家的厨子。

    谭家厨子的手艺,桑景云是尝过的,谭峥泓动不动就给她带家里厨子做的食物。

    但很多菜,是不方便外带的。

    这次去谭家,桑景云吃到了很多之前没吃过的,颇具南阳特色的食物。

    吃饭的时候,谭大盛说起《真假千金》英文版过几天会被送到上海的事情,又道:“桑小姐,这本书在南洋卖得极好,很多人都喜欢。”

    桑景云闻言挺高兴。

    谭大盛又道:“我太太也很喜欢这本书,她原本两个月前,就该启程来上海,但因太过喜爱这本书,想盯着印刷社让印刷社好好印刷,就在南洋多留了一段时间,一直到近日才和书一起过来……桑小姐,你到时候,一定要给她签几个名。”

    桑景云听说谭峥泓的母亲要来上海,略有些惊讶。

    但她很快就笑着答应下来。

    谭峥泓是个话多的人,大概是因为年纪小的缘故,对人也没有什么防备。

    桑景云以前跟他聊天时,他早已将自己家的情况和盘托出。

    虽然没见过谭峥泓的母亲,但桑景云对那位女士有所了解。

    按照谭峥泓的描述来看,乔平安是个很好相处的人,现在谭大盛又说乔平安喜欢自己的小说……她们应该能和谐相处。

    其实不能也没关系,不相处就行,谭峥泓虽然年纪小,但习惯自己解决各种问题,并不是妈宝男。

    桑景云这日,是坐谭家的车回家的。

    回家后,她早早睡下,第二日又像以往一样,早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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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这已经是《穿成包身工》正式刊登的第三天,桑景云拿到今日的《新小说报》的时候,就看到报纸头版目录页面,有一行大字:“热烈庆祝本报销量过三万!”

    《新小说报》的销量,竟然到了三万?

    这销量在现代算不上什么,但在这个时代,真的算非常高的了!

    不过这份报纸,如今的可读性也确实比以前高很多。

    桑景云在连载《双面魔君》期间,是不怎么喜欢看报纸上的其他故事的,但近来拿到报纸,却都会看一看。

    上面的笑话、奇闻轶事之类,都很有意思,一些短篇小说,桑景云也很喜欢。

    那些短篇小说内容很杂,有写周遭近事的,也有写民间传闻的。

    桑景云看完目录,目光就落在了下面的“笑话”栏目,然后就看到今日的笑话,讲的是一个外国人吃粽子,用叉子插了粽叶咬,结果咬不开……

    这笑话毫无疑问是编的,但老百姓肯定爱看。

    桑景云把报纸往后翻,突然发现今日刊登的短篇小说,瞧着有些不一样。

    这小说的文字很细腻,整篇小说,还是写的以武侠世界为背景的,悲剧的爱情故事。

    大概就是一个江湖女子,遇到了一个江湖少侠,两人互生情愫后,女子带少侠回家,结果少侠偷了女子家中宝刀离开,原来这少侠接近女子,就是为了得到这把刀报仇。

    这女子意识到这一点追上去,那少侠已经报仇雪恨,身边还有娇妻相伴。

    女子就废了少侠武功,抢了宝刀回家。

    这个故事,不管是文笔还是剧情,桑景云都很喜欢。

    她还有种感觉——这篇小说,是女子写的!

    所以除了她,已经有别的女孩子,在《新小说报》刊登小说?

    这真的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桑景云相信,以后写小说的女作者,会越来越多。

    要知道在她的上辈子,女作者并不比男作者少!

    桑景云想得没错,这个短篇小说,确实是女子所写。

    此刻,一所女子中学的后门处,几个女学生又在跟报童买报纸。

    之前,担心云景完结旧书开始写新书以后,《新小说报》的销量会下降,这些女学生,就刻意多买了一些《新小说报》。

    但这,还是买少了!

    一些没有买《新小说报》的学生,见买了报纸的同学将《新小说报》叠得整整齐齐收起来,羡慕不已。

    她们也想要报纸!

    但第一天的报纸已经买不到,若是从后面开始收集,缺了一天,总是让人遗憾的。

    她们不如等将来出了书,直接买书。

    今日,她们照旧买了五十份《新小说报》,买完就看到头版头条,写着《新小说报》销量过三万的事情。

    这些女学生都很兴奋:“不愧是云景先生,即便她是女子,报纸销量也一点没减少,反而增加了!”

    “《新小说报》销量增加,其实也正常,近来报纸上的故事,比以前要好看许多!”

    “确实!”

    ……

    众人正聊着,其中一个女生突然惊呼了一声。

    其他女生纷纷问:“怎么了?”

    那女生道:“你们快看第二版,上面刊登了孟琳的小说!”

    这些女生惊了惊,翻到第二版的短篇栏目,果然看到里面刊登了一篇眼熟的短篇小说。

    这短篇小说,是她们的同学孟琳写的,在投稿之前,她们都看过!

    孟琳一直很喜欢看故事书,也喜欢写东西,近几年,陆陆续续写了好几篇短篇小说。

    但她从未想过要投稿,一来是不缺钱,二来是觉得报刊杂志不会刊登她的作品。

    孟琳的作品,最终只在同学间传阅。

    这情况,持续到云景是女子的消息被曝光。

    知道云景是女子之后,她们这些同学就鼓励孟琳去投稿,而孟琳咬咬牙,还真找出一篇短篇小说寄出去。

    孟琳有个姐姐,与孟琳关系很好。

    孟姐姐出嫁后,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娶自己,是为了孟家的钱,其实他另外有喜欢的女子。

    只是婚已经结了,孟姐姐不能反悔,也就只能过下去。

    孟琳一直为姐姐不平,所以才写了这篇小说。

    “我们快把报纸拿去给孟琳看!”

    “孟琳太棒了!”

    “孟琳的小说可以被刊登出来,我的是不是也可以?”

    ……

    这些女生拿着小说跑回宿舍,找到孟琳说了这件事。

    孟琳又惊又喜,她没想到自己的小说,竟然真的能被刊登在报纸上。

    看着报纸上的铅字,她的眼眶不自觉就红了。

    “孟琳,我记得你还写了别的小说,你快去投稿!”

    “对,你一定要继续投稿,将来,你说不定能成为像云景先生的作家!”

    “孟琳,等你拿了稿费,一定要请我们吃好吃的!”

    ……

    孟琳因为没有自信,之前投稿时,没写自己的家庭住址,还标注了不要稿费。

    所以,这次她并未拿到《新小说报》的稿费。

    但这并不影响她请客,毕竟她不缺钱!

    孟琳站起身开口:“我马上拿钱去厨房,让她们中午给我们加菜!”

    “好!”众人一起开口。

    孟琳刚才红了眼眶,忍不住想要落泪,但此时此刻,她的眼睛熠熠生辉,里面满是对未来的希望。

    她会继续投稿。

    下次投稿,她还要留地址,留真名。

    她要把自己想写的东西,都写出来!

    她要像云景先生一样,成为一个女作家!

    孟琳的想法,黄培成并不知道。

    他刊登孟琳的小说,一方面是孟琳写得确实不错,很特殊,另一方面,则是孟琳不要稿费。

    虽然他不缺钱,但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黄培成希望,这位笔名叫“王木”的作者,可以多投一些不要稿费的稿件。

    他已经另外找了一处房子,买下来当作报社的印刷房使用,现在非常缺钱!

    《新小说报》的员工虽然很忙,但心情都非常好,那些看《新小说报》,看云景不顺眼的人,就很难受了。

    一个因为得知云景是女子,愤怒之下不再给《新小说报》投稿,还写了一封信骂黄培成的作者,在看到今日的《新小说报》之后,就异常难受。

    他当初骂黄培成的信里,说《新小说报》刊登女子的小说,背弃男读者,迟早办不下去。

    结果《新小说报》的销量不降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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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了他的稿件,黄培成就刊登别人的小说,一点都不曾受影响。

    今日报纸上的这篇短篇小说,瞧着还像是女子所写!

    这人气急败坏,立刻写了一篇文章,给别的报纸投稿。

    他这文章是骂云景的,说云景相貌丑陋嫁不出去,才整日说什么女子要读书,又说云景写的《真假千金》要在英国出版一事,子虚乌有。

    他是真的这么觉得的。

    云景若是长得漂亮,家中遇到困境后,找个有钱人嫁出去就行,哪用得着写小说挣钱?

    而且她每日写那么多字,必然没空打扮,灰头土脸!

    还有《真假千金》在英国出版……反正他打从一开始,就不相信这件事,觉得都是云景为自己造势,故意这么说的。

    等他知道云景只是一个普通女子,就更确定这件事。

    一个普通女子写的小说,绝不可能在英国出版!

    这人写了许多,投稿时,还附上了自己给《新小说报》供稿时的笔名。

    他长期给《新小说报》供稿,这个笔名还是有点名气的!

    之前他匿名发的文章,没什么人在意,但现在他用自己的笔名发的文章,别人肯定会看!

    写完文章,让自己儿子将之送去跟《新小说报》不对付的报社,这人松了一口气,然后又将面前的《新小说报》撕烂,并告知下人,往后不许再买这份报纸。

    云景的小说,他是不愿意看的。

    这人不看,别人却是愿意看的,今日,上海的读者看完更新后,都想知道后续。

    “也不知曹可欣在管事面前,能不能自荐成功。”

    “认字会算数的人不多,管事应该会用她!”

    “我也觉得管事会用她。”

    “这未来的女子,都能读书,还能读大学,真是让人向往。”

    “若真的能义务教育,让全国的孩子都读书,也不知道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完云景的书,又开始聊今日《新小说报》上刊登的,王木的小说。

    “这武侠背景的爱情小说,当真少见。”

    “这小说写得也出人意料,我还当这女子会在少侠报仇后,与少侠在一起,不想她竟干脆利落,直接废了少侠武功。”

    “这故事又是以女子为主角,你们说,这书会不会是女子所写?”

    “这就没人知道了!云景的小说,尤其是《无名诀》和《一个士兵》,一点都看不出是女子所写。”

    ……

    读者们看过今日更新后,就各自散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一天时间匆匆过去,睡前,那些有报纸的人拿出报纸,又将今日更新看了看,这才心满意足地去睡。

    那些没有报纸的人,则回忆了一下今日的剧情,又开始琢磨明日要去跟谁借报纸看,或者去哪里听人读报纸。

    他们在夜色里睡下,当太阳再次升起,就又开始各自的生活,同时,也有许多人打开《新小说报》……

    茶楼里,说书先生刚开始念,很多人就好奇起来,等说书先生念完,他们纷纷开口:“简化字?未来用的是简化字?”

    “有些字着实难写,若能简化一下,确实会好写很多。”

    “我家那臭小子一直说读书太难,若是简化一下,他是不是就愿意读了?”

    ……

    茶楼里许多人,是连字都不认识的。

    他们觉得那字若能简化一些,学起来会简单许多。

    但也有一些人,在听到简化字的提议以后,暴跳如雷。

    这年头,连推行白话文,都有许多人阻拦,不要说简化字了!

    这是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一些人觉得,这是坚决不能改的。

    于是,茶楼里,又一次出现争吵的声音。

    没打起来就行,茶楼老板瞧了一眼,继续做自己的生意。

    而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拿出一份报纸,道:“今日,有人在报纸上拆穿了云景的真面目!之前固定给《新小说报》供稿的一个作者,说云景的小说要出英文版一事,是假的!”

    这人没提那个作者说云景丑的事情。

    云景是一个文人,没必要过于在乎她的外貌,而且身为男人,当众评判一个女子的相貌,很没教养。

    这人不喜云景,厌恶云景的离经叛道,但他自认是君子,做不出来指责他人外貌的事情。

    他又道:“之前都以为云景是从西方留学回来的,《新小说报》说她的小说要出英文版,也就没人质疑,但云景只是一个出生在上海县城的普通女子,她有什么本事,将自己的书送去英国出版?而且《真假千金》写的是上海的故事,洋人肯定不爱看!”

    这人发出质疑,而像他一样质疑这件事的人,有很多。

    一个年轻女子的小说能在国外出版,这打了太多人的脸,很多人都不愿意相信。

    而这个时候,乔平安乘坐的,从南洋来上海的船,缓缓靠近上海码头。

    这艘船上,装了许多货物,还装了一千本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乔平安拿着一本已经被她翻得卷边的英文版《真假千金》,与自己的英文老师一起从船上下来,踏上上海的土地。

    第152章 简化字

    这年头, 火车都不能准时准点到站,不要说轮船了。

    谭家住在英属马来亚,距离上海, 坐船所需的时间是五到十天,当然具体时间, 就要看轮船种类和风浪情况了。

    乔平安这一路过来,风平浪静, 非常顺利。

    她以前是坐过船的,当时觉得坐船很痛苦, 处处不方便, 但这次, 大概是因为心思都放在了学英文上,她在轮船靠岸时, 甚至有些没反应过来, 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

    顺着轮船放下的梯子来到岸上,乔平安觉得自己整个人, 好似还在海上一般, 是晃晃悠悠, 一双脚落不到实处的。

    坐了好几天船,她的身体很疲惫,但她的精神很亢奋。

    她终于要见到自己许久不见的丈夫和儿子了!还有云景先生!

    乔平安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象云景先生的模样。

    那人跟她丈夫, 定然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应该是个儒雅的男子, 读过许多书,会体恤女子……

    乔平安对谭大盛是有感情的,不然当初她一个家里开铺子有人伺候的富家小姐, 也不可能嫁给谭大盛这么个劳工。

    但会写文章会写诗词的文化人,谁不喜欢?

    乔平安现在就恨自己读书太少,怕自己跟云景先生说话时,会露怯。

    也不知道她丈夫那个大粗人,是怎么认识云景先生的。

    不过她丈夫虽然读书少,但特别会跟人打交道,朋友遍天下,认识云景先生,也不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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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

    乔平安心里转着各种念头,然后就瞧见了谭大盛和谭峥泓。

    见到许久不见的丈夫和儿子,乔平安忍不住笑起来。

    谭大盛见到自己的妻子,也很高兴,招呼起来:“平安!”

    他在码头这边有认识的人,早早就打了招呼,让这边的人在看到乔平安的船以后,立刻通知他。

    乔平安乘坐的船刚到码头这边,他就得到了消息,而等他和谭峥泓赶过来,这船正好接受完检查。

    “娘!”谭峥泓凑到自己母亲身边,“我好想你!”

    “我的宝贝儿子,你又长高了!看着也更健壮了。”乔平安看到自己儿子高了一些,壮实了一些,很是感慨。

    一年不见,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好似瞬间长大了许多。

    “娘你也更漂亮了,我瞧着你像是越来越年轻了!”谭峥泓笑着开口。

    母子两个一年没见,有说不完的话。

    谭大盛站在旁边,有种自己被排斥了的感觉。

    算了,等晚上,他有的是时间跟自己媳妇儿好好说话。

    这么想着,谭大盛安排起来,让人从船上卸下种种货物。

    这艘船其实是他的货船,船上装了不少东西,能让他大赚一笔!

    他之前办工厂、帮着买机器,差不多把流动资金耗了个干净,最近总算一点点挣了回来。

    谭大盛的生意虽然已经做得很大,但这年头,一船货物干系重大,需要他亲自把关。

    他忙活起来,谭峥泓则带着乔平安去码头附近的酒楼吃饭休息。

    “娘,上海这边有许多好吃的,你一定要尝尝!”谭峥泓点了几个招牌菜,并一一给乔平安介绍,还用英文给乔平安的英文老师做介绍。

    乔平安的英文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英国女人,她早年嫁过人,后来丈夫死了,就靠着给人当家庭教师谋生。

    南洋那边的本地有钱人和华裔,很乐意请她教导家里的女儿。

    而她愿意跟着乔平安来上海,一方面是乔平安给钱多,另一方面,也是她对上海很好奇,对云景很好奇。

    她以前就很喜欢《马可波罗游记》里的中国,近来则很喜欢《真假千金》。

    不过她没急着询问,倒是乔平安问起云景:“峥泓,你爹认识云景先生?”

    谭峥泓听自己母亲提到桑景云,眼睛一亮,当下道:“认识!娘,是我先认识云景,爹才能认识的!”

    乔平安听到这话就想起来,最初时,确实是自己儿子先给自己送了云景编写的漫画和写的小说。

    她笑着问:“你是怎么认识云景先生的?”

    谭峥泓道:“娘,云景先生去年,不是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吗?就叫《大头菜的一生》,我当时看了,觉得那些小乞丐非常可怜,就去了上海县城……”

    谭峥泓把自己给小乞丐发钱发吃的,以至于被他们围起来没法脱身,最后桑景云帮他解围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说了。

    “云景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峥泓,你要好好向他学习。”乔平安开口。

    她心中云景先生的形象更加具体了。

    看她儿子对云景先生那么崇拜,云景先生一定温文尔雅。

    谭峥泓立刻点头,然后就开始说自己去棚户区,第二次遇到桑景云的事情,说着说着,还道:“娘,云景真的很好!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你瞎说什么呢。”乔平安笑道,她肯定是崇敬云景先生的,但“喜欢”什么的,可不能乱说。

    这话要是被谭大盛听到,谭大盛肯定会不高兴。

    不过那样一个有才华还善良的男子,要是她在遇到谭大盛之前遇到,肯定会喜欢。

    谭峥泓没多想,又道:“娘,她真的很好,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孩子!”

    女孩子?乔平安意识到了不对。

    谭峥泓却还在说着:“娘,你不知道我有多厉害!我第一次见到云景先生,就很喜欢她,然后我就一直追求她,现在,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

    “云景先生是女孩子?”乔平安问。

    谭峥泓喜滋滋地开口:“是啊!”

    说完,他意识到不对,他娘该不会,之前都不知道云景先生是女子吧?

    他们好像确实没说过,毕竟两地通讯不便。

    想到这里,谭峥泓又道:“娘,云景先生真名叫桑景云,家里以前是做丝绸生意的,比我小一岁。”

    乔平安猛地看向自己儿子,她儿子这是什么运气,竟然能追到云景先生!

    她猛地站起身,就捏住自己儿子的脸:“峥泓,你要谢谢你娘我,要不是我给你生了一张好脸,云景先生一定不会看上你!”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很出色,但那是云景,云景!

    谭峥泓深以为然:“娘,桑小姐也说我长得好看!”

    乔平安道:“你长得是不差,赶明儿我找人给你做几身衣服,你一定更好看!”

    谭峥泓答应下来。

    母子两个说着说着,乔平安道:“我想快些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恢复一下,然后明天请桑小姐来我们家吃饭。”

    “那爹呢?”谭峥泓问。

    乔平安道:“让他自己回去吧。”

    她实在太激动,已经不想再在这里待着。

    以她对谭大盛的了解,他们家一定布置得不怎么样,她要回去好好布置一番,再去买些东西。

    乔平安带着谭峥泓就走了。

    谭大盛紧赶慢赶,在中午的时候终于忙完。

    他打算去酒楼吃个饭,然后和妻儿一起回家,结果刚到酒楼,就被告知自己的妻儿已经回去了。

    谭大盛:“……”

    这会儿已经中午,桑家也在吃午饭。

    桑钱氏吃饭的时候,问桑景云:“阿云,小谭今天怎么没过来?”

    谭峥泓整天来他们家,就算白天有事,早上也会来转一圈。

    因此他偶尔不过来,桑钱氏就要问一问。

    桑景云道:“我也不清楚,约莫是有事。”

    谭峥泓之前就提过,若是自己有事,就不过来了。

    桑钱氏道:“今天做了他爱吃的红烧肉呢!”

    桑景云笑道:“我也爱吃。”

    吃过饭,桑景云就将自己写的稿件给了桑学文:“爹,这是我昨儿个写的稿件,你帮我誊抄一下。”

    “好。”桑学文答应下来,拿起笔就开始抄。

    他以前是不耐烦写字的,写字太累人了。

    但现在写多了,他不知不觉,竟然喜欢上了写字。

    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就这么认认真真将一个个的字写下,他的心也就平静下来。

    以前桑学文到处玩的时候,连庙里的和尚都认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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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有个和尚喜欢抄经书,他非常不理解,现在却有些知道原因了。

    不过他对抄经书依旧没兴趣,还是自己女儿的小说更好看。

    而最近的这本《穿成包身工》,桑学文依旧很喜欢。

    他女儿书里的主角,都是不认命的,都会想办法去闯一闯,拼一拼,就跟他爹一样。

    他爹在世时,最喜欢他女儿,显然是有原因的,这两人其实很像。

    桑学文抄书的时候,桑景云拿出纸笔,继续写下面的剧情。

    曹可欣拍仓管的马屁,又帮仓管解决了一些麻烦事,终于获得仓管的信任,成为仓管的狗腿子。

    她的生活稍稍好了一些,她给自己弄到了一件旧棉袄,还可以跟着仓管,吃工厂里的大厨做的正常饭菜。

    但管事和仓管,依旧不把她当回事,她还看到了工厂的种种乱象。

    这是在未来,绝不会出现的。

    在曹可欣的帮助下,仓管做了一些让厂长刮目相看的事情,得到了厂长的赞赏,还获得了管理工厂的权力。

    但他并不愿意为工厂的工人做点什么,工人们的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甚至就连曹可欣的处境,都没有改善多少。

    仓管知道她有些能力,但因为她是女人,并不愿意给她一个职位,倒是想让她做自己的姨太太。

    曹可欣这具身体长得一般,又因为营养不良还未开始发育,仓管对她本人并不喜欢,只是觉得她能力不错。

    所以让曹可欣给自己当姨太太的时候,他甚至是用施舍的口吻说的,并且一点都不觉得曹可欣会拒绝。

    但曹可欣怎么会愿意?她这时候也意识到,她不能继续在工厂待下去。

    此时的她,已经对工厂的情况非常了解,就拿着仓管想让她当姨太太而给她的十元钱,逃出工厂……

    意识到女子在这个时代会过得很艰难,曹可欣就做了男子打扮,成为一个小报童……

    桑景云认真写小说的时候,上海各地,有很多人在讨论简化字。

    喜欢云景的小说的普通人,就只是看个故事。

    但那些喜欢云景的小说的文人,却都是能接受新思想的。

    一处房子里,几个文人拿着《新小说报》,很是不解。

    其中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问:“你们说,云景她是无意中写了这些,还是故意写了这些?”

    最初的《双面魔君》里,就有让他们眼前一亮的思想。

    之后,云景的小说更是给了他们很多启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坚信云景是一个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新式文人,还觉得对方的年纪应该不小,结果,云景是个小姑娘!

    在得知云景是个小姑娘以后,他们中的一些人,就觉得云景能写出让人深思的内容,纯粹是运气好。

    但这真的只是运气好?

    “我觉得像是无意中写的,她虽然是个小姑娘,但肯定胸有沟壑!”另一个人开口。

    又有人道:“不管她是故意写的还是无意写的,只要与我们理念相合,能帮上我们就行。”

    “也是……”

    “她在新书里提到的未来,当真让人神往。”

    “推广简化字,在我看来也是必须的!”

    “对,简化字,应当与白话文一起推行!”

    ……

    他们议论许久,又开始羡慕未来人可以接受义务教育。

    他们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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