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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什么话都没说,强行办理出院手续后,立刻买了机票飞往美国。
他还有很多话想跟她说,还有很多事想跟她做,还有很多个十年想跟她一起过。
她不能就这么绝情、这么残忍、这么毫无顾忌的抛下他离开,就算是养条狗也是有感情的,凭什么他连狗都比不上?
意外的是,第一次去,吃了闭门羹。
回国时,下了场雨。
从机场回家的高速路上,他默默的望着车窗外的景色出神。
途径南桥街三合路时,他突然喊司机停下。
当时下着绵绵细雨,街上仿佛陇上了一层轻纱薄雾,路人很少,大概在修路的缘故,几盏路灯忽明忽灭,照得他的侧脸格外深邃。走进店里,店家一眼就认出他来了,笑着问:“哎,是你呀,你女朋友呢?”
他愣了一下,笑着说:“出国玩了,过几天回来。”
“哦,行,那你看看要吃点什么。”
“来一碗我之前挑战过的馄饨,小碗就行。”
“好嘞。”
因为下雨的缘故,店里没什么人,他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很凑巧,这个位置就是当初他挑战大碗馄饨的位置。一样的地方,他还在,她却已经走了。
她不要他了。
很快,热腾腾的馄饨端了上来。
他不是很能吃辣,但还是加了一勺的辣椒放到碗里。油亮亮的辣椒顺着汤水散开,在汤面上糊上了一层油光。
拿起勺子舀了一个馄饨,装作是宋清杳在喂,嘴里呢喃道:“第一个喂我吗?”
喉结滚动,“谢谢,杳杳。”
馄饨入口,酸涩感溢满整个口腔,抬头望去街上的景色,过往的一切犹如电影般在眼前闪现而过——他们牵手逛街、一起来店里吃馄饨、一起买日用品、同居生活……
霎那间,铺天盖地的悲伤涌入心头。
他强忍着,一个一个将那些馄饨都吃入腹中。
人最难以接受的不是从未一起,而是拥有过,失去了。
他特别特别后悔,如果知道那天是他跟宋清杳最后一天的相处时光,他会坚定的告诉她,无所谓爱不爱他,只要留在他身边就好。
可是没有后悔药可以吃,现在她连见都不愿意见他。
那一夜,沈明衿抽了一晚上的烟,脑海里就在想一件事——要不要直接强娶她得了,反正她也不愿意嫁给他,反正她也不爱他,这样委曲求全什么也得不到,不如强硬一点。
凌晨破晓时分,阳光透过云雾穿进屋内,照亮了他的黑眸,璀璨深邃的眼眸底部留着晦暗不明的复杂。
他摁灭了烟头,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驱车往山上赶,当时还很早,抵达时寺庙并没有多少人。
他直接往寺庙里走。
脑子混沌、就像是陷入了迷雾一般,往前走是悬崖,往后走亦是悬崖,他必须得找个平衡点——寺庙里可以求谶纬,只要现在有人告诉他,强娶她这件事是对的,他会毫不犹豫去美国把她抓回来,然后强制性的将她困在自己身边,可理智告诉他,这件事并不对。
他把一切希望放在了谶纬上。
求了一支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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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签。
解签人看了签文后,就对他说了一句话:“前路苦,破晓云雾皆明朗,回路难,荆棘丛林皆平坦。”
意思就是告诉他,心中所求之事,顺其自然便好,强求无果。
沈明衿脸色沉重,拿着那支解签文去了后面的姻缘树。
树枝繁茂,密密麻麻的挂着来自五湖四海的路人的牌子,他很快找到他挂上的那块牌子。
他写的是:[快点爱上我,或者,不爱我也可以,一辈子待在我身边。]
手指轻轻摩挲着上面的字迹,眼眶逐渐泛红。
金乌逐渐布满了山林,他站在那里眺望远处的景色,右手紧紧握着签文。
顺其自然。
去他妈的顺其自然。
他就要她。
第 100 章
那一年里不止宋清杳离开他这么一件事, 沈氏集团内部大改动,作为被家族赋予希望的继承人,他没理由再这么放肆下去, 压在他肩膀上的重任就像是一块巨石,谁都可以踩在这块巨石上,谁都可以爬到他的头上跟他说:你必须这么做。
同年九月, 正式进入沈氏集团,被派遣到了分支的珠宝行业。
工作很忙,即便这么忙, 却也还记得给宋清杳过生日, 虽然发出去的祝福都变成了红色的感叹号, 他还是会一如往常的发送。
第二年春天,他又去了趟美国,这一次比第一次好,至少, 黄怡跟宋薇招待了他。
对于他的出现,两人似乎并不意外, 尤其是宋薇, 似乎早知道他会来, 端来了杯他爱喝的龙井茶。那会儿她还没对他厌恶到恨的地步, 望着他时, 满眼的娇羞。
沈明衿当做看不见, 表明了来意,想见一见宋清杳。
有些事要跟她说清楚。
宋薇笑笑着说:“明衿, 你不要找我姐姐, 我都说了,她不想见你, 而且,她跟陈奚舟的关系很好,他们很恩爱,你何必自寻烦恼,做小三呢?”
“薇薇。”黄怡瞪了宋薇一样,然后扭头看他,笑着解释,“明衿,你别误会,薇薇不是那个意思,我们家清杳跟奚舟关系确实很不错,你也知道,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所以——”
沈明衿坐得板正,一只手靠在椅子上紧握成拳,抿着唇说:“我就见她一面,只要她亲口跟我说她想跟陈奚舟在一起,我就走。”
“都已经这样了,亲口说不说有那么重要吗?”宋薇的笑意略有些收敛,眉头皱起,“我姐有什么好的,发生这样的事,你还愿意来找她,你是不是喜欢戴绿帽子啊?”
宋薇就是这般性格,从小娇惯长大,养成了这幅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即便面对沈明衿也口无遮拦。
“我姐跟陈奚舟不止开过一次房,开过很多次。”她咬着牙说,“你以为她为什么跟你在一起啊?还不图你长得好看,家里有钱有权,你换个人试试,她照样愿意跟他上床。”
听到这话,沈明衿黑眸的气压低了许多,紧握的手也用力几分,呈现出泛白,直到最后那句话跃入耳里时,他再也忍不住,直接拿起桌面上的水杯狠狠砸向宋薇,怒吼:“闭嘴!”
水杯直面砸来,正对着她的脑门,并且下了死手,力气大得厉害,吓得黄怡立刻站起身来用后背挡住了那杯滚烫的热水。热水砸在她的后背上,滚烫的热水顺着皮肤一路往下蔓延,很快就烫出了血泡,连带着腰部都受了伤。
黄怡的惨叫声席卷了整个大厅。
宋薇看到黄怡受伤,怒不可遏的吼道:“沈明衿,你干什么!?”
话音刚落下,沈明衿就上前捏住了她的咽喉,一字一句,“我不许你侮辱她,她不是那样的女孩。”
他双目猩红,捏着咽喉的手也在逐步用力,像是真的想掐死她一样。
宋薇就像是一条扣在砧板上的鱼,被他逐渐提了起来,双脚不自觉的垫着,眼睛也开始翻白,就在快要失去呼吸的最后一秒,他猛地松开了手。
她猛地跌坐在地上,剧烈咳嗽着,刚才的欣喜与娇羞荡然无存,毫无形象的破口大骂:“你掐死我,我也要说,她就不爱你,她就讨厌你,她恨死你了,要不是你,她早就可以跟陈奚舟在一起!你以为她多愿意跟你在一起吗?”
沈明衿没说话,他就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被那些不敢捅破的真相而感到心寒。
他听着宋薇骂那些难听的词、说那些恶心他的话,按照以往的脾气,宋薇这辈子都不会过得太顺心,他有的是办法让她过得生不如死,可是那些手段涌上心头时,却又一次消弭在心中——他始终无法对宋清杳的亲人下手。
他第一次领会到,原来自己是有懦弱的一面的。
于是他逃了。
狼狈不堪的逃出了宋家。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走后,宋薇像发疯似的跑到二楼,砸碎了宋清杳的所有东西,等宋清杳回家时,满地的狼藉,只有那条她跟沈明衿的项链还未被打碎,她为了保护那条项链,因此手受了伤。
*
沈明衿回国时,阚静仪一直在等他。
跟阚静仪认识很偶然——宋清杳出国后的头几天,他经常会去她家门口等着,妄想她会回来,妄想她还爱他。
有一天实在没忍住,买了几瓶酒,颓废的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喝酒,喝得醉醺醺时,隐约看到了个人站在门口往里张望,月色太黑,他又喝得多,以为是宋清杳回来了,欣喜若狂的跑上前,直接从身后抱住她,紧紧抱着,低声说:“你回来了,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还喜欢我,你还爱我,你要什么跟我说,我都给你。”
对方拼命挣扎着,挣扎了一会发现挣扎不开,就大声的喊:“救命啊!有没有人!救命!”
这么一喊,他才发生不是宋清杳的声音。
双手一松,将她整个人掰了过来,迎着月色,他看清了她的长相,是一张极其陌生的脸,并不是宋清杳。
失望和失落涌上心头,双手慢慢的垂落下来,“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他正欲转身离开,阚静仪却拦住了他。
——没人会不喜欢沈明衿这样的男人,抛开家世背景,身材外貌仍然有足够雄厚的资本吸引旁人,阚静仪就是那一眼,觉得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击中般,不知道怎么的就拦住了他,“你,你是喝醉了吗?”
他不耐烦的‘嗯’了一声,“刚才不好意思。”
她没有让开的意思,“我想问一下你是不是住在附近?知不知道这家人去哪了?”
“你是这家人的谁?”
“我是她高中同学,有点事想找她,但是电话打不通,看家里好像也没人……”
宋清杳的同学?
沈明衿眉头微微皱起,这才有了一丝耐心,“你找她做什么?”
“我来找她借钱,因为比较急,所以想知道她去哪儿了。”
沈明衿沉默了许久,说道:“你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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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问你,你需要借多少钱?”
“二,二十万。”
“手给我。”
她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直到下一秒,沈明衿主动的握住她的右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用牙齿咬着钢笔的笔盖,低头在她的掌心写下一串地址:“明天来这个地方找我,我给你钱。”
他的手指的温度很浓烈,仿佛透过薄薄的肌肤源源不断的传递到她的身体里。
她怔怔的看着他,觉得天上的星星都比不过他半分。
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走远了。
身子摇摇晃晃,跟周围的黑影逐渐融为一体。
第二天,她如约而至。
其实说不上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相信一个陌生人,二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
直到再次见到他——西装革履,颀长挺拔,从沈氏集团大厦走出来时,一群人围着他,犹如众星捧月,与昨夜那个喝醉酒的男人仿佛是两个人。
命运的风在徐徐袭来,卷起落在两人脚边的落叶。
阚静仪确定自己是爱上沈明衿了。
爱上那个夜里喝得醉醺醺,却愿意对她伸出援手的男人。
她开始以各种理由留在他身边,以还钱的名义、以朋友的名义、以追求者的名义……
而她也敏锐的发现,他的情绪变得愈发难以控制,尤其是这次去了趟美国回来后。所有人都在劝他去医院看看,可他不愿意。
隔了一个月,他又去了美国了。
这是第三次去美国。
去时下着大雨,飞机在大雨中起飞,他这一次去的状态很差,发着高烧,身体很虚弱,但没人能劝得动他。
美国也在下雨,他到的时候,雨下得很大,他让司机开车到宋清杳的家门外,却没有开车门下去。
就静静的坐在车里看着紧闭的大门。
豆大的雨淅沥沥的下着,落在了车窗上发出沉重的闷响声,他靠在位置上,双手交叠放在小腹处,双眼阖着,因为天气不好,所以天色昏暗,显得侧脸愈发深邃。
坐在那里坐了三个小时,终于开了口,“回去吧。”
“去哪儿,先生?”
“去机场,回国吧。”
第三次从美国回来,他的身体每况愈下,被家人逼着去了医院,确诊了重度抑郁症。
沈玉和断了他所有的工作,将他送进医院治疗。
最难熬的那一年,是阚静仪陪着他过。
要说有感情吗?那肯定是有的,但为他付出感情的女人多了去了,凭什么阚静仪不一样,是因为她格外用心,格外努力,格外爱他吗?并不是,他对她的感情很复杂,他不是一个会因为对方爱他而感恩的人,之所以对她那么好,说到底,还是因为宋清杳。
后来,他病情控制得差不多了。
他们俩在家人的撮合下成了男女朋友。
但他依旧很礼貌、很绅士的对她,并没有因此越界。
某天晚上,她提出想让他陪着她逛街,用非常诚恳的语气说:“去嘛,明衿,求求你了,我知道你累,我们就走一小段路,好吗?”
他看着她的表情,突然发觉她变得像宋清杳,五官、轮廓,都渐渐模糊成了她。
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冬天很冷,两人走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阚静仪看着他垂放在外面的手,鼓起勇气,伸出手去握住了他,小小的手指穿过他的指缝时,她明显的感觉到他颤了颤,似乎有些排斥,她死死扣着,不肯松开。
两人就这样一直往下走,走着走着,就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她穿着单薄的吊带连衣裙,雪白的肌肤被冻得通红,弯着腰蹲在高级餐厅的门口,扶着墙狂吐,但吐出来的都是酒水。
但就在那个身影出现在眼里的瞬间,沈明衿的瞳孔剧烈的缩放着,那毫无波浪的心在顷刻之间像是遭遇到从未有过的惊涛骇浪,从心脏的位置酥酥麻麻的往外蔓延,逐渐蔓延到五脏六腑,他动弹不了半分,所有的感官都在那个人身上,脑海里想起几年前去寺庙里求得签文——前路苦,破晓云雾皆明朗,回路难,荆棘丛林皆平坦。
顺其自然。
原来是真的。
她回来了。
可是她穿得好少,这么冷的天,她怎能穿得这麽少?
他想甩开阚静仪的手上前抱住她,但早已麻木的双手就像是灌了铅,连身体也是一样。
“宋清杳?”
突然,阚静仪喊了一声。
她下意识的回头看来,那瞬间,他的目光和她的目光交织在了一起,错愕、震惊、恐惧,无数的复杂的情绪缠绕在她的眼中。
仅仅一秒的功夫,她就迅速移开目光,装作没看见、没听见。
也就那么一个细微的动作,瞬间将他拉回现实。
往五脏六腑渗透的酥麻感瞬间化作利刃,一刀刀的凌迟着每寸感官,他甚至无法言语、无法动弹。三年,1095天,她是不是早就忘记他了?忘记他们交往过,忘记他那么爱她,忘记他曾是她男朋友?
那天晚上,他实在变得不像他。
不止吻了阚静仪,还冷漠的看着她离开。
说不清是为什么。
可能就是想看看她到底会不会说一句‘沈明衿,你还记得我吗?’
反正到最后,她也没说。
第 101 章
宋清杳接到沈明衿电话时, 窗外还在下着雪,她握着手机,默默望着雪景出神。
他的话语回荡在耳边久久无法消散。
“不是要借钱填补家里欠款吗?”他的声音亦如三年前, 除了夹杂着冰冷,并没什么不同,“现在除了我, 谁还能借你钱?”
“我还可以找别的亲戚——”
“宋清杳,三亿多的欠款,只有我会一次性借给你。”他打断她的话, “我在老地方等你。”
电话挂断了。
宋清杳看着黑掉的屏幕出神, 她从未想过家里破产后, 第一个朝着她伸出援手的人会是沈明衿,按理来说,他应该恨极了她才对,怎会主动打电话说要借钱给她呢?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
她坐在那里坐了很久, 直到天色渐晚,耳边传来了母亲疯疯癫癫的喊叫声, 才稍微回过神来。
扭头看了一眼后, 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穿好大衣, 锁好大门, 一步一步朝着门外走去。
沈明衿说的老地方大概率是星月壹号。
那是他们同居过的地方。
来到星月壹号时, 熟悉的记忆、熟悉的人,如同电影般闯入脑海。
她深深吸了口气, 下意识抬手去按密码。
意外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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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码没有换,还是1228。
门‘叮’的一声打开了, 她握紧双手往里走。
越过庭院走入大厅,熟悉的檀香涌入口鼻,一盏暖黄色调的壁灯映入眼帘,再往里走,就看见沈明衿坐在沙发上,穿着白衬衫和西装裤,戴着一副无框眼镜,双腿交叠,随意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合同。
厅里很安静,静得连她的走路声都听的一清二楚。
她的心也随之颤抖得愈发厉害。
站在了距离他七八米开外的位置,不敢再靠前一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焦急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时,突然听到沈明衿开口,“站这么久不累?”
“……”她抿着唇,“我,我站着就好,沈总……”
“沈总?”沈明衿听到这句称呼,慢慢放下了文件,抬起黑眸望去——她穿得很漂亮,一件白色的大衣,腰间系着腰带,穿得那么厚实,腰却细得双手一张就能握住,没有化妆的脸被冻得有些红,大概是出来得有些急,手上没有戴任何护具,以至于冻得都有些肿了。
他眉头一皱,朝着她扬扬下巴,“我都不知道我们已经生疏到这个份上,你连我的名字都不叫,叫沈总。”
明衿。
这个称呼,她还能叫么?
三年前,她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出国,又让他看见了跟陈奚舟撕扯的画面,他应该是恨极了她才对。或者说,今天叫她过来,也不是真心实意想借她钱,不过是想羞辱她罢了。
微微垂下眼眸,轻轻开口,“明衿。”
“明衿,你说借我钱,所以我来了,但如果你还在因为三年前的事耿耿于怀的话,我跟你说声对不起。”
“我不需要你道歉,因为我借你钱也是有代价的。”他直接把一份合同扔到她面前,“把这份文件签了,钱明天就会转给你。”
宋清杳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文件,走过去将文件拿了起来。
前面的债务条款看起来很正常,并没有什么怪异,但翻到最后一页时,她的眉头皱起,说道:“这最后一条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我得做你的妻子才能得到这笔钱?我做你妻子?”
他确定不是在整她,还是拿这份合同羞辱她?
“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样子,我们结婚,你们家的债务我会帮着还。”
他回答得理所当然。
一点儿都不觉得这不合理。
宋清杳只觉得他要么是气疯了,要么就是存心玩她。
默默的将合同放回去,低声说:“谢谢你的好意,我忘了可以找我的叔叔借钱,今天打扰你了。”
很礼貌的弯了弯腰,“那我先走了。”
沈明衿没留她,漆黑深邃的眼眸直勾勾的看着她的背影,手指摩挲着一枚戒指,不知道在想什么。
*
宋清杳回家后把能借钱的亲戚都借遍了,仍旧没人愿意借她钱,哪怕后来去找了叔叔,也没什么用,一句‘没钱’就把她给打发了。
眼看着还款日越来越近,她又想起了沈明衿。
最后,鼓足勇气,再一次去星月壹号。
去的时候天气不好,下午三点如晚上八点,周围亮起了路灯,她裹着大衣艰难的往前走,走到星月壹号大门时,还在犹豫该不该进去找他。犹豫了半天,还是推开了门走进去。
‘轰隆’一声,天空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雷鸣声,院内的花草皆被覆盖上厚厚的积雪,压弯了枝芽,风雨欲来之势。
她走进大厅,管家告知她沈明衿在三楼打台球,沿着楼上往上走,雷鸣声伴随着闪电,时不时透过窗户照亮了楼梯的路,显得诡异又可怖。耐着性子走到三楼,就听到房间里传来台球碰撞的声音。
门没关,走进去就能看见巨大的台球桌,沈明衿拿着台球杆站在桌子的一边打球,姿势优雅且专业,瞄准对面的球摆好手势,一杆进洞。
似乎是察觉到身后来人了,他慢慢站起身来,观察着桌面上的局势,开口说:“合同在那边,没问题就签字。”
他是知道她一定会来找他吗?
宋清杳扭头看了一眼放在椅子上的合同,抿着唇说:“明衿,我们能不能谈一谈,我——”
话音刚落下,沈明衿就转身看着她。
两人距离不远,他拿起那根台球杆,伸到她的面前后,用杆头挑起她的下巴,笑着说:“谈?好,你要怎么谈?是跟我谈分手的事?还是跟我谈你不明不白把我微信删了,紧跟着像逃难一样逃出国,我找你三次,你都不见我,是这么个谈法吗?”
“……”她怔怔的看着他,胸口起伏不定,“你去找过我?”
他低低的笑了两声,没有回答她的话。
去寺庙求签文时,解签的人跟他说要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到她嫁给别人吗?
本就是他的,既然开始时是把她哄骗上床,骗到自己身边的,那现在又有什么所谓再‘骗’一次?
“乖,去把合同签了。”
因为球杆架着,她被迫抬起那张脸,“明衿,你是在羞辱我吗?为什么我跟你借钱,你要我做你的妻子?”
这句话说完,下巴的球杆慢慢的放下了,“好问题,不过答案我想你心里有数。”
窗外又是‘轰隆’一声,雷雨伴随着闪电淅沥沥的落在了窗户上,很快就将窗户洇出大片的雨雾。
她定定的看了他几秒种后,便转身离去。
今天不该来的。
明知道他恨她,明知道他厌恶她的,为什么还要再来他面前恶心他?
强忍着内心翻涌的情绪,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可刚走到门口,身后的人就追了上来,一把将开着的门关了起来,顺便反锁。漆黑深邃的眼眸里待着强烈的占有欲,直勾勾的盯着她。
她意识到不对劲,开始步步后退。
“明衿……”
“你怕我?”他步步逼近,开始解着自己的衬衫纽扣,“怕我什么?我们以前不是很好吗?而且我不在乎你跟陈奚舟的事。”
“明衿,你别这样……”她退到了台球桌边上,害怕的说,“你别脱衣服。”
看到她因为恐惧而泛白的脸,他不禁嗤笑了一声。
怕?
有什么好怕的。
该怕的人是他吧,担心受怕了三年,怕她在国外找了别的男人,怕她在国外就结婚,日日夜夜睡不着,终于把她盼回来了,既然回来了,那也就别想离开了,反正他要她,她哪里也去不了。
“不脱可以。”他随手拿起旁边的合同,扔到旁边的台球桌上,“签了它,不然——”
他靠近她,伸手抬起她的下巴。
两人靠得太近,近得稍稍往前就能吻上对方的唇。她不得已的往后倒,一不小心,便直接倒在了台球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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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他弯下腰来,一只手撑在她的旁边,目光从她的脸部慢慢转移到胸部,再到他熟悉不能再熟悉的部位,唇角上扬,“我就要做个小人了。”
“你现在有君子的样子吗?”她气愤不已,“你怎么变成这样!?”
“我变成什么样?”他反问,“我尊敬你、我爱你的时候,你给过我同样的反馈吗?你什么都没给。既然你从来都没想过我的感受,我为什么要考虑你愿不愿意?”
灼热的呼吸互相交融着,她还没缓过神时,外衣已经被他脱掉。
她下意识的从台球桌上爬了起来,踉跄的往后走,边走边说:“你现在不太冷静,你冷静点咱们再谈,好吗?我明天再来找你好不好?”
她从台球桌的另外一边绕了过去,快速的绕到门口,拼命的去摁大门的开门,可是怎么都摁不开。
沈明衿看着她恐惧的背影,唇角上扬,身子斜斜的靠在台球桌边上,说道:“宋清杳,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嫁给我,我来摆平你家的事,另外一条路是做我的情妇,我想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懂选择哪个对你更有利。”
声音由远至近,已经在身后了。
她猛地转身望去,就看见那双漆黑的眼眸里盛着浓烈的占有欲。他一把握住她的手,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枚戒指,强硬的将那枚戒指戴到她的手上。
她拼命的挣扎着,说道:“你这样做到底是因为生气我跟陈奚舟的事,还是因为爱我?要是前者,完全没必要——”
话,还没说完,他直接扣住她的后颈吻了上去,挡住她后面的话。
以至于那些话都变成了无法言说的呜咽声。
双手拼命在他胸膛推搡着,可那点力量毫无作用。
他猛地将她抱了起来,直接抱到了台球桌上,膝盖顶开她的腿,然后强硬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笔塞到她手里,大掌包裹住她的小手,逼着她在合同上签字。
他的力气太大,显得她格外柔弱。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手’在合同的落款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宋清杳。
在最后一笔落下后,她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力气,怒不可遏的看向沈明衿,“你满意了?!这样羞辱我!?”
看着她愤怒的模样,他突然笑出声来,捏着她的脸颊,“满意了,但羞辱算不上,只能算……”
他停顿一下,“你对我的补偿,就算给我戴绿帽,提分手的事也是我提,你没资格。”
宋清杳想都没想,抬起膝盖就要踢他。
还没踢到就被他扣住了腿,黑眸深邃,“踢这?想我断子绝孙直接说。”
“……”
宋清杳皱眉,只觉得他可恶万分,咬着唇说:“好了,合同签完了,你可以放我走了。”
“走去哪?”
“回家。”
“请你把合同的落款念一遍。”他把合同塞到她手里,“念清楚点。”
头顶的玻璃吊灯折射出无数的光影,一簇簇的落在合同上,她无奈的开口:“落款人:宋清杳。”
‘宋清杳’这三个字着实悦耳。
想了三年,念了三年,终于还是把她给弄到手里了。
管她跟陈奚舟什么关系、管她跟他上了几次床,反正,她现在是他的人。
第 102 章
窗外的雨下得愈发的大, 时不时伴随着雷鸣声,宋清杳气恼的推搡着他的胸膛,但坚硬的胸膛就像是一堵墙, 死死的堵在眼前,怎么都推不开。她无奈的看着他,放软了语调, “明衿,合同我都签了,你能不能让开?我妈还在家。”
“我会派人去照顾阿姨。”他依旧没有让开的意思, “你老老实实待在这里, 待在我眼前, 哪里也不许去。”
“可我有别的事要做,你不能这样。”
宋清杳觉得沈明衿变得不可理喻。
明明三年前的他温柔成熟,做任何事都尊重她、考虑她的感受。
“不能这样?”他拿起合同,放到她面前晃了晃, “看明白了吗?你签了字,如果反悔的话, 需反赔我十倍, 三十亿, 出得起吗?嘘——”
他看到她想说话, 伸出食指抵住她的红唇, “别提陈奚舟, 不然我今晚就能冲到陈家打死他。”
宋清杳气得说不出话,胸口剧烈起伏着, 一双眼睛更是气得通红。
沈明衿抬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随后握住她的手,牵着她往门外走。
门打开的瞬间, 她想逃。
却被对方死死握着手,怎么都逃不走,只能硬着头皮跟着他往楼下走。
楼下的餐厅桌上已经摆好了食物,牵着她坐下后,举起面前的红酒,“你喝果汁,我喝酒,庆祝一下。”
庆祝……
被这样羞辱还能庆祝吗?
她拿起面前的杯子,与他碰了碰,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随意抿了口,放下杯子,“明衿,我真的得回去,这几年我家发生了很多事,你可能不知道,我妈疯了,她现在像个小孩似的,你派人过去,她会闹得更凶。”
“还是想走?”他摇晃着手里的酒杯,黑眸深沉,“可以啊,你走吧。”
宋清杳一愣,以为他想开了,心里稍微松了口气,站起身来就想往门外走。
可刚站起身来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拉扯过去,正正好好就坐在了他分开的右侧大腿上,紧跟着果汁杯递到她唇边,耳边传来他的轻笑声,“怎么还跟以前一样那么好骗。”
“真以为走得了?”
“宋清杳,你现在愿意配合我就能少吃点苦,不配合我,我也懒得做君子。”
沈明衿的力气实在是太大,即便是挣扎了半天也挣扎不开,只能顺着递过来的杯子,喝了一大口果汁,说道:“行,不就是待在这吗?待就待,又不是没待过!松开我!我要吃饭!”
沈明衿被她这气势给逗笑了。
真像一只炸毛的猫。
伸出手捋了捋她的长发,拿起一双筷子递到她手里,“吃,就坐在这吃。”
吃就吃。
有什么可怕的。
她拿起筷子,夹起面前的肉,毫无形象的往嘴里塞。
沈明衿一只手撑在桌面上,侧目望着她——那点小心思,瞒得过谁?每回赌气时都是这样的表情,让他想想,她这会儿应该是在想,吃得难看些,最好难看到让他厌恶为止。
事实上,她想的和他猜的基本一致,唯一不同的是,她觉得吃相难看并不能吓退一个男人,但是容貌难看可以。
她跟沈明衿的开始不过源于一场酒后露水,要说他对她有多重的感情算不上,如今他变成这样,应该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她只能期盼自己这样的丑态能让他多些厌恶,不要因为一时赌气而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事情来。
她塞了很多的食物,满嘴油光,看起来确实很失礼。像沈明衿这样大家族培育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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