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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林樾迟疑了一瞬, 手里多些钱自然是好,但商量好的事情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娘,三分之一也没多少, 今天是生意好,明天许就没有这么多了, 到时候不够用可怎么是好?”

    宋寻春摇摇头,“我和你们爹手里还有些积蓄, 家里卖粮的钱也在我们收着, 怎么会不够花, 你们平日里去镇上,万一遇到想买的东西, 手里没有余钱可不行, 就这么定了。”

    林樾还想再说, 宋寻春已经起身忙活去了, 连沈正初都起身走了,临走前只交代了一句, “听你们娘的, 自己收着。”

    林樾只能转头看沈凌之, 结果沈凌之也连连摆手, “哥哥,你别看我,这些天你每天都给我钱,我都攒了几十文了。”

    林樾也不是纠结的性子, 见他们都这么说,便将钱收起来了。

    摆摊二十来天,赚的钱去除成本,也有三千多文钱, 梳妆台上的抽屉早就装不下了,林樾特地选了一个陶罐放在床底,差不多也快满了,他早就盘算着陶罐装满那天就去镇上的钱庄把铜钱换成银子,现在看来再有两天就满了。

    到时候就换整三两银子,剩下的林樾计划用来添置一些东西,比如糯米、红糖、冰糖这些做点心必备的材料,再把家里刚做好的半匹麻布送去染坊染色,等忙完秋收就可以做冬衣了。

    粗略想了一下接下来要干的事儿,林樾就起身出去了,今儿答应了掌柜的要做两种新鲜点心,今晚得先试做一次,尝尝味道。

    虽说距离立秋只有几日了,但天气依旧炎热,林樾今儿琢磨了一下午,才定下来第一种点心,薄荷蒸糕。

    薄荷清凉微辣的口感堪称夏日解暑必备,单吃有些呛人,但做配菜就很不错,比如薄荷炸排骨,薄荷炒蛋,林樾都很喜欢,还能泡薄荷水,淡淡的薄荷香,比杨梅汤还要解渴。

    林樾出了院子就直奔河边,在路边摘了几朵蝶豆花才转身回家,随后又去菜地掐了一把薄荷嫩叶,在院子里顺手洗干净才回灶房。

    今天要做的薄荷蒸糕得先熬薄荷糖浆,薄荷洗净后沥干水分,去杆留叶备用,锅里加入□□糖和水,小火熬化至冒泡,倒入薄荷叶和蝶豆花搅拌片刻即可,熬好的薄荷糖浆浸泡放凉后再把薄荷叶和蝶豆花捞出来。

    只放薄荷叶熬出来的糖浆颜色呈深绿色,看着不太好看,蝶豆花泡水则是蓝色,林樾便加了几朵蝶豆花进去,这样熬出来的糖浆就是青绿色的。

    看着这个颜色,林樾十分心动,也不知道染坊有没有这个颜色,要是有,今年他就要做一身青绿色的衣裳,留着明年夏天穿着去看荷花。

    想到这林樾轻叹了一声,没想到今年会这么忙,愣是没腾出空去看荷花,明年他一定要去!

    等薄荷糖浆晾凉的功夫林樾开始准备别的东西,粘米粉,糯米粉和磨好的糖粉混合均匀,薄荷糖浆兑水,少量多次加进去搅拌,等米粉结块就可以了,再用手把结块的米粉搓散成沙粒状,过筛,这样粉质会更细腻,此时的米粉已经是淡淡的青绿色了。

    蒸笼里铺上蒸布,再放上模具,这次林樾用的模具是四块木板拼接的,没有底,支在蒸布上正好,随后把米粉倒进去,用薄木块轻轻铺平,再用刀切成块状,盖上蒸布,上锅蒸熟。

    另一种点心林樾也想好了,家里东西不多,但南瓜还有好几个,正好拿来做南瓜松糕,蒸熟的南瓜压成泥和粘米粉混合,加糖粉调味,混合成粗面粉状就可以过筛上锅蒸了,做法和薄荷蒸糕一样。

    因为做法简单,所以林樾今晚并没有做。

    约莫两刻钟,锅里的薄荷蒸糕熟了,林樾连着蒸笼一起端下来,又拎了一壶水放在灶上,这才招呼沈凌之他们,“凌之,快来尝尝今天新做的点心。”

    沈凌之正在院子里扫地,一听到林樾叫他就把扫帚一扔,“来了来了!”

    看到桌上的点心,沈凌之眼前一亮,“哥哥,这个点心怎么是青绿色的?看着就好吃。”

    “加了薄荷做的,你先尝尝好不好吃,我去叫爹娘。”

    “好。”

    林樾装了几块点心放在碟子里送到卧房,搁在沈淮之手边,然后没等沈淮之说话就转身跑了,隐约还听到了一声轻笑,林樾哼了一声就大踏步回了灶房。

    沈凌之正吃得津津有味,“哥哥,今天这个点心吃起来凉凉的,颜色还好看,肯定很多人喜欢。”

    沈正初也点头夸了一句,只宋寻春眉头微皱。

    林樾疑惑道:“娘,是吃着不合口味吗?”

    宋寻春把嘴里的点心咽下去,又细细回味了一下,才开口道:“这个口感要清淡一些,还有薄荷的清凉,只是我更喜欢香甜口的。”

    林樾点点头,确实有很多人不喜欢吃薄荷,“娘,等栗子成熟给您做栗子糕吃,那个也是香甜口的,想来您应该会喜欢。”

    宋寻春先是摇头,后又一顿,想起林樾之前和他们说的话,便开口道:“那我等着,等中秋前后板栗成熟我和你们爹去摘,到时候你做了点心再送一些去给亲家尝尝。”

    “那我到时候多做一些,也送一碟子去给奶奶。”

    一家人吃过点心又说了会儿话,屋里便昏暗起来,各自洗漱回屋歇息了。

    林樾总觉得面对沈淮之有些不自在,进屋就一个箭步冲到床边,哗一下拉开被子躺下了。

    沈淮之摇了摇头,也没逼他,径直熄了灯也躺上去了,怕林樾害羞,他还特地往外挪了一些,两人第一次没挨着睡,中间甚至还能再躺一个人。

    林樾以前一个人睡的时候都是手脚伸展开占据一整张床,后来和沈淮之一起,手脚就伸展不开了,沈淮之还要揽着他,但习惯了也还好,每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睡着了,今晚沈淮之没挨着他,手脚倒是能伸开,反而还睡不着了,辗转反侧许久,等身侧的呼吸声渐渐平稳,林樾才往外挪了一点。

    林樾本来还想再挪一下,沈淮之突然一个翻身搂住了他,林樾一下子屏住呼吸,这会儿要是沈淮之醒着,那也太难为情了吧!

    万幸,沈淮之是真的睡着了,只是习惯性地搂了他一把。

    夜色渐深,林樾寻了个舒服的姿势,也睡着了。

    翌日,林樾正在灶房里做点心,突然听到屋外的喊叫声。

    随即沈凌之就从外面冲了进来,“哥哥,我今天捡到了鸡枞,估摸有一斤呢。”

    “是吗?哇,这两朵够大的,看着得有一两多。”

    沈凌之嘿嘿一笑,“这朵就在路边,我一下就发现了,倒是几朵小的,是我从土里刨出来的。”

    林樾也跟着笑,夸道:“鸡枞难得,难为你能捡到,今天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沈凌之脸上满是纠结,良久才开口道:“哥哥,不然别卖了吧,今年我们还没吃过鸡枞呢,而且也不缺这十来文钱。”

    说完沈凌之自己愣了一下,没想到他都能说出十文钱不多这种话了,果然还是得手里有钱啊。

    几乎是话音刚落,林樾就点头了,“你捡的菌子自然你说了算,只是咱们马上就得出去,菌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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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晚上该坏了,也没法儿和娘说让她中午就做,不然这样,先把鸡枞炒了,咱们再去镇上。”

    沈凌之摆了摆手,“哥哥,不用这么麻烦,连根插在土里就好,咱们下午回来再做。”

    菌子插在土里确实会坏得慢一些,林樾便催促道:“那你先去菜地里挖点儿土,等我把手里的点心做好,咱们快些出发,早点卖完,早点回来。”

    “知道了,哥哥,我这就去。”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两人便各自忙完,又去村子后头收了菌子,这才推着车往镇上赶。

    今天林樾做的点心是薄荷蒸糕和南瓜松糕,饮子是酸角汁,吃食则是豌豆凉粉和荞凉粉。

    荞凉粉是用苦荞面做的,做法和豌豆凉粉几乎一模一样,但做出来的荞凉粉是灰白色的,口感要更清淡,林樾最喜欢的吃法就是荞凉粉和豌豆凉粉各一半,搭配多多的油辣子和酸汤,吃起来清爽,又酸辣开胃,他一次能吃两碗。

    去镇上的路是走惯了的,两人没多久就来到杨记食肆后门,冯掌柜还是站在老位置等着他们,见林樾做了新点心,果然十分满意。

    他先各买了一块尝了,才拍板道:“薄荷蒸糕来三十块,南瓜松糕二十块,也不必包起来了,我让伙计拿食盒出来。”

    林樾和沈凌之都很高兴,今早一共做了四十五块薄荷蒸糕,这就去了三分之二,南瓜松糕更是去了一半,早知道冯掌柜要这么多,林樾就多做一些了。

    “林小哥儿,一共七十五文钱,你数数。”

    方才冯掌柜数钱的时候,林樾也跟着数了,这会儿只扫了一眼,便开口道:“正好,多谢冯掌柜。”

    卖完点心,接下来是菌子,冯掌柜要的量和昨天几乎一样,林樾又赚了二十多文,心中的喜悦都快溢出来了。

    临走前,冯掌柜还叮嘱道:“下回要是做了新点心,记得跟我说一声,差不多两三日便会要一回。”

    这样的大生意林樾自然不会错过,当即便笑着点头:“我一定记得,多谢掌柜的照顾生意了。”

    冯柏摆了摆手,“是小哥儿做点心的手艺好,吃了一回就惦记下一回啊。”

    林樾谦虚了几句,才和掌柜的告辞离开。

    还是相同的地方,从前天开始,林樾就长租了这个摊子,一次租一旬,有了固定的摊位,也能多拉一些回头客。

    今天的生意没有昨天那么好,但林樾今天做的吃食数量也没有昨天那么多,倒也顺利卖完了。

    接下来数日,林樾和沈凌之都是如此,早起做吃食,收菌子,来镇上摆摊,一直到菌子几乎不出了,林樾把手里最后两坛菌菇酱卖出去,今年的菌子生意便告一段落了,此时已是七月上旬。

    眼看就是立秋,入秋后天气就会慢慢凉下来,林樾和宋寻春之前就打算买些鸡鸭,七月底秋收的时候正合适,秕谷糠麸都多,拿来喂鸡鸭正好。

    有了要花钱的地方,林樾赚钱的动力也更足了,之前赚的四千多文钱林樾在钱庄换了四两银子,剩下的又在染坊花了几十文。

    可惜没有林樾之前惦记的青绿色,他便选了蛋青色,像青鸭蛋壳一样的颜色,做成衣裳也十分鲜嫩,到时候他和沈凌之一人一件,剩下的布料则染的靛蓝色,沈淮之和沈家父母穿都合适。

    七月流火,天气渐凉,林樾的小吃摊上也多了新的吃食。

    第52章

    小吃摊上本来只有凉粉凉皮面筋一类的吃食, 刚开始因为天气热,林樾调的调料味道又好,加起来一天能卖出去几十碗, 卖的时间一长,每天能卖出去的量就渐渐少了, 三文钱一碗的凉粉,虽说价钱不算贵, 但也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 吃得起的也不会天天吃。

    眼看卖出去的量少了, 林樾就开始琢磨新的吃食,刚开始只卖凉的是因为带炉子不方便, 但现在有了固定的摊位, 每天早上去镇上也是用推车装东西, 林樾便决定开始卖热食。

    他也不贪心, 最开始只加了一种,那就是苦荞饼, 苦荞面, 少许白面和老面引子, 清水, 糖粉,搅拌成面糊,发酵一个多时辰就差不多了,最后再加一个鸡蛋进去调味。

    锅底刷一层薄油, 一勺面糊倒进去摊成饼,煎到冒泡就可以翻面继续煎,煎好的苦荞饼表面焦黄,因为林樾加的糖不多, 所以吃起来微苦,整体是苦荞本身的味道,嚼起来会有回甜,相对来说比苦荞糕要好吃,应该是放了油和鸡蛋的缘故。

    一个饼只比林樾的手心稍大些,所以林樾卖的也便宜,一个饼一文钱,许多在摊子上吃凉粉的都会顺带来一个,一碗粉一个饼,刚好能吃饱。

    镇上条件好的人家几乎不会吃荞面,因此林樾的苦荞饼也很受欢迎,尤其是一些老头老太太,中午出来遛弯的时候就买一个,也算忆苦思甜了。

    有了炉子和锅,能做的吃食又何止苦荞饼一种,进入七月,立秋将近,林樾又做了新的饼,都是在家里就调成面糊带去镇上,边烙边卖。

    有小葱鸡蛋饼,荠菜鸡蛋饼这些咸口的,不过面粉价钱本来就不便宜,所以林樾放的鸡蛋不多,一天小半桶面糊,每种面糊里就加两个鸡蛋。

    还有单纯的鸡蛋饼,和甜口的面糊小糖饼,因为是纯麦面的,所以这些价钱就略贵,两文钱一个。

    自从开始烙饼,小吃摊前的小孩儿也越来越多,还有些急性子的小孩儿,林樾和沈凌之还没到镇上,他们就在摊位上蹲守了,一见林樾两人就立马冲过去,叽叽喳喳地喊,

    “哥哥,今天是什么饼啊?”

    “有小葱鸡蛋饼吗?我和我娘都爱吃这个!”

    “哥哥,哥哥,我是第一个来的,先卖给我!”

    ……

    林樾和沈凌之两个人都被包围了,只能分出一个人把小孩儿带到一边,剩下那个迅速把摊子支起来,拎出面糊就开始烙饼。

    林樾烙饼的间隙还得抽空先问一句,“今天的小饼是小葱鸡蛋饼和面糊小糖饼,你们还要吗?要的话就和那个哥哥说。”

    “我要三个面糊小糖饼,我一个,爹爹一个,娘亲一个。”

    这是一个扎着两个小揪揪的小女孩儿,也是小吃摊第一次出现烙饼时就来的老顾客,除了第一次是和她娘一起来的,后面就是自己一个人拿着小荷包来,虽然不是天天来,但三五天总会来一回,也是林樾记住的第一个小孩儿。

    “好嘞,这就给你做,你稍微退后一些,小心烫着。”

    一锅可以烙四个饼,听到小女孩只要三个,后面的一个小哥儿立马探出头,“林哥哥,我也要一个面糊小糖饼!”

    “好,这就给你做,先等等啊。”

    等一群小孩儿买完饼高高兴兴地走了,两人才腾出手收拾摊子,各种吃食各放一块在显眼的地方,随后才开始吆喝。

    小吃摊上多了要现做的饼,两人也没法去沿街吆喝了,只能在摊子周围转悠,一来客人就立马回去忙活。

    进入七月中旬,两人的摆摊生活就暂停了,地里的荞麦和高粱都熟了,宋寻春早早把院子收拾干净,竹席子也清理打扫并晾晒了大半天,就等晒荞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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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刚蒙蒙亮,一家五口就吃了早饭,沈淮之依旧是去私塾,临走前叮嘱道:“娘,我今天会提前半个时辰回来,你们割完荞麦就搁在地里,我回来去背。”

    又对林樾小声道:“割荞麦容易腰疼,要是累了就歇会儿,割不完的我晚上回来割。”

    林樾也没说答不答应,只说晓得了,便催促沈淮之快些出门,再耽搁该迟到了。

    宋寻春正在洗碗,也没注意他俩嘀咕什么,只看着沈淮之道:“不用提前,家里种的荞麦不多,我们一天就能干完去,荞麦也不重,没几趟就能背完。”

    “娘,我昨儿就和老师说了,你们割完就歇会儿,现在天黑的晚,我下学回来去背也来得及。”

    宋寻春懒得和他掰扯,摆手道:“快别啰嗦了,赶紧去私塾,晚上要是没干完你再去。”

    沈淮之被嫌弃习惯了,也不再说话,抚了一下林樾的肩头便出去了。

    几乎是沈淮之前脚出门,后脚宋寻春几人就背着竹筐,拿上镰刀也出去了。

    沈家的地不多,苞谷大豆种了两亩,现在正是能吃的时候,荞麦也种了两亩,荞麦地和苞谷地紧挨着,刚到地里林樾就瞧见另一侧嫩绿的苞米,扭头就问,“娘,咱们晚上掰几个苞米回家煮了吃吧。”

    宋寻春一拍大腿,“我就说我昨天忘了什么,原来是掰苞米,多掰几个,晚上吃过饭还能烤着吃。”

    林樾点点头,又提议道:“还能烙玉米饼吃,味道也好。”

    在林樾嫁到沈家之前,沈家的饭桌上几乎没出现过饼,像苞谷荞麦这些都是煮杂粮粥吃,唯独小麦粉能做出一点花样,除了面条,还有包子馒头,面汤麦饭等。

    宋寻春是个爱吃饼的,当即就答应了,“吃,今儿忙活一天了,樾哥儿你明天再烙吧,到时候多烙几个,我送一些给你们奶奶。”

    沈凌之又比宋寻春更爱吃些,立马挥手道:“哥哥,我给你打下手,烧火洗锅我都能干。”

    林樾笑着回道:“那晚上回去的时候多掰几个,明天中午就做。”

    几人说了几句闲话,就拿上镰刀各自忙活去了。

    荞麦相对于小麦要更加低矮,但收割的方式是一样的,左手握住一把荞,右手持镰刀从根部割断,割下来的荞麦暂时堆在地沟来,整整齐齐的一排,等割完再把荞麦捆起来背回家。

    林樾也是干活的熟手了,但割荞麦的速度依然赶不上宋寻春和沈正初,只能和沈凌之一起从另一侧割。

    家里的镰刀都是头天沈正初刚磨过的,一镰刀下去就能隔断一把荞麦,省了不少力气,只是连续的弯腰再起身,起身再弯腰,也十分累人。

    林樾和沈凌之都许久不下地了,刚割一个时辰就开始腰疼,但对面的沈家父母吭哧吭哧地就没停过,他们也不好意思停下休息,只是割一会儿就站着揉会腰,再活动一下双手又继续割。

    随着太阳冉冉升起的是一把又一把放倒的荞麦,还有从额头到后背,大滴大滴往下滴的汗水,林樾出门时带的帕子,没到中午已经湿透又拧干好几回了。

    地里一排又一排的荞麦,看着多,但一株荞麦上只结十几个穗,一个穗结几粒荞麦,一株荞麦也收不了一捧,一亩地也就能收个一百多斤,堪堪一麻袋而已。

    时近中午,宋寻春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抬头一看太阳快到正中了,便招呼道:“樾哥儿,凌之,歇会儿,咱们先吃个饭再接着割。”

    林樾和沈凌之就在相邻的地沟里,闻言不约而同对视一眼,两人都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可以休息了。

    虽说干了这么多年农活,小时候还不会走就被爹娘背着下地,睡着了就寻一个阴凉的地方铺上席子放下继续睡,等会走路了,就跟在大人屁股后面捡麦穗,捡稻穗,再大一些就拎着自己的小竹筐施肥,装苞米,后来就像大人一样干活儿了。

    但毕竟还不到二十岁,即便成家了,上头还有长辈顶着,依然没法像大人一样,再苦再累也能熬着,虽然不会偷懒,但能多歇一会儿还是会高兴。

    今天的早饭是杂面馒头和包子,昨晚睡前揉的面,今儿林樾一起来就和宋寻春一起包包子满满当当蒸了两锅。

    包子除了素的土豆丝馅,酸菜馅,白菜馅,还有荤的酸菜肉沫,韭菜鸡蛋,也算得上丰富,这会儿虽然凉了,但味道依然很好。

    除了吃的,还有一葫芦浆水,和今早烧开又放凉的温开水,这也算是林樾来之后养成的习惯之一,能喝热水就喝热水。

    一家四口坐在地头,边吃边喝,歇够了还和对面那块地里同样在吃午饭的村人唠了会儿嗑,又重新戴上草帽,拿上镰刀继续干活。

    虽说入秋了,但白天依旧很热,如果说早上是大滴大滴的汗水,那下午就是汗如雨下,绕是林樾是不怎么出汗的体质,这会儿也是前胸后背都湿透了。

    这一忙就忙到了申正,地里的荞麦终于割得七七八八,宋寻春接着割荞麦,林樾和沈凌之开始装筐,因为荞麦相对较轻,每筐都压得结结实实的,装满后就由沈正初背回家。

    林樾和沈凌之也开始背,他俩的竹筐相对较小一些,但因为压得实,又是平地,一个人根本背不起来,还得另一个从背后推一把竹筐,前面坐地上那个人才能起来。

    沈家的地在半山腰的位置,两个人一前一后沿着山路往下,手里还杵着一根木棍,生怕摔了。

    两人刚到山脚,沈正初就过来了,一脸严肃,“你们俩怎么也不少背些,别再压着。”

    第53章

    沈凌之深吸了一口气, 急促道:“爹,我娘又装满一筐了,正等你呢, 爹我不和你说了,不行了, 我得赶紧回去卸下来,背不动了。”

    沈正初急忙上前一步, “那还等什么, 先把筐放地上, 我背回去,樾哥儿, 你也快放下。”

    沈正初说话的功夫, 林樾两人已经大踏步绕开了, 只有沈凌之的声音远远传来, “爹,你快去吧, 我们马上就到家了。”

    “哎, 你们别走那么快, 小心摔了。”

    “知道了!”

    林樾和沈凌之拐过弯脚步就慢下来了, 没法子,本来割了一天荞麦就腰疼,这会儿背的又重,实在走不动了。

    刚进院门, 两人“哐当”一下就把竹筐放地上了,整个人瘫坐在地上,靠着竹筐呼呼喘气,好半晌才直起身。

    林樾解开竹筐上的麻绳就开始卸荞麦, 最上头的还好,用手一扒就出来了,但筐里的压得太结实,愣是掏了好半天才掏出来。

    匆匆回灶房喝了口水,两人也不敢再耽搁,荞麦还全在地里,再耽搁天黑前就真的没法儿背完了。

    万一今晚下雨,没背完的荞麦就要被淋坏了,辛辛苦苦大半年才得了这么一点粮食,要是真的被雨淋了,心都得滴血。

    走到半路,林樾就听到后头有人喊他,一回头,果然是沈淮之背着一个大竹筐正大步流星地朝他们走过来。

    走到近前,还没等说话,沈淮之就先抬手把林樾和沈凌之背后的竹筐都拎下来,随后塞进了自己的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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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背着,你们歇会儿,上坡路不好走。”

    沈凌之当即欢呼,“哥,你真好。”

    林樾犹豫了一瞬,也没拒绝沈淮之的好意。

    “地里没多少荞麦了,我们能背完的,你就不应该请假,要是耽误了读书就不好了。”

    沈淮之摇摇头,“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不会耽误的,早点儿干完也能早点休息,你别担心。”

    三人到地里的时候,沈正初刚好走到地头,见他们过来,朝沈淮之点了点头,随即看向林樾和沈凌之,叮嘱道:“你们俩别背太多,不差这点儿。”随后就径直走了。

    时候不早,宋寻春也没啰嗦,让沈淮之把刚装好的那一筐背走,接过空竹筐又开始装,林樾和沈凌之也上前帮忙,等筐都装满后才各自背上一筐往家赶。

    青山如黛,暮色四合,村子里陆续有人家已经点上了油灯,沈家一行人才把地里的荞麦全部背回家。

    但依然不能休息,除了一开始背的那两筐荞麦摊开晒了,后面的都是随意堆在院子里,现在还得收拾。

    看着累得直喘气的林樾和沈凌之,宋寻春轻叹了一声,“你俩坐着歇会儿,等我做好晚饭再叫你们。”

    两人这会儿都是直接坐在地上,林樾一下子愣是没能站起来,只能就着这个姿势,缓缓道:“娘,你也歇会儿,等我喘口气儿,我去做饭,今天有些晚了,咱们吃个焖饭吧,省得麻烦。”

    沈凌之也摇摇晃晃地抬起手,“我去帮忙烧火。”

    还有活计在等着,宋寻春想了想也没拒绝,“那成,你们歇会儿再去做饭,等明儿你们再好好歇歇,不用跟我们下地了。”

    是的,收完荞麦也不能休息,荞麦地里残留的麦茬明日就得趁早处理焚烧,紧接着就要开始收高粱,等院子里的荞麦晒干,脱粒后就得立马晒高粱。

    宋寻春拿了耙子就开始收院子里的荞麦,一翻就尘土飞扬,林樾和沈凌之也坐不住了,互相搀扶了一把站起身,一人去后院拿柴火,一人去灶房淘米洗菜。

    今晚林樾就做了一个腊肠焖饭,怕吃着噎嗓子,又煮了个白菜汤,还有白天掰的苞米,也来不及做饼子,只能直接水煮,等一家人坐上饭桌,外头已经黑透了。

    翌日,林樾和沈凌之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洗漱完,林樾去灶房准备午饭,一会儿得送去地里,沈凌之则摸了竹席,触感温热,随后就拿着耙子,把昨晚收起来的荞麦重新翻出来继续晾晒。

    晌午,一家四口仍然是在地头吃的午饭。

    沈淮之只请了两日假,一日背荞麦,一日背高粱,后续的晾晒扬场都是林樾几人干的。

    这一忙就是四五天,万幸这几日天都是艳阳天,唯有最后一天是个阴天,一家人都提心吊胆的,生怕下雨把好不容易晒干的高粱给打湿了。

    等忙完地里的活计,林樾和沈凌之又开始摆摊了,这回还加了一个新鲜苞谷做的饼子,苞米磨成浆,加入糯米面和糖拌匀成面糊就可以了。

    这个饼受欢迎的程度堪比鸡蛋饼,但只卖了三天就停了,一是苞谷有些硬了,二是磨苞谷十分浪费时间,有这个功夫都能烙两锅饼了。

    不过林樾也琢磨出了新的东西,一个鸡蛋半桶小麦面糊,烙出来的饼再包上酸辣土豆丝炒肉丝,一个饼能卖三文钱。

    这天一早,除了沈淮之照常去了私塾,其他人都在家里,地里暂时没什么紧急的活计,宋寻春便打算跟着林樾两人一起去镇上摆摊。

    林樾听后十分惊喜,笑道:“那我们今天多做一些吃食和糕点,除了在摊子上卖,我和凌之再换着去街上转转,肯定能多卖出去一些。”

    宋寻春松了一口气,她本来还担心给他们添乱,“那我到时候就跟着你们,帮着收拾桌子洗碗什么的,你们也能歇口气。”

    沈正初每年得空的时候就爱去河里捞鱼,虽然不是每次都能捞到,但就是爱去,今天他也是这么打算的,等宋寻春母子三人去镇上,他就先去山上砍柴,回来就去捞鱼。

    沈凌之正忙着调面糊,听完立马接话道:“爹,我觉得你今天肯定能捞到大鱼,要是捞到,咱们晚上就买块豆腐,回来炖鱼汤喝吧。”

    宋寻春横了他一眼,“你就惦记着吃。”

    但只停顿了片刻,她就开口了,“上回樾哥儿做的炸小鱼吃着也好,捞到小的也不错。”

    沈凌之皱着鼻子,也不说话,就一直看着他娘,愣是把宋寻春都看得不自在了。

    沈正初就像没看到他们的眉眼官司,自顾自道:“要是你们到家我还没回来不用等我吃饭,我估摸白天捞不到什么鱼,还是得等晚上。”

    宋寻春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到外头来人了。

    “堂哥,堂嫂,你们在家吗?”

    这声音听着不太熟悉,宋寻春和沈正初四目相对,明显都没想起来是谁,灶台前的林樾和沈凌之更是茫然。

    此时沈家灶房里有些乱糟糟的,桌上是刚做好的凉粉,面筋和凉皮,还有刚蒸熟的面条,是预备着做凉面的,灶台前则是几个木桶,里头都是刚调好的面糊。

    “你们坐着吧,我去瞧瞧是谁,等会儿要是进来就直接去堂屋,省得收拾灶房。”宋寻春说完就起身出去了。

    宋寻春拉开院门,看着门外一身布衣的夫郎,眉头一皱,脑子里回想了半晌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堂弟,你怎么来了?快进屋坐。”

    来人叫沈方初,是沈正初隔了好几房的堂弟,宋寻春嫁过来没两年他就嫁出去了,宋寻春隐约记得他是嫁到清溪村了。

    见他突然来家里,宋寻春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两家人并不十分相熟,以前他们没分家的时候,沈方初一家倒是常来家里,沈方初的爹和沈爷爷虽然不是亲兄弟,但脾性像极了,都是偏心眼儿,不过沈爷爷偏心的是大儿子沈德初,沈方初的爹偏心的是小儿子,也就是沈方初,因此,沈方初和沈德初关系也更亲近一些。

    沈方初上前就拉着宋寻春的手臂,笑道:“没事儿就不能来找嫂子吗?”

    这话说得,宋寻春自然不能应,只轻笑了一声,“哪里的话,上回见你还是去年在大哥家里的时候,这不是有些突然吗?你来我和你堂哥都高兴。”

    两人在门口寒暄了两句,宋寻春就把沈方初迎进去了,路过灶房朝里头喊了一声,“凌之,倒两杯水过来。”

    “知道了,娘,马上就来。”

    沈方初也不说他是为什么来,就和宋寻春东拉西扯了一通,一会儿回忆从前,一会儿又夸沈淮之有出息,娶的夫郎也好。

    “嫂子,不是我说,你家这儿夫娶得是真不错,上回我去镇上碰巧见他们摆摊,那生意做的真是没话说。”

    宋寻春笑得矜持,但话里是掩饰不住的骄傲,“劳你夸他,他们那生意也是小打小闹的,赚不了几个钱,就是农闲做着玩儿。”

    说话间,沈凌之端着水进来了。

    杯子刚放下,沈凌之就被沈方初拉住了,“哎哟,不过一年不见,凌哥儿就这么大了,嫂子好福气,上门说亲的该踏破门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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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寻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转瞬就消失了,含笑道:“没有的事儿,凌之还小呢,我和他爹都想着多留他两年。”

    说到亲事,沈凌之哪好还留在这里,当即就想挣脱开,没想到沈方初拉他拉得紧,硬是没挣开。

    沈方初拍了拍沈凌之的手臂,又扭头看向宋寻春,笑逐颜开道:“嫂子,不瞒你说,我今日来确实是有事儿要和你们说。”

    宋寻春终于反应过来了,这八成是要问凌之的亲事,她立马拉过沈凌之,交代道:“凌之,去叫你爹,就说娘有事儿找他。”

    沈方初这才放开沈凌之的手,笑眯眯地开口,“凌哥儿可别害羞,是好事儿呢,快去吧。”

    沈凌之没觉得哪里好,但还是转身去了灶房喊人。

    第54章

    沈正初刚坐下, 对面沈方初就迫不及待开口了,“堂哥,堂嫂, 我今儿来是受人之托,你们是不知道, 咱们凌哥儿那也是远近闻名的,长得水灵, 又有手艺, 谁不想娶这样的夫郎?”

    “我们村那周屠户家, 一打听到我们是亲戚,就立马去了我家, 想让我帮忙问问咱们家是个什么章程?想给凌哥儿找个什么样的夫婿?”

    “这周家想说的是小儿子, 今年二十岁, 就比我们凌哥儿大一点儿, 要我说大一点儿好,年纪大会疼人, 小周也是个俊后生, 还有一门杀猪劁猪的手艺, 这屠户别的不说, 起码是亏不了嘴啊,而且他家条件也不差,咱们凌哥儿要是嫁过去绝对不会吃苦的。”

    宋寻春刚张口想说话,就被沈方初打断了, “堂嫂,咱们这么多年亲戚,你还不知道我吗?凌哥儿要是嫁过去,我肯定会关照他, 保管没有人能欺负他,这不比去什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好啊?”

    宋寻春:这不就是知道你是什么人嘛。

    “劳你惦记了,我们凌之还小,至少今年是不会考虑他的亲事的,那周家儿郎都二十了,可不能耽搁他。”

    宋寻春说得委婉,实则就是拒绝了。

    然而沈方初就像没听懂一样,自顾自地接道:“也不是说今年就要成亲,咱们先定下来,明年再成亲也成啊,这定了亲,周家那小子也有紧迫感,肯定会努力挣钱攒聘礼,等明年凌哥儿嫁过去,这日子不就越过越好了吗?”

    宋寻春眉头一跳,这人真是一如既往,只听自己想听的话,她扭头看沈正初,结果沈正初愣是没搭茬,就这样大咧咧地翻了个白眼。

    宋寻春:“……”

    没法子,宋寻春只能轻推了他一把,他自己的亲戚,还是自己解决吧。

    沈正初瞬间坐直,严肃道:“方初,你也是的,这么大年纪了,还不知道不能随便做媒的道理吗?要是成了皆大欢喜,这要是出了问题,多遭埋怨啊!更别说你们还是邻居,要是因为这事儿闹矛盾,岂不是影响你们邻里关系。”

    “再说了,这说亲有专门的媒人,找人家帮忙说亲得给钱呢,他们找你不会是想省钱吧?”

    沈方初:你才年纪大,你全家都年纪大!还有什么叫为了省钱,人家给他送礼了……咳咳,这个就不用说了。

    “堂哥,我这不是好心嘛,这年头想找个有手艺的多难啊,我也是为了凌哥儿好,你怎么能这么说我。”

    沈正初拿过宋寻春的杯子喝了口茶,缓缓道:“知道你是好心,你堂嫂这不是谢过你了吗?堂哥也谢谢你惦记凌哥儿,但这亲事还是算了。”

    沈方初硬是想不通这俩人怎么想的,到时候把自己哥儿年纪留大了嫁不出去不就完了?

    “堂哥,我可是想着凌哥儿是我侄子才来说亲的,小周在我们村有不少人惦记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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