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第一个反了水,害得顾锦年被叶晨算计的很惨。
唉!
真特么扎心!
算了。
不想了,安稳走剧情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路上。
顾锦年掏着口袋,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转。
就在这几分钟里,已经有不下十个路人妹子过来搭讪了。
没办法。
作为一名标准的反派人物,颜值自然是堪比冠希的。
帅到离谱!
气质非凡,身材挺拔。
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都是无穷尽的男性魅力。
一头碎发,眼睛如星辰一般深邃。
哪怕只是做些那种眨眼的小动作,恐怕都少有女子能抵挡得住。
但谁能想到。
就是这么一个优秀到极致的男人。
竟然是林芷馨的舔狗?
想到这里,顾锦年自己都想吐了。
真是自古小说多无脑。
还真是一点不假。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毕竟是小说嘛。
反派是不可能会那么完美的。
倘若反派各方面都完美了,那主角的逼格要怎么衬托出来?
这都是活儿!
你就学吧。
呼——
长长吁了口气,顾锦年便继续向前走。
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此刻的时间,似乎已是中午了。
大街上的行人也是越来越多。
顾锦年打了个哈欠。
走得都有些困了。
举起手腕,看了眼自己的百达翡丽。
嗯!
时间也差不多了。
那卧底娘们儿,也该出场了。
走着走着,来到了一处角落中。
时间也来到了中午十二点整。
带着小萝莉,来到了这胡同巷子里。
浅雪望了望四周,根本搞不懂他想做什么。
“啊!!!”
不过!
也在这个时候。
那巷子里,却是传来了一道女子的尖叫声。
声音很是尖锐。
明显是因为害怕,才发出的这声音。
“救命!”
又是一道声音传来。
这次喊的是救命。
顾锦年嘴角一抽。
挺准时啊。
前脚刚到十二点,后脚你就开演是吧?
紧接着。
便见到一名穿着麻布衣服的女人,正向着顾锦年这边冲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十几位面露凶光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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