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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1节(第1页/共2页)

    诺玛历史上,就有同样的具装骑兵。

    双方估计实力也就是在伯仲之间。

    铁甲圣骑兵的确是威名赫赫,在诸多战役中立下不朽功勋。

    但他们也不是没打过败仗。

    曼兹科特会战输给了突厥的轻骑兵。

    底拉西乌姆会战败给诺曼骑士。

    这两场会战让诺玛的铁甲圣骑兵损失殆尽——从那之后,诺玛再也组建不起这样昂贵而精锐的骑兵了。

    而不巧的是,鸢尾花的骑士们,就和诺曼骑士一样擅长夹枪冲锋。

    更何况鸢尾花的重骑兵称雄欧陆,当他们穿着闪闪发亮的板甲,手持重型骑枪的他们,在造型上和帅气上丝毫不输给铁浮屠。

    能打!

    敢打!

    而且能赢!

    “很好。”查理王微笑着点了点头。

    “准备让契丹人,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骑士吧!”

    波河联军和其他联军一样,也是由各位统帅各自指挥。

    总的来说,目前中军是查理王麾下的鸢尾花大军,左翼是选帝侯的一些重步兵和雇佣军,右翼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小国、城邦的杂牌军。

    近了。

    钢铁的洪流越来越近了。

    “哟呵——”

    舒义潮看了一眼地图,再看看旗帜。

    “前面好像是法妖来着?”

    “看来今天这一仗比之前的那两场还要舒服。”

    没有乱七八糟的拒马、壕沟,也没有大炮和弩炮,就突出一个硬碰硬对冲。

    那还等啥?

    “目标敌阵,全军突击!”

    舒义潮一声令下,全军冲锋——

    “兄弟们,跟我冲啊!”

    既然是法妖,舒义潮连宝石弓都懒得用了,直接拿起红缨骑枪,一马当先冲向敌阵。

    血色双头鹰的利爪,倏然落下!

    “主啊。”站在高地,正在抚摸自己胡子的查理王,胡须都拽掉了几根。

    “契丹的凯撒,就这么……”

    身为主帅,竟然冲在前军的最前方!?

    饶是觉得这种行为十分愚蠢,但他不得不承认,这种行为,真的相当符合这个时代的——

    英雄情节。

    勇士,不在最前方,那你要去哪儿?

    “预备……”查理王准备下令。

    他自然不打算让自己的骑士,去硬抗舒义潮的这一波冲锋。

    具装骑兵这样的怪物撞人脸上,想想就可怕。

    这种光荣的事情,还是交给那些来自贫瘠山地的长枪兵吧。

    至于这些雇佣兵是会被碾死,还是说成功停滞住对面的进攻——

    那就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了。

    等到铁甲圣骑兵们慢下来,再说吧。

    然而他忘了一件事情。

    鸢尾花的骑士们,有一个举世闻名的特点。

    擅自冲锋。

    或者说提前进入战场。

    契丹人发起了冲锋。

    主帅冲在最前面。

    这合在一起,让他们怎么忍得住啊!

    无论是为了骑士的荣誉,还是说为了生擒对面的统帅,他们都必须做出回应。

    “鸢尾花的坎特纳骑士,冲锋!!”

    一名穿着闪亮板甲的骑士,高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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