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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信仰褪色(第2页/共2页)

皮肤。

    最开始,是好几个月才做一次噩梦。

    还是那个废旧矿场,还是那三个面容狰狞的小混混,但是折磨的手段却一点点递进。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动作,无法想象的痛楚,似乎真的有小虫子在她耳道里攀爬,其中一个小混混还用螺丝刀将那只即将爬出的臭虫一次次地推进去……

    不要,不要,不要!

    再次醒来后,高雯雯第一个反应就是从床上跳起来,拼命地拍打自己的耳朵,仿佛真的有一只虫子正在耳道里爬着。

    渐渐地高雯雯开始害怕睡觉。她担心一睡着就再次回到那个矿场,折磨的手段还会升级。可人怎么又能不睡觉?尤其是她正处于高三,这个牵动人心的关键时刻。她也曾试图告诉高恒—

    “做恶梦了?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少看点恐怖片嘛。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高恒打着哈哈将这件事归咎于“看多了恐怖片,自己吓自己”。高雯雯有苦难言,她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自己被噩梦困扰的事情,只能求助于医院。

    医院给出的结果更简单:神经衰弱。因为高三太大的压力而导致的神经衰弱,所

    以失眠多梦。建议服用一些帮助睡眠的药物,可以缓解症状。

    医生给高雯雯开了一些口服液就把她打发走了,高恒也不是全然无所行动,他在市场上购买了一只收音机,播放下雨声、鸟叫声等促进睡眠的白噪音。

    在诸多外物的作用下,高雯雯再次尝试睡眠。这次的情况总算有所缓解,她没有再梦到那个矿场,也没有再梦到那三个小混混。

    直到半年后她偶然得知,曾经的确有过三个小混混想上门打击报复,但是被高恒都抓走送进了监狱。高雯雯顿时感觉心惊肉跳,找到那三人的照片,惊愕的发现他们居然与自己梦中的人一模一样!

    这不再是能简单的用“做梦”就能解释清楚的事情了。

    此后的十五年里,高雯雯还偶尔的梦到过续集。在续集中,她终于被救了出来,但却因为不堪受辱而跳楼自杀。她的生命定格在了17岁的那个夏天。而现实中的她却是一路顺风顺水,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女警,遇到了恋人结婚生子,成为了一名温柔的母亲。

    而那个怪异的梦,她也从未再对任何人提起。直到今天,从马朝口中听到那句话

    雯雯姐就不会受到那几个小混混折磨!马朝沉默的喝完手里的咖啡,又倒了一大杯柠檬水,一饮而尽。

    “马朝,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五年,早就是亲姐弟了,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告诉我”

    抬头,高雯雯温柔的脸上满是担忧。马朝自嘲一笑,微微发颤的掰开高雯雯的手。

    能说吗?马朝问自己,随后在心里用力地摇头。不能说。

    “没什么。”他扯出一个灿烂的笑,“你不是讲过自己高中的时候被几个小混混欺负,但是你把他们全部打跑了吗?我就随口一说。”

    高要雯明显有些失望,她刚刚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把这个秘密说了出来,她希望得到的是答案,而不是敷衍。

    “马朝,我也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你说谎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们,既然你不说就算了,我也不会强迫。但是我希望,如果你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告诉我。”

    那股气流终于窜到了喉咙,正一动一动有规律的撞击着喉头。张嘴,深呼吸,把它咽回去,扯出一个空旷的笑。

    “真的没什么。”起身,看手机,假装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雯雯姐我先走了,帮我给高叔叔说一声抱歉,我明天再去看他。”

    闷着头往前冲。

    身后,响起高雯雯的声音:“有时候我觉得梦里的才是真的!是不是,马朝!”

    【2002年6月13日】

    今天太阳正好。

    郑婷把自己的尸体埋进了被子里,另一端的灵魂却呼哨着漂浮在天花板上。她把彩虹披在了身上,窗外的日光一寸一寸地涂了进来。

    日光涂上彩色的淤青,居然多了一分柔美。尸体被晒得暖洋洋的,动了动,翻了个面,把肚皮和胸脯也带到了太阳底下。郑婷以第三者的视角来欣赏自己的身体。

    扁平的乳房,瘦削的臀,凹陷的小腹,油画盘的身体。

    她突然想起语文课本上的一首词: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

    七个颜色,倒是都能在她身上找到与之相对应的部位。

    这句词后面是什么来着?她微微蹙眉,想要想起。但后面的内容却像蒙了一层磨砂玻璃,迷迷糊糊有模糊的轮廓,但具体内容却如何也想不起。越想想起,就越想不起,她急得满头大汗,这感觉便如在期末考试上遇到了一个拿手的题目,只差最后一点便能得出答案,但却偏偏卡在了这里。

    她急得满头大汗,正冥思苦想之际,门外突然传来了郑秀英的声音。“这都几点了,还在睡?!”

    门猛地被推开,郑秀英披着一件米色的睡衣站在门口。乍一见郑婷正赤条条躺在床上,将身体暴晒在阳光之下,郑秀英表情一变。一个巴掌扇了过来,落在郑婷瘦削的臀上。

    “没人给你钱,敞开大腿给谁看?”

    啪的一声,一股辛辣之感从臀部向上传导,窜入郑婷的大脑。辛辣的疼痛让郑婷回魂,将她从天花板上拉了回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茫然的睁眼,茫然的抬头,茫然的看着窗外的风景。

    让这个世界上的苦难再多一点吧。她像是被饿坏的饕餮,吞食一点别人的苦难才能安慰得了她,满足得了她。如果此刻有人死去或是即将死去,她才会感到欣慰。她的人生已经实在悲惨,悲惨到让她感觉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之外都是国泰民安,歌舞升平。只有来一个和她一样悲惨,甚至是比她更悲惨的人,她才能获得一丝慰藉。才能撑起这个残破的身体,继续熬入第二天的白昼。

    2002年6月14日,日记更新了。

    上一次更新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当时她声泪俱下地痛诉小精灵是一个骗子,大骗子。骂完之后,日记便像引入水底的墨汁,消失得无影无踪。郑婷慌了。

    他可以不救她,不管她,但他不能不理她。他是她跋涉在黑暗里的一盏灯,是她最后的希望。

    小精灵,你为什么不理我?

    对不起小精灵,我不该骂你,我错了。小精灵,你不要不理我,我求求你,不要不理我……

    她对着日记声声泣血,泪水滴落,侵染了纸张,将“小精灵”三个字染得又大又淡。

    等待最是磨人。从最开始的信心满满,逐步到等待时的抓心挠肝,到最后完全丧失信心,把他当作一段可笑的童话。

    也许小精灵并不存在,他只是自己为了打发时间而编造出来的笑话,是用来自欺欺人的玩意儿。就像她每次“上班”时总会把自己变成一具尸体,把灵魂和意识藏入无人的净土,不过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罢了。

    她已经说服自己小精灵是骗局,是假象,就连那两种迥然不同的笔迹也是她在不经意期间用左手写出来的。但是,日记更新了。

    有且只有一句话:郑婷,对不起,我想通了,我要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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