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哥儿补救了,虽说还有些大小不均,但厚度是合格了的。
本来切东西可以叫莫二郎或李氏的,但娘亲在炸猪板油还要看粥的火候,腾不出手,而爹早在厨房喝完水,就扛着锄头下地了。虽说今早李氏已经给该浇水的地浇了水,但莫二郎不去看一眼,心里总是担忧的。因此,只能义哥儿来切了。
谷雨正想把端起盛着猪下水的陶碗回房,月娘就先一步端起来了,笑着对她道:“小妹,这个重,阿姊来就好。”谷雨没有逞强,点头跟着回到了厨房。
厨房中,李氏准备炸板油了,她是个老手了,控制火候和搅拌都很有章法。没一会儿,猪油的独特香气就飘了出来,义哥儿和信宝早就蹲在厨房门口了,就等着吃刚出锅的油渣。
谷雨吸了吸鼻子,也觉得馋了,但她还得去院子里摘点葱和枸杞叶。她刚才看到米下锅的时候就想到了,放些猪肝和粉肠进粥里,做成猪杂粥,简直是人间美味。至于剩余的猪肺和猪肝,就拿来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谷雨很干脆地去到菜园子,薅了几根葱叶,家里还有去年剩下的大蒜头,茱萸也晒有,倒是不需要再找了。只可惜家中没有姜,去腥还是差了一点。
谷雨翻了一下回忆,发现姜在这个世界是做药用的,百姓没有用来做佐料。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姜还没有普及,百姓没有种植,少了研究。
把各种佐料洗干净,再让义哥儿剁碎备好,油渣也出锅了。榨出的油装了两陶罐,油渣则被放在了大陶碗上。李氏是个节俭的人,今儿已经有了猪杂,油渣肯定是留到后面再吃的,但现在新鲜出炉,她就拿了一个小陶碗,拨了几块出来给孩子们解解馋。
小陶碗中也就四块油渣,油渣有拇指粗,焦黄酥脆,咬着咔吱咔吱响,火候掌握可谓炉火纯青。谷雨非常珍惜这一口油渣,算起来,她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吃肉呢,昨天吃的蛋可没法跟肉比。谷雨细嚼慢咽地吃完,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暗暗发誓她一定要过上每天吃肉的生活。
这时候,糠米粥也开了米花了,因为今天有收入,她请求李氏少放了糠米,李氏同意了,这会儿看着粥就是白多糠少了。谷雨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利索地把猪肝粉肠放入,猪肝和粉肠已经用茱萸水泡过了,全当去腥了。大火把猪肝粉肠烫熟后,放入枸杞叶和葱花。一锅热气腾腾的猪杂粥就做好了,在陶锅中,米花晶莹透亮,米汤清淡,枸杞叶鲜嫩,葱花似翡,让人移不开眼睛。谷雨再撒了些盐去,香味更加扑鼻。信宝已经早就吃完油渣,这会儿闻到好吃的味道,更是盯着砂锅不肯挪步。
谷雨把信宝拉开,交给月娘看着,别得被油溅到,便就着炸油渣剩下的油,开始煎猪肺和猪肝,在调料不足的情况下,煎也能减轻腥味,幸亏今天炸了板油,不然锅中不会余下残油,李氏手法也好,才能保证残油没有糊味,不然就算是煎,那要用的油李氏也得心疼到不行。
待煎的两面焦黄,谷雨就把蒜和茱萸放进去炒香,等火候差不多了,再在边沿淋一圈水,只听嗤啦一声,香味愈发浓烈。盖上盖子焖一会儿后,再撒盐,盛起,点缀葱花。动作行云流水,不说几个小的,李氏都看的一愣一愣的。
不过因为谷雨已经给李氏打了预防针,李氏没有多想,只惊叹道:“雨娘,你这厨艺真真是有天赋啊,娘都要比不过你啦。”谷雨只低着头,但笑不语。
这时,莫二郎也扛着锄头回来了,时间正好。大家齐心协力,不一会儿就开吃了。
捧着陶碗,谷雨先喝了一口粥,米香浓郁,猪肝绵密,粉肠脆嫩,咀嚼会有吱吱的脆响。谷雨心中满意点头,虽然有糠和一点腥味,但不重,这是类似生滚粥的做法,吃起来新鲜美味。
谷雨抬头看向众人,信宝呼噜噜地吃着,头也不抬。莫二郎很是喜欢,对李氏夸道:“这粥真真好吃,而且外面也没有这种做法,你是怎想出来的呀?”李氏抿嘴一笑,道:“这可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你的小闺女做出来的。”
莫二郎有些惊讶地看向谷雨,夸道:“我闺女以后肯定是个大厨呀。”谷雨没接茬,只笑着继续喝粥。
炒猪杂味道也很好,茱萸在去腥的同时,也给这道菜加了些辣味,显得更有风味,获得了众人一致好评,出乎意料的,月娘竟然十分喜欢。虽然她克制了,但小姑娘不会掩藏自己的心思,谷雨还是从那放光的小脸和多夹的两筷子中看出来了。
自己做的饭菜得到一众好评,谷雨心里十分高兴。美滋滋地洗漱完,准备早点睡觉,毕竟今天走了一天的路,明天还要继续挖药草。家里已经商量好了,既然药草能挣钱,全家人就趁着农闲,多挖药草。等晒干了,就拿到医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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