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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4章“砰”10K(第1页/共2页)

    凌晨三点十七分,市局审讯室的灯光惨白如霜。邹春燕被固定在金属椅上,双手铐于桌面,脚踝亦有铁链缠绕。他低垂着头,发丝垂落遮住双眼,嘴角却始终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

    许静推门而入,脚步沉稳。身后跟着李小强、黄杨与法医陈正宏。记录员已在角落架好设备,摄像机红灯闪烁。

    “姓名。”许静坐下,翻开案卷。

    邹春燕缓缓抬头,目光直视镜头:“我叫邹春燕。”

    “性别。”

    “男。”

    众人一怔。

    李小强几乎脱口而出:“你他妈不是女的?!”

    邹春燕轻笑一声,声音低哑却不失柔和:“你们一直以为我是女人,对吧?从农贸市场买粮,拎鸡回家,穿毛衣、走路内八字……我都给你们演得够像了。可我从来就没说自己是女人。”

    许静眯起眼,脑中电光火石般闪过无数细节??

    那日在农贸市场,邹春燕穿着藏青色毛衣,身形偏瘦,嗓音偏细,举止温顺谦卑,的确极易被误认为女性。更何况一个“嫂子”带着父母报案,逻辑上更顺理成章。谁会怀疑一个为兄长奔走的“弟媳”,竟是潜藏十一年的连环恶魔?

    “你是变性人?”陈正宏试探性地问。

    “不是。”邹春燕摇头,“我只是……不想做男人罢了。”

    他顿了顿,语气忽然温柔下来:“从小,我就喜欢穿姐姐的衣服。她死了以后,我就把她剩下的全都收了起来。后来厂里发工作服,我也总挑最小号的,裤腿卷上去,袖子缩进去。别人笑我娘娘腔,我说我怕热。其实我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粗鲁的男人。”

    “那你哥李大强呢?”许静冷冷道,“他也知道你是这种人?所以才把春燕让给你?”

    “呵……”邹春燕冷笑,“我哪有什么哥哥?李大强,是我编的。”

    满屋皆惊。

    “你说什么?”黄杨猛地站起。

    “李大强不存在。”邹春燕平静地说,“我就是李大强。我也是邹春燕。十年前,我杀了真正的邹春燕,烧了她的身份证,然后把自己变成了她。”

    他说这话时神情淡然,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许静心头巨震,迅速翻阅先前笔录:李小强称其兄名为李大强,嫂子邹春燕;父母报案时也坚称儿子儿媳双双失踪。可如今看来,那不过是邹春燕一手导演的假象??他既是“失踪的丈夫”,又是“被害的妻子”;既扮演受害者家属,又化身凶手本尊。

    “你什么时候杀的她?”许静问。

    “1981年10月6日。”邹春燕眼神飘远,“那天他们刚领证回来。我在巷口等她,递给她一朵凤仙花,说‘嫂子,染个指甲吧,好看’。她笑着接过,还夸我懂事。可她不知道,那花汁里我加了迷药。”

    “我带她回了这间屋子,关进地下室。我想让她只看着我,只叫我名字。可她哭着喊李大强救她……我不许她说这个名字!那是我哥的名字!是我的耻辱!是我永远得不到她的证明!”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眼中泛起血丝:“所以我割下了她的舌头。可她还是用手指在地上写,一遍遍写‘李大强’……我就把她的手指一根根剁下来,泡进玻璃瓶。最后,我把她整个人都埋进了水泥地底下。现在你们踩着的地方,就压着她的骨头。”

    室内一片死寂。

    “那你为什么要冒充她?”许静低声问,“为什么不干脆消失?”

    “因为我要活着。”邹春燕笑了,“以她的身份活着。从此以后,我不是那个懦弱的李大强,不是那个被人嘲笑的怪胎,我是邹春燕??一个寡妇,一个可怜人,一个靠手艺吃饭的女人。没人再问我为什么独居,没人再逼我娶妻生子。我成了一个‘正常’的人。”

    “可你继续作案。”许静盯着他,“每一个染凤仙花指甲的女人,都是新的‘春燕’?”

    “是。”他点头,“她们让我想起她。红红的指甲,像血,像玫瑰,像婚礼那天她手心里攥着的那朵花。只要看到那样的手,我就控制不住……我想让她们留下,永远留下。可她们都不听话,都想逃。于是我知道,真正的春燕只有一个,其他的,都不完整。”

    “所以你只留手指?”陈正宏补充。

    “对。”邹春燕微笑,“这样她们就能一直美下去,不会老,不会变心,不会再说别的男人的名字。”

    许静沉默良久,终于开口:“王娟呢?她还活着,是不是因为你还没决定好要不要杀她?”

    “不。”邹春燕摇头,“她是例外。她没染指甲,但她长得像年轻时的我妈。她进来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也能对一个人好。我会给她盖被子,会多煮一碗粥,会在她发烧时守一夜。可其他人都嫉妒她,说我偏心。所以……我必须公平。”

    “于是你打算杀她?”李小强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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