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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0-60(第2页/共2页)

的训练量,结束后军姿依旧站得笔挺标准,大气不带喘一下。

    当时林一杨看简文笙都在发光,在那之前,“英雄”对他来说只是两个字,简文笙是他心目中的第一个英雄。

    格日乐最瞧不得林一杨每次见到简文笙那狗腿样,哪怕对方放个屁,他都会毫无底线地捧场,说香死了。

    格日乐不知道说了林一杨多少回,那天简文笙明明就是臭显摆,给他们新兵蛋子立官威。

    偏偏林一杨入了魔,一个字听不进去。

    格日乐把简文笙的臭鞋子扔向林一杨。

    林一杨眼疾手快,两只手恭敬地接住后,闻了一下,虽然没说话,但看他享受的表情,格日乐白眼翻到了后脑勺。

    “简团您不是出任务去了吗?怎么也在火车上?广州首发站也没看到你啊?难道是刚刚我打盹……”林一杨絮絮叨叨和简文笙攀谈,要不是小时候认识,两家就住在隔壁,他恨不得把人族谱问出来。

    简文笙不嫌吵,格日乐脑袋嗡嗡,像隔间里飞进来了一只大头苍蝇,实在忍不了,插话:“赶紧把剩下的水喝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林一杨感觉肚子要爆炸了,抱起简文笙的一只皮鞋,跑得比兔子还快,“回来再喝。”

    “林一杨,说好两小时不能上厕所!”格日乐来不及拦人,朝他大喊,林一杨装作没听见,百米冲刺地溜了。

    “再过两天十八了,还是这么幼稚。”低沉沙哑的男声从头顶的上铺飘下来,格日乐嘴角抽搐了两下,不服气地回了一句:“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呵~”短暂的一声嗤笑后,简文笙再无动静。

    格日乐有种一拳揍在棉花里的无力感,他又站起身和简文笙强调道:“我不幼稚,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简文笙稳如泰山,没搭理他。

    “还装睡!”格日乐拿走盖在简文笙脸上的海军帽,其实他一开始就想揭开这顶帽子了。

    从小到大,格日乐并不在意自己的外貌,也可能是因为所有人见了他,都会夸一句好看,便习以为常了。

    哪怕后面入了海军,他还是他们那批新兵里最好看的一个,虽然在草原上晒得黑了点,但五官随了他阿布,长得极其周正。

    然而,简文笙比他长得还要周正,一身正气,人人都说他是天生当军人的料子,最让格日乐接受不了的一点,他在草原上晒太阳,简文笙在海上晒太阳,紫外线都强,凭什么那张脸比他白那么多嫩那么多。

    还一点不娘。

    一米八五的大个子,不光身高还腿长,宽肩窄腰,穿衣服显瘦,脱完后一身腱子肉,比草原上最擅跑的黄羊肉更线条分明。

    格日乐不是盲目攀比之人,但对简文笙就是不服气,于是,这两年一直在偷偷地擦雪花膏。

    皮肤终于养回来一些,加上他留在了边岸部队,不像林一杨和简文笙在海上部队,时常出任务漂在海上。

    林一杨这两年就晒黑了好多,每次碰面,他像小时候那样飞奔地扑向他,格日乐都仿佛看见了一只大黑耗子。

    简文笙出海比林一杨还要勤,肯定更是一只特大黑耗子。

    格日乐带着几分期许,在看到简文笙的脸后,眼里顿时没了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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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小子怎么还这么白?

    “哇塞!好久不见,简团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帅!”林一杨上完厕所回来,看到简文笙脸上没再盖海军帽,立马凑上去拍马屁。

    简文笙懒洋洋地转过脸,扫向他们两个的脸,嘴角带着淡淡的弧线,“你们变了不少,都黑成耗子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格日乐咬紧后槽牙,林一杨有句话没说错,简文笙一点没变,但不是帅气,而是嘴还是那么欠!

    不然就他这条件,也不能到这把年纪也没个对象。

    简文笙在海岛军属大院可是香饽饽,最受东家嫂子西家婶子欢迎,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跟他介绍对象。

    组织也有意撮合,直接下指令,简文笙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和小姑娘相看,一个两个三四个……最后一个没成,听说就是叫他那张嘴给活活气跑了。

    被人说黑了,林一杨也不生气,还傻呵呵直乐,格日乐一副兄弟你没毛病的表情,“他说你黑。”

    林一杨摸摸自己的脸,不可否认:“我是黑啊,你每次不也说我像大黑耗子吗?还拿你的雪花膏给我……”

    格日乐要脸,捂住林一杨的嘴。

    简文笙半眯着眼睛,审视地再在格日乐的脸扫了一圈,嘴角的弧线越来越深,意味不明。

    格日乐厚脸皮惯了,也抵不住地被他盯得眼红脖子粗,岔开话题:“简团,你怎么在这?”

    林一杨扒开格日乐的手,“是啊,简团您不是有任务吗?”

    “提前完成了,组织批了长假,回家休息。”简文笙拿回自己海军帽,重新盖脸上,为赶时间,他已经三天三夜没睡过了。

    格日乐眉眼一动,贼笑道:“组织批假,不是让回去休息吧?”

    “那是干啥?”林一杨接话。

    “相亲,”格日乐挑眉,说话阴阳怪气,“家属院的小姑娘,都相看完了,只能往别处找了。”

    林一杨赞同地点头,“别说,我们大院还真有好几个姐姐和简团登对着呢。”

    “你说万琴琴姐姐吗?”格日乐三年前寄住在大舅舅家,对他们大院的万琴琴印象最深,一家子娇宠过头,性子养得飞扬跋扈,对谁都趾高气扬,觉得所有人都该围着她转,要是两人成了,简文笙老小子以后就有得受了,光是想想,格日乐都浑身舒爽,“她是你们大院之花,简团是你们大院之光,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万琴琴长得是不错,就是脾气……”林一杨话没说完,又被格日乐捂住嘴,他莫名其妙地扒开,“格日乐,你干嘛呀?”

    格日乐冲他挤眼睛,林一杨不明所以,“咋了?眼睛进东西了?”

    格日乐:“……”

    “万琴琴还是算了,从小看着长大。”简文笙冷不丁接了一句。

    林一杨不由地瞪大眼睛,要知道在团里的时候,每次有人问及简文笙的个人问题,他都是一副爱搭不理样。

    今天居然回应了!

    看来是想通了,真要回去相亲了。

    林一杨比简文笙和格日乐还激动,“简团有心仪的对象了?是谁呀?我认识吗?”

    简文笙沉默片刻后,回答:“没有。”

    林一杨有些失落,更着急,“要不我跟您介绍一位?我家妹妹怎么样?”

    “你啥时候有个妹妹了?你妈又给你添了一个?”格日乐还没反应,所以笑得可开心了,打趣道,“表哥表嫂还挺能折腾啊。”

    “哦,不是妹妹,”林一杨看格日乐一眼,随即改口:“是表姨。”

    表姨?!

    格日乐:“???!!!”

    那不是他妹妹吗?

    格日乐别说笑,天都塌了,林一杨居然要把小叮当介绍给简文笙?!

    格日乐箍住林一杨的脖子,往后拽,“疯了你!我妹才多大,你打她主意?回去我就告诉大舅舅,看他打不打死你!”

    “啥叫我打她主意?格日乐,你别乱冤枉人,我是把她介绍给简团,还有,小叮当不小了,马上就十八了。”林一杨多少有些无语,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可叮才八岁,他就把她卖了,他有这么丧心病狂吗?

    再过两天,林可叮就成年了,他给她介绍好对象,格日乐作为哥哥该感谢他才对。

    这年头,四条腿的蛤蟆遍地是,两条腿的好男人不好找。

    简文笙自己摘下脸上的海军帽,问厮打成一团的格日乐和林一杨,“你们说的林可叮?”

    林一杨满心欢喜,“是呀,简团,原来你还记得小叮当啊。”

    格日乐如五雷轰顶,看简文笙的样子,似乎对他妹妹很有兴趣,着急:“不是,小叮当比万琴琴还小,也是你从小看着长大,你对万琴琴下不了手,对小叮当就下得了手?”

    第55章 第55章

    周六,人民广播电台。

    林可叮跟往常一样骑车上班,锁好自行车从车棚出来,就看到平时这个点早就下班回家的李珊珊,专门等她地站在播音室大门前的台阶上。

    李珊珊的视线在林可叮戴的兔毛手套上多停了两秒后,将手背到身后,取下自己已经戴了两年的旧手套。

    “可叮,吉婶子对你可真好啊。”李珊珊边搭话边将旧手套揣进兜里,她以为林可叮没看到,“上周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了这双兔毛手套,可贵了呢,是吉婶子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吗?”

    “不是,”林可叮倒不是显摆,只是有一说一,“额木格看我骑车冷,买了这双手套给我。”

    “真好,不像我……”李珊珊故意在林可叮面前跺脚搓手,“每天上下班走路不说,连一双手套都没有。”

    林可叮直接伸手从她兜里拿出手套,“这不是吗?还暖和着呢,刚戴过吧?”

    李珊珊尴尬得脚指头都扣紧了,讪笑道:“我这手套戴两年多了,一点不暖和了,我奶又舍不得给我买新的……”

    林可叮打断她,“不暖和,那扔了好了。”

    不光嘴上说说,林可叮甩手扔老远,看得李珊珊肉痛死了,她这手套虽然旧是旧了点,却也是狐皮手套,当初花了她半个月工资呢。

    “袁婶子不给你买,姗姗姐,你有工资,可以自己买。”袁李氏重男轻女,喜欢孙子多于孙女,但李珊珊的父母对他们姐弟俩一视同仁。

    李珊珊工作后,袁李氏让她工资全部上交,说要存起来给他弟弟长大后娶媳妇,李父李母不同意,袁李氏为此闹得大院人尽皆知,最后各退让一步,李珊珊每个月需要上交生活费。

    李珊珊在家过得不如林可叮,却也没那么不堪,至少父母还是在意她,然而一直跟林可叮卖惨,就是想从她这里捞好处,这点小心思,林可叮看得透透的。

    “可叮,我刚让事儿耽搁了,现在走回去做饭肯定晚了,到时候我奶又得说我,要不把你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吧?”李珊珊满眼可怜和期许。

    “你骑走了,我下班怎么回去?”林可叮问。

    “你天天骑车上下班,偶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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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路,就当锻炼身体呗。”李珊珊在心里骂林可叮矫情。

    车钥匙还没来得及放兜里,林可叮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李珊珊笑得眉眼弯弯,“我身体挺好,不用锻炼了,姗姗姐自己锻炼吧。”

    电台招聘通知书一发到家里,巴图尔就去供销社给她买了这辆自行车,就是不想她太辛苦。

    阿布的心意,林可叮才不会辜负,更不会用此做慈善,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说。

    见人坚决,李珊珊退而其次,老生常谈地提起换岗的话题:“可叮,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老人家呢?我奶年纪大了,早上要人照顾,我上早班的话,五点钟就起床出门,十一点才能赶回去做饭……”

    “谁家还没个老人,”林可叮直接截过话头,“再说了,你进电台前就没想过这些问题吗?还是觉得所有人都该为你让步?不好意思,我还是那句话,不换。”

    林可叮才不信李珊珊和袁李氏情比金坚,“你要实在惦记袁奶奶,我给你出个主意,赶紧换个工作吧,姗姗姐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播音员更好的工作。”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林可叮越过林一杨的肩膀,远远看到一张熟悉的侧脸,以及对方笑得明亮的眉梢。

    “那是简家哥哥吗?”林可叮脱口而问。

    格日乐和巴图尔顿时警铃大作,异口同声:“什么简家哥哥?”

    “你说简团吗?对啊,他和我们一块坐的火车回来,”林一杨顺嘴一问,“对了,小叮当,你马上就十八了,处对象没有?”

    “什么对象?”巴图尔紧张地护在林可叮前面,横眉怒对质问林一杨,“臭小子主意打我闺女身上了?信不信我告诉你爷爷,看他打不打死你!”

    林一杨嘴角抽了抽,不愧是亲生父子,说话都一模一样,“姑爷,小叮当是我表姨,我能打什么主意,我就想说介绍……”

    “阿布,妹妹,我好饿,我们赶紧回家吧!”格日乐拉着林可叮往外走,林一杨还想追上去,被吼:“都到旗里了,还跟着我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小哥,”林可叮眼观鼻鼻观心,藏不住事地直接问:“小橙子要跟我说什么?你这么紧张干嘛?”

    格日乐也不瞒她,“他想给你介绍对象,就是简爷爷的那个孙子。”

    “简文笙是吧?”巴图尔眉头一皱,怎么又是这小子?前有徐秀珍说媒,后有林一杨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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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喜欢他。”格日乐先表态。

    “我也不喜欢……等一下,给你妹妹介绍对象,又不是给你介绍,你喜不喜欢个什么劲儿,他得罪了你?”巴图尔觉得不正常。

    “那可得大罪了。”路上格日乐将简文笙的罪行一一罗列出来,到家后,不厌其烦地跟吉雅赛音和林静秋重复了一遍,最后总结陈词:“是吧?这人品行有问题。”

    第56章 第56章

    “额木格说句公道话,小简其实是为你好,”吉雅赛音就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人,“你入了部队,就是国家的人,人民的子弟兵,保家卫国,随时待命,不尽快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难道临阵磨枪吗?对国家不负责,也会把你害了。”

    林静秋表示同意,“你们那批新兵不少人吧?小简为什么只逮你加紧训练,他不是对你有意见,故意为难,他是偏向你,不然你也不能这么短时间就升了排长。”

    两人一番话,格日乐犹如醍醐灌顶,原来简文笙对他用心良苦,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格日乐转过身,双手合一,对着东边拜了拜,“感谢长生天,赐我忘年交,以后简文笙就是我拜把子兄弟了。”

    林可叮被他逗笑,“小哥,文笙哥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吧?怎么在你这就成忘年交了?”

    格日乐端起木碗,咕噜咕噜干了大半碗奶茶,去琼州岛两年,他实在太想家里的吃食了,吸吸鼻子,有点想哭,“组织催他解决个人问题催得紧,我琢磨着老简快有三十了,倒是长得挺年轻,像二十出头。”

    巴图尔一到家就进厨房忙活了,给格日乐做手把肉,吉雅赛音陪孙子聊了会儿也去了厨房,留下林静秋:“哪有三十,小简本来就二十出头,我记得好像比你们大五岁。”

    格日乐有些意外,“大五岁,就是二十三,也不大啊,组织催这么急干嘛?”

    “听说小简年初升职了?”徐秀珍想给林可叮做媒,不得把对方的本事,跟林静秋强调好几遍。

    “升了林一杨他们团的团长,”格日乐后知后觉,“难怪林一杨总跟我摆谈,他们简团多了不起,是琼州岛最年轻的团长。”

    每回格日乐都没搭理他,三十岁升职有什么了不起?

    没想到居然才二十三岁,那就不得不承认简文笙本事了得,林一杨常说,简文笙私下懒懒散散,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但一上前线就拿命去拼。

    年初出任务立了一等功,险些把小命折进去,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可能想他安稳下来。”年纪轻轻就升了团长,可见简文笙拼命程度,全然不把自己当回事,组织肯定是想通过结婚,让他能有更多的羁绊,也算是对人才的一种爱护。

    “文笙哥哥在海岛相亲了?”林可叮好奇的同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反正很不舒服。

    格日乐笑哈哈道:“组织下的死命令,军令如山,他敢不去吗?每次从海上出完任务回来,就被林一杨他们团的参谋和副团押去相亲,据说相看的小姑娘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

    “这么多。”林可叮抿抿唇,垂下眼皮,捧着木碗的手,指腹摩挲着碗沿。

    林静秋看林可叮一眼,问格日乐:“没一个相看上?”

    格日乐摇头,“别说对上眼了,小姑娘都给他全气哭了,老简那嘴跟淬了耗子药一样。”

    “小时候那么爱笑一孩子,”林静秋喟叹道,“看来小简这些年在海岛过得也不容易。”

    格日乐刚要说他有啥不容易,他老爹那一家才叫不容易,巴图尔和吉雅赛音从厨房出来,端了两大盆手把肉,热气腾腾,香气扑鼻,馋得格日乐口水直流,登时把要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

    第二天,农历的九月二十三,是林可叮和格日乐十八岁的生日。

    十八岁的到来,代表着成为了大人,不管在后世还是七十年代,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小乖宝,该起了。”吉雅赛音进屋后,反手关上门,动作麻利,生怕钻进一丝风冻到她的小乖宝。

    肉联厂双职工的分房相当不错,两室一厅,前后带有院子,后院是厨房,前院种菜种花。

    吉雅赛音和林可叮住一间,巴图尔和林静秋住一间,格日乐没入部队前,睡在堂屋,一张可以折叠的单人床,白天收起来,晚上再铺开。

    没有房间,甚至没有固定的床位,格日乐也一点不介意,哪怕让他打地铺,他都无所谓。

    只要和家人住一块,他就很满足了。

    入了冬,天气冷,林可叮从暖和的被窝里钻出个脑袋,散乱的头发糊了几根在脸上,仰起小脸冲吉雅赛音笑。

    娇娇憨憨的模样,真叫人看了喜欢,吉雅赛音帮她理了理头发,顺手在她小鼻子上一点,“小懒虫!”

    林可叮就地一滚,把被子裹到身上,像一只毛毛虫似的,蠕动到床边,用脑袋蹭蹭吉雅赛音。

    吉雅赛音失笑出声,摸摸她的发顶,“你呀,都大姑娘了,还撒娇呢。”

    “再大也是额木格的小乖宝。”林可叮从被窝里伸出手,抱住吉雅赛音的手臂晃晃。

    吉雅赛音最受用不过了,笑眯了眼,“好了,快穿衣服,别受凉了。”

    每年过生日,林静秋都会给林可叮和格日乐准备一套新衣服,今年连鞋子也买了,是巴图尔上个月跑车的时候,从外省带回来的大云棉鞋。

    本来打算买皮鞋,但今年的天儿格外冷,还是这种鞋帮鞋底棉花都很多鞋底也很厚的棉鞋更暖和。

    买回来后,巴图尔手工在鞋帮上绣了云纹,寓意吉祥如意。

    衣服是常见的棉袄棉裤,格日乐是蓝色棉袄,林可叮是红底小白碎花,看似平平无奇,穿上身另有乾坤。

    巴图尔改成了掐腰,哪怕大冬天穿得多,别的小姑娘水桶腰,林可叮小细腰隐隐可见。

    最后围上兔毛围脖,她天生白皮,在柔柔软软的兔毛衬托下,更显得小脸粉粉嫩嫩,五官精致,两根又黑又粗麻花辫垂在胸前,水灵灵的大姑娘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吉雅赛音连夸好看,林可叮臭美地在镜子前面照了照,也觉得自己哪儿哪儿都好看,这才挽着吉雅赛音边往走边问:“额木格,小哥呢?起了吗?”

    门一打开,就对上跑步回来的格日乐,满头大汗,正在仰着头猛灌凉白开,听到动静,扭头看她一眼,笑咧咧地开口:“妹妹,生日快乐。”

    入伍前,格日乐比她还能赖床,没想到当了两年兵,生活作息这么规律了,居然休假回来还要晨练。

    林可叮顿时对他刮目相看,“小哥,生日快乐。”

    “两位寿星过来吃饭了。”巴图尔和林静秋今天都休息,一早起来准备红鸡蛋和长寿面。

    林可叮洗漱完,和家里围坐在饭桌前,格日乐拿起一个红鸡蛋,往自己脑袋瓜一敲,三下五除二地剥了壳,递给林可叮。

    巴图尔同时递过去。

    两只手碰到一块,暗自较劲,都想把对方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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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可叮公平公正,一手接过一个鸡蛋,左边道一声谢谢,右边道一声谢谢,这才把幼稚的哥哥和阿布哄得眉开眼笑。

    自从林可叮高中毕业后,逢年过节,巴图尔他们就不再给她准备礼物,都是直接封红包,让她自个儿想买什么买什么。

    十八岁生日也一样,不一样的是红包更大了。

    林可叮和格日乐接过三个大红包,异口同声,笑笑地道谢:“谢谢额木格,谢谢阿布,谢谢额吉。”

    拿到红包,格日乐还是像小时候一样,转手塞给了林可叮,林可叮帮他收好,再存起来,这事儿林可叮一直没告诉格日乐,不然他一定不会同意。

    “妹妹,小哥也给你准备了礼物。”格日乐扒完长寿面,用手背抹了抹嘴,起身去翻自己的行李包。

    “我也买了。”林可叮提前将礼物放到了衣服兜里。

    格日乐将礼物背在身后,神神秘秘,并提议:“我们一块拿出来。”

    林可叮点头,“先把眼睛闭上。”

    等兄妹俩再睁开眼睛,面前多出了两只手表,这个年头手表可不便宜,格日乐每个月工资寄回一大半,剩下的不多,除了日常开销,他存了两年才买了这只手表。

    “就说亲生,这么有默契。”格日乐帮林可叮戴上手表,她的手腕很细很白,金色很衬肤色,“好看!”

    林可叮也给格日乐戴上手表,海岛一年四季天气暖和,穿得少,太阳又晒人,格日乐黑了不少,连手腕都是古铜色,林可叮庆幸自己买的银色,学着格日乐的语气:“好看!”

    “还得军队养人,臭小子比以前细心多了。”巴图尔夸格日乐,闺女在电台工作,确实需要一只手表看时间。

    吃完早饭,才不到九点,不着急去饭店,一家子继续坐在堂屋烤火闲聊。

    九点半的时候,林华国他们一家全部来了,林一杨在院里大喊:“格日乐,小叮当,生日快乐!”

    他这一出声,林家门和李家门同时从里面打开,林可叮和李珊珊各自站在家门口,穿一样的碎花棉袄和棉裤还有大云棉鞋,梳一样的麻花辫垂在胸前。

    晃眼一过,分不出来谁是谁。

    但只要多看一眼,高下立判,明显林可叮更胜一筹。

    哪怕素面朝天,也比涂脂抹粉的李珊珊,漂亮得多。

    林一杨看了看两人,一惊一乍地跟林可叮告状:“小叮当,李珊珊她学你!”

    李珊珊一脸尴尬。

    李丽没好气地给林一杨一巴掌,“怎么说话呢?姗姗才是你姐。”

    林一杨不服气地揉揉后脑勺:“小叮当还是我表姨呢。”

    怼完李丽,林一杨迎上去笑嘻嘻地跟林可叮说生日快乐。

    林可叮开玩笑地逗他:“就嘴上说说,也没个礼物啊。”

    林一杨挤眉弄眼,带着不易察觉的暧昧:“到饭店给你,包你满意。”

    第57章 第57章

    “还卖上官司了,小叮当,别理他,”林华国揪住林一杨的衣领,往后一拽,自己和赵春群走上前,拿出红包,“小叮当,十八岁生日快乐。”

    老两口各自准备了红包,赵春群将自己那份塞到林可叮手里,拉着她,笑眯眯地上下打量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我们小叮当都十八岁了,以后就是真的大姑娘了,让大舅妈好好看看,果然女大十八变,一年比一年漂亮了。”

    林可叮一手抱住一人的手臂,巧笑如嫣地挤在林华国和赵春群的中间,“谢谢大舅舅,谢谢大舅妈。”

    “还有大表哥呢,”林子程也递过去一个红包,笑笑地看着她:“小叮当,生日快乐。”

    媳妇给他生了俩臭小子,他可太想要闺女了,要是像林可叮一样乖的闺女,他做梦都能笑醒。

    “谢谢大表哥。”林可叮甜甜地笑道。

    李丽瞅了眼丈夫给林可叮封的红包,那么厚,肯定不老少,在心里骂了句败家玩意儿。

    众人簇拥着林可叮进了屋,虽说已经见怪不怪,但李丽就是看不惯,翻着白眼,转身进了自己的娘家门。

    拉着脸色还没缓过来的李珊珊,安慰道:“小橙子说的话,你还当真了?这大冬天,多的小姑娘穿棉袄和棉裤,林可叮穿就不让别人穿了,天底下没这么霸道的。”

    “小橙子也没说错,她就是学林可叮,”天太冷,袁李氏吃完早饭,又躺回了床上,李丽进屋,她才慢腾腾地坐起身,跟自己闺女抱怨道,“到处打听林静秋给林可叮买的衣服,衣服就算了,外省进的大云棉鞋,一双一张大团结,她也买,这不浪费钱嘛。”

    她奶向来眼皮子浅,李珊珊懒得跟她争,只道:“我花自己的工资,又没用爸妈的钱。”

    她知道,家里的每一分钱,她奶都会留给她弟,防她跟防贼一样。

    李家的房子和林家一样,两室一厅,李父李母睡一间,按理说另一间该留给李珊珊和袁李氏住,但袁李氏偏心李珊珊的弟弟,李超,非让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单独住。

    李珊珊拗不过小老太,只能和袁李氏挤在堂屋的一张单人床上。

    小老太不爱干净,身上总有一股怪味,随着长大,李珊珊越来越受不了,她现在就一个愿望,尽快找个军官嫁了。

    袁李氏让李丽坐到她身边,气恼地指着李珊珊,“你都听听,小妮子说的啥,自己的工资,她爸妈的钱,一家人说两家话,所以我先前才让她上缴工资,不然都让她自己存起来,嫁人了,还不是便宜婆家。”

    “那也比便宜李超好。”李珊珊嘟囔怼了一句。

    气得袁李氏抄起枕头砸过去,“狼心狗肺的东西,那是你亲弟弟!”

    李珊珊躲开,枕头掉地上,她看都不看一眼,抬脚往厨房走,“姑妈,昨天我发了工资,买了一罐麦乳精,我去给你泡一杯。”

    “没病没痛喝啥麦乳精,就不知道省着给小超。”袁李氏吼完李珊珊,才想起李丽就在边上,讪笑地解释道:“妈没别的意思,就让小妮子气糊涂了,别放心上啊。”

    李丽扯了扯嘴角,没说什么,母亲重男轻女,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所以同病相怜对李珊珊的事情格外上心。

    太臭了,李丽坐不住地跟着去了厨房,拍拍李珊珊的肩膀,“别难过了,等你嫁人,一切就会好起来的。”

    李珊珊故作可怜地吸吸鼻子,转过身,将泡完的麦乳精端给李丽,“姑妈,今天简文笙确定会去吗?”

    “小橙子他爷爷和简老爷子说话,我正好听到了,那能有错。”李丽不稀得麦乳精,意思地喝了一口,就放了回去,拉着李珊珊,“你这身打扮,怎么说呢……”

    简直就是东施效颦,李丽不想伤她自尊心,换了个说话,“好看是好看,就是缺少自己的个人特色。”

    虽然不喜欢林可叮,但李丽不得不承认,死丫头天生的美人胚子,从小就好看,长大更是万里挑一。

    李珊珊和她比起来,最多算是清丽。

    李丽从包里拿出口红和眉笔,捏住李珊珊的下巴,对着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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