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吧

爱看书吧 > 其他小说 > 作者是波米梦露的小说 >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该死的人

本站最新域名:m.akshu88.com
老域名即将停用!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该死的人(第1页/共2页)

    【2017年9月30日】

    审讯室的灯闪烁了两下,一只小虫正锲而不舍地撞击着灯泡。

    灯下,高恒的脸忽明忽暗。

    “你说,你让白雪晴——不,郑婷帮你救过你父亲,然后失败了?”声音嘶哑,有些许含糊不清。

    “是的。”马朝点头。

    “你开什么玩笑——马朝,你的恶作剧也该有个限度——”他的指骨根根分明,似乎强压着巨大的怒气,“过去的事情是不可能被改变的!”

    “真的吗?”马朝勾起嘴角,带着一丝讥讽的笑。“你已经看到了吧?日记的第89页,上面出现了你女儿高雯雯的名字。”

    无形的钟声在高恒胸口敲响,他的脸瞬间煞白。

    是的,他看见了,正是因为看见,所以他才会如此激动。为什么,为什么雯雯的名字也会出现,上面提到的日期——2002年3月7日,“报警”,“三个小混混”这是怎么回事?

    2002年3月7日——十五年前的日子了,还精确到了日月。十五年前,发生过什么?

    高恒只觉得自己脑子里被插进了一层粗粝的磨砂玻璃,把某些记忆深深地隔离。

    “雯雯,雯雯她……”他的手有些颤抖,伸进兜里去拿手机,但掌心被汗水润湿,几度抓不住。屏亮了,屏保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三十二岁,已经做母亲了,她眼角如画,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小女孩。

    这是她的女儿,他的外孙女。

    “雯雯,怎么了?”

    一声淡淡的叹息。

    “高叔叔,你已经享受到了我改变过去的红利,不是吗?否则,雯雯姐是怎么回来的?我拼尽全力想要改变自己的过去,徒劳无功,但我不算一无所获,至少雯雯姐回来了。只是,你可能不记得了吧。”

    马朝的眼神迷离起来,看向高恒,如果看向一个遥远的过去。

    “2001年,江北市百日行动。”

    记忆被拉回十五年前。

    2001年,智障奴工的事情被披露以后,江北市展开了专项扫黑除恶的行动,一举捣毁了多个违法窝点,抓捕了违法犯罪人员四十三个。其中的案子涉及非法采矿、卖淫嫖娼、假冒伪劣、电话诈骗等等,怎么也突不破这个框架,但其中有一个案子却让高恒不寒而栗。

    未成年人卖淫。

    “卖”的对象是才十五六岁的高中学生。

    而犯罪人员,也是三个十六岁的高中生。

    职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和负面词汇挂钩。

    打架斗殴,鱼龙混杂,得过且过……“乱”是对这里最好的形容。它变成了一个筛子,将各个学校里的劣质学生筛一遍,然后统统倒进这里。不用管理,也不必费心教导,只把它当作一个松垮的篮子,将一群14至18岁的学生困在这里,让他们度过成年前的最后岁月,再将其放归社会,进入工厂、饭店、或发廊超市,变作一抹不起眼的灰色。

    十四至十八,至多不过十九二十,多么美好的年纪。

    他们的身体已经与成人一般无二,但灵魂却还是稚嫩的孩童。成熟与天真,两种不相容的特性杂糅在他们的身体里,最后发酵出了叛逆。

    十五六岁的女生啊,对爱情还有向往。她们迫不及待把自己装扮成熟,向往校门之外的世界。饱满的胸脯,雪白的大腿,烟熏的妆容,没有过肺却吐出的烟圈。她们知道自己很漂亮,所以毫不吝啬的将裙子一拉再拉,几乎要将大腿之内的风景都展露出来。

    好看吗?

    好看。

    因为是高中生,因为是未成年,因为是青春。

    最开始是三个男生向校外的闲散人员引荐——“要高中生吗?十五六岁,穿校服,八十块就能上。”他们把这种生意介绍给需要钱的女生,自己从中间抽取手续费。

    但自愿的终究是少数,闻风而来想要尝尝女高中生味道的人却是多数。渐渐地,人不够用了,他们就在学校里挑选:性格内向,胆小、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是最好的选择。

    吓一吓,威胁威胁,还不从就拉到学校的小树林里。用拳头揍她的脸,用烟头烫她的胳膊,撕碎她的裙摆,把内裤拉到脚踝边。

    他们有的是办法让她们屈服。

    这样的交易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有四个受害者。其中有一个叫李燕的受害者被他们逼得退了学,躲进夜总会打工。

    警方是从一个小混混手上查起,最后查到了这个学校里。他们万万没想到,性质如此恶劣的犯罪者居然是三个十七岁的未成年。

    任何一个做了父母,都不能容忍如此恶劣的事情。尤其是高恒,他也有女儿,他的女儿是他的心头宝,也才十七岁。

    在这起案子里,高恒做不到客观公正,做不到置身事外,父亲的身份和警察的责任感折磨着他。而这几个少年无所谓的态度更加激怒了他。

    “反正都是要给人睡的,我还让她们赚钱了,她们应该感谢我。”

    理智在这一瞬间灵魂出窍,当高恒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把一人压在身下正不停地扇耳光,另外两人也鼻青眼肿,正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两个同事费了吃奶的力气把暴怒的高恒拽起,连拖带拉拽出去。

    “那三个小畜生确实不是人,连我都想打他们一顿。”一个同事说,但随后又换了个委婉的语调:“但还是不能在审讯室里打人,影响不好。”

    确实影响不好。该教育的时候他们的父母缺席,但得知他们受了委屈,这群神隐的父母又出现了,在警局里大吵大闹,最后上面没办法,停了高恒两个月的职,又扣了奖金,才把这件事平息下来。

    最后这个案子走了司法程序,但结果却让人不尽如意。

    未成年,该死的未成年。

    就算把天捅了个窟窿,因为是未成年,所以他们不必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是被罚去少管所,十个月后就出来了。

    审判结果出来的那天,高恒在路边摊上喝个烂醉,拉着同事的袖子一遍一遍的问:“为什么不坐牢?为什么只是去少管所待十个月?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所以不管做了什么事都可以被原谅?”

    同事无奈的笑笑:“法律就是如此,毕竟他们才十几岁。”

    “那些被害的女孩不也是十几岁吗?她们的一辈子被毁了,谁替她们负责?”

    同事叹了口气,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老高,我们知道你有正义感,但法院已经宣判了,一切都定了。你自己才要注意点,还记得那三个小畜生看你的眼神,像狼,恨不得把你吃了。”

    高恒哈哈一笑,撸起袖子,露出一团团结实的肌肉:“让他们来,我一拳打倒三个。”

    很快,高恒就后悔了。

    十个月,很快,须臾一瞬。

    高恒重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里,几乎要把那三个人都忘记了,但是他们却没忘记他。

    2002年4月7日,小雨。

    那一天,高恒本来跟女儿高雯雯约好了一起去逛街,高雯雯受不了高恒整天穿着破洞的袜子和脱胶的鞋子,要带他出去好好采购一番。只可惜高恒临时有事,爽约。当他晚上回家的时候,才发现高雯雯失踪了。

    局里的同事自发的联合起来,开始满城寻找高雯雯。但那是2002年,监控系统还不发达,只能靠人力一寸一寸寻找。整整四天,他们几乎把江北市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在废弃的矿场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她。

    在这四天里,高恒不吃不喝,疯了一半。找到高雯雯以后,高恒的另一半也疯了。

    十七岁的少女,人生最好的年纪。她利落的短发被人剃得乱七八糟,如同狗啃过一半,露出青色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