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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1页/共2页)

    提供的《一个故事》20-30

    第21章 错觉 虚幻与真实

    林格右耳中的水还在, 嗡嗡嗡作响,好似有蜜蜂在里面飞。

    头发湿淋淋,不适感令焦躁感加重, 手撑着沙发, 林格一垂眼, 看到林誉之的长睡衣,大腿上的布料一大团的濡湿,是她方才枕上去的痕迹,长长的、如海藻一般拖拽出暗色,像一尾鱼垂死挣扎后的漉漉印记。

    林格以为他洁癖症又犯了。

    “枕一下怎么了,”林格说,“小气鬼,等会儿帮你洗衣服。”

    林誉之没有立刻站起, 他双腿微微分开, 就这么坐着, 双手交叠,虚虚地遮掩。

    “林格,”林誉之说, “你过来。”

    林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嘛?”

    她走过去,林誉之伸手, 示意她蹲下。

    林格迷惑,顶着一头湿发纡尊降贵滴半蹲。

    林誉之伸手,平静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

    他出手很快, 很稳,在林格反应过来之前, 他的手已经覆盖在她手腕上, 灼热的温度令林格短暂失语。她呆呆望林誉之, 后者垂着眼,喉结上有一滴汗珠。

    他仍掐住她的手腕——用力的那种掐,林格低头,瞧见林誉之手背上因用力而起的青筋,微弱的疼痛和桎梏感令林格此刻醒过神,她恼怒地大力抽出自己的手,重重地一下拍打在林誉之手背上,狠狠地一记脆响,压住他凸起的血管。

    林格说:“你干什么?”

    她用的力气又大,一巴掌下去,林誉之皎白的皮肤缓缓浮现出一团鲜明的红,像滚烫的、火一样的红。手指节的痕迹清晰可见,好似自母体中便带出来的胎记。

    林格瞪他。

    “疼,”林誉之抬手,抚摸着那一块儿被林格“殴打”过的痕迹,半晌,笑了,“看来不是做梦,我还以为我出现幻觉了,竟然听见你主动给我洗衣服。”

    林格说:“不要说没有用的屁话,以前我也帮你洗过。”

    “是的,我想起来了,”林誉之点头,“原来你将’把黑色和白色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搅——成功得到黑衣服和熊猫色衣服’这种事定义为洗,的确是洗,你在串色这件事上极其具备艺术细胞。”

    林格捂着耳朵:“你还帮不帮我啦?我耳朵更痛了。”

    林誉之笑了:“我有些冷,能帮我拿个小毛毯搭在腿上吗?”

    林格说:“你不会自己起来吗?”

    她狐疑:“你怎么回事?怎么又冷又热的?刚才不是说热吗?”

    林誉之一动不动,手仍虚虚搭着:“可能有些感冒。”

    林格不想搭理他了,这个娇气怪。

    她转身就去取毯子,拿了最厚的一条,抛给林誉之。

    林誉之不让她继续枕他的腿,皱着眉说她头发太湿,态度坚决到如同一个贞洁烈夫,刚正到林格都想给他建一座牌坊。无他法,林格只能完全躺在沙发上,让林誉之坐在她后面,仔细去清理右耳中的积水。

    这个姿势令林誉之离她更近。

    人的耳朵主导听觉,少经摩擦的皮肤有着天然的敏感,她甚至感觉到林誉之的呼吸落在她的耳朵上,热热的、绒绒的,像冬天捧过来的一把热气腾腾炒栗子。

    她甚至有种诡异的错觉,就像林誉之在亲吻她的耳朵。

    林格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不自觉挪动了头,下一刻,林誉之把她按回去:“不想被捅破耳朵就别乱动。”

    林格安稳了。

    她小时候就听爸妈讲,某某家的爸爸在掏耳朵,他儿子上去给了爸爸一巴掌,那一下推动了手,爸爸直接将整个挖耳勺捅进去,聋了一只耳。

    林誉之的手触碰着她耳垂微微向下的位置,捏住一点往下拉,棉签均匀地转一圈,才轻柔脱出。

    “好了。”

    林格如释重负,站起。

    林誉之仍旧坐在沙发后面,坐在临时挪来的小软凳上。

    他微微侧身,把棉签放在桌子上。

    林格看着不顺眼,拿起丢进垃圾桶:“明天我丢垃圾。”

    林誉之应一声,毛毯仍搭在下半身。

    林格问:“需要我给你拿感冒药吗?”

    林誉之说:“你现在立刻回床上睡觉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林格:“嗯?”

    林誉之说:“大小姐,看看现在几点了,你是打算连夜修仙吗?”

    林格不想理他了。

    旁人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林誉之是长了个好看的人嘴、却不想说人话。

    她明天上午还要去录制一些推广新品的视频,约定的时间是十点三十,现在的她抓紧时间去睡,或许还能保证八个小时的睡眠。

    至于林誉之……

    林格进卧室前回头看一眼,林誉之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只低头看自己的手,不知在想什么。

    她自觉是一个友好的妹妹,和林誉之拌嘴归拌嘴,该干的事情,她仍旧会干。且不论能做什么贡献,林格亦会主动承担部分垃圾的处理。昨晚说了丢垃圾,今天林格离开家门前就去拆垃圾袋。

    但已经被清理过了。

    包含着那两根棉签的垃圾箱中空空如也,只有没一丝污垢的垃圾袋。

    是林誉之这个大洁癖的日常作风了。

    上午的拍摄十分顺利,唯一不太顺利的大约是林格在例行的身体测量数据中察觉自己的体型有微妙的变化。

    林格知道,自己又得注意了。

    人一上镜就容易显得胖,镜头一拍,至少胖十斤。她的职业注定她必须在镜头前保持偏瘦的身材,而不是只依靠软件的拉腿瘦腰瘦胳膊,那些乱七八糟的滤镜一开,她就没办法展示服装的细节。

    这也是她近乎严苛地保持皮肤状态的原因,确定自己在高亮的镜头下完美无瑕。

    中午在公司吃的简餐,统一订的盒饭,说不上好吃,也不算难吃,味道就像小学生食堂中的菜,中规中矩,平平无奇。

    林格吃到七分饱,就放下筷子。

    吃完了饭,杜静霖才姗姗来迟,他知道林格不喜欢大张旗鼓的追求,也不喜欢太高调的人,只低调的捎来了一束花——

    “不在?”杜静霖问,“去哪里了?”

    得知林格还在配合拍摄以及开会后,他点点头,只把花放在前台,托人转交后,潇洒离开。

    直到傍晚时分,林格才看到那束花。

    花挺漂亮,这里没有花瓶,只能暂时摆放在工位上,等待着下班后一起带回家。

    晚餐时,林格发自己现在的身体数据给健身教练,请他帮自己加些训练力度。

    健身教练没有立刻回复。

    林格不着急,看了眼时间点,对方大约应该还在上课。

    有些客人,白天上班,只有晚上下班后才有时间去健身房上私教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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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骚包了点(昵称都是“甜蜜暴徒”),不过在健身这个领域上,专业性不遑多让。他虽然是个男性,但在纠正姿势上挺规矩,从不动手动脚——这些都是林格一直选择他、在他那边续课的原因。

    晚上的直播出了点小插曲,有一件展示品被弄脏,不得不紧急从最近的门店中往这边调。林格的直播时间也因此延长了半小时,等她下播时,外面已经很晚了。

    她没想到林誉之会来接他。

    一身疲惫地推开隔音的玻璃门后,她看见林誉之安静地坐在她的小位置上。空间有限,她的工位也很小,椅子也是为了贴合她身形而买的体量,她坐上去舒舒服服,林誉之坐上去就显得又些逼兀。

    这样的画面一点儿也不滑稽,因林誉之正侧脸,看她工位上的一捧鲜花。

    鲜花下悬挂着一个小吊牌,白色的,龙飞凤舞地写着杜静霖的名字。

    林誉之转脸,看到她,手从花束上的小吊牌上移走。

    他说:“花挺漂亮,静霖很有眼光。”

    林格说:“是挺有眼光的。”

    林誉之说:“不过字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能力不够,需要练练。”

    林格抱起花,嘟囔着:“你说人字丑还这么拐弯抹角——来干嘛?”

    “林爸给我打电话,说你手机关机,担心出问题,让我来看看,”林誉之站起来,“毕竟是你哥哥。”

    毕竟是你哥哥,总要关照你的安危。

    林格说:“手机可能没电了吧。”

    林誉之说:“我车上有充电线,你上去充。”

    有免费的车可以坐,林格自然不会推辞。她现在很累,也不想下去等网约车司机,夜间的打车费也贵——虽然公司给报销,但也是一个月统一地报销一回。

    林格还不想垫进去这么多钱。

    上了林誉之的车,插好手机,电量太低了,手机屏幕还是黑的,未能自动开机。她又疲又累,躺在副驾驶上,几乎秒睡。

    连停车场都没出。

    林誉之无声叹口气。

    他将车子停在路边,从后面取出薄薄的毛毯,搭在她身上,又调整了空调的吹风方向,免得冷风吹到她的脸。做好一切后,林誉之把从她手中滑掉一半的手机捡起,稳稳地放在安全、她醒来后能第一时间抓到的地方。

    刚刚放稳,手机屏幕亮了。

    她现在的锁屏是她自己的一张自拍,浓妆后的一张脸,红色的细细吊带裙,火辣又热烈,瞩目地抓住了林誉之的眼球。

    林誉之很少见她这样的神态,凝神看了眼手机屏幕,又默不作声取出手机,拍了一张。

    中途手机屏幕暗下去,他抬手触了一下屏——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手机屏幕上的微信新消息。

    「甜蜜暴徒」:您终于想起我了主人!

    「甜蜜暴徒」:您忠诚的小狗,随时随地接受您的召唤!

    「甜蜜暴徒」:您明晚有时间吗?可以约吗?

    「甜蜜暴徒」:保证让您腰酸背痛,不满意不收钱

    第22章 伪装 沿线前行

    林誉之早就知道林格受欢迎。

    这个跳过幼年时期、直接以成人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格格妹妹”, 有着奔放的性格和难以想象的乐观心态。

    第一次的见面并不愉快,林誉之那时尚不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他已经和姥爷沟通过, 明确表示, 倘若在这里住的不舒服, 改日便搬出去。

    姥爷勉强同意了他的想法。

    他那时还没有成年,唯一的舅舅路毅重和林誉之关系也差。造成关系差的原因一言难尽,一是当初路毅重和林誉之母亲路启藻之间的兄妹关系破裂,二则因为路毅重唯一的儿子、林誉之那唯一的堂弟,路材文。

    路毅重有弱精症,和妻子婚后六年,才终于有了这么一个孩子,视若珍宝。这来之不易的孩子也聪明, 和他名字一般, 文秀俊逸, 将来堪当大材,三岁就开始识字,四岁时就能背诵多篇诗词歌赋, 五岁时能同时用中文和英文和人交流。

    意外就在路材文五岁这年,他自己在午睡时跑出去, 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跌落泳池,满头满身的水;林誉之随姥爷一同来路毅重家做客,恰好看到, 毫不犹豫跳下。

    路材文被成功推上,他母亲疼惜不已, 哭喊着叫救护车。林誉之呛了一肚子水, 早就没了什么力气, 慢慢地沿着扶梯爬出。一群人都去看落水的小孩,紧张地抱着路材文往外跑,只有姥爷脱了自己的衣服披在他肩膀,问他,难不难受。

    路材文没有因为溺水而死亡,但这次落水时他的头撞到了池底的硬物,撞坏了脑子,吸了好几天的氧。好不容易苏醒,说话却不利索了。

    起初都没放在心上,直到一个月后,路材文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记忆力严重下降,眼神仍旧清澈,却始终停留在那种只属于孩童的单纯中——

    他的学习能力和思维永远地定格在落水时的那一刻,之后再未成长。

    路毅重家大业大,又有顶尖的医生,对此都是束手无策,伤得是大脑,影响的也是大脑部分。路材文的妈妈开始发怒,一口咬定是林誉之故意推她儿子下水,目的不纯。

    这也是林誉之姥爷不敢将林誉之托付给他们的原因。

    真真假假的事情,早就无人在意。林誉之起初还会为自己辩驳,后来渐渐发觉,路材文的落水总要找个人负责,那天本该看顾他的母亲失职,却又不想承认是自己的一时偷懒害了孩子;人在痛苦的时候总要再找个东西、找个理由恨一恨,仿佛如此才具备着继续活下去的动力。

    林誉之不幸地成为了她发泄情绪的对象。

    路启藻去世那日,林誉之守灵,半夜里听见路材文在外面咿咿呀呀地玩祭品;他走出门,迎面撞到舅妈,舅妈扯了路才文的手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路材文不肯走,一定要蹲在门槛上好奇地数地上石头的花纹。他人高马大,舅妈扯不动,只好站在儿子身旁,冷冷地瞧着林誉之,露出嘲讽的讥笑。

    那是两人的最后一面,在这个笑容的第二周,林誉之就见到了林格。

    他本不想和这个多出来的妹妹相处,起初也只想遵循林臣儒的叮嘱,维持表面的礼貌。寄人篱下本身就不是一件多么风光的事,林誉之正值青春期,敏感多思也寻常。

    他的确想做一个好的兄长。

    看着林格总能从书包中惊讶地抖落出情书,看着她因为被朋友表白而头痛,看她……

    林誉之对她的魅力没有任何异议。

    谁说东西方审美不相通?无论在哪个国度,青春期时活跃的人总能更容易受到同龄异性的喜欢,林格也是如此。她热心肠,参加活动也积极,成绩虽然算不上拔尖,但也属于深受老师重望的潜力股。

    林誉之陪着她上下课,顺带着替妹妹挡一挡周围那些不安好心、企图搭讪的男学生。

    起初他看那些人,就像看不懂事的孩子;而究竟从何时起,开始对那些追求林格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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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满敌意了呢?

    林誉之说不出。

    他只知林格一日比一日漂亮,多奇怪,这种随口就能说出的形容词,并不是兄妹间的禁忌;就连林格也能在有求于他的时候,露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双手交握,虔诚而不含丝毫杂念地说一声:“林誉之你越来越帅了。”

    在林誉之这边,却只藏在暗暗的角落中,在格格洗过澡,披着湿漉漉的发走出浴室时;于她央求着林誉之帮她拉一下裙子后背拉链的那一刻。

    浓密黑色头发下被热水烫到发红的皮肤,合体的裙子在身上紧紧束缚后留下的浅浅痕迹。

    他都感觉漂亮。

    一种他这个身份不该出口的“漂亮”。

    林格最漂亮的一次,还是林誉之生病时那次,她倒了杯热水,趴在林誉之身旁,起初只是陪着他聊天,后面变成了陪伴,最后经不住困意,头一歪,沉沉地趴在他面前睡着。

    林誉之微微抬手,触着她散落下来的、乌压压的发,感觉她的陪伴同样漂亮。

    如此漂亮的林格,从来不缺乏追求者。

    在同他分手后,又有多少男性曾有荣幸见识过她的漂亮。

    林誉之不知。

    时隔多年后,他看现在因疲倦而在车上酣睡的林格,仍觉她魅力丝毫不减。

    魅力大到开始吸引“小狗”。

    什么小狗,主人,dom,sub。

    林誉之都知道,他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古董,对这些林格看过的东西略有印象。

    有些人喜欢被约束,有的人喜欢约束别人。

    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似乎也谈不上犯法,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林誉之不想对他人的爱好指手画脚,他只是一顿,重新审视林格。

    林格一动不动。

    她太累了,累到察觉不了外面的变化,不知自己正被人沉默地注视着。

    林誉之抬手,拿走她肩膀上一根掉落的头发。头发多的人同样面临着掉发的困扰,因发量多,掉的头发也不少,就像长毛的猫咪,卧过的地方,毛絮远远多于短毛小猫。

    她掉落的头发在林誉之手掌心紧紧握住,他没有立刻上车,用干净的纸巾将头发包裹,叠成一个小小、方方正正的纸张,捏在掌心。

    在小区的地下车位中停好车时,林格仍在睡,毛毯裹着她,像花朵包裹着一只小蜜蜂。

    林誉之并不打算把她抱下,如今这种动作过于暧昧。

    他只不过在主驾驶座安静地等了半小时,林格就醒了。

    挺好,才半小时。

    她睡眼惺忪,察觉到自己睡着后,第一时间揉着眼,惊讶:“我睡着了?”

    林誉之说:“不是,我给你下了安眠药,打算把你送给山里的黑狗熊。”

    林格:“……林誉之!”

    “下去吧,”林誉之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时候不早了,早点睡。”

    林格抓起手机,打开车门往外走,她边看时间边惊叹:“这么晚了。”

    “路上堵车,”林誉之轻描淡写地抹去自己等的时间,单手关上车门,“等了一阵。”

    林格已经困到开始流眼泪,打着哈欠往上走,没走几步,林誉之叫住她:“林格。”

    林格转身:“嗯?”

    “开车时听见你手机一直响,”林誉之说,“可能是你朋友有事找你。”

    林格低头看,最后一条消息是健身教练发的。

    甜蜜暴徒:「明晚七点半,不见不散」

    林格心不在焉:“喔。”

    她懒得打字,单手捏着手机,递在唇边:“明天晚上我不行哎,我直播,你明天下午有空吗?”

    林誉之没想到她能毫不顾忌地说出这种话。

    他已经按下电梯键,等待妹妹过来的空隙中,侧脸看,看到林格还在拿着那手机。

    林誉之不知道那个幸运的男人回了什么。

    他只听到林格坦然地发新的语音消息。

    “可以呀可以呀,”林格在后面说,“下午两点好不好?我刚睡饱了觉,精力充沛。”

    叮——

    电梯缓缓下行,按键微明,闪烁一下。

    到了。

    林誉之站在电梯口,平静叫她名字:“林格。”

    林格抬头看,跟在他身后踏入电梯。

    她对着手机说:“好,那就明天下午两点。”

    确定好明天的私教课时间后,林格才仰脸,从电梯壁光滑的反光上,看清林誉之绷紧的脸。

    他没什么表情,像一个监考专业课的老师。

    铁面无私、不会给学生放水的那种。

    林格以为兄长会对自己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有。

    林誉之只在睡前提醒了她一句,泡澡前注意睡眠,可别再半夜湿淋淋地去找他。

    林格对此报以肯定的笑容。

    今天工作的时间长,次日白天的时间空出,让她好好休息睡觉。林格一觉睡到中午,才终于苏醒,出人意料的是,林誉之今天也在。

    林格穿着睡衣,出门看到他的身影,吓到又退回房间——半晌,探头探脑出来,警惕看他:“你怎么还在?”

    林誉之说:“今天调休。”

    林格知道他的时间表一直排得比较满,有时候没有手术,他也会去医院中,除非……除非手伤发作,才会在家休息。

    很久前,林誉之的手受过一次伤。两人一同去爬山,爬到最陡峭的那一段台阶时,林格一脚踩空,踉跄着差点跌倒,是林誉之及时扶住她。

    他的手因承担两人的力量而扭伤——尽管手的扭伤很好恢复,却还是带来一些莫名的后遗症,最致命的就是他的手腕不能长久地做某些精细的事情,否则会有连绵不断的酸痛。

    对于一个医生而言,这无异于一个致命缺点。

    林格换了衣服,看着约定的时间,打算去厨房找些吃的就出门——出厨房后,她瞥见沙发上,林誉之半躺,依靠着沙发背,微微皱眉,沉默地揉那只酸痛的手腕。

    林格问:“你手腕痛?”

    林誉之说:“没有。”

    林格不说话,她走到林誉之面前,盯着他那被衣袖遮盖的手腕,看着他不动声色的脸;几秒钟,林格转身,看到桌子上放的一瓶活络油。

    她半蹲下,强制性地拉过林誉之的手腕,微微低头,嗅到那熟悉的、镇痛舒缓的药物味道。

    林格说:“让你装,死鸭子嘴硬,都疼到用药了,还说不痛?怎么弄的?”

    林誉之微怔,随机笑了:“真没事,就一点点,可能是昨天握方向盘太用力。”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要不是去接我,你也不至于开那么久的车。”

    “不用,”林誉之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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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紧,你要上班,又不是去见朋友。”

    “没关系,”林誉之温温柔柔地说,“我自己疼一阵就好了,死不了。”

    第23章 夜不归宿 暴雨前夜

    林格已经做好准备。

    双肩包中装着换洗衣服和贴身的衣服、一次性的毛巾、马桶垫等等等等, 鼓鼓囊囊,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洗漱、化妆用品。

    她打算直接从健身房中去公司上班。

    这个沉甸甸的双肩包不得不暂时放在桌子上,林格低头, 盯着林誉之的手看。

    医生的手有多重要, 林格再清楚不过。从中学起, 林誉之的理想职业就是骨科医生。尽管后来阴差阳错去了口腔科,他后来进修的,也多是一些颌面精细手术。

    那两次给林格拔牙,都是特意留出的时间。

    医生的手意味着他职业生涯上的第二个生命,林格既无狼心,也没有狗肺,低头握住他的手臂,顺着手腕往上, 大拇指压在血管和筋骨处, 四指并拢, 她按了按,听到林誉之喉咙间溢出的闷哼。

    “都疼成这个样子了,还说没关系,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 我会开车。”

    “去上班吧,我自己过去就好,”林誉之安慰, “我只是手痛,又不是手废了。”

    林格不赞同:“你自己都是医生, 还不懂什么叫做休养啊。”

    她从包里哗哗啦啦地翻驾驶证, 里面塞好的衣服和洗漱用品掉出, 她不在意,在林誉之眼皮子底下,从容不迫地把内裤文胸卷一卷,重新塞回去。

    没什么可羞愧的,也没什么可以在意的。

    林格想,再小一些,两个人什么东西没见过,彼此间哪里没有看清过。别说看一眼贴身的衣服,林格有段时间手过敏,碰到冷水就会冒红色的、大片大片的疹子。那段时间,她的贴身衣物全都是林誉之给她洗。

    洗也要瞒着妈妈,彼时俩人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那连爱都称不上的暧昧躲在隐秘处,像太阳花丛中躲躲藏藏的狗舌草,贪婪隐蔽地享受着朝不保夕的养分。

    林格记得林誉之在洗手台前偷偷为她搓洗衣服的场景,天气热,他只穿一件暗灰色的T恤,汗水从他的下巴往脖颈上滑,在昏黄的灯光下闪一点克制的光。

    现在的林誉之已经不会再为她手洗衣服。

    他微微抬头,视线从她卷着的、凌乱的换洗衣物上移开,落在她头顶的发旋,寻找礼貌的落足点。

    他说:“格格,我不想你为我耽误工作。”

    “不是工作,”林格说,“我今天下午……不去上班。”

    林誉之说:“昨天听你在手机里讲,是约了朋友?”

    林格说:“对啊。”

    林誉之说:“我还以为是客户。”

    他微带歉意:“你真的打算陪我去医院?这样放对方鸽子,他会不开心吧。”

    差一点就把“鸽的是私教”说出口,林格终于找到驾驶证,也后知后觉到不对劲。

    健身教练。

    林誉之。

    林誉之先前就对健身教练有敌意吗,他今天又巧合到不去上班,而且这个时候手痛。

    他那个性格,要强的程度并不比她差。最开始扭伤手腕,为了不让她担心,都是自己在房间中默默涂药膏,喷镇痛舒缓的喷雾,怎么今天……

    林格把驾照握在手中,坚硬的边缘硌着她的掌心,她抬头,对林誉之笑:“不会。”

    开车把林誉之送进他的医院里,一说是肌肉痛,过来的医生眉头都皱紧了,仔细看他那条胳膊,一边按,一边问他感觉。

    下午三点半才结束,结论是肌肉紧张导致的酸痛感,需要静养两日。

    没有别的好办法,毕竟那是医生的手臂,灵敏度最重要。回去的路上仍旧是林格开车,这个时间点还没有那么拥挤,林格一边慢悠悠地开车,一边漫不经心地给教练打语音电话。

    “下午五点到你那边,”林格说,“洗干净等我,你知道,我最讨厌男人一身臭汗味了。”

    教练说:“好呀,我刚买了草莓味的沐浴露,你闻闻,喜不喜欢。”

    林誉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表情冷漠,一言不发。

    他那只手腕上贴着热敷贴,安静地等待着短暂的抚慰。微微的热潮尝试安抚他手腕酸胀的不适,而林格则在等红绿灯的间隙,将手机放在前排,开着免提,毫不顾忌他的存在,同另一个男性调笑。

    “你上次的那个沐浴露味道就不错,”林格说,“就是上次借我用的那个。”

    健身结束后一身汗,林格不喜欢带着一身的脏回家,每每都是洗完澡、换下衣服后再走。上次她带的小瓶沐浴露用光了,只好借教练的。

    教练说:“好啊,你对我这么大方,一点沐浴露而已,我的就是你的。”

    林格笑了两声,林誉之提醒:“绿了。”

    教练听到:“什么东西绿了?格格,你身边是谁啊?”

    “我哥,”林格说,“灯绿了。”

    “好了,”她说,“先不和你聊了,我抓紧时间把我哥送回家,然后快马加鞭往你那边赶。”

    林誉之目视前方,不言语,只是用手轻轻触着自己那贴着热敷贴的手。

    林格忽视掉他异样的沉默,急匆匆地将他送回家,仍旧背着自己的大包离开。她脚步轻快,完全不看林誉之那微皱的眉,只笑着说:“你一个成年人了,比我都大,也不是孩子,好好休息,一个人肯定可以吧?”

    林誉之微笑:“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格摊开双手:“下班后就回来,你忘啦?我要上班的。”

    “而且我放了朋友鸽子,他肯定很难受,”林格认真地说,“所以呀,我要好好地向人家赔礼道歉——嗯,哥哥,你晚上可以一个人睡的吧?”

    林誉之抬头看她:“你晚上不回来了?”

    “说不好,”林格说,“看情况吧,我得好好地和我朋友吃饭、喝酒赔罪。他什么时候接受我道歉,我就什么时候回来。”

    林誉之点头:“好,我知道了。”

    他说:“车钥匙给你,晚上不好打车。”

    “不用啦,”林格说,“晚上喝酒呢,喝酒后不能开车。”

    林誉之说:“自己不能开,叫代驾也行。”

    “算了吧,”林格笑,“你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还有定位——怪怪的,我开你的车出去,总觉得自己也被你监视呢。”

    林誉之微微笑了:“我怎么会监视你。”

    “时间不早啦,”林格长长伸懒腰,“我要走啦。”

    林誉之说:“晚上吃完饭后给我打电话,再晚我也去接你。”

    林格拎起自己的大书包,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笑着,潇洒同林誉之挥手:“再见~”

    她哼着歌离开,脚步轻快,没有回头。

    林誉之独自吃了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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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晚餐或许都有些亵渎这两个字,或者说,更像一种随意配备的营养补剂。称重后的蔬菜放在水中煮熟后捞起,配上一个水煮蛋,一份煎牛排,一杯蔬菜和豆子打成的汁。

    吃到最后,他才察觉。

    喔,忘记放盐了。

    不过不妨碍,他已经吃光了。

    把碗筷碟放入洗碗机,林誉之去卫生间清理了自己的身体,他房间中有两种沐浴露,一种是他惯用的,另一种沐浴露较为便宜,超市中随处可见,十几块钱一大瓶,是他以前寄居在林格家中时,一家人常用的,林格说喜欢那个味道。

    今天的林誉之用了后者。

    做好一切后,林誉之坐在客厅沙发上,握着一本书阅读。

    一本书从头读到尾,大约是作家年纪大了,水平严重下降,合拢书本的那一刻,林誉之已经完全忘记其中的内容。

    他端起水杯,平静地喝了一口水,将玻璃杯轻轻搁置在桌上时,他抬起头,看到兢兢业业的时钟指针。

    凌晨两点。

    林誉之起身,挽起衣袖。

    雇佣来的阿姨每日都会打扫卫生,但有些地方是林誉之嘱托的,比如林格房间中的垃圾桶,要等着他来清理。

    理由是妹妹粗心大意,经常会把一些有用的东西丢进去,林誉之会在丢垃圾前做一次深度的筛选,将一些和妹妹相关的重要物品收好。

    阿姨十分遵守规矩。

    林誉之清理完垃圾,重新坐回沙发上。

    在搬进来之后,这是林格的第一次夜不归宿,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性朋友约会。

    没有任何阻碍,能够光明正大和她聊天,互相发“小狗”“主人”这种恬不知耻的、下流、肮脏、无耻字词的肮脏男人。

    林誉之喝光杯中最后一口水,将玻璃水杯搁置在茶几上。

    他抬头看。

    时针指向凌晨四点。

    林格还没有回来。

    林格不回家。

    她在出门前就没打算回去。

    林格在公司楼下的酒店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她健身结束后已经六点,晚饭倒是和教练一块儿吃的,严格配备的健身餐,没什么味道。

    幸好和公司离得不算远,她赶去公司上班,准时开直播,下播后已经很晚,林格看了看时间,揉了揉操练到酸痛的手臂和腰腹,决定不回家了。

    刚好有住宿的补贴,林格在公司附近的酒店中订了房间——还能多休息一阵。

    健身中的人也最需要充足的睡眠。

    直到次日十点钟,吃过早餐的林格,才神清气爽地回家。

    她没想到,一推门,就能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林誉之。

    他穿着白色的柔软家居服,从家里带来的那一件,也是给她清理耳朵的那一件。

    腰带系着蝴蝶结,绳子边缘微微垂下。

    林誉之看着她,露出一个极轻淡的笑:“怎么一晚上都没回家?”

    林格看不出他的异样,如实回答:“下班后太累了,时间也晚,所以在酒店里将就一晚。”

    “嗯,挺好的,”林誉之点头,“你的那个’小狗’要和你一起将就?”

    第24章 辩驳 雨下一整晚

    林格差点想不起“小狗”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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