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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二十四章:齐狗!过来受死!(第1页/共2页)

    “吁......”

    齐春旺和张茂一同勒住缰绳,众人在距离城墙大概三百米的地方停下。

    齐春旺面色阴沉,目光落在对面的人马身上,那些人身上穿着的正是之前过来的四十轻骑的战甲,一看便知那四十人已绝无生还可能。

    他胯下的马匹呼呼喘着粗气,鼻翼翕动,显然已到了体力的极限。

    “张都尉,你上过战场,我们眼下应当如何?”

    齐春旺声音低沉,视线始终没有离开对面的队伍。

    他不怕寻常山匪土匪,就怕这些战后残存的正规军,一旦......

    婚礼那日,天光清亮,霜气未散尽,村口新栽的两排榆树上系着红绸带,在晨风里轻轻摆动,像两行含笑迎客的仪仗。村中青石板路被清水泼过,湿漉漉泛着青灰光泽,家家户户门前摆着新劈的松枝,松脂香气混着炉膛里蜂窝煤燃起的微焦气息,在冷冽空气里浮游,竟透出几分暖融融的人间烟火味。

    王金石一早便带着三个儿子、两个儿媳、连同孙辈六个孩子浩浩荡荡进了村,连拉货的牛车都临时改成了花车——车辕缠红布,车厢铺新草席,顶上悬着四盏纸糊的鲤鱼灯,尾鳍还用金粉勾了边。他本人穿着簇新靛蓝绸面夹袄,腰间束一条赤红锦带,头上戴顶圆帽,帽檐垂下三缕黑缨,走起路来簌簌晃动,活脱脱一个富态喜庆的乡绅老爷。

    李逸却只穿了件洗得发白的粗麻直裰,袖口磨出了毛边,脚上是双半旧不新的布履,可眉宇沉静,步履稳当,站在村口老槐树下迎客时,自有一股叫人不敢轻慢的气度。林平一身崭新青布长衫,胸前别着一朵野菊,耳根通红,双手局促地交叠在腹前,站姿僵硬得像根刚劈出来的榆木桩子;孙倩柔则着月白绣兰棉裙,外罩一件藕荷色褙子,发髻挽得一丝不苟,鬓边斜插一支银簪,簪头雕着细巧的并蒂莲——那是王金石昨夜亲手打磨了两个时辰才送来的贺礼。

    “拜天地——”

    墨天琪执礼,声音清越如击玉磬。她今日特意换了身素青劲装,腰束窄带,发束高马尾,眉眼利落,毫无半分女子娇柔之态,倒像位执掌军纪的女校尉。她手中捧着一卷手抄《仪礼》,每念一句,声调都拿捏得极准,既不失庄重,又未流于刻板。

    “一拜——高堂!”

    林平与孙倩柔双双跪下,朝主位上端坐的李逸与王金石叩首。李逸未推辞,坦然受了这一礼——他早与林平说过,若无父母在侧,他与王兄便是你二人的至亲长辈;王金石更是一拍大腿,当场宣布将林平认作义弟,孙倩柔自然也是他正经弟媳。二人再拜时,额头触地之声清晰可闻,额角沾了点微尘,却无人去擦。

    “二拜——高堂!”

    此礼向西而拜,遥祭林平亡母与孙倩柔杳无音信的家人。林平肩头微颤,孙倩柔指尖掐进掌心,却始终未曾落泪。李逸默默将一盏温热的桂圆红枣茶递到她手边,她抬眸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没有悲苦,只有一种劫后余生的笃定。

    “夫妻对拜——”

    二人相对而立,深深俯身,额头几乎相触。就在这一瞬,村外土丘瞭望塔上忽传来一声清越钟鸣——铛!悠长、平稳、毫无惊惶之意,只似寻常报时。

    众人皆是一怔。

    墨天琪蹙眉:“这时候敲钟?”

    李逸却神色未变,反而唇角微扬,抬手示意众人稍安勿躁。他仰头望向土丘方向,目光如炬,仿佛已穿透层层山雾,看见塔顶两名哨卒正朝这边挥手致意。

    “是狼群。”他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二郎领着它们绕到了北坡林子边缘,发现三只饿极了的野獾正在拱新埋的红薯窖。”

    话音未落,远处果然传来几声短促低吼,接着是窸窣奔逃声,随即归于寂静。

    林平愕然:“这……也能听见?”

    “不是听见。”李逸摇头,从怀中取出一枚拇指大小的黄铜哨子,哨身刻着细密云纹,“是狼群听懂了哨音指令。二郎自幼与狼同食同寝,它能辨百种声调,我只需吹三长两短,便是‘警戒勿近’;若吹五短一长,则是‘放行缓行’。今早那钟声,是哨岗见狼群列队而行,知其无害,便依约示警——防的是人,不是兽。”

    众人闻言,一时静默。张小牛蹲在人群后头啃着块玉米饼,听得入神,饼渣掉了一襟也没察觉;王金石三个儿子互相挤眉弄眼,最小的那个才十一岁,踮着脚尖问哥哥:“哥,咱家以后养狼么?”

    “嘘!”大哥急忙捂住弟弟嘴,“等你长大了,怕是得先学怎么给狼顺毛!”

    笑声刚起,忽听村南方向蹄声如雷,由远及近,震得地面微颤。众人齐刷刷转头望去,只见一骑快马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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