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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节(第1页/共2页)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江南还没有后来大段抒情的习惯,甚至不会加入作者本人的旁白,而是将某些情绪掩埋在某段景色与某段对话中……尤其是乔峰深夜单人打全场后,下面“无人喝彩”的四个字,简直让我颤抖。

    所以呢……方言君篇中,我也使用了这种写法,在“皇叔传统三章”的最后一篇中,以我的风格,最后应该是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与抒情,但……废了一两千字的稿子后,我终究只添上了一段旁人的对话。

    像是刘哥的心情啊,窗外的景象啊,通通没有写,只在最后,来了一句“还真是不习惯。”

    这也是我昨天只有一更的主要原因,实在是那章消耗的精力太多。

    ……主观来说,我感觉效果很好,不知道你们怎么认为,可以把感受打在间贴里。

    本来么,我准备让方言君在本书中期再出场的……

    好在,我终究没狠下心,本着“皇叔刀人从来加糖”的准则,在尾声,安排了一次重逢……还不快谢谢我不杀之恩。

    说起来,既然你们觉得我发刀必定加糖,那要是有一天,我来一刀又绝又狠的,效果会怎么样……

    好,说回正题。

    刘哥和方言君的剧情,我没有采用白吟的写法,因为他们是配角,配角的故事是不能太长的,不然就是喧宾夺主。

    所以,我就采用了急转直下的手法,只求一击毙命,一刀入魂。

    刘哥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而这种奇迹,正是方言君的“日常”所带来的。

    事实上,刘哥本身也是方言君的某种“奇迹”……不过这就是后文要说的事儿了。

    ......

    ......

    总的来说,这一卷,除了更新速度之外,我都还算满意。

    至于更新速度……我都这么有节操了,就别强求太多了是吧。

    当诸位看到“令咒”这个道具的时候,间贴里就已经猜到了,这个令咒肯定是要召唤前作出现的人物的……具体是谁,诸位可以猜一猜。

    当然,我肯定不会写出某些让只看了这本书的读者迷茫的剧情……所以,这个人,你当不当成前作人物,都是一样的。

    至于他/她的作用是什么,嘿嘿嘿……

    最后,一卷完结,今天休息一天,老传统了。

    .

    小番外——

    前言:女生有时候是很无聊的,单身的女生我不知道,反正有男朋友的女生就经常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皇嫂: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

    皇叔:当然漂亮。

    皇嫂:那你喜欢我么?

    皇叔:肯定喜欢。

    皇嫂:好啊(愤慨脸)你喜欢我是不是就因为我长得漂亮?

    皇叔:这个,其实吧,爱情最重要的是感觉……

    皇嫂:那你是说我不漂亮咯?

    皇叔:(接上文)比如我吧,我对丑的就没感觉……

    (死亡问答结束)

    

    过去之人,现在之人 : 序 新人都是怪物

    王屋现在很讨厌手机屏幕那边的女孩。

    不是因为她的长相。

    当然,王屋也不在乎她的长相,他认为,爱情这种东西是要靠感觉的。

    之所以很讨厌她,是因为她已经七天没有上线了。

    对这个年龄的女孩来说,通讯软件的重要性几乎不亚于卫生巾,唯一的区别在于卫生巾你需要常换,但通讯软件不需要。

    所以她为什么不上线呢?

    就因为他一周前捅了她一刀?

    真奇怪,通讯软件不是跟卫生巾一样的东西吗?完全可以用来止血吧?还是说没抢救回来?

    其实捅刀也是个很麻烦的活。

    首先,你得穿一身儿不起眼的,但至少能让别人看不出你的装扮,像是贴个假胡子啊,脚下垫高几公分啊——庆幸的是他本人个子比较矮,腿也偏短,所以垫高后基本没什么违和感,还能显得腿长点儿。

    有了这一身装扮,你得跟踪啊。

    情报这种东西,自始至终都是最有价值那一列的,不论你想杀人,想赚钱,还是想跟某个光鲜亮丽的女性发生点什么液体交换的关系,你都需要目标的情报,哦,最后那件儿又分对方主动跟非主动的,这里面差别大着……

    总之呢,搜集情报,是个很重要的事儿。

    而经过数十天的跟踪后,王屋只有两个想法:一,那些小说里暗中保护大小姐,既不被发现,还得为其跟穷小子谈恋爱保驾护航的护卫大哥,你们真是辛苦了;

    二,某些作品里,光头杀手伪装成外卖员水管工之类的身份,随便在外面儿逛几圈儿就能拿到关键信息的剧情,绝对是编剧小脑糊屎的有力证据。

    不论如何,约莫一个月后,王屋的准备终于是齐活了……

    再然后,他要做的事儿就没什么难度了……根据记载的日程表,挑一个对方极可能出现在的,人流量大,但却没什么监控设备的地儿,守上半天,等到目标,上去捅一刀,然后尖叫着混入仿佛逃离火灾现场的人群,找个人少的地儿,衣服一换,伪装一撤,齐活儿。

    当然,这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男人使用——倒不是歧视什么的,但根据王屋的经验,女人换一件衣服,至少也要半小时。

    至于为什么不太确定时间……因为当那个女人换到半小时的时候,王屋冲进去把她割喉了。

    王屋得抱怨一下,他最讨厌这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的人,记得有一个老电影,叫《The Pursuit of Happyness(当幸福来敲门)》,电影末尾,男主带着孩子住在卫生间,外面有人敲门,这时候音乐响起,伴着剧烈且密集的敲门声,男主悲伤无助绝望悔恨……

    但有没有想过,这可是公共厕所,谁能想象到此时在门外敲门那位仁兄有多悲伤多无助多绝望吗?你特喵的还占了一整晚……

    这要是王屋在那里,在拉裤子前,肯定去找个撬棍什么的把门撬开,然后再用撬棍敲碎里面那人的头盖骨——是的,我们都知道撬棍是万能的——最后,再把肚子里的屎拉在他们的尸体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占据公共设施的时间不要太长,对,就是这样。

    等等,门外有脚步声……一个人吗?年龄不大,男性,穿着运动鞋,我这儿可是荒郊野外,送个快递都找不上门,难道是路过?还是说……

    门“咔嚓”被打开。

    “你可真不好找。”

    伴着这句开场白,一个人走到了王屋对面。

    那是一张看起来有些年轻,甚至可以说是稚嫩的面孔,单从相貌看,这个大男孩不会超过二十岁。

    王屋的表情先是震惊,“你是谁?你怎么有我家里的钥匙?”而后,转化成带着一丝紧张的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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