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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节(第1页/共2页)

    “我会转告你的话。”

    微风吹过,普罗米修斯垂落到腰间的发丝微微缭乱,面色柔和的她,看起来犹如梦幻般的美丽。

    普罗米修斯相当于艾比米修斯的监护人,也对应神话中的‘弟弟’,同时也是愚者。

    能够在最后的关头被救赎,逆转传统英雄的悲剧结局,这是莫大的恩惠。

    自己的造成的罪孽也由他背负,解决,自三千年前开始,普罗米修斯第一次感到如此轻松。

    “接下来我会从欧拉丽调来一批工匠与资源,并安排奥林匹亚对未来的规划。”

    明歌说道:“你就走上前台吧,别忘了,你在成为我的力量的同时,我也会成为你的力量。”

    “这样啊……还真令人安心。”

    普罗米修斯嘴角微微上扬,说道。

    她一直都在憎恨,憎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足够的力量,无法拯救人类。

    即便神明是同等的存在,在基本没有等级划分的神明群体中,普罗米修斯的力量也是最弱的一批。

    即便在天界也只有在投放天之火的时候,被宙斯看到了真容,其余时候甚至连神明都不知道她的外貌。

    不……别说外貌了,就连普罗米修斯这个奇怪的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谨慎,秉持着如覆薄冰的生存方式。

    没有能够信任的人,亿年的时光中思维逐渐变得奇怪也是理所当然。

    要知道,这家伙在原著打算牺牲掉赫斯缇雅拯救下界,然后由自己作为原主角的支柱。

    然后这还不算,这家伙直接将自己的牛头理论告诉了赫斯缇雅!

    然后赫斯缇雅还居然答应了!

    不得不说,这种宅神的脑回路都很清奇。

    “那么,我便退下了,普罗米修斯神。”

    夏娜的眼神逐渐变得平缓,气质完全如换了一个人。

    很显然,明歌已经离开了。

    “去吧。”

    普罗米修斯微微点头,望着夏娜的眼神有些惊奇。

    欧拉丽是世界的中心,这并非空话,即便身在奥林匹亚,她也在关注欧拉丽。

    也是因此,她也知晓明歌的部分情报。

    “真正的生命啊……了不起,看来,下界也孕育出了独属于人类的救世主。”

    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普罗米修斯蓝宝石的眼眸中闪过了一抹琢磨不透的意味。

    似乎在笑。

    

    第一百四十三章 权能

    “欢迎回来,夏娜。”

    跨越大海需要多久?

    仅仅只需要几分钟罢了。

    如果是梅比斯的话,还能更快。

    “吾主。”

    夏娜微微弯腰,将天火圣裁递给了明歌。

    亲手拿起这柄炎剑,即便以明歌的心境也不由感到激动。

    天之火在天界被称之为初始之火,是天界没能形成神明的最初火焰,也即是火的原典。

    一切的火焰都源自于它,甚至包括赫斯缇雅的悠久之圣火同样如此。

    它是火之神的源头,也正是因此,天之火具备着即便在天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力量。

    若能成型为神明,必然是宙斯、乌拉诺斯级别的大神。

    而噬神玉本身是拥有自我意志的,也即是说,这柄炎剑完全可以变成一只红发红眸的小萝莉。

    相当于明歌拥有了第一位神明级别的眷属,而且是拥有极高神格与神力的大神级别。

    平时的炎剑形态,明歌手持这柄武器只要轻轻一挥便能发挥出隔断大陆级别的伟力,认真一点足以贯穿身下的这颗星球。

    虽说明歌本身只相当于挂件,等同于提着一只萝莉的双脚挥动。

    战斗的力量也全凭萝莉自己喷火,但某种意义上也相当于明歌自己的力量。

    更重要的是——拥有天之火,相当于拥有了权能的模板。

    力量的性质、权能的构造、神力的属性,拥有了天之火便能够得到这些信息,从而构建出新的权能。

    “我已经迫不及待的研究了。”

    明歌低语着,手指轻轻拂过天火圣裁的剑身。

    庞大的力量压缩在一起,如怀中抱着一颗太阳。

    虽然看似惊悚,但若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太阳,却也会感到一股强烈的安心感。

    很快又是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明歌已经解明了天之火的构造。

    天之火被称为亚种神力,其本身不止是权能,也蕴藏着神力。

    而神力是世界规则所延伸出的万能力量,本质凌驾于魔力之上。

    因此,想要让妖精升华,不止要构建权能,也要对魔力本身进行升华才行。

    “太庞大了。”

    然而,明歌遇到了一个问题。

    不,准确来说这对于永生的他而言并不是问题,因为神的存在很复杂,想要完成这一步需要处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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