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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节(第1页/共2页)

    

    刚认识的时候,沈赋给她的感觉就特别不靠谱,一写小说的,还是网路小说。

    

    当然,后来沈赋成立工作室,自己当上了老板,算是让她打了脸,但白总依然反对这门婚事,觉得那都是小打小闹。

    

    可既然事实已经造成,而自己此时她又是代表着白晓蝶,也只好勉为其难地陪沈赋演一场戏。

    

    白皎月强迫自己对沈赋笑道,“就不上车了,我要去隔壁商场逛逛。”

    

    “好啊,我陪你!”这么好的观察交替人格的机会,沈赋自然不会错过。

    

    老公陪老婆逛商场天经地义,白皎月也只能由着他,好在沈赋没有如她想的那样对自己动手动脚,甚至连牵手的动作都没。

    

    这样还好,她可不希望身上多一个一百多斤的挂件。

    

    他们首先逛了化妆品店,“这只口红拿一下,还有这个……”

    

    她很不满白晓蝶的衣着打扮,都21岁了,如果不上班,穿着打扮跟高中生似的。

    

    沈赋看了一下,烈焰红唇啊,感觉晓蝶的气场撑不起来啊,她就是那种纯纯的弱弱的气质啊。

    

    然而白皎月抹上后,一个回眸看向沈赋,“怎么样?”

    

    沈赋吞了口口水,虽然脸还是那张脸,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真的跟晓蝶完全不是一个人。

    

    那嘴角翘起的弧度,眼睛里的光芒,完全就是轻熟女子的气质,对男人有着致命杀伤力的那种。

    

    沈赋木讷地点头称好,然后要帮她买单。

    

    白皎月似乎很反感花男人的钱,皱眉道,“我自己没钱吗。”

    

    这语气,应该就是晓蝶口中的白总了,沈赋基本能够确定。

    

    白皎月,她是几个人格里的大姐大,连男姐都敢骂的豪横人物,同时她也是个商业天才。

    

    晓蝶上大学能不必勤工俭学,专心攻读两个学位,就是因为白总的商业天赋,让她在高中时期就赚到了第一桶金。

    

    最关键的是,她人不在的时候也不耽误赚钱,这就很强了,沈赋特别想拥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接下来拎包小弟沈赋跟着白总又开始逛起了鞋店和服装店,服装店里主要买丝袜。

    

    晓蝶是不喜欢穿高跟鞋和丝袜,觉得太诱了,而且行动也不便,再加上沈赋也没这方面的特殊爱好,所以几乎是不穿的,裙子下顶多再加一条打底裤。

    

    不过今天,沈赋觉得,自己的爱好里可以加上这一条了!

    

    当白皎月裙下裹着一条黑丝,脚踩十厘米高跟鞋,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沈赋觉得她跟晓蝶的区别更加分明了,这就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御姐啊!

    

    她还不只买了一套,除了身上穿的,另外的都交给沈赋,让他放回家。

    

    也不知道她是觉得沈赋比较好调戏,还是真的不放心,最后加了一句,“不许用它们做坏事哟~”&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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