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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第1页/共2页)

    士兵们终于不再相互对视,他们立即将李二狗视作敌军,长铳发射来的子弹瞄准的是李二狗的面门,刀剑试图封死李二狗的退路,还有长枪也从旁协助,这些斥候看起来似乎真有两下子,但也仅仅只是两下子罢了。

    “是你们先动手的。”李二狗冷笑道。

    在轻松避开了敌人的攻击,李二狗用匕首划破了距离他最近的士兵的喉咙。

    下一个举起剑朝李二狗劈过来的士兵也在一个照面后被李二狗一脚踹飞,然后顺便再补上一刀。

    用长枪朝李二狗刺过来的两个士兵本以为能够刺中李二狗的身体,在他们看来,李二狗已然处于身体僵直期,根本无法闪躲。

    但是他们错了,李二狗的身体像是芭蕾舞舞者般柔软协调,他轻松跳到长枪的枪尖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惊讶吗?死了之后再慢慢惊讶吧。”

    李二狗以近乎不可能完成的动作,用匕首再度割断了长枪兵的喉咙,同时夺走了他的长枪,至于那落在一旁的长铳,李二狗却完全视而不见,仿佛只不过是能够发射子弹的破铜烂铁罢了。

    握住长枪的李二狗说:

    “长枪也是你们配用的?”

    李二狗将匕首收回到了刀鞘中,挥舞起长枪后的他,如入无人之境,士兵们察觉他们根本无法近身眼前这个男人,再度朝他后脑勺飞来的火球,也被他轻而易举地用枪尖给刺灭了。

    现在的李二狗和刚才用匕首的李二狗在气势上简直判若两人。

    虽说在地球现今社会当中,长枪已经无法适应现代战争,但在冷兵器时代,长枪一直以来都是兵器之王的称号,而在冷兵器当中,李二狗最擅长的武器也只有长枪。

    “去死吧。”

    三秒钟后,那队士兵的最后一个人便被李二狗的长枪刺死。

    在第十秒,李二狗提着长枪,出现在了那位一直在他背后孜孜不倦搞偷袭的魔法师面前,和李二狗猜的一样,像这种背后搞偷袭,又将毒素掺杂进火球里的魔法师果然长着一张贼眉鼠眼的小人面孔。

    “你好啊,兄弟!刚才玩得很开心吧?”

    魔法师刚想反抗,就被长枪挑了起来,刺穿了身体。

    

    第5章  使用长枪的恶魔

    也不知道是李二狗有意为之还是压根就没有看见,刚才他的精彩表现均被双方斥候看在眼中。

    在确认使用长枪的男人走远后,双方斥候对视一眼,达成默契般的没有相互厮杀,而是纷纷逃回了各自的大本营通风报信。

    “使用长枪的恶魔?”

    士兵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那精湛的枪法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如果他读过书,他一定会用长达数百字的华丽辞藻描述刚才所发生的事。

    但最终由于文化底蕴的限制,他只能吐出“恶魔”二字,在他的人生阅历当中,从未看到过那般无懈可击,堪称完美的枪法。

    “对了,如果用等级石判定他实力的话,恐怕最少也该有二十九级!只高不低!”

    上尉摸了摸下巴,似乎被勾起了一些兴趣:

    “你说的那个恶魔长什么样子?”

    “黑发黑瞳,皮肤白皙,长相清秀,身材消瘦,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小兵努力回忆着所发生的细节,“一开始,他是从树上突然跳下来的,不过他似乎并不懂我们盛璐尔王国的语言,说的话我们也一句都听不懂。”

    “哦,照你这么说,算是个帅哥呗?有点意思啊。至于黑发黑瞳,皮肤白皙,语言还不通。该不会是东洲帝国的哪家大少爷不小心误入战场了吧?这群东方人也真是愚蠢,明明自己的土地遍地黄金,竟然还不满足,非要来到我们西方来受罪。”

    “那我们怎么办?”士兵小心翼翼的问道。

    “能怎么办?活捉的话就送到奴隶商人那里去,活捉不了的话就杀掉为咱们的弟兄报仇。不过能活捉最好还是活捉,有点本事的奴隶可以卖个好价钱啊,如果他运气好,说不准会被哪家贵妇看上,她们就喜欢买那种身体强壮,长相俊秀的男宠。如果运气差,被卖到奴隶角斗场,那他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另一方阵营,在法尔斯联邦国的军营中。

    刚刚逃回来的斥候汇报了刚才所发生的的事,同时宣布了马蒂斯魔法师阵亡的消息。

    军营内自然也是一片哗然,马蒂斯魔法师虽然为人阴险狡诈,但实力是货真价实的。

    三年前在等级石判定实力的时候,他的实力足有三十级,如今等级自然只高不低,保守估计也要有三十三级,踏入中级魔法师的行列。

    可这样一位魔法师却这样死了,没有留下丰功伟绩,而是死在了一个看似与这场战争毫不相关的黑发男人手中,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此事事关重大,咱们必须好好商讨一下对策才行。”

    法尔斯连邦国的校级军官们甚至为此事开了一个短暂的会议,讨论如何以最小损失杀死那个擅长使用长枪的恶魔。

    在法尔斯连邦国,杀死魔法师乃是死罪,不管他来自东洲帝国的某个皇室还是某个商人世家,他都必须以死偿还魔法师大人的性命,而这就是法尔斯连邦国的规矩。

    于是,李二狗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闯入了两个国家的战争之中。

    “我果然还是心慈手软了。”

    李二狗当然看到了自己不小心放跑的两个斥候,其实他本来是想要动手的,但是他还是犹豫了,原因是他面对的最后两个敌人,只不过是乳臭未干的孩子,也就在那一念之差,他放跑了两个孩子。

    在战场上,同情心乃是大忌。

    过去在中东战场上,李二狗的一个战友因为对方是孩子放松了警惕,还凑上去给孩子糖果吃。

    可谁知道那孩子身上绑着恐怖分子早已准备好的炸弹,和李二狗的那位战友来了个“清真拥抱”……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他倒也并不后悔,毕竟那两个孩子最多也只是回去通风报信,对自己也造不成什么实质性威胁。

    李二狗觉得自己品行虽然不端,却也没到作恶多端的地步,杀死十多岁的孩子,他心里还是挺厌恶这种事的。

    而且,就算真的到了威胁自己生命的那一步那又如何呢?

    最多也不过是一个死罢了,无所谓,李二狗本来就不怕死。

    与其顾虑那些,现在倒不如饱餐一顿更实在一些。

    李二狗拿出了今晚的战利品,除了手中的那柄长枪以外,李二狗还收获了一件军大衣、两块又苦又硬的巧克力、掺杂了木屑的黑面包、以及一瓶上等的朗姆酒。

    他猛地灌了一口酒,然后简单地吃了一块巧克力,便就近找到的山洞躺下了。

    为了以防万一,他事先在山洞前布置了陷阱,并用就近找到的麻绳和石头组合成了一个报警装置,一旦有人或者野兽经过,李二狗就可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不至于在睡觉的时候两眼摸黑。

    至于接下来的生活,李二狗打算在山洞里好好避上一阵子,等战争结束了再出去慢慢学习这个世界的风俗习惯。

    水和食物的问题也不用刻意发愁,反正外面正在打仗,打仗就会有尸体,没有资源随时可以出去“舔包”,困了就在山洞里睡觉,军大衣和那身虎皮可以铺成一张软绵绵的床,供李二狗好好休息。

    李二狗并不挑剔,相比于当初在金三角被毒贩子们的私人武装追杀,不得不在充满沼气与毒虫的热带雨林求生,这里的环境实在是要优越太多了。

    山洞牢固,看起来不会坍塌,洞内二氧化碳密度也不是很高,洞壁也没有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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