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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节(第1页/共2页)

    那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说:“赫仑大人应该和你讲过,熔岩大炮已经不能用了。”

    “确定不能用吗?”

    “确定。”

    乌鸦王点了点头,然后突然伸出他那长长的胳膊,一把掐住了那人的喉咙。

    “我再问你一遍,确定不能用吗?”他嘶吼道。

    那人惊恐的瞪大眼睛,说:“你没权力命令我们……”

    “咔!”乌鸦王轻易地便拧断了那人的脖子。

    其他几人都吓得脸色发白。

    然后乌鸦王,再次用平静的语气问道:“大炮,能不能用?”

    “能用,能用!”魔族的炮兵们纷纷说道,“至少还能射上三轮,不,五轮,射到爆都可以!”

    “这才对嘛,还算你们有点良心。”乌鸦王冷笑着说道。

    其实,乌鸦王早就看出来了,魔族没有尽全力帮他,魔族既是盟友,也是敌人。这些狡猾的恶魔在算计他,估计不把大炮拿给他用,就恨不得让他多消耗一些兵马,多花一些钱。若是先前,乌鸦王或许给他们留一丝脸面,但现在不行了。

    “记住了,不用管街垒,轰掉领主宅邸就行了。”只要地精床弩被轰掉,巨人就能踏平这座城市。

    “是,乌鸦王。”炮兵们连忙行礼。

    接着,乌鸦王从口袋中拿出一根小小的骨笛来,然后他将笛子横着放到嘴边一吹,空气中响起了刺耳的声音。

    “嘀——!”

    那小小的物件,却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噪音。那声音就像是野兽的哭泣声,像是午夜的寒风……那声音穿过帐篷,穿过十里连营,飘进了“巨人长兄”阿比巴莫的耳朵之中。

    那十多米高的巨人从泥土中站了起来,随着阿比巴莫的动作,还有十几个巨人也拔地而起。这些家伙最高的有八九米,最矮的也有五米。他们都穿着巨大的铠甲,手持原木制成的大棒,行动迟缓,但每走一步都会地动山摇。

    片刻之后,巨人来到了乌鸦王大帐前面。“巨人长兄”阿比巴莫朝着乌鸦王行礼,用滚雷似得声音说道:“巨人的哥哥拜见小人儿的王。”

    乌鸦王看着那个十米多高的怪物,他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小山,巨大的身躯遮天蔽日,挡住了天上雨水和光线。巨人身上没有一根毛发,从头到脚都是肥厚脂肪,看上去丑陋又臃肿。然而并没没有会因此小看这些庞然大物。乌鸦王知道,那巨人的肥肉下面,是强壮有力的、如树根一般盘结的肌肉。他曾经处刑过一个巨人逃兵,所以他知道这些家伙体内是什么样子的。

    此时,巨人,炮兵,还有联军的将领们都站在大帐前的广场上,等候着乌鸦王的命令。

    乌鸦王站在点将台上,对他们说道:“我的勇士们!这次战术非常简单!首先,巨人把大炮搬到城墙的废墟上,然后魔族的炮兵就轰开他们的领主宅邸,把藏在里边的床弩都炸个稀巴烂。接着,你们就跟在巨人后面,把这座城市踏平!”

    士兵们高声欢呼:“Hurra!Hurra!Hurra!”(图卡鲁语:万岁)

    乌鸦王大笑着走下点将台,他从方阵之中穿过,士兵们自动分成两排为他让路。他如摩西开海一样穿越方阵,来到大营门口。他的近卫已经将坐骑备好,乌鸦王的坐骑名叫“烈风”,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这马儿乍看之下并不强壮,也不高大,然而细看之下,它额头隆起,双眼突出,骨筋匀称,胸阔脚宽……这是能日行千里的神驹,却只有专业的相马人才能看出来。

    乌鸦王披上战袍,骑上自己的战马,然后一扬手,说:

    “这场荒唐的战斗,该结束了!”

    “我的勇士们,进军!”

    四方军号齐声奏响,响声震耳欲聋,乌鸦王的大军犹如海啸一般涌向了野狼城。

    乌鸦王恶狠狠的想到:

    李奥瑞克,等我抓住你,我要把你心肝挖出来泡酒!就拿这酒来祭我的侄儿!

    ⑧②一77六

    

    第五十二章:决战前夕

    这是高原人第三次击退了蛮族的进攻了。

    当初决定北伐的时候,阿卡德将军就曾经跟国王说:“陛下,我军和蛮族实力悬殊,主动进攻纯粹无奈之举,如果就这样打过去的话,胜率连一成都不到。但如果能从海上搞到地精的弓弩,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于是国王便凑了一大笔钱,让将军去买这“一线生机”。海地精比地下人做买卖还凶狠,是出了名的奸商。所以当时将军花了很大一笔钱才搞到这些武器。有不少人指责他这样做是浪费钱,与其买那些铁皮烂木头,不如拿这笔钱再组建一支军团,或者说给现在的士兵们增加军饷、提升待遇,至少还能提高士气。

    将军对此不置可否,只是说:“时间会证明我是对的。”

    现在来看,他确实是对的。

    这些床弩的射程非常远,威力也大的离谱,敌人的投石车刚一组装起来,床弩就一发入魂,把那机器轰成了渣。李奥瑞克先前也没意识到这床弩的威力会有这么大,他认为的弩炮,就是发射箭矢的冷兵器,射程远,力量强,但杀伤力和范围终究有限——那弩箭威力在大,一次最多也就插死一个人啊!又不是大炮。

    然而,“地精科技值得信赖”这句话在哪都适用。这些地精弩炮有两种射击模式,第一种模式能六个弹孔齐射箭矢,从而大范围倾泻火力,李奥瑞克亲切的称之为:加特林模式。

    第二种设计模式,专门用来射击重型弩炮,单发,射速慢,射程远,可是破坏力就大的离谱,至少士兵们看到这东西的威力之后,就不那么害怕敌人的大炮了。

    弩炮发射的重型箭矢是特制的,箭头上面缠着类似炸药的物质,李奥瑞克没时间细细研究其原理究竟是化学还是魔法,只知道那东西射出去就会爆炸,威力巨大,所以这些弩炮俨然就是一个个的RPG。所以李奥瑞克将其称之为:RPG模式。

    也难怪将军敢于跟蛮子叫板,我要是带着rpg穿越,我也敢北伐。

    靠着这些秘密武器,李奥瑞克击退了蛮族的第三次进攻,还摧毁了敌人的一部分攻城器,但他们的地盘也只剩下中央广场、领主宅邸以及东边的水道。此时蛮族占据了野狼城九成的地盘,李奥瑞克只剩下不到一成。

    此时高原人在广场中布下了防御阵,布阵的人是血矛军团的布洛泽。布洛泽擅守,先前跟着阿卡德将军一起守卫城墙。后来城墙破了之后便撤了下来,并且在格罗温的掩护下安全进入街垒。血矛军团城墙守卫军里边损失最少,建制还算完整,这只军团也是现在广场防线的主力军。

    布洛泽坐在马背上,望着街道尽头那黑压压的蛮兵,心中百感交集。

    这恐怕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场战斗了。

    无论输赢都是最后一场。

    若是输了,就要以身报国,自不必说,若是赢了他也会退伍,他的左腿受了伤,伤口很深,稍微一动就会钻心的痛。这条腿估计是废了,以后说不要拄拐或者是坐轮椅才能行动。

    而且,他选择退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布洛泽感觉自己的想法跟不上时代了。

    他今年五十二岁,除了阿卡德将军以外,北伐军中就属他年纪最大了。他是阿卡德将军的徒弟,战略战术、排兵布阵、行军侦查、统筹兼顾……所有的本领都是和将军学的。在他看来,这场仗从一开始就离奇,就看不懂。

    从李奥瑞克攻下野狼城城门开始,然后是八百骑兵夜袭敌营,再到放弃城墙筑街垒……每一次布洛泽都持反对意见,但事实上证明,这些看似离谱的决策都是正确的。这让布洛泽迷茫了。

    除此之外,蛮族的战术他也不懂。他不知道蛮子为什么能顶着热油冲上城墙,不知道那些家伙为什么不怕死,不知道巨人、半魔人和乌鸦人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要如何对付他们。哦,还有大炮,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威力这么大?连野狼城的城墙都扛不住?

    如果一个将领完全看不懂战场的局势,那他就失去了继续率兵的资格。

    他想起阿卡德将军的话来:

    “时间是风,人是树叶。”

    “树叶会随风飘动,但离开树枝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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